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精神,進一步管理好、養護好農村公路,加快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按照《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交公路發〔2020〕26號)有關工作安排,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6月29日
  • 實施時間:2020年6月29日
  • 發布單位: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統籌城鄉發展,堅持質量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諧、綠色發展,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加快構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符合農村特點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系,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為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實現雲南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更好保障。
(二)主要目標
到2022年,基本建立權責清晰、齊抓共管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形成財政投入職責明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格局。農村公路治理能力明顯宙海提高,治理體系初步形成。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中等及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於75%。
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基本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路況水平和路域環境根本性好轉,農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體系全面完善。
二、完善漏糠仔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
(一)省級加強統籌和政策引諒嚷希導。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全省農村公路行業管理,要制定州、市、縣、區人民政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和責任清單,建立健全有關制度,編制農村公路建設規劃和省級養護補助資金計畫,加強養護管理機構能力建設指導;會同省財政廳開展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績效評價,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對州、市、縣、區人民政府進行績效管理。省財政廳負責籌集農村公路省級養護補助資金,指導和監督各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的籌集和管理使用。省自然資源廳負責指導全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用地、砂石料供應等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扶貧辦等部門負責制定有關配套政策,引導、支持和促進農村公路事業發展。
(二)州、市人民政府加強政策支持和指導監督。各州、市人民政府要發揮好承上啟下作用,駝嚷定抹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完善支持政策和養護資金補助機制,及時足額籌集州市級農村公路養護補助資金,加強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機構能力建設,督促和支持縣級政府履行主體責任。
(三)縣級政府履行主體責任。縣級政府是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主體,要按照“縣道縣管、鄉村道鄉村管”的原則,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制,明確縣級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含街道辦事處,下同)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和責任清單,指導監督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履職盡責。健全完善縣、鄉、村三級路長制,各級路長負責相應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建立“精幹高效、專兼結合、以專為主”的管理體系。按照“有路必養、養必到位”的要求,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及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加大履職能力建設和管理養護投入力度。
(四)發揮鄉、村兩級作用和農民民眾積極性。鄉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道、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要確定專職工作人員,指導村民委員會組織好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村民委員會要按照“農民自願、民主決策”的原則,採取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辦法組織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要加強宣傳引導,將愛路護路要求納入鄉規民約、村規民約;鼓勵採用以獎代補等方式,推廣將日常養護與應急搶通捆綁實施並交由農民承包;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會力量自主籌資籌勞參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通過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納入公益崗位等方式,為困難群體提供就業機會。
三、強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
(一)落實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不得低於改革基期年(2009年)公路養路費收入占“六費”(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收入的比例。加大對普通公路養護的支持力度,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用於普通公路養束重葛護的比例不低於80%且不得用於公路新建。2022年起,該項資金不再列支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等其他支戶符請出。
(二)落實養護工程資金補助政策。繼續執行省人民政府對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補助政策,省級補助資金與切塊到州、市、縣、區部分之和占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的比例不得低剃永企估於15%,維持現行標準不變。
(三)落實日常養護資金補助政策。自2021年起,省、州市、縣三級公共財政一般預算資金用於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標準為:縣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省、州市、縣三級財政投入比例分為4類:一類地區(昆明市),省、州市、縣分擔比例為10%、20%、70%;二類地區(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紅河州、大理州),省、州市、縣分擔比例為30%、20%、50%;三類地區(昭通市、保山市、文山州、普洱市、西雙版納州、德宏州、麗江市、臨滄市),省、州市、縣分擔比例為40%、20%、40%;四類地區(怒江州、迪慶州),省、州市、縣分擔比例為50%、20%、30%。其中,鎮雄縣、宣威市、騰衝市3個財政省直管縣,州市級承擔部分由省級補助。根據養護成本變化等因素對補助政策進行動態調整,調整周期原則上不超過5年。
(四)強化養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要建立對各州、市人民政府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考核機制,將考核結果與有關投資掛鈎。各級財政、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對公共財政用於農村公路的資金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要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監管,嚴禁農村公路建設採用施工方帶資的建設—移交模式,嚴禁地方以“建養一體化”名義新增隱性債務,公共資金使用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將村道養護資金使用和養護質量等情況納入監督範圍。審計部門要定期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五)創新農村公路發展投融資機制。各地要發揮好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採取資金補助、先養後補、以獎代補、無償提供料場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公路養護。將農村公路發展納入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支持範圍。鼓勵將農村公路建設和一定時期的養護進行捆綁招標,將農村公路與產業、園區、鄉村旅遊等經營性項目實行一體化開發,運營收益用於農村公路養護。鼓勵保險資金通過購買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方式合法合規參與農村公路發展,探索開展農村公路災毀保險。
四、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
