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湖南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0年7月14日印發.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7月14日
  • 實施時間:2020年7月14日
  • 發布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解讀,

全文

為深化我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根據《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高質量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9〕9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補短板、強弱項、抓重點、求實效,切實解決“四好農村路”工作中管好、護好的短板問題,壓實各級政府及部門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加快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推動農村交通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高質量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為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提供堅實的交通運輸保障。
  (二)工作目標。
  ——明職責,構建責任體系。切實落實縣級人民政府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省市縣各級相關部門農村公路建管護職責,建立健全政府統籌、行業指導、部門聯動、市縣落實、齊抓共管的責任體系。
  ——抓重點,強化資金保障。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的穩定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渠道,完善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政策,合理確定轉移支付規模,拓寬投融資渠道,加大對農村公路養護的支持力度。
  ——強弱項,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監督考核機制,推進農村公路路長制,推進養護市場化改革,加強路政管理,建立全省農村公路智慧型化養護綜合管理體系,全面提高農村公路治理能力。
  到2022年,基本建立權責清晰、齊抓共管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形成財政投入職責明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格局。農村公路治理能力明顯提高,治理體系初步形成。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中等及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於75%;農村公路路長制基本建立,農村公路綠化率不低於88%,愛路護路相關要求100%列入鄉規民約、村規民約,建制村村道管理議事機制逐步形成。
  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基本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路況水平和路域環境根本性好轉,農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體系全面完善,在“有路必養,養必到位”的基礎上,實現“美麗農村路”。
  二、政策舉措
  (一)完善管理養護體制。
  1.省級加強統籌和政策引導。省綜合交通運輸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全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省交通運輸廳加強指導和監督,牽頭擬訂有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政策,督促各項任務落實。省財政廳加強省級資金統籌,加大資金投入,安排省級養護補助資金,督促市縣財政部門落實農村公路管養資金。各相關部門要落實部門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強化工作推進,確保責任落實。省政府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進行績效管理。
  2.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本地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對縣級人民政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進行績效管理。負責制訂本地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制度,明確財政、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職責;負責籌集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市級補助資金,完善支持政策和養護資金補助機制;負責督促所轄各縣級人民政府足額籌集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
  3.縣級人民政府要按照“縣道縣管,鄉村道鄉村管”的原則履行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主體責任。負責深化縣級農村公路管養體制機制改革,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進行績效管理,制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具體措施,明確相關部門、鄉級人民政府和村民(居民)委員會有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方面的具體職責,督促鄉、村兩級落實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保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投入,在省、市州補助資金的基礎上,負責籌集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的不足部分,按照“有路必養、養必到位”的要求,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及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4.鄉級人民政府要確定專職工作人員,組織好本行政區域內鄉村道管理養護工作;指導村民(居民)委員會按照“農民自願、民主決策”的原則,採取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辦法組織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鄉村兩級要加強宣傳引導,將愛路護路要求納入鄉規民約、村規民約;鼓勵採用以獎代補等方式,推廣將日常養護與應急搶通捆綁實施並交由農民承包;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會力量自主籌資籌勞參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通過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納入公益崗位等方式,積極吸收貧困民眾參與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為貧困民眾提供就業機會。
  (二)強化資金保障。
  各級政府統籌安排財政資金加大投入力度,確保財政支出責任落實到位。各級財政、交通運輸部門要積極做好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的籌措、使用和監管工作,細化實化資金政策措施。
