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經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同意,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15日印發西雙版納州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實施方案,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雙版納州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2月15日
  • 發布單位: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雲政辦發﹝2021﹞52號)精神,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全州農村地區道路交通事故,切實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平安鄉村建設,全面推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全力提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層基礎,著力解決影響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源頭性、基礎性、根本性問題,積極構建共建共治共享農墊才辯村交通安全新格局,確保農村民眾出行更安肯阿嘗放全、通達更順暢,為全面習甩葛推進鄉村振興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2022年3月前,全面摸清轄區農村車輛、駕駛人現狀,農村勸導站、勸導員建設底數,農村道路安全隱患和事故多發點段,持續抓好農村交通安全固本強基攻堅行動十項重點任務,進抹料一步強化農村警保合作“兩站兩員”建設、農村道路信息系統APP套用和“千燈萬帶”建設任務。
到2022年底,農村符合落戶條件車輛註冊率達98%以上,麵包車、機車檢驗率達95%以上、報廢率套榆微達90%以上;形成農村交管站、鄉鎮交警中隊、派出所和警保合作站點管理力量集約化悼疊拜捉巡邏管控模式,完成農村生命防護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健全完善農村道路安全防控體系,力爭農村地區道路交通事故年下降5%以上,死亡事故年下降8%以上,堅決杜絕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各項工作組織落實到位,州人民政府成立全州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李 力 副州長、州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羅雙友 州政府副秘書長、州信訪局局長
唐箐鐘 州公安局黨委專職副書記
李 珍 州交通運輸局局長
黃學新 州農業農村局局長
成 員:田 波 州公安局交警支隊政委
岩罕應 州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方凌志 州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刀亞斌 州文明辦專職副主任
李 傑 州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童亞昌 州財政局副局長
周國慶 州應急局副局長
岩 罕 州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 波 州司法局副局長
楊俊媛 州鄉村振興局副局長
沈家澗 州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劉 驥 西雙版納銀保監分局副局長
陳 景 州郵政管理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公安局交警支隊,由唐箐鐘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州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岩罕應、州農業農村局副局長方凌志、西雙版納銀保監分局副局長劉驥、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聶詠忠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做好方案制定、統籌協調、工作推動、信息收集、經驗總結等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層基礎
1. 加快勸導站建設。在全州農村地區的行政村(社區)設立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健全完善管理體制機制,強化工作保障,建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勸導員隊伍,確保勸導工作常態化運轉。深化與保險、郵政等企業合作,建設警保、警郵等警企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充實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公安局、西雙版納銀保監分局、州郵政管理局負責。州直部門排序第一的為牽頭部門,下同)
2. 強化專業管理力量建設。根據全州城鄉一體化進程和公安機關勤務工作情況、城區與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以及人口、道路、機動車保有量、駕駛人數量等因素,科學調整工作重心,統籌協調城鄉警力分布,推動城鎮警力向農村地區合理轉移。合理布局農村交警中隊,並加大業務用房建設,逐步解決無房危房問題,配齊執勤執法裝備。逐步試點推行農村派出所和交警中隊勤務工作融合,加大派出所民警交管業務培訓和崗位輪訓,加強對“兩站兩員一長”和農村派出所參與交通管理的協調指導,在委託派出所辦理車駕管業務的基礎上,逐步向派出所下發交管業務。(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公安局、州發展改革委負責)
3. 提高農村公路建設管理水戶厚棕平。統籌農村公路規劃建設和管理養護,著力解決農村公路技術等級低、安全設施缺失、日常養護滯後等問題。建立安全設施建設聯合審查機制,因地制宜推動農村公路加寬改造,完善安全設施。在新建、改建、擴建農村公路時,嚴格執行安全設施建設“三同時”制度。研究制定農村公路建設指導意見及安全設施設定指南,推動交通安全設施設定規範化、標準化、系統化,打造培育安全文明示範路。(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交通運輸局負責)
4. 推進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繼續爭取加大農村公路安全設施投入力度,將2020年底前已建成通車的農村地區縣鄉道路、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納入規劃。進一步鞏固縣鄉道路安全隱患治理成果,重點實施以村道為主的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積極爭取提高全州道路安全隱患突出地區安全生命防護工程保障標準。(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交通運輸局、州財政局、州公安局、州應急局負責)
(二)健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體系
