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農業機械化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農業機械化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農業機械化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辦發〔2006〕35號
渝辦發〔2006〕35號
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十五”後期,我市農業機械化得到較快發展,裝備總量快速提升;作業面積大幅增加;農業機械化水平顯著提高;助農增收效果明顯。但是,當前制約我市農業機械化發展的因素仍然較多,農機市場化與社會化服務體制不夠完善,農業機械化程度較低,難以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為了進一步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快發展我市農業機械化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快發展農業機械化的重要意義
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以農村經濟建設為中心,以生產發展為首要任務,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為重點,建設現代農業。建設我市現代農業,必須走農業主體組織化、農業經營產業化、農業生產標準化、農業模式生態化、農業耕作機械化的道路。農業機械化是農業現代化的主要內容和標誌,加快發展農業機械化,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內在要求,必須把它擺在重要的位置。同時,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也為農業機械化提出了更新、更高、更快的發展要求。
當前,我市農業機械化水平較低,“十一五”期間,加快發展我市農業機械化的任務十分繁重。要大力提高農機裝備總量和質量,擴大農機作業面積和範圍,努力提升綜合機械化水平,同時,要在選擇和製造更多用途的適農機械、提高售後服務和推進農村二、三產業發展上下功夫。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發展農業機械化的重要性、緊迫性和現實性,明確工作職責,以實際行動推進我市農業機械化跨越式發展。
加快發展我市農業機械化,要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的“大力推進農業機械化,提高重要農時、重點作物、關鍵生產環節和糧食主產區的農業機械化作業水平”的總體要求,以加強農機新機具新技術推廣為基礎,以加強農機技術創新、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管為保障,以完善農機發展的機制體制為重點,以推進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為帶動,增加農機裝備總量,提高農機發展質量,拓寬發展領域,全面推進農業機械化發展,使我市農業機械化水平每年增加2個百分點以上,高於全國平均增長水平,力爭通過3―5年的努力,實現我市農業機械化水平上檔升位,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做出新的貢獻。
二、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切實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步伐
各地要採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田間作業耕、種、收三大基本環節機械化水平,紮實推進我市農業機械化快速發展。
(一)加強農機推廣和研發,提高農業機械化裝備總量和質量。農機推廣工作,是有效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的基礎性工作,各地要堅持狠抓農機推廣不動搖,加強先進適用農機新機具新技術的推廣,調整農機裝備結構,提高農機裝備總量。爭取到2010年,全市農機總動力達1000萬千瓦以上,耕種收機械裝備總量達到40萬台(套)以上。同時,要繼續加強農機研發工作,開發一批適合丘陵山區特點的適農機械,扶持一批創新能力強、有發展潛力的農機生產企業和產品,做大做強農機工業,為提高農業的物質裝備水平提供堅強的技術支撐。要加強對農機產品的技術鑑定、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管,嚴厲打擊假冒偽劣產品,提高農機產品質量。
(二)完善農機發展機制,提高綜合作業水平。提高農業機械化率,是減輕農民勞動強度、降低生產成本、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各地要進一步完善農機發展機制,以推廣水稻機械插秧技術為突破口,大力開展機收跨區作業,有效提升農機作業水平,努力改變我市農業生產“三彎腰”狀況。爭取到2010年,全市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18%以上,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達到30%以上,超過西部地區平均水平。
一是大力培育農機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機專業戶,努力提高耕作機械化水平。以農機專業戶為基礎、以農機專業合作組織為支撐,是提高我市機耕作業水平的重要途徑。各地要結合實際,以增加作業面積和收入為目標,大力發展農機專業合作組織,培育一批有服務帶動能力、有較高經營收入的農機大戶和農機專業服務組織,加強農機推廣,努力推進農機服務產業化進程,做到推廣一批,培訓一批,發展壯大一批,不斷壯大農機作業服務的基礎力量。
