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公辦室關於做好2008年清明節期間旅遊安全工作的通知

赤水市人民政府公辦室關於做好2008年清明節期間旅遊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清明節是我國人民緬懷先人、悼念逝者的傳統節日,從2008年起列為國家法定節假日,今年又恰遇雙休日,預計各景區接待遊客將呈現一個小的高潮。為確保清明節期間全市旅遊安全,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對清明節安全工作的認識
今年是清明節列為國家法定節假日的第一年,節日期間,預計遊客會較去年同期有大幅度的增長。各級各部門必須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完善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全全制度到位、安全設施到位、應急救援到位。要進一步增強旅遊安全意識,開展安全技能培訓,特別要加強重點崗位和特殊工種從業人員的培訓,要加大安全宣傳力度,普及安全知識,提高旅遊者自我安全保護意識,確保清明節期間的旅遊安全。
二、明確部門職責,加大安全監管力度
旅遊部門要加大景區安全檢查力度,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切實落實好各旅遊景區設施安全監管責任,在3月31日前完成景區隱患排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如不能在清明節前整改的,必須有完善的安全保衛措施,以確保景區安全。
衛生部門、食藥品部門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大節假日期間的食品衛生安全監督工作力度,預防發生遊客群體性的食物中毒事件。
公安部門要切實做好市區及各鄉鎮街道住宿場所的治安管理工作,為遊客營造安全的旅遊環境。
交警部門要切實做好車輛的安全檢查工作,嚴查病車、黑車上路,嚴禁超速、超載、無證行駛。
交通部門要切實做好通往各景區道路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對景區道路危險路段要設定警示牌,確保景區道路交通安全。
林業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對景區內重點部位進行重點監控,嚴防死守森林火災。積極開展森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完善必要的森防標牌,嚴禁在景區和禁菸區域進行篝火野營。要落實專人負責森防監控工作,派專人對重要防火部位、地段嚴防死守,一旦發生火情,要及時就地組織人員進行撲救、疏導遊客,確保遊客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小損失。同時,要派專人密切關注景區內村民的祭祀活動,加強宣傳教育,引導村民“文明祭祀、平安祭祀”。
工商部門要做好節假日期間旅遊市場的監管工作,堅決杜絕欺客、宰客等現象發生。
國土、旅遊部門要督促旅遊企業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針對旅遊景區多屬溝谷地形和近幾年通村公路建設,易發生山體滑坡和土石流等地質災害的情況,制定相應的防治方案,加強對地質災害的監測,派專人對易滑坡和隱藏懸石進行巡查,對有隱患的地段要設立警示標誌,正確引導遊客通行。十丈洞、燕子岩、甘溝等易發生滑坡的景區(點),在各主要路段要有專人留守,五柱峰等未達到安全開放條件的景區,要派人守護,嚴禁團隊和遊客進入,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工作措施,加強對清明期間旅遊安全工作的管理,確保不發生旅遊安全事故。
三、加強值班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
各地各部門值班人員要盡職盡責,堅守崗位,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各單位領導在清明節期間要堅持領導幹部在崗帶班制度,及時掌握本單位的安全情況,對發生的安全問題不漏報、誤報、瞞報,保證信息渠道暢通。各地各部門清明節期間值班人員名單於3月31日前報市旅遊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旅遊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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