5. 嚴格屬地管理責任。健全縣級政府負總責,鄉鎮(街道、農場)負主責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嚴格落實縣級政府領導包鄉鎮(街道、農場)、包交通主幹道,鄉鎮(街道、農場)領導包村(社區)、包通村公路,村(社區)幹部包車輛、包駕駛人、包路段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責任制。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兩員”(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員、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勸導員)管理機制,構建“主責在縣級、管理在鄉鎮(街道、農場)、延伸到村(社區)、觸角到村組”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體系。縣、鄉兩級政府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組織體系建設,推動將農村交通安全治理納入縣鄉村三級綜治體系,納入鄉村振興戰略、鄉村治理和綜治考評等工作考核。(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負責)
6. 探索建立勸導站建設經費保障機制。拓展警保合作勸導站建設及工作經費來源,力爭形成“政府+保險+社會”的多方主體共同投入的模式,各縣(市、區)每年至少完成1個標準警保合作勸導站建設,確保“兩站兩員”建設良性健康發展,確保農村交通安全勸導工作機制形成常態長效。(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財政局、西雙版納銀保監分局負責)
7. 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要求,切實履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進一步健全完善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嚴格落實本行業本領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監管責任。(州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
8.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農村地區道路交通運輸企業以及公路建設、經營、管養等單位要按照“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時刻繃緊道路交通安全這根弦,完善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經常性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整治,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全面消除安全隱患、化解安全風險。壓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強化生產經營日常管理,確保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項工作措施落實落細。(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農村客、貨運輸企業及公路建設、經營、管養單位負責)
9. 落實勸導員協管責任。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勸導員要切實履行交通違法勸導、交通安全宣傳、基礎信息採集、公路隱患排查等職責,在農村趕集日、學校放收假、重大節慶及民俗活動等重要時段,守好“五口”(農村集市街口、客運站口、學校門口、村組公路進入主幹公路口、村出入口)等。(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負責)
10. 落實農村道路監督管理責任。建立州、縣、鄉、村四級路長制度,通過設立公益性崗位、購買服務等方式,優先從道路屬地村幹部、黨員幹部和復員士兵中聘用四級路長,實行四級路長專人、專職、專責,主要負責鄉村道路巡查、排除隱患、違法勸導、交通宣傳等工作,利用“路長制”推進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安全管理科技化、秩序管理實戰化、安全宣傳社會化、公路養護體系化和社會服務標準化。(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交通運輸局、州公安局負責)
(三)加大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出行保障
11. 構建城鄉一體化農村客運服務網路。以安全、便捷為目標扶持發展農村客運,進一步完善城鄉客運服務網路體系。積極適應撤鄉並鎮、合村並鄉等農村發展新趨勢,積極引導開通城鄉公交、校車、定製客運、網路預約等營運組織模式,儘可能滿足農村民眾出行、參加民俗活動、學生上下學等出行用車需求。(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交通運輸局、州教育體育局、州公安局負責)
12. 健全完善安全隱患常態化排查治理機制。積極開展農村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確保當年排查當年治理。加快推進農村道路生命防護工程建設,爭取2022年底全面完成治理任務。積極開展“千燈萬帶”示範工程建設,示範帶動全州農村道路“一燈一帶”建設,減少農村道路平交路口事故。研究制定全州農村道路隱患分級和排查治理標準,積極推廣套用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系統,實現動態掌握隱患治理情況。每年開展州、縣(市、區)兩級掛牌督辦安全隱患,強化跟蹤問效,確保在規定時限內銷號。(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交通運輸局、州公安局、州應急局負責)
(四)加快推進科技信息化手段套用
13. 深化管理信息系統推廣套用。推廣套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提升縣、鄉鎮(街道、農場)、村(居)委會三級“農交安”APP套用水平。推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礎工作信息化,提高“人、車、路、環、管”等基礎信息錄入率。依託“天網工程”、“雪亮工程”等建設,加強農村地區重點路段交通感知設備建設,推進視頻監控、卡口等向農村地區延伸覆蓋,提高科學研判、快速發現、精準查處能力水平。(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公安局負責)
14. 加大交通技術監控設施建設力度。新建農村公路要配套建設交通技術監控設施設備,逐步改變巡查管理主要依賴人力的現狀,提升管理科技化水平。加快交通安全執法站和交通技術監控設施設備建設配備,構建人防、物防、技防一體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公安局、州交通運輸局、州農業農村局負責)
(五)提升執法和應急救援水平
15. 聯合治理交通秩序亂象。建立聯合執法長效機制,常態化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定期整治占道經營、違章搭建、曬穀曬糧、非法營運等道路交通頑疾。加大對銷售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無法辦理註冊登記的低速貨車、三輪汽車、電動三(四)輪車、拖拉機的綜合治理力度;加大對麵包車、貨車、三輪汽車、電動三(四)輪車、拖拉機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的勸導、查糾、懲處力度。依託公安交警執法站、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公路治超站、疫情防控檢查站等,嚴厲查處超員、超速、無證駕駛、酒(醉)駕及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加強貨車超限超載問題治理,最佳化超限超載檢測站設定,不斷深化治超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強行沖卡等問題,堅決遏制公路貨運車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交通運輸局、州公安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市場監管局負責)
