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為全面推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預防和減少農村地區道路交通事故,切實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中發〔2021〕1號)、《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雲政辦發〔2021〕52號)及《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意見》(德發〔2021〕33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指示要求和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堅定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提高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系統化、精細化、現代化水平。緊緊圍繞鄉村振興、平安鄉村建設的目標,深化農村道路交通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和城鄉一體化建設,著力從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源頭性、基礎性、根本性問題入手,努力構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確保農村民眾出行更安全、通達更順暢,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和實現全州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在2022年底前,全面摸清轄區農村車輛、駕駛人現狀,農村勸導站、勸導員底數,農村道路安全隱患和事故多發點段,持續抓好農村交通安全固本強基攻堅行動十項重點任務,進一步強化農村“兩站兩員”建設、“千燈萬帶”建設、農村道路信息系統APP套用等工作,力爭農村地區交通安全設施進一步完善,路面交通秩序進一步改善,人民民眾安全意識進一步提高,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基本健全,交通安全形勢持續平穩。
(三)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領導,屬地管理。加強政府領導,建立健全以各級人民政府為核心的農村道路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各級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細化工作措施,推動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落實,建立部門協作配合機制,構建黨政領導、屬地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齊抓共管、全域覆蓋的長效管理機制。
2.堅持目標導向,標本兼治。以不斷消除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提升農村民眾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交通素質、有效加強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切實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工作目標,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按照“制度先行、政策引路、群防群策、多管齊下”的工作思路,注重技術與管理同完善,逐步提升農村道路管理科學化和精細化水平。
3.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準確把握農村交通安全突出問題,深入分析影響安全的深層次原因,結合本地實際,按照“安全、有效、經濟、實用”的原則,循因施策、對症下藥,綜合施策解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實際問題。
4.堅持分類指導,突出重點。立足各地實際和經濟發展水平,分類、分級加強專業技術指導,準確把握普遍與特殊、共性和個性的關係,聚焦農村道路交通管理短板和弱項,突出重點問題,分步有序推進解決。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各項工作組織落實到位,州人民政府成立全州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彭文海州政府黨組成員、州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李品春 州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李君川 州教育體育局局長
梅學能 州交通運輸局局長
張定剛 州農業農村局局長
李林山 州應急管理局局長
尹建明 州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
楊定忠 德宏公路局局長
成 員:李宗明 州委宣傳部副部長、州政府新聞辦主任
唐宏君 州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余登慶 州工業科技局副局長
馮家柒 州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景生安 州民政局副局長
王 猛 州司法局副局長
武顯龍 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孟成鐘 州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寸時雄 州農業農村局保留副處級待遇幹部
李 紅 州商務局副局長
楊 旻 州文化和旅遊局副局長
藺富有 州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州防艾局專職副局長
趙 維 州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李維新 州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楊新梅 州廣電局副局長
祖 立 德宏銀保監分局副局長
趙永明 州道路運輸管理局總支書記
李 皓 州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
李來全 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
羅 徽 德宏公路路政管理支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公安局交警支隊,辦公室主任由州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尹建明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州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孟成鐘、州農業農村局保留副處級待遇幹部寸時雄、州應急管理局副局長趙維、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李來全兼任,辦公室成員主要由州公安局交警支隊有關科室人員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做好方案制定、統籌協調、工作推動、信息收集、經驗總結等工作。各縣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協調機制,加強組織領導,抓好各項工作的推動落實。
三、工作任務
(一)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層基礎