(一)加快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省交通運輸廳要指導各地將人民民眾滿意度和受益程度、養護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作為衡量標準,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養護生產組織模式。引導符合市場屬性的事業單位轉制為現代企業,鼓勵將幹線公路建設養護與農村公路捆綁招標,支持養護企業跨區域參與市場競爭。鼓勵通過簽訂長期養護契約、招投標約定等方式,引導專業養護企業加大投入,提高養護機械化水平。
(二)加強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縣級政府要組織公安、應急等職能部門參與農村公路竣(交)工驗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設施的農村公路要逐步完善。省交通運輸廳要督促和指導各地加強農村公路養護市場監管,著力建立以質量為核心的信用評價機制,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並將信用記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會公開。
(三)加強隊伍建設和路產路權保護。各地要建立健全縣有路政員、鄉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構建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農村公路管理從業人員培訓,提高農村公路管理能力。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雲南省農村公路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加強農村公路路政管理,規範農村公路路產登記,全面開展農村公路巡查、監管、行政許可,堅決制止損壞公路行為,探索通過民事賠償保護路產路權。
(四)開展“美麗公路”創建。各地要結合實際,堅持經濟實用、綠色環保理念,提高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能力,全面開展“美麗公路”創建工作,打造綠色生態、安全暢通、美麗舒適的路域環境,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良好的公路出行條件。
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強統籌和組織領導,制定本行政區域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改革實施細則,細化工作舉措,壓實工作責任,認真抓好任務落實;實施細則要於2020年底前抄送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要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落實,重大情況及時報省人民政府。
(二)做好政策宣傳。各地、有關部門要對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重點任務開展政策解讀,正確引導社會預期,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積極宣傳改革中的先進典型,充分調動廣大人民民眾參與、監督改革工作的積極性,為改革工作營造濃厚氛圍,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三)開展試點創建。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要組織各地圍繞路長制、資金保障、創新投融資機制、美麗農村路、創新養護生產模式、信息化管理、政府考核、信用評價機制等試點主題,積極開展試點創建工作。要遴選工作基礎紮實、典型示範帶動性強、推廣價值高的試點地區向交通運輸部和財政部推薦,並將好的經驗做法納入“四好農村路”示範創建工作。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07〕172號)同時廢止。

印發的通知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
《雲南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6月29日

解讀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雲南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雲政辦發〔2020〕40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就《實施方案》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農村公路工作,習近平同志先後3次對“四好農村路”建設作出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站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高度,全力推動“四好農村路”建設,全省各級各部門全面動員部署,強化統籌協調,強力組織實施,“四好農村路”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但在“四好農村路”發展中仍然存在管好、護好的短板問題,需要進一步對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進行統籌謀劃、推進實施,為助力農民增收、推動產業興旺、服務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提供堅強的農村交通運輸保障。
為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2019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2020年2月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出台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交公路發〔2020〕26號)。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交通運輸部、財政部的貫徹意見,聚焦解決“四好農村路”發展中的管理體制、資金保障、養護機制的短板問題,在總結全省多年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經驗的基礎上,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分5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明確了全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質量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諧、綠色發展,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到2022年,基本建立權責清晰、齊抓共管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形成財政投入職責明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格局。農村公路治理能力明顯提高,治理體系初步形成。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中等及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於75%。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基本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路況水平和路域環境根本性好轉,農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體系全面完善。
第二部分,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明確了省政府有關部門,州、市、縣、區政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和責任清單,省級加強統籌和政策引導,開展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績效評價,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對州、市、縣、區政府進行績效管理;州、市政府加強政策支持和指導監督,發揮好承上啟下作用,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督促和支持縣級政府履行主體責任;縣級政府履行好主體責任,健全完善縣、鄉、村三級路長制,建立“精幹高效、專兼結合、以專為主”的管理體系,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及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同時,強調發揮好鄉村兩級作用和農民民眾積極性,要確定專職工作人員,指導村民委員會組織好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村民委員會要按照“農民自願、民主決策”的原則,採取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辦法組織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
第三部分,強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在嚴格落實中央體制改革意見精神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對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資金補助和日常養護資金補助政策方面進行了細化分解,明確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的來源、籌集標準、使用管理,提出了農村公路發展的投融資機制。落實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加大對普通公路養護的支持力度,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用於普通公路養護的比例不低於80%且不得用於公路新建,2022年起,該項資金不再列支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等其他支出;落實養護工程資金補助政策,繼續執行省政府對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補助政策,省級補助資金與切塊到州、市、縣、區部分之和占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的比例不得低於15%,維持現行標準不變;落實日常養護資金補助政策,明確省、州(市)、縣三級公共財政一般預算資金投入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標準,並按照我省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事權改革分類分檔方式,將全省16個州(市)分為4類地區分別確定省、州(市)、縣三級財政投入比例。強化養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省級建立對州、市政府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考核機制,各級財政、交通部門要對養護資金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加強養護資金使用監管;村務監督委員會將村道養護資金使用和養護質量等情況納入監督範圍;審計部門要定期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創新農村公路發展投融資機制,從政府資金引導、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支持、與經營性項目一體化開發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公路養護。