  1.落實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完善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政策,合理確定轉移支付規模,加大對普通公路養護的支持力度。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包括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的“替代性返還+增長性補助”,以下簡稱“替代養路費部分”),不得低於改革基期年(2009年)公路養路費收入占“六費”(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收入的比例。“替代養路費部分”用於普通公路養護的比例一般不得低於80%,且不得用於公路新建。該項資金不得列支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等其他支出。繼續執行省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補助政策,省級補助資金與切塊到市縣部分之和(即省級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補助資金)占“替代養路費部分”的比例不得低於15%,優先用於農村公路路面大中修。
  2.落實日常養護資金。農村公路養護屬於市、縣財政事權,省、市、縣三級公共財政資金(不含“替代養路費部分”)用於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總額不低於“1053”標準:縣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各級政府必須確保投入到位,按照省級20%、市級不低於20%、縣級60%的分攤比例列入三級公共財政預算。省、市、縣三級分攤比例實行與養護成本變化、各級自有財力等因素相關聯的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調整年限不超過五年。
  3.拓寬投融資渠道。要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採取資金補助、先養後補、以獎代補、無償提供料場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公路養護。將農村公路發展納入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支持範圍。各級人民政府要確保財政支出責任落實到位,將相關稅收返還用於農村公路養護。鼓勵將農村公路建設和一定時期的養護進行捆綁招標,將農村公路與產業、園區、鄉村旅遊等經營性項目實行一體化開發,運營收益用於農村公路養護。鼓勵保險資金通過購買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方式合法合規參與農村公路發展,探索開展農村公路災毀保險。
  (三)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1.完善監督考核激勵機制。“以考明責、以評促養”,推動農村公路管養常態化、長效化。省交通運輸廳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農村公路養護工作制度,完善對縣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考核評價機制,全面加強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和養護工程管理;按照實施真抓實幹激勵措施要求,將農村公路路況檢測評定結果、養護工程實施情況等作為農村公路養護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將各縣市區的考核結果進行通報,建立考核結果、養護工程實施成效與省級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和養護工程補助資金掛鈎的分配機制;對工作推進情況良好的,給予激勵或增量補助,對工作推進情況較差的,實行約談、責令整改、扣減補助等措施,獎優罰劣。縣級建立農村公路養護工程項目清單,按年組織實施,並向省交通運輸廳報備。
  財政、交通運輸部門要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實施公共財政資金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按規定對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監督,不斷提升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將村道養護資金使用和養護質量等情況納入監督範圍。審計部門要定期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2.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路長管理責任體系和運行機制,大力推行縣、鄉、村三級農村公路路長制。縣、鄉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和村委會主要負責人為縣、鄉、村三級路長,負責督促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共同推進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結合省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全省域覆蓋工作、美麗鄉村建設,大力整治農村公路路域環境,堅持經濟實用、綠色環保理念,打造“暢安舒美”的農村交通環境。縣、鄉級人民政府應明確相應機構承擔路長制運行的日常工作,落實專職工作人員和經費;在各路段顯著位置設定“路長制”公示牌,公告人員信息、路長職責、監督電話等內容,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縣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組織開展本轄區內農村公路的管理養護工作,對鄉級專職工作人員和村民委員會中負責農村公路養護的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指導。
  3.推進養護市場化改革。加快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將人民民眾滿意度、受益程度、養護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作為衡量標準,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專群結合的養護生產組織模式。引導符合市場屬性的公路管養事業單位逐步轉制為現代企業;鼓勵將幹線公路建設養護與農村公路捆綁招標,支持養護企業跨區域參與市場競爭;鼓勵通過簽訂長期養護契約、招投標約定等方式,引導專業養護企業加大投入,提高養護機械化水平。對農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推行專業化養護模式,按照公路養護工程的有關規定,採用招標投標、契約管理和施工監理等辦法進行管理;對農村公路小修和日常保養,推行民眾性養護模式,擇優委託承包人實施。加強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市場監管,著力建立以質量為核心的信用評價機制,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省交通運輸廳要將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的嚴重失信行為和成效突出的情況納入省級信用評價進行處罰和獎勵,並指導、督促市州交通運輸局建立本地區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從業單位和人員信用評價制度,組織開展信用評價工作。農村公路新、改、擴建工程要嚴格落實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要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公安、應急等職能部門參與農村公路竣(交)工驗收。己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設施的農村公路要逐步完善。
  4.加強農村公路路政管理。縣級人民政府要將農村公路路政管理作為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重要內容,在農村公路重要出入口及節點位置科學合理設定不停車超限檢測設備,強化農村公路治超執法,徹底整治農村公路超限超載頑疾。建立健全縣有路政員、鄉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根據保護鄉道、村道的需要,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鄉級人民政府可以在鄉道、村道的出入口設定龍門架等必要的限高、限寬設施,切實保護好農村公路,但是不得影響衛生急救和消防等應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車輛收費。開展交通運輸與公安聯合執法,依法嚴肅查處各類破壞、損壞農村公路設施設備的行為。
