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是為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
  • 目的:為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
  • 作用:促進全市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 工作任務: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體系
渝府辦發〔2014〕161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促進全市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按照深化平安重慶建設總體部署和《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意見》(渝委發〔2014〕22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標準化。到2017年,農村道路重大隱患限期整治率100%,機車守法率達90%,安全帶使用率達90%,全市農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數與2013年相比下降20%。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範化。農村道路執法管控、隱患排查整治、車輛及駕駛人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規範。鄉鎮道路交通安全辦公室、農村交通安全勸導隊(站)規範設定,農村專兼職安全員、協管員、勸導員標準配置。到2017年,達標率100%。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手段科技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投入使用,安全研判預警和預防能力得到加強。到2017年,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和“一台兩網三級控”農村道路防控體系基本建成,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鄉鎮使用率達100%。
二、工作任務
(一)建立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體系。
1.強化屬地管理責任。按照《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意見》(渝委發〔2014〕22號)要求,各區縣(自治縣)要建立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體系,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進一步強化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工業園區管委會,下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監督檢查,履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督促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認真履行農村交通安全勸導隊(站)的職責。
2.強化綜合監管責任。市、區縣(自治縣)、鄉鎮政府安委會要強化綜合監管職能,加強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統籌協調力度,督促檢查同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切實履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綜合監管職責,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
3.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市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承擔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行業監管責任。
市安監局:負責全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綜合監督、協調、指導工作,依法開展事故責任追究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牽頭組織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農村道路交通路面執法、車輛登記管理、機動車駕駛證核發管理等工作,依法處理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市交委:負責督促區縣(自治縣)交通主管部門加強農村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監管、道路養護、道路安全設施維護管理。督促運輸企業、客運場站、公路業主落實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市農委:負責拖拉機登記註冊和拖拉機駕駛證核發管理工作,督促拖拉機所有人、駕駛人及運輸業主落實交通安全各項制度和防範措施。
市財政局:負責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相關資金納入財政預算,重點保障公路巡邏民警隊(以下簡稱公巡隊)、勸導隊(站)、“生命工程”建設、安全隱患治理、安全宣傳、農村安全信息系統建設和套用、農村客運保險、營運補貼等經費。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將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納入農村道路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監督建設單位將安全設施投入納入道路建設項目概算,並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市國資委:負責督促從事農村客運的所屬企業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防範措施。
市質監局: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資格管理和計量認證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督促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
市教委:負責指導區縣(自治縣)教委在有關部門支持配合下,落實農村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農村地區學校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和教育。
市氣象局:負責制定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氣象災害防範措施的標準,及時發布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督促檢查道路業主和客運企業、場站道路交通安全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設施管理。
各類專用道路,由道路權屬單位負責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穩步推進客運企業公司化經營,探索城鄉客運一體化、農村客運公交化服務機制,加快推進客運、貨運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衛星定位動態監管,做到安裝率、線上率、違法查處率100%,定位率95%以上,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基礎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
(二)建立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體系。
1.強化道路交通安全辦公室職責。各級道路交通安全辦公室作為政府安委會的辦事機構,依託相關機構設定。各區縣(自治縣)、鄉鎮政府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辦公室建設,明確牽頭單位和成員單位的交通安全職責,完善工作機制,定期研判形勢,強化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和農村交通安全勸導隊(站)開展工作。要強化農村地區道路交通路面勤務機制,每個鄉鎮至少建立1支由鄉鎮政府牽頭,農機、公安、交通等部門參加的聯合執法隊伍,根據趕場天、節假日等重點時段交通安全特點,開展常態聯合執法檢查。
2.加強農村交通安全勸導隊(站)建設。通行鄉村道路的行政村(包括涉農社區,下同)設定1個交通安全勸導隊,由村支書、村主任或治保委員擔任負責人,成員不少於3人,履行隱患排查、信息收集、宣傳提示、巡查管控等職責。在車輛密集、人員密集的鄉村道路交匯路口設定交通安全勸導站,人員不少於2人,履行“看、查、勸、宣、糾、報、封”職責。都市功能核心區、都市功能拓展區、城市發展新區原則上按照每人不低於500元/月的保障標準,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渝東南生態保護髮展區原則上按照每人不低於400元/月的保障標準,落實勸導隊(站)工作經費。各區縣(自治縣)要認真落實保障責任,多渠道籌集資金,確保政策落實到位,保障勸導隊(站)有效履行職能。保障標準可結合實際適當上調。
3.強化農村公巡隊和公安駐農村警務室職責。按照有利於快速出警、有效管控和方便民眾的原則,加快推進鄉鎮公安派出所設立公巡隊,落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整合農業(農機)、公安部門行政管理資源,設立公安派出所駐農村警務室,創新工作機制,完善信息通報制度,保障人員和工作經費。
(三)建立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