第四部分,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加快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鼓勵通過引導事業單位轉制、將幹線公路建設養護與農村公路捆綁招標、支持養護企業跨區域參與等方式,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加強安全和信用管理,從保障安全設施投資、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逐步完善安全設施等方面,提高農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加強隊伍建設和路產路權保護,建立健全縣有路政員、鄉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構建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堅持經濟實用、綠色環保理念,開展“美麗農村路”創建。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要求州、市政府要制定本轄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改革實施細則並認真抓好落實;做好政策宣傳,為改革工作營造濃厚氛圍;開展試點創建,將好的經驗做法納入“四好農村路”示範創建工作。
(四)發揮鄉、村兩級作用和農民民眾積極性。鄉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道、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要確定專職工作人員,指導村民委員會組織好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村民委員會要按照“農民自願、民主決策”的原則,採取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辦法組織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要加強宣傳引導,將愛路護路要求納入鄉規民約、村規民約;鼓勵採用以獎代補等方式,推廣將日常養護與應急搶通捆綁實施並交由農民承包;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會力量自主籌資籌勞參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通過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納入公益崗位等方式,為困難群體提供就業機會。
三、強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
(一)落實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不得低於改革基期年(2009年)公路養路費收入占“六費”(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收入的比例。加大對普通公路養護的支持力度,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用於普通公路養護的比例不低於80%且不得用於公路新建。2022年起,該項資金不再列支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等其他支出。
(二)落實養護工程資金補助政策。繼續執行省人民政府對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補助政策,省級補助資金與切塊到州、市、縣、區部分之和占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的比例不得低於15%,維持現行標準不變。
(三)落實日常養護資金補助政策。自2021年起,省、州市、縣三級公共財政一般預算資金用於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標準為:縣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省、州市、縣三級財政投入比例分為4類:一類地區(昆明市),省、州市、縣分擔比例為10%、20%、70%;二類地區(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紅河州、大理州),省、州市、縣分擔比例為30%、20%、50%;三類地區(昭通市、保山市、文山州、普洱市、西雙版納州、德宏州、麗江市、臨滄市),省、州市、縣分擔比例為40%、20%、40%;四類地區(怒江州、迪慶州),省、州市、縣分擔比例為50%、20%、30%。其中,鎮雄縣、宣威市、騰衝市3個財政省直管縣,州市級承擔部分由省級補助。根據養護成本變化等因素對補助政策進行動態調整,調整周期原則上不超過5年。
(四)強化養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要建立對各州、市人民政府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考核機制,將考核結果與有關投資掛鈎。各級財政、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對公共財政用於農村公路的資金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要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監管,嚴禁農村公路建設採用施工方帶資的建設—移交模式,嚴禁地方以“建養一體化”名義新增隱性債務,公共資金使用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將村道養護資金使用和養護質量等情況納入監督範圍。審計部門要定期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五)創新農村公路發展投融資機制。各地要發揮好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採取資金補助、先養後補、以獎代補、無償提供料場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公路養護。將農村公路發展納入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支持範圍。鼓勵將農村公路建設和一定時期的養護進行捆綁招標,將農村公路與產業、園區、鄉村旅遊等經營性項目實行一體化開發,運營收益用於農村公路養護。鼓勵保險資金通過購買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方式合法合規參與農村公路發展,探索開展農村公路災毀保險。
四、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
(一)加快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省交通運輸廳要指導各地將人民民眾滿意度和受益程度、養護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作為衡量標準,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養護生產組織模式。引導符合市場屬性的事業單位轉制為現代企業,鼓勵將幹線公路建設養護與農村公路捆綁招標,支持養護企業跨區域參與市場競爭。鼓勵通過簽訂長期養護契約、招投標約定等方式,引導專業養護企業加大投入,提高養護機械化水平。
(二)加強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縣級政府要組織公安、應急等職能部門參與農村公路竣(交)工驗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設施的農村公路要逐步完善。省交通運輸廳要督促和指導各地加強農村公路養護市場監管,著力建立以質量為核心的信用評價機制,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並將信用記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會公開。
(三)加強隊伍建設和路產路權保護。各地要建立健全縣有路政員、鄉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構建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農村公路管理從業人員培訓,提高農村公路管理能力。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雲南省農村公路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加強農村公路路政管理,規範農村公路路產登記,全面開展農村公路巡查、監管、行政許可,堅決制止損壞公路行為,探索通過民事賠償保護路產路權。
(四)開展“美麗公路”創建。各地要結合實際,堅持經濟實用、綠色環保理念,提高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能力,全面開展“美麗公路”創建工作,打造綠色生態、安全暢通、美麗舒適的路域環境,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良好的公路出行條件。
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強統籌和組織領導,制定本行政區域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改革實施細則,細化工作舉措,壓實工作責任,認真抓好任務落實;實施細則要於2020年底前抄送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要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落實,重大情況及時報省人民政府。