16. 構建交通應急救援體系。以鄉鎮(街道、農場)為單位建立交通應急救援站,合理布建農村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點,將沿線中心衛生院納入交通應急救援體系,配備救護車和必要的急救藥品、設備,加強警醫聯動,實施緊急醫療救援和轉運。建立農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回響、處置、救援救治體系,強化急救專業培訓,經常性開展部門協同演練。(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應急局、州公安局、州交通運輸局、州衛生健康委負責)
(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傳
17. 提高村民交通安全自治水平。實施鄉風文明培育行動,充分發揮村規民約重要作用,把交通安全列入村規民約、內部規章、校紀校規。廣泛開展安全勸導活動,普及法律知識、交通安全常識,提升全社會交通安全文明素養,唱響交通安全主旋律,培育交通安全新風尚。大力推進農村源頭自治,創建和諧、遵法、有序、安全的農村道路交通環境。(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委宣傳部、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負責)
18. 積極構建大宣傳格局。統籌制定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畫,督促各縣(市、區)、有關部門切實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責任和義務。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融入鄉村振興戰略,創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共治,建立完善縣、鄉鎮(街道、農場)、村(社區)三級交通安全宣傳體系和交通安全宣傳陣地,加強應急廣播系統套用,全方位、全時空、全矩陣傳播道路交通安全理念,推動道路交通安全宣講“進百城、進千鎮、進萬村”活動。強化對農村留守兒童、老人及易地搬遷民眾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不斷提升城鄉一體化進程中“村民”向“市民”轉變的適應能力。(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委宣傳部、州公安局、州鄉村振興局、州應急局負責)
五、工作要求
(一)高位推動抓落實。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雲政辦發﹝2021﹞52號)及州關於加強和改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當地鄉村振興戰略,與經濟建設、深化改革、創新發展同規劃、同發展、同實施,不斷滿足廣大農村居民日益增長的交通安全保障需要。
(二)協同共治抓落實。各級各部門要明確目標任務和職責分工,著力構建“權責一致、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協調聯動機制,共同築牢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線。要壓緊壓實主體責任、行業責任、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構建權責明晰、管理高效、防範有力的農村道路安全治理責任體系。
(三)機制保障抓落實。各縣(市、區)要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所需必要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建立每月一調度,每季度一督查工作機制。各縣(市、區)和各責任單位於每季度末向州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推動不力、不按時報送工作情況的,視情進行通報。各縣(市、區)和州級各成員單位要指定專人具體抓好此項工作,並於2021年12月30日前將工作聯絡員名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州公安局交警支隊)。
(四)考核監督抓落實。各地要逐步提高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安全生產、平安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中的權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健全責任倒查機制,對工作不重視、不履職或不正確履職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追責問責。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格倒查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解讀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中央經濟工作、中央農村工作、政法工作會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研究解決全州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全面提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進和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全面建成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全力壓降農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助力農業農村現代化和實現全州經濟社會跨越式高質量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道路交通環境,2021年12月15日,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為便於更好地理解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現就《方案》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方案》制定背景