1.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專業隊伍建設。深入調研轄區城鄉一體化進程和公安交警警務布局情況,根據城區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和人口、道路、車輛及駕駛人數量等因素,科學調整工作重心,統籌協調城鄉警力分布,最佳化勤務部署,科學選址、合理布局農村公路交警中隊,力爭在5年內新建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風平(三台山)中隊、江東(五岔路)中隊、城郊中隊,瑞麗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城東中隊、勐秀中隊,盈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勐弄中隊、舊城中隊、弄璋中隊,隴川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隴把中隊,梁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芒東中隊、平山中隊,進一步充實農村公路交通民警隊伍。(牽頭部門:州公安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發展改革委)
2.加強和規範農村勸導站建設。農村行政村(社區)設立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實行勸導員隊伍專職化,健全長效經費保障機制,確保勸導員隊伍穩定,勸導工作常態化運轉。深化與保險、郵政等企業合作,積極構建警保、警郵、警企勸導站,有效補充農村地區道路交通管理力量。(牽頭部門:州公安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德宏銀保監分局、州郵政管理局)
3.提高農村公路建設管理水平。統籌農村公路規劃建設和管理,著力解決農村公路技術等級低、安全設施缺失、日常養護滯後等問題。建立安全設施建設聯合審查機制,因地制宜推動農村公路加寬改造,完善安全設施。在新建、改建、擴建農村公路時,嚴格執行安全設施建設“三同時”制度。研究制定農村公路建設指導意見及安全設施設定指南,推動交通安全設施設定規範化、標準化、系統化,打造培育安全文明示範路。(牽頭部門:州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
4.推進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繼續爭取國家加大農村公路安全設施投入力度,將2020年底前已建成通車的農村地區縣鄉道路、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納入規劃。進一步鞏固縣鄉道路安全隱患治理成果,重點實施以村道為主的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道路基礎條件,適當提高財政對經濟發展較為落後、道路安全隱患突出地區安全生命防護工程保障標準。(牽頭部門:州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財政局、州公安局、州應急管理局)
(二)健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體系
5.嚴格屬地管理責任。健全縣級人民政府負總責、鄉鎮(街道、農場)人民政府負主責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縣市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縣級領導包鄉鎮(街道、農場)、包交通主幹道,鄉鎮(街道、農場)幹部包村(社)、包農村公路,村(社)幹部包車輛、包駕駛人、包路段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責任制。要統籌推進本轄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兩員一長”(鄉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交通安全員,村委會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勸導員,縣、鄉、村農村公路路長)管理機制,構建“主體在縣、管理在鄉、延伸到村、觸角到組”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體系。(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
6.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要求,切實履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進一步健全完善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嚴格落實本行業本領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監管責任。(責任單位:州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7.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農村客、貨運輸企業及公路建設、經營、管養單位等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組織,明確責任領導,組織開展交通安全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整治和宣傳教育培訓,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健全事故預防措施,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切實落實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責任主體的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大型果蔬種植、畜牧養殖等勞動密集農業企業要履行好安全教育、員工集中上下班運送責任。(責任單位:農村客、貨運輸企業及公路建設、經營、管養單位)
8.落實農村勸導員協管責任。明確村兩委成員、村民小組長為農村交通安全勸導員,履行交通違法勸導、交通安全宣傳、基礎信息採集、道路隱患排查等職責,在農村集市趕集日、學校收放假、重大節慶及民俗活動等重要時段,切實守好農村集市街口、客運站口、學校門口、村組公路進入主幹公路口、出村口等“五口”。(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加大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出行保障
9.構建城鄉一體化農村客運服務網路。以安全、便捷出行為出發點,圍繞城鄉協調發展,扶持發展農村客運,進一步完善城鄉客運服務網路體系。積極適應撤鄉並鎮、合村並鄉等農村發展新趨勢,積極引導開通城鄉校車、定製路線客運車、增加“即時用車”等形式,儘可能滿足農村地區民眾趕集、參加民俗活動、學生上下學等出行用車需求。(牽頭部門:州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教育體育局、州公安局)
10.建立完善安全隱患常態化排查治理機制。制定農村公路隱患分級和排查治理標準,建立隱患清單,推廣農村公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系統,及時掌握跟蹤隱患治理情況。每年開展省、州、縣三級政府掛牌督辦交通安全隱患,強化跟蹤問效,確保隱患按規定時限整治銷號。(牽頭部門:州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應急管理局、州公安局)
(四)加快推進科技信息化手段套用
11.深化管理信息系統推廣套用。全面推廣套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提升縣、鄉鎮(街道、農場)兩級“農交安”APP套用水平。推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礎工作信息化,提高“人、車、路、環、管”等基礎信息錄入率。依託“天網工程”“雪亮工程”等建設,加強農村地區重點路段交通感知設備建設,推進視頻監控、卡口等向農村地區延伸覆蓋,提高科學研判、快速發現、精準查處能力水平。(牽頭部門:州公安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
