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切實做好農牧民增收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切實做好農牧民增收工作的通知》是一份政府檔案,由青海省人民政府頒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1
  • 地理位置:1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今年以來,受勞務用工需求減弱、農畜產品價格下行等因素影響,全省農牧民增收渠道收窄,上半年全省農牧民收入增幅與去年同比有所減緩。為促進農牧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確保完成12%的年度增長目標,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開展勞務輸出。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新形勢下農民工工作的意見》(青政辦〔2014〕113號)和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青政〔2015〕63號)精神,進一步加大勞務輸出的組織領導,積極協調當地項目管理及施工單位,圍繞重大項目、城鎮化、農牧業產業化等工程建設,最大限度吸納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抓緊組織實施“春風行動”、“金秋采棉”、“海西採摘枸杞”等就業服務專項活動,擴大勞務輸出規模。大力發展勞務品牌,鞏固提升拉麵經濟、熱貢藝術等品牌成果,培育打造家庭服務業等一批新的勞務品牌。積極鼓勵發展農家樂、生態旅遊以及工藝品加工、交通運輸、電子商務等服務業,以創業帶動更多剩餘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就業。強化對農民工職業培訓、勞動維權等全方位跟蹤服務,有針對性地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省農牧廳,各市、州政府)
二、全面落實各項惠農政策。各地要不折不扣落實兌現糧食直補、種糧農民補貼、農機具補貼、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等涉及千家萬戶的普惠政策,有效增加轉移性收入。加強督促檢查,加快省級支農資金扶持項目實施進度,確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年度任務。加快推進新農村建設“八項實事工程”,著力改善農牧民生產生活條件,切實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和水平。強化政銀合作,加大政策性支農擔保平台建設力度,擴大貧困村互助資金範圍和規模,加強金融支持“三農三牧”發展,促進農牧業增效、農牧民增收、農牧區發展。(牽頭單位:省財政廳責任單位: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扶貧局,各市、州政府)
三、全力抓好秋冬季農牧業生產。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強化農牧業生產措施,紮實做好田間管理、災害預防、秋收打碾,強化專群育肥、打草儲草、最佳化畜群、加大出欄,確保農畜產品產量全面增加。充分發揮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經紀人等新型經營主體作用,督促落實農牧業訂單,組織開展產銷對接活動,積極推動“農超對接”、“農校對接”、“農企對接”,大力發展農畜產品電子商務,暢通農畜產品流通渠道,切實解決農產品賣難問題,實現農牧業增產增收。(牽頭單位:省農牧廳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糧食局)
四、進一步加大對農牧業的支持力度。省級財政將拿出1億元專項資金,通過貸款貼息、以獎代補和後補助等方式,進一步加大對農畜產品收購、加工、貯藏環節的支持力度,促進農畜產品提質增效。紮實做好馬鈴薯、牛羊肉、乳品、飼草料等重點龍頭企業原料收購情況的考核評估,擴大農畜產品加工企業原料收購流動資金貸款貼息範圍,將省級以上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帶動農牧民能力較強小微農牧業企業收購農畜產品流動資金貸款,給予貼息支持。認真落實國家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對馬鈴薯、蔬菜、枸杞專業合作社、特色村及產銷大戶新建設的貯藏、保鮮、枸杞烘乾等設施,按照國家補助標準1∶1配套扶持。為實現馬鈴薯反季節銷售,促進馬鈴薯均衡上市,有效提高馬鈴薯銷售價格,對農牧民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新建的馬鈴薯貯藏窖給予一定的補貼,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方案,儘快落地實施,以調動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收購、加工、貯藏農畜產品積極性,有效增加農牧民收入。(牽頭單位:省農牧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各市、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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