近年來,隨著全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鄉村振興不斷取得新成效,經濟社會迅猛發展,農村地區人、車、路等各類道路交通要素大幅遞增。截至2021年12月,全州機動車保有量達56.17萬輛,機動車駕駛員保有量達51.13萬人,公路通車裡程超過了一萬餘公里,交通安全管理難度增大。我州屬整個地勢高度被切割的山原地貌,農村地區地理條件較為複雜,道路狹窄,坡急彎陡,臨水臨崖路段較多,基礎配套設施不全,安全防護設施缺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礎差、底子薄,導致農村地區交通事故呈高發、多發態勢,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十分嚴峻。“十三五”期間,全州農村地區共發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統計事故)352起,造成241人死亡,占公路交通事故總死亡人數的75.8%;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道路交通事故3起,占公路較大事故總起數的75.0%,給人民民眾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涉及交通事故的家庭大多因此致貧、返貧,嚴重影響和制約了全州經濟社會發展、鄉村振興和社會和諧穩定。與此同時,全州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還面臨諸多難題和挑戰。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體系不完善、安全監管責任不夠明晰、部門協作機制不順暢、公安交管部門警力嚴重不足、“兩站兩員”建設經費保障不到位、交通參與者安全文明意識整體偏低、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不完善、農村民眾公共運輸出行難等問題。這些問題不僅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而且降低了廣大農村民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全面推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全力提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迫在眉睫。
為實現“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鄉村振興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部署要求,切實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州政府辦公室制定《方案》,就是亟需統籌解決源頭性、基礎性、根本性問題,積極構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和經濟社會跨越式高質量發展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2022年底實現“兩個下降、一個不發生”目標,即:完成農村生命防護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健全完善農村道路安全防控體系,力爭農村地區道路交通事故年下降5%以上,死亡事故年下降8%以上,杜絕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主要任務
《方案》共制定了六個方面18項工作任務。
(一)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層基礎建設。一是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及勸導員隊伍建設,有效補充農村地區道路交通管理力量。二是加強公安交通管理專業隊伍建設,科學設定和配備農村交警中隊的組織、警力、營房及執法裝備。三是提高農村公路建設等級,貫徹“四好農村路”建設標準,推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設定規範化、標準化、系統化建設,全面提升農村道路安全防護水平。四是推進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將2020年底前已建成通車的農村地區縣鄉道和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納入建設規劃。
(二)健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體系。一是進一步明確縣級人民政府和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的屬地管理責任,構建“主體在縣、管理在鄉、延伸到村、觸角到組”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體系。二是建立勸導站建設經費保障機制,力爭形成“政府+保險+社會”的多方主體共同保障的模式,拓展警保合作勸導站建設及工作經費來源,確保“兩站兩員”具有持久的生命力。三是落實各部門監管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要求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定職責,切實做好行業監管。四是落實農村客、貨運輸企業及公路建設經營管養等單位關於交通安全工作的主體責任。五是進一步規範農村勸導員關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協管責任,明確工作重點內容。六是落實農村道路監督管理責任,建立州、縣、鄉、村四級路長制度,實行四級路長專人、專職、專責。
(三)加大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出行保障。一是構建城鄉一體化農村客運服務網路,緊扣民眾實際需求開通城鄉校車、定製客運、增加“及時用車”投放量等,儘可能滿足農村地區民眾安全出行需要。二是建立健全農村公路安全隱患常態化排查治理機制,實行分級掛牌督辦和跟蹤問效。
(四)推進科技信息化手段套用。一是深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推廣套用,推進視頻監控、卡口等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科學研判、快速發現、精準查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推進農村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構建人防、物防、技防互補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提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五)提升執法與應急救援水平。一是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長效機制,綜合治理各類交通亂象和頑疾。二是構建農村地區交通應急救援體系,整合各方力量,建立健全農村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點和農村地區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回響、處置、救援救治體系。
(六)創新交通安全宣傳方式。一是充分發揮村規民約在村民自治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進農村源頭自治,增強村民交通安全自治能力,創建遵法、和諧、有序、安全的農村道路交通環境。二是積極構建大宣傳格局,把農村交通安全宣傳融入鄉村振興戰略,統籌制定農村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畫,壓實各級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責任和義務,全力提升農村民眾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識和文明交通素養。
四、執行原則
