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清明和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清明和汛期即將到來,掃墓、祭祀等活動頻繁,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森林火災、煙花爆竹等事故風險高峰期,為切實抓好清明和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清明和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 地點:赤水市
  • 發布機構: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類型:通知
  • 發布時間: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通知內容,發布時間,

通知內容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安全生產工作部署
當前我市安全生產形勢異常嚴峻,各鄉鎮辦、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認真貫徹落實3月7日全市消防暨森林防火工作會和3月26日全市2008年清明節文明祭祀安全防範工作會議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以對人民民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紮實抓好清明、汛期和當前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為第二季度和下半年安全生產工作奠定堅實基礎。清明期間,各鄉鎮辦、各有關部門要結合這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特點,進一步加強森林火災、煙花爆竹燃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重點行業的監管,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排除工作的通知》精神,紮實開展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不發生森林火災、交通事故及各類安全生產事故。
二、突出重點,統籌兼顧,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排除治理
道路交通運輸安全:進一步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反違法、壓事故、保全全”專項整治活動,特別要加強清明期間省、縣、鄉、村道路的安全管理,加快推進危險路段和黑點、盲點路段的整治,加強源頭管理和教育,加大道路巡查執法力度,堅決制止和打擊農用車、機車等違法違章載人行為,排除“人、車、路、站”及管理等方面的隱患,確保全全。
水上交通安全:繼續抓好渡口渡船和水上安全隱患排查排除治理,認真落實水上交通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對重點時段、重點水域、重點船舶和碼頭的監管,嚴肅查處農用船舶、漁業船舶和其他未經交通部門許可船舶非法載客營運行為,凡存在超員超量、人畜混裝、帶病運行、救生設備不齊全的船舶,一律停止航運,對“三無”船舶一律拆除,對非法渡口一律撤銷;對重點時段和人流量大的渡口,各鄉鎮辦要專人盯防,對已經查出的安全隱患,市交通局、海事處、水利局、安監局及所涉及鄉鎮辦要抓緊督促整改,確保水上安全。
森林防火安全: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市消防暨森林防火會議及森林防火戒嚴通知精神,嚴格落實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和部門責任制,做好森林防火和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要加強對野外用火引導和疏導,嚴格執行野外用火規定,切實按照“七個不準”要求堵住火災源頭,及時發布森林火險天氣警報;要嚴格入山制度,派出專人對重點部位、重點地段嚴看死守。要認真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派專人深入村、組、農戶、林區開展宣傳教育和安全巡查,迅速組織森林火災隱患大排查,做好源頭管理;對行政交界處要加強聯防,互通信息;要落實森防工作責任,要將責任落實到人、到單位、到區域、到山頭、到地塊,堅決克服思想麻痹、僥倖心理;要加大對違規野外用火的打擊力度,嚴肅責任追究,確保萬無一失。一旦發生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撲滅,將損失降到最低。
煙花爆竹:清明期間是煙花爆竹銷售旺季。要進一步加大打非力度,堅決取締非法生產,防止死灰復燃;嚴厲查處非法儲存、經營、運輸煙花爆竹行為,規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安全監管。
三、切實加強雨季、汛期安全生產防範措施
清明期間,雨季來臨,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針對這一時期暴雨、洪水、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多發的特點,切實加強對山體滑波、垮塌、土石流、建築施工工地等安全防範。要加強對病險水庫、小水庫、地質災害等重點區域的監測,做到嚴防死守。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體系,做到防患於未然。要切實做好汛期的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險加固進度,確保汛期到來前整改到位。要對具有重大隱患且不能保證基本安全條件的,必須果斷實施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等強制措施,直至消除安全隱患後方可恢復生產或使用。
四、紮實做好其它領域的安全生產
要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持之以恆開展好電力、煤礦、非煤礦山、人員密集場所、建築施工、特種設施設備、城市燃氣安全、校園安全、旅遊安全、危險化學品和其它行業企業的安全檢查工作,確保全全生產。
五、加強清明和汛期安全生產調度和信息報送工作
認真做好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安全生產信息渠道暢通。各級各有關部門領導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要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做好應急準備。一旦發生險情和事故,要及時報告,迅速處置,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發布時間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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