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當前困難民眾生產生活問題的通知
- 外文名: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Qingha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Solving the Problems of Production and Life of the Current Difficult Populations
- 通知時間: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重視和解決困難民眾的生產生活問題,是踐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根本要求,是全面履行政府職責的重要內容,也是促進和實現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的具體舉措。今年以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困難民眾的生產生活問題,相繼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認真落實,紮實工作,努力保障了城鄉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目前,全省上下關心困難民眾的自覺性有了明顯提高,救災應急機制進一步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逐步健全,就業和再就業工作有了新的進展,農牧區扶貧開發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但我省自然災害易發多發,加之經濟總量小,財力有限,就業渠道較窄,解決困難民眾的生產生活問題仍然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為切實解決好睏難民眾的生產生活問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切實做好救災工作,保障災區民眾基本生活 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深入災區,逐村逐戶調查,摸清目前災區存在的口糧衣被短缺等困難情況,按照先吃飯、後建設的原則,安排足夠的財力,務必將救災款物及時發放到災區民眾手上,切實解決好他們的衣食住問題。要加大對救災資金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救災資金足額到位。各地要組織力量對救災、重建資金及救災糧食、物資的分配、投向和使用等情況進行全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抗災救災工作順利進行。今年年底前,省政府將組成由省抗災救災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民政廳、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參加的工作組,進行專項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地區,要在全省範圍內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要把抗災救災與安排好明年的生產結合起來,鼓勵和組織民眾外出打工,增加民眾收入,提高災區民眾的生產生活自救能力。 二、繼續搞好 “兩個確保”,促進就業再就業工作 要按照 “兩個確保”的工作要求,保證資金足額到位,確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要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推動參保單位和職工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做到應收盡收。要依法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做好三條保障線的銜接。當前,要重點抓好兩項工作:一是做好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儘快為200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二是積極穩妥地推進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要積極籌措資金,解決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出中心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和一部分未進中心下崗失業人員的經濟補償,向失業保險並軌。 要不折不扣地落實再就業各項扶持政策,支持勞動者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對符合條件的自謀職業下崗失業人員按規定減免各種稅費,足額支付各種補貼;要加大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力度,擴大覆蓋面。積極開發公益性崗位,拓寬再就業渠道。鼓勵企業吸納更多的下崗失業人員。要全面推進就業培訓、創業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等各項培訓工作,加強職業介紹和就業指導,實現就業和再就業的新突破。 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勞動保障、建設等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工作機制,制定完善防止用人單位剋扣農民工工資的措施和辦法,加強勞動契約管理,規範用工行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追繳拖欠工資、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近期,由省勞動保障、建設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一次專項檢查,確保2005年春節前將歷年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全部清償。 三、以解決城鄉特困群體的基本生活為重點,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要以城市低保和農村牧區特困人口救助制度為基礎,逐步建立涵蓋全省城鄉的醫療、教育、住房、取暖救助和法律救助等制度,有效解決城鄉貧困民眾的看病難、子女上學難、住房難等問題。要嚴格執行 《青海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加強動態管理,嚴格入口,放寬出口,實現低保人員有進有出。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強低保資金管理,規範低保資金髮放程式,確保低保金的按時足額發放。要搞好最低生活保障提高標準工作,保證提標政策的順利實施。要進一步完善農村牧區 “五保”供養制度,逐步解決 “五保”供養人員的生活費用過低問題,切實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費用。省民政廳、財政廳要儘快拿出具體意見,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將應保未保人員全部納入 “五保” 供養範圍。在解決好城鄉困難民眾基本生活問題的同時,要重點解決好睏難民眾的醫療救助和子女上學困難問題。要繼續穩步推進新型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努力提高農牧民民眾的參合率,擴大覆蓋面。省民政廳、財政廳、衛生廳要加快制定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試點方案,建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要採取爭取國家支持和省內各級財政分擔的辦法,提高寄宿制貧困學生的生活補助;繼續為義務教育階段貧困生免費提供教科書,減免學雜費,切實保障農村牧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要按照國家關於高校貧困生助學貸款管理辦法,擴大貸款發放面,保證高校貧困生都能及時申請到助學貸款。 四、以加強扶貧項目工作為突破口,推進農牧區扶貧開發進程 堅持開發式扶貧的方針,按照 “省負總責,縣抓落實,工作到村,扶貧到戶”的要求,切實抓好項目實施工作,以項目帶動千家萬戶發展生產。要加大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力度。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在安排項目時,要向絕對貧困村傾斜。要抓好貧困地區農牧民實用技術和勞務輸出技能的培訓,繼續向省外輸出有一定技能的勞動力;加強東西合作,積極與國內發達地區建立長期穩定的勞務輸出關係,爭取在多渠道轉移富餘勞動力方面有新的突破。要繼續抓好塘格木異地扶貧工程,切實安排好異地安置戶的生產生活問題。要發展一批扶貧龍頭企業和畜產品深加工項目,實施好養殖業和藏毯加工項目,擴大企業的輻射帶動面,為貧困地區農牧民增收創造條件。密切與遼寧省的對口幫扶協作關係,積極落實幫扶資金和項目;全面加強兩省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實現互惠互利。要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和支持扶貧工作,積極開展與國際組織在扶貧領域的合作,爭取國際援助,拓寬社會幫扶的領域。 解決困難民眾的生產生活問題,關鍵在於抓落實。各級政府和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把關心城鄉低收入民眾的生產生活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來抓,做到責任到位、工作到位、政策到位、資金到位。各級政府要派幹部到災情嚴重的地方去,到貧困地區去,到困難民眾中去,積極幫助他們排憂解難,切實維護好民眾的根本利益。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