一是堅持統一領導,協同聯動的原則,構建政府領導、屬地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齊抓共管、全域覆蓋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體系。二是堅持目標引領,標本兼治的原則,著力提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與綜合治理能力。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統籌解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實際問題。四是堅持分類指導,突出重點,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和客觀存在的短板弱項,分步有序解決問題。
五、落實要求
全州各級各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高位推動部署,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當地鄉村振興戰略,與經濟建設、深化改革、創新發展同規劃、同發展、同實施。要強化統籌協調,推進協同共治,著力構建“權責一致、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協調聯動機制。要強化經費保障,建立長效機制,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所需必要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要強化考核問責,健全責任倒查制度,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格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楊俊媛 州鄉村振興局副局長
沈家澗 州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劉 驥 西雙版納銀保監分局副局長
陳 景 州郵政管理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公安局交警支隊,由唐箐鐘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州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岩罕應、州農業農村局副局長方凌志、西雙版納銀保監分局副局長劉驥、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聶詠忠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做好方案制定、統籌協調、工作推動、信息收集、經驗總結等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層基礎
1. 加快勸導站建設。在全州農村地區的行政村(社區)設立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健全完善管理體制機制,強化工作保障,建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勸導員隊伍,確保勸導工作常態化運轉。深化與保險、郵政等企業合作,建設警保、警郵等警企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充實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公安局、西雙版納銀保監分局、州郵政管理局負責。州直部門排序第一的為牽頭部門,下同)
2. 強化專業管理力量建設。根據全州城鄉一體化進程和公安機關勤務工作情況、城區與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以及人口、道路、機動車保有量、駕駛人數量等因素,科學調整工作重心,統籌協調城鄉警力分布,推動城鎮警力向農村地區合理轉移。合理布局農村交警中隊,並加大業務用房建設,逐步解決無房危房問題,配齊執勤執法裝備。逐步試點推行農村派出所和交警中隊勤務工作融合,加大派出所民警交管業務培訓和崗位輪訓,加強對“兩站兩員一長”和農村派出所參與交通管理的協調指導,在委託派出所辦理車駕管業務的基礎上,逐步向派出所下發交管業務。(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公安局、州發展改革委負責)
3. 提高農村公路建設管理水平。統籌農村公路規劃建設和管理養護,著力解決農村公路技術等級低、安全設施缺失、日常養護滯後等問題。建立安全設施建設聯合審查機制,因地制宜推動農村公路加寬改造,完善安全設施。在新建、改建、擴建農村公路時,嚴格執行安全設施建設“三同時”制度。研究制定農村公路建設指導意見及安全設施設定指南,推動交通安全設施設定規範化、標準化、系統化,打造培育安全文明示範路。(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交通運輸局負責)
4. 推進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繼續爭取加大農村公路安全設施投入力度,將2020年底前已建成通車的農村地區縣鄉道路、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納入規劃。進一步鞏固縣鄉道路安全隱患治理成果,重點實施以村道為主的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積極爭取提高全州道路安全隱患突出地區安全生命防護工程保障標準。(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交通運輸局、州財政局、州公安局、州應急局負責)
(二)健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體系
5. 嚴格屬地管理責任。健全縣級政府負總責,鄉鎮(街道、農場)負主責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嚴格落實縣級政府領導包鄉鎮(街道、農場)、包交通主幹道,鄉鎮(街道、農場)領導包村(社區)、包通村公路,村(社區)幹部包車輛、包駕駛人、包路段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責任制。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兩員”(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員、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勸導員)管理機制,構建“主責在縣級、管理在鄉鎮(街道、農場)、延伸到村(社區)、觸角到村組”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體系。縣、鄉兩級政府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組織體系建設,推動將農村交通安全治理納入縣鄉村三級綜治體系,納入鄉村振興戰略、鄉村治理和綜治考評等工作考核。(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負責)
6. 探索建立勸導站建設經費保障機制。拓展警保合作勸導站建設及工作經費來源,力爭形成“政府+保險+社會”的多方主體共同投入的模式,各縣(市、區)每年至少完成1個標準警保合作勸導站建設,確保“兩站兩員”建設良性健康發展,確保農村交通安全勸導工作機制形成常態長效。(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財政局、西雙版納銀保監分局負責)