(二)做好政策宣傳。各地、有關部門要對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重點任務開展政策解讀,正確引導社會預期,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積極宣傳改革中的先進典型,充分調動廣大人民民眾參與、監督改革工作的積極性,為改革工作營造濃厚氛圍,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三)開展試點創建。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要組織各地圍繞路長制、資金保障、創新投融資機制、美麗農村路、創新養護生產模式、信息化管理、政府考核、信用評價機制等試點主題,積極開展試點創建工作。要遴選工作基礎紮實、典型示範帶動性強、推廣價值高的試點地區向交通運輸部和財政部推薦,並將好的經驗做法納入“四好農村路”示範創建工作。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07〕172號)同時廢止。

印發的通知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
《雲南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6月29日

解讀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雲南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雲政辦發〔2020〕40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就《實施方案》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農村公路工作,習近平同志先後3次對“四好農村路”建設作出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站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高度,全力推動“四好農村路”建設,全省各級各部門全面動員部署,強化統籌協調,強力組織實施,“四好農村路”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但在“四好農村路”發展中仍然存在管好、護好的短板問題,需要進一步對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進行統籌謀劃、推進實施,為助力農民增收、推動產業興旺、服務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提供堅強的農村交通運輸保障。
為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2019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2020年2月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出台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交公路發〔2020〕26號)。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交通運輸部、財政部的貫徹意見,聚焦解決“四好農村路”發展中的管理體制、資金保障、養護機制的短板問題,在總結全省多年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經驗的基礎上,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分5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明確了全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質量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諧、綠色發展,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到2022年,基本建立權責清晰、齊抓共管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形成財政投入職責明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格局。農村公路治理能力明顯提高,治理體系初步形成。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中等及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於75%。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基本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路況水平和路域環境根本性好轉,農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體系全面完善。
第二部分,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明確了省政府有關部門,州、市、縣、區政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和責任清單,省級加強統籌和政策引導,開展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績效評價,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對州、市、縣、區政府進行績效管理;州、市政府加強政策支持和指導監督,發揮好承上啟下作用,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督促和支持縣級政府履行主體責任;縣級政府履行好主體責任,健全完善縣、鄉、村三級路長制,建立“精幹高效、專兼結合、以專為主”的管理體系,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及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同時,強調發揮好鄉村兩級作用和農民民眾積極性,要確定專職工作人員,指導村民委員會組織好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村民委員會要按照“農民自願、民主決策”的原則,採取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辦法組織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
第三部分,強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在嚴格落實中央體制改革意見精神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對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資金補助和日常養護資金補助政策方面進行了細化分解,明確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的來源、籌集標準、使用管理,提出了農村公路發展的投融資機制。落實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加大對普通公路養護的支持力度,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用於普通公路養護的比例不低於80%且不得用於公路新建,2022年起,該項資金不再列支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等其他支出;落實養護工程資金補助政策,繼續執行省政府對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補助政策,省級補助資金與切塊到州、市、縣、區部分之和占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的比例不得低於15%,維持現行標準不變;落實日常養護資金補助政策,明確省、州(市)、縣三級公共財政一般預算資金投入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標準,並按照我省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事權改革分類分檔方式,將全省16個州(市)分為4類地區分別確定省、州(市)、縣三級財政投入比例。強化養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省級建立對州、市政府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考核機制,各級財政、交通部門要對養護資金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加強養護資金使用監管;村務監督委員會將村道養護資金使用和養護質量等情況納入監督範圍;審計部門要定期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創新農村公路發展投融資機制,從政府資金引導、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支持、與經營性項目一體化開發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公路養護。
第四部分,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加快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鼓勵通過引導事業單位轉制、將幹線公路建設養護與農村公路捆綁招標、支持養護企業跨區域參與等方式,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加強安全和信用管理,從保障安全設施投資、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逐步完善安全設施等方面,提高農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加強隊伍建設和路產路權保護,建立健全縣有路政員、鄉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構建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堅持經濟實用、綠色環保理念,開展“美麗農村路”創建。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要求州、市政府要制定本轄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改革實施細則並認真抓好落實;做好政策宣傳,為改革工作營造濃厚氛圍;開展試點創建,將好的經驗做法納入“四好農村路”示範創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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