二是大力推廣水稻機械插秧技術,努力提高播栽機械化水平。大力推廣水稻機械插秧技術,是改變我市水稻種植長期依靠手工勞動、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推進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的重要手段。為紮實穩妥推廣該項農業新技術,市政府把2006年定為我市“水稻機械插秧技術推廣年”,以推進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步伐。“十一五”期間,全市將建設10個農業機械化綜合示範縣,通過現代工業設備、現代農業生產資料的集約化使用,打造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強縣,增強輻射帶動能力。各地要結合實際,按照兼顧不同區域、重點支持種糧大戶的基本思路,制訂總體規劃和具體實施方案,突出重點,加強技術指導,大力推廣水稻機械化插秧技術,提高機械化水平。
三是大力開展跨區作業,努力提高機收水平。全市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跨區機收作業的組織領導,增強農機作業社會力量,提高農機使用效益。通過提供優良的組織服務、信息服務和技術服務,積極引進外地作業組織到我市開展機收作業,積極組織本地農機手到市外實施跨區作業,不斷提高農機使用效率。同時,要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農機作業“綠色通道”,對參加跨區作業的農業機械免收道路通行費,打造良好的農機作業市場。
(三)加強技術培訓和維修服務,建設高水平的農機服務專業隊伍。隨著農業機械化的快速發展,經營和使用農業機械的人數迅速增加,加強技術培訓、做好維修服務特別重要。各地要以技能培訓、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培訓、推廣技術培訓、勞動力轉崗就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為手段,培養一批作業能手、維修熟手、中介高手,培育一批新型農機作業服務、維修服務、經營服務和中介服務組織,加強對農村青年和農機手的培訓,提高操作技能和經營服務能力,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按照社會化和市場化的要求,以方便民眾為原則,不斷探索新的農機維修服務模式,加快農機維修服務網點建設,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農機維修保障體系。
(四)加強提灌設施技術改造,逐步實現糧食主產區能排能灌。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堅持抓大放小,突出效益,堅持服務主題,突出重點,堅持集中投入,突出效果的原則,對水源條件較好,相對集中成片,能形成灌區的大中型提灌工程,納入市級農業基礎設施基本建設計畫,增加投入,加大對農村機電提灌設施的技術改造,實現糧食主產區能排能灌,穩定糧食產量。
三、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推動農業機械化快速發展
全市各級人民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進一步強化職能,落實責任,明確措施,增加投入,全力推進我市農業機械化快速發展。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推進農業機械化事業健康發展。加快發展我市農業機械化任務艱巨。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要從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大局出發,加強對農業機械化工作的領導,切實保障農機事業快速、健康、協調發展。要進一步加大對農田的綜合整治力度,加強對排灌設施和機耕道路的建設與改造,為農業機械化創造更好的發展條件;要重視農機與農技(藝)的有機結合,共同做好農機新機具新技術的推廣工作;要建立與加快發展農業機械化相適應的農機管理隊伍,確保農業機械化工作組織健全、領導有力、職責明確、責任落實;要進一步落實農機推廣、管理和安全監理職能,不斷完善農業機械化發展保障體系;要進一步建立農業機械化工作任期目標責任制,推行農業機械化工作目標管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強化扶持政策,增加對農業機械化的投入。全市各級人民政府和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要多渠道、多層次加大對農業機械化的投入,逐步建立起長效的政策扶持機制,保持連續穩定的購機補貼政策,不斷增加補貼資金總量,適度擴大補貼機具範圍,積極鼓勵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組織購買和使用農業機械。積極創造條件,努力爭取實施農用燃油補貼政策,降低農機作業成本,減輕農民負擔。各地要根據農業機械化加快發展的需要,逐步增加農機科研、推廣、培訓、監管和農機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為農業機械化工作的順利推進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三)加強農機監理和監管,確保農機生產安全。隨著農業機械化發展步伐的不斷加快,農機生產安全監管的範圍不斷擴大,責任也不斷加重。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不斷加強農機生產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機監管裝備水平,穩定農機監理隊伍,建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農機生產安全。同時,要加強對補貼機具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特別是對大型農機具要嚴格審批程式,嚴禁補貼機具倒賣、外流現象發生,確保購機補貼資金的有效使用。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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