7. 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要求,切實履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進一步健全完善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嚴格落實本行業本領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監管責任。(州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
8.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農村地區道路交通運輸企業以及公路建設、經營、管養等單位要按照“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時刻繃緊道路交通安全這根弦,完善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經常性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整治,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全面消除安全隱患、化解安全風險。壓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強化生產經營日常管理,確保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項工作措施落實落細。(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農村客、貨運輸企業及公路建設、經營、管養單位負責)
9. 落實勸導員協管責任。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勸導員要切實履行交通違法勸導、交通安全宣傳、基礎信息採集、公路隱患排查等職責,在農村趕集日、學校放收假、重大節慶及民俗活動等重要時段,守好“五口”(農村集市街口、客運站口、學校門口、村組公路進入主幹公路口、村出入口)等。(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負責)
10. 落實農村道路監督管理責任。建立州、縣、鄉、村四級路長制度,通過設立公益性崗位、購買服務等方式,優先從道路屬地村幹部、黨員幹部和復員士兵中聘用四級路長,實行四級路長專人、專職、專責,主要負責鄉村道路巡查、排除隱患、違法勸導、交通宣傳等工作,利用“路長制”推進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安全管理科技化、秩序管理實戰化、安全宣傳社會化、公路養護體系化和社會服務標準化。(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交通運輸局、州公安局負責)
(三)加大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出行保障
11. 構建城鄉一體化農村客運服務網路。以安全、便捷為目標扶持發展農村客運,進一步完善城鄉客運服務網路體系。積極適應撤鄉並鎮、合村並鄉等農村發展新趨勢,積極引導開通城鄉公交、校車、定製客運、網路預約等營運組織模式,儘可能滿足農村民眾出行、參加民俗活動、學生上下學等出行用車需求。(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交通運輸局、州教育體育局、州公安局負責)
12. 健全完善安全隱患常態化排查治理機制。積極開展農村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確保當年排查當年治理。加快推進農村道路生命防護工程建設,爭取2022年底全面完成治理任務。積極開展“千燈萬帶”示範工程建設,示範帶動全州農村道路“一燈一帶”建設,減少農村道路平交路口事故。研究制定全州農村道路隱患分級和排查治理標準,積極推廣套用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系統,實現動態掌握隱患治理情況。每年開展州、縣(市、區)兩級掛牌督辦安全隱患,強化跟蹤問效,確保在規定時限內銷號。(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交通運輸局、州公安局、州應急局負責)
(四)加快推進科技信息化手段套用
13. 深化管理信息系統推廣套用。推廣套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提升縣、鄉鎮(街道、農場)、村(居)委會三級“農交安”APP套用水平。推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礎工作信息化,提高“人、車、路、環、管”等基礎信息錄入率。依託“天網工程”、“雪亮工程”等建設,加強農村地區重點路段交通感知設備建設,推進視頻監控、卡口等向農村地區延伸覆蓋,提高科學研判、快速發現、精準查處能力水平。(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公安局負責)
14. 加大交通技術監控設施建設力度。新建農村公路要配套建設交通技術監控設施設備,逐步改變巡查管理主要依賴人力的現狀,提升管理科技化水平。加快交通安全執法站和交通技術監控設施設備建設配備,構建人防、物防、技防一體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公安局、州交通運輸局、州農業農村局負責)
(五)提升執法和應急救援水平
15. 聯合治理交通秩序亂象。建立聯合執法長效機制,常態化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定期整治占道經營、違章搭建、曬穀曬糧、非法營運等道路交通頑疾。加大對銷售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無法辦理註冊登記的低速貨車、三輪汽車、電動三(四)輪車、拖拉機的綜合治理力度;加大對麵包車、貨車、三輪汽車、電動三(四)輪車、拖拉機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的勸導、查糾、懲處力度。依託公安交警執法站、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公路治超站、疫情防控檢查站等,嚴厲查處超員、超速、無證駕駛、酒(醉)駕及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加強貨車超限超載問題治理,最佳化超限超載檢測站設定,不斷深化治超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強行沖卡等問題,堅決遏制公路貨運車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交通運輸局、州公安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市場監管局負責)
16. 構建交通應急救援體系。以鄉鎮(街道、農場)為單位建立交通應急救援站,合理布建農村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點,將沿線中心衛生院納入交通應急救援體系,配備救護車和必要的急救藥品、設備,加強警醫聯動,實施緊急醫療救援和轉運。建立農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回響、處置、救援救治體系,強化急救專業培訓,經常性開展部門協同演練。(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應急局、州公安局、州交通運輸局、州衛生健康委負責)
(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傳
17. 提高村民交通安全自治水平。實施鄉風文明培育行動,充分發揮村規民約重要作用,把交通安全列入村規民約、內部規章、校紀校規。廣泛開展安全勸導活動,普及法律知識、交通安全常識,提升全社會交通安全文明素養,唱響交通安全主旋律,培育交通安全新風尚。大力推進農村源頭自治,創建和諧、遵法、有序、安全的農村道路交通環境。(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委宣傳部、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負責)