12.加大交通技術監控設施建設。新建農村公路要配套建設交通技術監控設施設備,逐步改變巡查管理主要依賴人力的現狀,提升管理科技化水平。加快交通安全執法站和交通技術監控設施設備建設配備,構建人防、物防、技防一體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牽頭部門:州公安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交通運輸局、州農業農村局)
(五)提升聯合執法與應急救援水平
13.聯合治理農村交通秩序亂象。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農業農村等執法部門建立聯合執法長效機制,常態化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定期整治占道經營、違章搭建、曬穀曬糧、非法營運等道路交通頑疾。加大對低速貨車、三輪汽車、電動三(四)輪車、拖拉機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的勸導、查糾、懲處力度。依託交警執法站、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等,嚴厲查處超員、超速、無證、酒後及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行。加強貨車超限超載問題治理,最佳化超限超載檢測站設定,不斷深化治超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強行沖卡等問題,堅決遏制公路貨運車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牽頭部門:州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市場監管局)
14.構建農村地區交通應急救援體系。以鄉鎮(街道、農場)為單位建立交通應急救援站,合理布建農村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點,將沿線中心衛生院納入交通應急救援體系,配備救護車和必要的急救藥品、設備,加強警醫聯動,實施緊急醫療救援和轉運。建立農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回響、處置、救援救治體系,強化急救專業培訓,經常性開展部門協同演練。(牽頭部門:州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交通運輸局、州衛生健康委)
(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傳
15.提高村民交通安全自治水平。實施鄉風文明培育行動,充分發揮村規民約在村民自治中的重要作用,把交通安全列入村規民約、廠紀校規。廣泛普及法律知識,交通安全常識,提升全社會交通安全文明素養,唱響交通安全主旋律,培育交通安全新風尚。大力推進農村源頭自治,創建和諧、遵法、有序、安全的農村道路交通環境。(牽頭部門:州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司法局)
16.積極構建大宣傳格局。統籌制定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畫,加大宣傳投入,督促各鄉鎮(街道、農場)、有關部門切實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責任和義務。把農村交通安全宣傳融入鄉村振興戰略,創新農村交通安全文明共治模式,建立完善縣、鄉、村三級交通安全宣傳體系和交通安全宣傳陣地,加強應急廣播系統套用,全方位、全時空、全矩陣傳播交通安全理念,推動交通安全宣講“進城、進鎮、進村”活動。強化對農村留守兒童、老人及易地搬遷民眾的交通宣傳教育,不斷提升城鄉一體化進程中“村民”向“市民”角色轉變的適應能力。(牽頭部門:州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鄉村振興局、州應急管理局、州廣電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高位推動部署。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鄉村振興戰略,與經濟建設、深化改革、創新發展同步規劃、同步發展、同步實施。要堅持“一切工作以安全為首要”的工作理念,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始終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綜合治理的工作原則,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組織體系和治理體系建設。
(二)強化安排部署,落實監管職責。各級要精心謀劃部署,完善工作機制和制度措施,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合力做好農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研究制定加強農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和任務目標,加強統籌協調,共築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牢固防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履行職責,落實監管責任,切實構建“權責一致、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協調聯動機制。
(三)強化保障機制,確保管理長效。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本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所需必要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研究探索建立政府、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長效投入機制,不斷拓展道路交通安全資金保障來源。要根據農村道路通車裡程、機動車、駕駛人增長等情況,相應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設。
(四)強化考核問責,健全責任制度。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目標考核,提高在安全生產責任狀和平安鄉村建設等考核中的權重,強化結果運用。要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健全責任倒查制度,對工作不重視、不履職或不正確履職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考核問責;農村道路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調查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明確不放過、事故責任不追究不放過、駕駛人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實行嚴格的責任倒查,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政策解讀
2022年4月20日,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德宏州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為便於更好地理解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現就《方案》解讀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依據目標任務