  5.建立全省農村公路智慧型化養護綜合管理體系。通過信息化手段規範農村公路管理業務流程,推動農村養護管理信息化、智慧化、精準化、高效化,大力提升全省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水平。利用GIS、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移動網際網路等技術,按照市縣試點示範引領聯網成片的建設思路,逐步構建涵蓋省、市、縣、鄉、村五級,“上下聯通、因地制宜、數據共享、業務協同”的全省農村公路智慧型化養護綜合管理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本地區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因地制宜,持續推動深化改革進程,確保改革成效。
  (二)強化制度保障。各級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措施,加快相關法律法規的清理並提請有權機關及時修訂,進一步細化責任分工,同步積極部署落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務實、有序、高效推進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
  (三)加強督導激勵。要充分發揮督導激勵作用,加強對各級各相關部門深化改革相關工作推進情況的督導,壓實責任,抓好任務落實,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四)加快改革試點。交通運輸、財政部門要結合重點改革任務和加快建設交通強國要求,推動各地積極開展改革試點工作,並遴選部分工作成效明顯、典型示範帶動性強的試點成果進行全省推廣,加快推進改革工作。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級新聞宣傳部門要協助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充分調動農民民眾積極性,為改革創造有利的工作和輿論環境。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做好應對預案,及時化解矛盾。
  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解讀

為深化我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切實解決“四好農村路”工作中管好、護好的短板問題,根據省政府工作安排,我廳商有關部門起草了《湖南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農村公路工作,多次對“四好農村路”(建設好、管理好、養護好、運營好)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為貫徹落實好總書記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實解決好養護、管理的短板問題,2019年9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以下簡稱《國辦意見》),重點提出三方面政策舉措:一是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二是強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三是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要求各省級人民政府制定本轄區改革實施方案。2020年2月25日,交通運輸部、財政部聯合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交公路發〔2020〕26號,以下簡稱《兩部通知》),指導各省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資金保障具體要求。目前,已有11個省區市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出台了實施方案。
  二、起草過程
  我廳高度重視《實施方案》起草工作,列為廳重點督辦工作。貫徹落實《國辦意見》,2020年1月形成初稿;3月對照《兩部通知》進行了補充完善;徵求了省政府新聞辦、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審計廳、省應急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扶貧辦等相關部門意見,通過了省司法廳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在與相關部門多次溝通銜接並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上,經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現在的《實施方案》(代擬稿)。
  三、《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分為總體要求、政策舉措、保障措施等3個部分。主要內容包括:
  (一) 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適應新時代的要求,切實解決“四好農村路”工作中管好、護好的短板問題,推動農村交通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工作目標。明職責、抓重點、強弱項,構建責任體系、強化資金保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並結合我省實際進一步明確2022年、2035年兩個時間節點的主要工作目標任務。
  (二) 政策舉措
  1.完善管養體制。明確省、市、縣、鄉各級各有關部門職責,強調壓實責任特別是縣級政府的主體責任,明確要求各級政府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進行績效管理。
  2.強化資金保障。強化資金保障是此次深化改革的核心內容之一,既調整最佳化燃油稅資金支出結構,又加大公共財政資金投入。一是要求落實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用於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省級補助資金與切塊到市縣部分之和占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的比例不低於15%。按2019年相關數據測算,需要省級從燃油稅資金支出中安排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資金約7.9億元,比目前實際安排的省級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補助資金6.1億元增加了1.8億元。二是要求落實公共財政資金(不含“替代養路費部分”)用於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省、市、縣三級投入總額不得低於“1053”標準(即:縣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並明確省、市、縣三級公共財政投入的比例。按2019年相關數據測算,需要省、市、縣三級公共財政投入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資金約10.9億元;明確省、市、縣三級公共財政投入比例為省級20%、市級不低於20%、縣級60%,其中省級公共財政(不含“替代養路費部分”)投入約2.2億元。三是要求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3.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針對我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中的短板、弱項,綜合考慮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從完善監督考核激勵機制、推進農村公路路長制、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加強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和建立全省農村公路智慧型化養護綜合管理體系等五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三) 保障措施
  從組織保障、制度保障、督導考核、改革試點、宣傳引導等方面提出要求,為改革的順利進行保駕護航。
  四、下一步工作
  《實施方案》經省政府審議通過發布後,按要求抄送交通運輸部、財政部,並向社會公開,同時做好宣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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