18. 積極構建大宣傳格局。統籌制定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畫,督促各縣(市、區)、有關部門切實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責任和義務。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融入鄉村振興戰略,創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共治,建立完善縣、鄉鎮(街道、農場)、村(社區)三級交通安全宣傳體系和交通安全宣傳陣地,加強應急廣播系統套用,全方位、全時空、全矩陣傳播道路交通安全理念,推動道路交通安全宣講“進百城、進千鎮、進萬村”活動。強化對農村留守兒童、老人及易地搬遷民眾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不斷提升城鄉一體化進程中“村民”向“市民”轉變的適應能力。(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委宣傳部、州公安局、州鄉村振興局、州應急局負責)
五、工作要求
(一)高位推動抓落實。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雲政辦發﹝2021﹞52號)及州關於加強和改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當地鄉村振興戰略,與經濟建設、深化改革、創新發展同規劃、同發展、同實施,不斷滿足廣大農村居民日益增長的交通安全保障需要。
(二)協同共治抓落實。各級各部門要明確目標任務和職責分工,著力構建“權責一致、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協調聯動機制,共同築牢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線。要壓緊壓實主體責任、行業責任、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構建權責明晰、管理高效、防範有力的農村道路安全治理責任體系。
(三)機制保障抓落實。各縣(市、區)要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所需必要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建立每月一調度,每季度一督查工作機制。各縣(市、區)和各責任單位於每季度末向州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推動不力、不按時報送工作情況的,視情進行通報。各縣(市、區)和州級各成員單位要指定專人具體抓好此項工作,並於2021年12月30日前將工作聯絡員名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州公安局交警支隊)。
(四)考核監督抓落實。各地要逐步提高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安全生產、平安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中的權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健全責任倒查機制,對工作不重視、不履職或不正確履職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追責問責。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格倒查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解讀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中央經濟工作、中央農村工作、政法工作會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研究解決全州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全面提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進和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全面建成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全力壓降農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助力農業農村現代化和實現全州經濟社會跨越式高質量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道路交通環境,2021年12月15日,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為便於更好地理解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現就《方案》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方案》制定背景
近年來,隨著全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鄉村振興不斷取得新成效,經濟社會迅猛發展,農村地區人、車、路等各類道路交通要素大幅遞增。截至2021年12月,全州機動車保有量達56.17萬輛,機動車駕駛員保有量達51.13萬人,公路通車裡程超過了一萬餘公里,交通安全管理難度增大。我州屬整個地勢高度被切割的山原地貌,農村地區地理條件較為複雜,道路狹窄,坡急彎陡,臨水臨崖路段較多,基礎配套設施不全,安全防護設施缺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礎差、底子薄,導致農村地區交通事故呈高發、多發態勢,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十分嚴峻。“十三五”期間,全州農村地區共發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統計事故)352起,造成241人死亡,占公路交通事故總死亡人數的75.8%;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道路交通事故3起,占公路較大事故總起數的75.0%,給人民民眾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涉及交通事故的家庭大多因此致貧、返貧,嚴重影響和制約了全州經濟社會發展、鄉村振興和社會和諧穩定。與此同時,全州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還面臨諸多難題和挑戰。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體系不完善、安全監管責任不夠明晰、部門協作機制不順暢、公安交管部門警力嚴重不足、“兩站兩員”建設經費保障不到位、交通參與者安全文明意識整體偏低、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不完善、農村民眾公共運輸出行難等問題。這些問題不僅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而且降低了廣大農村民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全面推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全力提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迫在眉睫。