背景:近年來,隨著全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鄉村振興不斷取得新成效,經濟社會迅猛發展,農村地區人、車、路等各類道路交通要素大幅遞增。截至2022年5月,全州機動車保有量達73.5萬餘輛,駕駛人達62.7萬餘人,公路通車裡程達9530公里,全州農村道路交通事故呈易發、多發態勢。“十三五”期間,全州縣、鄉公路發生死亡事故337起,造成295人死亡,占公路交通事故總死亡人數的29.7%;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給人民民眾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涉及交通事故的家庭大多因此致貧、返貧,嚴重影響和制約了全州經濟社會發展、鄉村振興和社會和諧穩定。當前,全州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面臨諸多難題和挑戰。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體系不完善、部門協作機制不順暢、公安交管部門專業管理力量不足、“兩站兩員”建設推進不力經費保障難、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不完善、農村民眾公共運輸出行難等問題。這些問題不僅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而且降低了廣大農村民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亟待採取措施統籌解決。
依據:按照《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雲政辦發〔2021〕52號)及《德宏州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及省政府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檔案的實施意見》(德政發〔2013〕240號)、《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意見》(德發〔2021〕33號)相關檔案要求,特制訂此方案。
目標任務: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平安鄉村建設,全力提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層基礎,著力解決影響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源頭性、基礎性、根本性問題,達到農村地區交通安全設施進一步完善,路面交通秩序進一步改善,人民民眾安全意識進一步提高,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基礎健全,全州交通安全形勢平穩。
二、《方案》主要內容
《方案》共提出六個方面17項工作內容。
第一方面旨在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層基礎建設。一是整合議事機構和鄉鎮交通安全管理站職能,設立在黨委政府領導下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推進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二是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及勸導員隊伍建設,有效補充農村地區道路交通管理力量。三是加強公安交通管理專業隊伍建設,科學設定和配備農村交警中隊的組織、警力、營房及執法裝備。四是提高農村公路建設等級,貫徹“四好農村路”建設標準,推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設定規範化、標準化、系統化建設,全面提升農村道路安全防護水平。五是推進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將2020年底前已建成通車的農村地區縣鄉道和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納入建設規劃。
第二方面旨在健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體系。一是進一步明確縣級人民政府和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的屬地管理責任,構建“主體在縣、管理在鄉、延伸到村、觸角到組”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體系。二是落實各部門監管責任,按照 “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要求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定職責,切實做好行業監管。三是落實農村客、貨運輸企業及公路建設經營管養等單位關於交通安全工作的主體責任。四是進一步規範農村勸導員關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協管責任,明確工作重點內容。
第三方面旨在加大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出行保障。一是構建城鄉一體化農村客運服務網路,緊扣民眾實際需求開通城鄉校車、定製客運、增加“及時用車”投放量等,儘可能滿足農村地區民眾安全出行需要。二是建立健全農村公路安全隱患常態化排查治理機制,實行分級掛牌督辦和跟蹤問效。
第四方面旨在推進科技信息化手段套用。一是深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推廣套用,推進視頻監控、卡口等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科學研判、快速發現、精準查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推進農村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構建人防、物防、技防互補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提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方面旨在提升執法與應急救援水平。一是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長效機制,綜合治理各類交通亂象和頑疾。二是構建農村地區交通應急救援體系,整合各方力量,建立健全農村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點和農村地區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回響、處置、救援救治體系。
第六方面旨在創新交通安全宣傳方式。一是充分發揮村規民約在村民自治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進農村源頭自治,增強村民交通安全自治能力,創建遵法、和諧、有序、安全的農村道路交通環境。二是積極構建大宣傳格局,把農村交通安全宣傳融入鄉村振興戰略,統籌制定農村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畫,壓實各級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責任和義務,全力提升農村民眾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識和文明交通素養。
三、《方案》與上級異同
同:遵照上級要求明確了工作任務。
異:州人民政府成立“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同時結合德宏實際細化了州級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方案還要求各縣市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議事協調機構,抓好各項工作的推動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