1.統籌發展農村客運。按照“五個前置條件”(客運公司化經營、安裝GPS監控,安裝安全帶,四級及以下農村公路路基寬度應在4.5米以上、路面寬度應在3.5米以上,6米以上高路堤和事故易發路段加裝公路安全防護設施)要求,由交通、公安、安監部門嚴格道路開通前聯合審核。強化農村客運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穩步推進農村客運公司化經營,取締掛靠、承包經營。到2017年,鄉鎮及符合客車通行條件的行政村客運通達率達100%。進一步完善支持和扶持農村客運發展的機制,加大農村客運補貼。
2.推進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的意見》(國辦發〔2014〕55 號)和安全隱患排查的相關標準,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納入各級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在推進“生命工程”向農村道路延伸,每年全市新安裝不少於1000公里公路路防護設施,繼續保持全國領先水平的基礎上,按照“年初掛號、年底銷號、分級掛牌”要求,在2015年年底前,率先完成通行客運班線和接送學生車輛集中的農村公路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重點路段的安全隱患治理;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農村公路重點路段安全隱患治理;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鄉道及以上行政等級公路安全隱患治理,實現農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安全防護水平顯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嚴格按照“減少存量,不增新量”要求,對新建、改建的農村道路設定與道路等級匹配的交通標誌、標線和安全防護設施。該項工作納入市政府有關部門對各區縣(自治縣)政府的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區縣(自治縣)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內容之一。建立約談和問責機制,對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或者安全隱患整治不符合要求,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嚴格開展責任倒查,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行政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嚴格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前暫停該地區新建道路項目的審批。
3.強化安全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兩化一整治”專項行動,不斷提升“交安”系列聯合整治行動的執法效應、品牌效應和聯動效應,推動全市各級各部門“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監管責任和措施落實,始終保持對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高壓嚴管態勢。鞏固強化“雲陽會議”以來的機車專項整治成效,以農村為突破口,突出重點,加強交通文明習慣養成,持續開展以“戴頭盔、限兩人、有牌證、靠右行”為重點內容的機車綜合整治,從嚴查處各類機車交通違法行為,提升機車守法率,降低機車事故總量。強力開展“生命帶?安全帶”專項行動,嚴厲打擊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違法行為,廣泛開展社會面宣傳教育提示,著力強化大眾交通安全主動意識和文明養成,提升安全帶使用率,降低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事故死亡率。各區縣(自治縣)要建立道路交通違法有獎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暢通網路、手機等舉報渠道,多渠道籌集資金,廣泛發動民眾舉報重點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和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對舉報屬實的予以獎勵,依靠社會力量群防群治,大力營造全民監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圍。
4.加快安全防控體系建設。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加強指導,立足“實戰、實用、實效”,以省際檢查站、國省縣道檢查站和城鄉結合部執勤點為骨架,以“一台兩網三級控” (一個綜合信息運用平台,交通技術監控和路面防控兩張網,市、區縣、鄉鎮三級執法服務站路面查控)建設為重點,充分整合利用現有設施設備及信息資源,著力構建點線面結合、網上網下聯動、人防物防技防互補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各區縣(自治縣)政府要切實履行建設主體責任,按照先國省幹線公路、後縣鄉公路的原則,加快農村道路安全防控網體系建設。
(四)建立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科技體系。
1.推進安全信息系統建設。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推廣套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動態採集、管理、預警和跟蹤考核。建立農村道路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接收和發布系統,強化惡劣氣象條件下的應急管理。整合客運安全管理信息資源,建立重點車輛、重點駕駛人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對車輛、企業和場站的動態監管。
2.加大科技套用力度。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強化科技裝備和信息化技術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套用,加強公路電子卡口、電子監控系統和執法服務站、交通安全勸導隊(站)的建設,督促運輸企業完善運輸車輛動態監控系統。
3.加強安全科研工作。各區縣(自治縣)政府要依託科研院校,建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專家庫,定期組織開展交流,提供決策諮詢、安全評估、事故調查、隱患治理等智慧型支撐。
(五)建立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體系。
1.完善安全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各區縣(自治縣)政府要深入推進“文明交通行動計畫”,制訂並組織實施年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專項計畫,加大宣傳投入,促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常態化、制度化。
2.加強安全宣傳陣地建設。以“人、車、路、鄉鎮、村社、趕場日”六個環節為重點,寬覆蓋、多形式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鞏固強化農村交通安全宣傳陣地,形成大宣傳、大提示、大曝光平台。2016年年底前,60%以上的區縣(自治縣)每月有1期交通安全電視、廣播宣傳節目; 40%以上的行政村有大喇叭宣傳交通安全;90%的行政村有1處山體(牆體)標語或宣傳欄(板報);100%的學校、幼稚園設有交通安全宣傳欄,每學期開設不少於2次交通安全課。
(六)建立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評價體系。
1.分層級實施安全考核評價。市政府安委會將“三化六體系”工作納入全市安全生產年度考核內容,細化明晰考核細則,對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實施年度考核評價。各區縣(自治縣)也要將“三化六體系”建設納入年度考核。
2.嚴格事故責任追究。全市各級政府對農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有關規定,組織事故調查,並於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3.加強督導檢查。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納入全市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督查內容,定期開展巡迴督導。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專項督導檢查,督促整改落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自治縣)政府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底線”意識,切實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圍繞“三化六體系”建設,密切協作配合,完善體制機制,創新工作方法,強化措施落實,促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細化工作措施。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訂出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三化六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和年度推進計畫,明確工作任務、嚴格責任落實,做到一年一個重點、一年一個突破。
(三)強化工作保障。各區縣(自治縣)政府要加大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三化六體系”建設的投入,納入財政預算,安排專項資金,規範使用管理。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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