為實現“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鄉村振興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部署要求,切實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州政府辦公室制定《方案》,就是亟需統籌解決源頭性、基礎性、根本性問題,積極構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和經濟社會跨越式高質量發展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2022年底實現“兩個下降、一個不發生”目標,即:完成農村生命防護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健全完善農村道路安全防控體系,力爭農村地區道路交通事故年下降5%以上,死亡事故年下降8%以上,杜絕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主要任務
《方案》共制定了六個方面18項工作任務。
(一)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層基礎建設。一是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及勸導員隊伍建設,有效補充農村地區道路交通管理力量。二是加強公安交通管理專業隊伍建設,科學設定和配備農村交警中隊的組織、警力、營房及執法裝備。三是提高農村公路建設等級,貫徹“四好農村路”建設標準,推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設定規範化、標準化、系統化建設,全面提升農村道路安全防護水平。四是推進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將2020年底前已建成通車的農村地區縣鄉道和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納入建設規劃。
(二)健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體系。一是進一步明確縣級人民政府和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的屬地管理責任,構建“主體在縣、管理在鄉、延伸到村、觸角到組”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體系。二是建立勸導站建設經費保障機制,力爭形成“政府+保險+社會”的多方主體共同保障的模式,拓展警保合作勸導站建設及工作經費來源,確保“兩站兩員”具有持久的生命力。三是落實各部門監管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要求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定職責,切實做好行業監管。四是落實農村客、貨運輸企業及公路建設經營管養等單位關於交通安全工作的主體責任。五是進一步規範農村勸導員關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協管責任,明確工作重點內容。六是落實農村道路監督管理責任,建立州、縣、鄉、村四級路長制度,實行四級路長專人、專職、專責。
(三)加大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出行保障。一是構建城鄉一體化農村客運服務網路,緊扣民眾實際需求開通城鄉校車、定製客運、增加“及時用車”投放量等,儘可能滿足農村地區民眾安全出行需要。二是建立健全農村公路安全隱患常態化排查治理機制,實行分級掛牌督辦和跟蹤問效。
(四)推進科技信息化手段套用。一是深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推廣套用,推進視頻監控、卡口等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科學研判、快速發現、精準查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推進農村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構建人防、物防、技防互補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提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五)提升執法與應急救援水平。一是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長效機制,綜合治理各類交通亂象和頑疾。二是構建農村地區交通應急救援體系,整合各方力量,建立健全農村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點和農村地區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回響、處置、救援救治體系。
(六)創新交通安全宣傳方式。一是充分發揮村規民約在村民自治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進農村源頭自治,增強村民交通安全自治能力,創建遵法、和諧、有序、安全的農村道路交通環境。二是積極構建大宣傳格局,把農村交通安全宣傳融入鄉村振興戰略,統籌制定農村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畫,壓實各級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責任和義務,全力提升農村民眾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識和文明交通素養。
四、執行原則
一是堅持統一領導,協同聯動的原則,構建政府領導、屬地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齊抓共管、全域覆蓋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體系。二是堅持目標引領,標本兼治的原則,著力提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與綜合治理能力。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統籌解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實際問題。四是堅持分類指導,突出重點,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和客觀存在的短板弱項,分步有序解決問題。
五、落實要求
全州各級各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高位推動部署,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當地鄉村振興戰略,與經濟建設、深化改革、創新發展同規劃、同發展、同實施。要強化統籌協調,推進協同共治,著力構建“權責一致、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協調聯動機制。要強化經費保障,建立長效機制,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所需必要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要強化考核問責,健全責任倒查制度,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格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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