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現將《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黔府發〔2009〕3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

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

黔府發〔2009〕3號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區行署,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在省委、省人民政府領導下,通過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經濟發展和自然條件等方面因素影響,我省農村地區、鄉村公路交通安全隱患普遍存在,重特大交通事故時有發生,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十分嚴峻。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發〔2008〕16號),夯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礎,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發勢頭,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地區:赤水
  • 發布時間: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
通知內容,發布時間,

通知內容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是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解決好農村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對於保障人民民眾安居樂業、促進社會和諧的重大意義,針對我省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基礎和條件脆弱,農村公路建設欠帳較多,農民出行難、出行貴、出行不安全現象大量存在的實際,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加大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力度,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向農村傾斜,努力推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入開展,不斷改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農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為保護農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一個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創新機制,構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
縣鄉兩級人民政府要整合現有的管理力量,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在每個鄉(鎮)明確或聘請1—2名專職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的基礎上,採取措施將管理向鄉村兩級有效延伸,將行政村的村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明確為本村的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並由縣(市、區)財政予以必要的經費補貼。要充分發揮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鄉(鎮)派出所、交警大(中)隊、安監站人員、農機安全管理人員、村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的作用,構建起既有分工、又有協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公安、交通、農機、安監等部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各部門間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例會機制和工作協作機制,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及時溝通,齊抓共管,形成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的良好格局。
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作為本鄉(鎮)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作為直接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要依靠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村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按照戶籍化管理的要求,建立農村客運機動車及駕駛人、低速貨車、拖拉機、機車的台賬,實行“一車一檔”,並督促無牌無證車輛完善車輛相關手續,全面落實監管職責;交警大(中)隊和鄉(鎮)派出所要強化對農村道路的巡邏管控,嚴肅查處和嚴厲打擊低速貨車、拖拉機違法載人及無證駕駛,車輛無牌無證上路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交通部門要強化對農村客運的源頭管理,加強對客運企業的監管,督促企業落實其主體責任;農機部門要強化農機交通安全的源頭管理工作,嚴把培訓、考試、審驗、發證和農機市場準入關,加強對上路行駛農機的監管,嚴防違法載客;教育部門要加強農村中國小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農村中國小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安監部門要指導、協調和督促各有關部門落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加大對農村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倒查力度,堅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追究重特大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通過建立低速貨車、拖拉機台帳管理制度,紅白喜事、傳統節日交通安全“打招呼”制度,安全管理人員跟“場”監管等制度,及時消除農村民眾集體搭乘低速貨車、拖拉機的嚴重違法行為,杜絕由此引發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多措並舉,加大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力度
各地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賦予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責任,結合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特點,採取農民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增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把道路交通安全相關禁止性規定列入村規民約,增強對農村民眾的日常教育和行為約束;要發揮交通安全宣傳的引導和警示功能,在鄉(鎮)街道、主要公路路口和客運站點等人員密集的場所設立固定交通安全宣傳欄、宣傳牆和警示牆,宣傳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宣傳黨和政府在解決農民民眾安全出行等方面採取的政策措施,宣傳低速貨車、拖拉機、機車違法載人的嚴重危害,利用民眾身邊的案例教育民眾,並通過電視、網路、報刊等信息載體,擴大宣傳覆蓋面,努力提高農民民眾安全出行觀念,增強交通參與遵紀守法的自覺性;要大力開展“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學校”創建活動,發揮交通安全文明單位的輻射和示範功能,達到宣傳一個帶動一片的效果。
四、疏堵結合,多渠道扶持和發展農村客運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民眾的出行需求日益增長。由於缺乏經濟、安全、便利的農村客運,導致農村低速貨車、拖拉機、機車違法載人的現象屢禁不絕,並不斷引發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各地各部門要堅持疏堵結合、標本兼治和重在治本的原則,按照《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農村客運的意見》(黔府發〔2008〕3號)的精神,制定與農村公路建設規劃有效結合的農村客運發展規劃,突出農村客運站點規劃、農村客運線路規劃和運力投放規劃等重點,切實加強農村客運站點的建設和規範,堅持新建農村道路與農村客運站點、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力爭農村公路發展建成一條,驗收合格一條,客車通達一條;要在確保營運安全的前提下,簡化農村客運班線審批手續,努力做到隨到隨辦;要通過減免相關稅費等扶持措施積極培育農村客運市場,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參與農村客運,確保農村客運開得通、留得住,採取組建趕場車隊、開通區域客運等各種方式,努力構建覆蓋農村所有集鎮、重點區域、重要路段的四通八達的客運網路,有效解決農民民眾出行難、出行貴、出行不安全的問題。
五、加大力度,深入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縣鄉兩級人民政府要針對轄區農村道路的實際狀況,每年組織交通、安監、公安、農機等部門對通鄉、通村公路進行隱患排查和危險路段排查。要統籌安排、有效整合各項交通治理專項資金,加大對農村道路建設的資金投入,逐步改善農村道路通行條件,提升道路等級,改善道路狀況。各級財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資金,專項用於“村村通”公路的危險路段治理,逐年加大對通村公路建設、管養的投入,逐步治理農村鄉村公路上的嚴重交通安全隱患。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通鄉、通村公路危險路段和事故多發路段的治理力度,增設必要的交通標誌,在特別危險和事故多發的路段設定必要的警示標誌和防護欄(牆、墩)等安全防護設施,逐年改善農村道路的通行條件。縣級人民政府每年要安排資金在特別危險的鄉村公路上至少增設1000米防護欄和20塊永久性交通安全警示標誌牌。
縣鄉兩級人民政府要針對轄區農村道路上低速貨車、拖拉機違法載人和無證駕駛、機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特點、規律,不定期組織鄉村幹部、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安監站人員、農機安全管理人員、交警大(中)隊民警,派出所民警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肅查處和嚴厲打擊農村道路上的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淨化農村道路的通行環境,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
各級公安、交通、安監、農機等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職責,針對農村道路上的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經常性地組織開展各種專項整治活動,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管理覆蓋,嚴防漏管失查,形成嚴管重治的高壓態勢,從根本上解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失控漏管問題。

發布時間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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