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公辦室關於做好2008年清明節期間旅遊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清明節是我國人民緬懷先人、悼念逝者的傳統節日,從2008年起列為國家法定節假日,今年又恰遇雙休日,預計各景區接待遊客將呈現一個小的高潮。為確保清明節期間全市旅遊安全,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對清明節安全工作的認識
今年是清明節列為國家法定節假日的第一年,節日期間,預計遊客會較去年同期有大幅度的增長。各級各部門必須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完善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全全制度到位、安全設施到位、應急救援到位。要進一步增強旅遊安全意識,開展安全技能培訓,特別要加強重點崗位和特殊工種從業人員的培訓,要加大安全宣傳力度,普及安全知識,提高旅遊者自我安全保護意識,確保清明節期間的旅遊安全。
二、明確部門職責,加大安全監管力度
旅遊部門要加大景區安全檢查力度,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切實落實好各旅遊景區設施安全監管責任,在3月31日前完成景區隱患排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如不能在清明節前整改的,必須有完善的安全保衛措施,以確保景區安全。
衛生部門、食藥品部門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大節假日期間的食品衛生安全監督工作力度,預防發生遊客群體性的食物中毒事件。
公安部門要切實做好市區及各鄉鎮街道住宿場所的治安管理工作,為遊客營造安全的旅遊環境。
交警部門要切實做好車輛的安全檢查工作,嚴查病車、黑車上路,嚴禁超速、超載、無證行駛。
交通部門要切實做好通往各景區道路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對景區道路危險路段要設定警示牌,確保景區道路交通安全。
林業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對景區內重點部位進行重點監控,嚴防死守森林火災。積極開展森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完善必要的森防標牌,嚴禁在景區和禁菸區域進行篝火野營。要落實專人負責森防監控工作,派專人對重要防火部位、地段嚴防死守,一旦發生火情,要及時就地組織人員進行撲救、疏導遊客,確保遊客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小損失。同時,要派專人密切關注景區內村民的祭祀活動,加強宣傳教育,引導村民“文明祭祀、平安祭祀”。
工商部門要做好節假日期間旅遊市場的監管工作,堅決杜絕欺客、宰客等現象發生。
國土、旅遊部門要督促旅遊企業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針對旅遊景區多屬溝谷地形和近幾年通村公路建設,易發生山體滑坡和土石流等地質災害的情況,制定相應的防治方案,加強對地質災害的監測,派專人對易滑坡和隱藏懸石進行巡查,對有隱患的地段要設立警示標誌,正確引導遊客通行。十丈洞、燕子岩、甘溝等易發生滑坡的景區(點),在各主要路段要有專人留守,五柱峰等未達到安全開放條件的景區,要派人守護,嚴禁團隊和遊客進入,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工作措施,加強對清明期間旅遊安全工作的管理,確保不發生旅遊安全事故。
三、加強值班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
各地各部門值班人員要盡職盡責,堅守崗位,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各單位領導在清明節期間要堅持領導幹部在崗帶班制度,及時掌握本單位的安全情況,對發生的安全問題不漏報、誤報、瞞報,保證信息渠道暢通。各地各部門清明節期間值班人員名單於3月31日前報市旅遊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旅遊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