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救災工作切實安排好災區困難民眾生產生活的通知

汛期已至,災情隨時可能發生,抗災救災任務十分艱巨。為切實做好我市的救災救濟工作,進一步提高對自然災害的應急能力,確保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救災工作切實安排好災區困難民眾生產生活的緊急通知》(黔府辦發[2007]12號)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現就全市進一步加強救災救濟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救災工作切實安排好災區困難民眾生產生活的通知
  • 頒布機構: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頒布類型:通知
  • 頒布時間:二〇〇七年七月九日
內容,所屬地區,

內容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切實加強對救災救濟工作的領導
汛期是自然災害多發季節,各鄉鎮辦、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防汛救災工作的重要性,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做好防汛救災工作。要切實加強抗災救災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要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抗災救災工作的首位,堅決克服麻痹思想,杜絕僥倖心理,切實將救災救濟工作抓緊抓好、抓實。要進一步充實救災救濟工作力量,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給予優先保障。要不斷完善災民救助應急預案,全面落實防汛救災各項措施,明確救災工作職責,落實工作責任制,確保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二、認真落實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完善災害應急反應機制
各鄉鎮辦、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按照《赤水市突發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規定,根據應對突發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工作要求,緊緊圍繞防災救災工作職責,不斷提高災害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要針對本市洪澇、滑坡、土石流等易發災害,制定汛期專項災民救助預案,提前做好受災民眾疏散、轉移安置等各項工作。要堅持和落實好汛期值班和災情報告制度,嚴格按照災情統計制度和災害應急工作規程規定,及時核查、上報災情,確保上報數據準確、詳實,防止漏報、錯報。要根據工作需要,做好抗災救災人員的準備,加強救災物資的儲備,確保災害發生後各項救災物資和措施及時到位。
三、做好汛期排查工作,確保災區困難民眾正常生產生活
為保證我市民眾安全渡過汛期,各鄉鎮辦、各有關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開展排查工作。一要對險村、險戶和常年滑坡地帶進行檢查,採取果斷措施加以處置,並登記造冊,做到防患於未然。二要深入災區開展困難民眾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民眾缺衣、缺糧、房屋倒塌等情況,並逐農逐戶進行登記造冊,做到情況清、底數明。三要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工作分級負擔的原則,不斷加大救災資金的投入,嚴格救濟款物的發放,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和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及時將救濟糧款發放到災民手中。四要重點做好農村低保、五保供養、重點優撫對象等的救助工作,確保各類重點困難民眾生活有保障。五要開展災民走訪慰問活動,切實把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送到災民手中。
四、切實抓好災區恢復重建和生產自救工作
災情發生後,各鄉鎮辦、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紮實抓好災區恢復重建和生產自救工作。對因災造成的交通、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損毀要抓緊恢復,對地質災害隱患點,要注意觀察,作好記錄,對嚴重危害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隱患點,要採取果斷措施緊急轉移安置,搬遷工作要科學選址,避開災害多發地。要多方籌資,幫助災民開展房屋損毀、恢復生產等重建工作,要教育廣大災民克服“等、靠、要”思想,積極地有計畫地動員民眾開展生產自救和互濟幫困,儘可能讓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各鄉鎮辦、各有關部門要層層建立、落實責任制,切實做好救災救濟的自查和督查工作,重點檢查災區困難民眾生活安排和恢復發展生產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發現一起解決一起,確保各項抗災救災措施落到實處。市人民政府將組織工作組到各鄉鎮辦、到災區進行督查,對不關心民眾疾苦,漠視民眾利益,措施不落實,工作不深入,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所屬地區

赤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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