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府辦〔2014〕12號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道路交通安全檢查勸導站工作的通知》是2014年1月29日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津府辦〔2014〕12號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道路交通安全檢查勸導站工作的通知
- 地點:重慶市江津區
- 類型:通知
- 內容:加強鄉村道路交通安全檢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工業園區管委會,有關單位:
今年春運開始以來,我區道路交通事故高發,交通安全形勢異常嚴峻,1月19日和1月25日連續在濱江新城南北大道與津馬路接口路段和吳灘鎮場上發生兩起死亡3人的較大交通事故。這兩起較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暴露出我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諸多問題,為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訓,認真貫徹1月27日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緊急會議精神和整改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春運督檢通報反映部分區縣鄉村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未開展工作的情況,根據區領導指示精神,對進一步加強全區鄉村道路交通安全檢查勸導站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加強督促檢查。請各鎮街、派出所切實加強勸導站工作的督促指導,全力支持勸導站正常開展工作。春運期間全區所有勸導站每天都要安排勸導員開展勸導工作,對勸導員報告的需要鎮街處置的緊急情況,各鎮街、派出所應立即派員處置。
二、認真履職盡責。各勸導站要按照工作職責開展工作,發揮好“看、查、勸、宣、糾、報、封”七大職能。春運期間重點檢查勸導農村地區微型麵包車、區間客運車輛超員;貨車、拖拉機違法載人;機車無牌無證、超員乘坐、不戴頭盔,酒駕等交通違法行為。特別是針對春節農村地區趕場日、村民婚喪嫁娶等中短途客運集中出行的情況,安全管理人員跟“場”監管打招呼,從源頭上制止超員、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各勸導站要將開展工作履職情況做好記載。
三、經費全力保障。除區財政按每年每個村補助4800元的經費外,勸導站工作經費主要由各鎮街負責統籌、全力保障。各鎮街應根據對勸導開展工作的考核情況,補足村級勸導站工作經費。
四、嚴格考核問責。各鎮街對各勸導站開展工作情況要嚴格考核,明確村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與勸導站管理責任,加強對勸導站和勸導員日常管理。對考核不合格的勸導員予以調整,對因工作不到位,發生較大交通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區政府將各鎮街對勸導站的建設管理、工作運行情況納入鎮街安全工作考核之中,對在勸導站建設中弄虛作假、未開展正常工作的,要給予通報並追究鎮街領導責任。各鎮街一把手要親自布置,並請在此通知首頁空白處簽字後,於2014年1月30日10時前傳真至區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