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06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

基本介紹

  • 索 引 號::015000185/2014-00306
  • 文  號::青政辦[2014]83號
  • 主題分類::7、農業、林業、水利、漁業
  • 服務對象::機關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4/5/19
檔案原文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06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加強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建立健全監管體系,著力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完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支撐體系建設。
一是健全行政監管體系
建立健全市(州)、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年底前所有市(州)、縣農牧部門全部建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調整充實人員,全面落實監管責任。
二是完善檢驗檢測體系
認真組織實施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項目,配齊配強設備和人員,切實發揮好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監督抽查等工作中的支撐作用。
三是強化行政執法體系
加強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市(州)、縣農牧業綜合監管、動物衛生監督、漁政管理及“三品一標”管理隊伍的執法能力和水平,強化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從源頭把好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關。
四是健全鄉鎮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
加大鄉鎮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建設力度,進一步充實人員,配備必要設備,儘快開展監測工作。力爭到2016年底,全省市(州)級檢測中心達到承擔本行政區域日常監督檢驗的能力,縣級質檢站達到承擔產地農畜產品監測和產地準出快速檢測能力,鄉級監管站達到日常性快速檢測能力。加強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執法隊伍和檢測人員技能培訓,不斷提高監管隊伍整體素質。
強化全程監管,確保各項監管措施落到實處
各級農牧部門要加強農畜產品種養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切實擔負起農畜產品從種養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職責。
一是嚴格生產行為監管。加大高效低毒低殘留藥物推廣力度,進一步規範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使用。加強對農畜產品生產全過程質量安全督導巡查和檢驗監測,嚴格控肥、控藥、控添加劑,嚴防農牧業投入品亂用和濫用。加快建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檔案,嚴格實行農畜產品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切實規範生產行為。
二是嚴格農牧業投入品監管。依法規範農藥、獸藥、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牧業投入品登記註冊和審批管理。強化農牧業投入品經營準入管理,全面推行農牧業投入品經營主體備案許可,整體提升農牧業經營主體素質。落實農牧業投入品經營誠信檔案和購銷台賬,建立健全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度,推動農藥、獸藥良好經營規範的實施。推廣農資連鎖經營和直銷配送,積極開展農資“放心店”創建。深入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啟動實施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補助和產店聯銷農藥補貼試點工作。建立健全農牧業投入品監測抽查制度,定期對農牧業投入品經營門店及生產企業開展督導巡查和產品抽檢。
三是嚴格農畜產品收貯運環節監管。省農牧廳要抓緊對農畜產品收購、貯藏、保鮮、運輸環節監管職責的梳理,加快制定農畜產品收貯運管理辦法和制度規範,督促各級農牧部門做好農畜產品收貯運監管工作。要強化檢驗檢疫檢測和行政執法,推動落實農畜產品從生產到進入市場和加工企業前的收貯運環節的交貨查驗、檔案記錄、自查自檢和無害化處理等制度。
四是嚴格產地準出和追溯管理。各級農牧、商務、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督促農畜產品生產經營者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產地環境管理、生產過程管控、包裝標識、準入準出等制度。積極探索建立農畜產品產地安全證明制度,進一步強化農畜產品產地檢疫,在主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市縣推行產地準出制度。加強對產地準出工作的指導服務和驗證抽檢,做好與市場準入的有效銜接。推動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牧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追溯試點,逐步實現農畜產品生產和進入市場、加工企業前的收購、貯藏、運輸等環節可追溯。加強認證農畜產品的包裝溯源管理,提高優質農畜產品的標識率。
履行監管職責,進一步強化畜禽屠宰環節和奶站的監管
各地要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工作的要求,切實做好畜禽定點屠宰監管職責劃轉的聯繫銜接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銜接。各級農牧部門要認真落實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強化畜禽屠宰廠(場)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督促企業落實進廠(場)查驗登記、品質檢驗和病害畜禽無害化處理等制度,嚴格落實畜禽屠宰檢疫制度,確保屠宰畜禽產品安全。加強對動物防疫條件的動態監管,健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嚴厲打擊私屠濫宰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持監管部門抽檢與屠宰企業檢測相結合,實行檢疫員一崗雙責制度,推進質量安全檢測和監管工作。強化生鮮乳生產和收購運輸環節監管,督促落實生產、收貯、運輸記錄和檢測記錄,嚴厲打擊生鮮乳非法添加行為。
加快推進標準化生產,源頭把好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關
各級農牧部門要堅持綠色生產的理念,加快制訂保障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規範和標準,加大質量控制技術推廣力度。大力推進農牧業標準化生產示範創建,繼續擴大果蔬標準園、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場、水產標準化健康養殖場的建設規模和整鄉鎮、整縣域標準化示範創建。穩步發展無公害、綠色、有機和地理標誌農畜產品,加強農畜產品質量認證監管和標誌使用管理,充分發揮“三品一標”在產地管理、過程管控等方面的示範帶動作用。加大優質安全農畜產品品牌建設力度,以品牌引領全省農畜產品健康穩定發展。
加大專項整治力度,及時消除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隱患
各地要全面排查區域性、行業性、系統性等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集中力量解決農獸藥殘留超標、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產地重金屬污染、假劣農資等突出問題。嚴厲打擊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農牧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強化部門聯動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違法違規案件線索發現和通報、案件協查、聯合辦案、大要案獎勵等機制。推進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縣創建活動,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和模式。深入開展農資打假,定期不定期開展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農機等農資專項打假治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黑窩點”,依法取締違法違規生產經營企業。
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合力推進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各級政府要按照對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負總責的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加大政策、資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健全機構,配齊人員,保證經費,加快建立政府主導、部門配合、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各級農牧、工商、質監、商務、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加強溝通,合力推進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要強化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的屬地化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將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納入地方政府特別是縣、鄉兩級政府績效考核範圍。統籌建立食品藥品和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銜接機制,細化部門職責,明確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各環節工作分工,避免出現監管職責不清、重複監管和監管盲區。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的失職瀆職、徇私枉法等問題,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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