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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進一步管理好、養護好農村公路,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20〕40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決策部署,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統籌城鄉發展,堅持質量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諧、綠色發展,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加快構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符合農村特點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系,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為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實現西雙版納州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好保障。
(二)主要目標
通過深化體制改革,到2022年基本建立權責清晰、齊抓共管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形成財政投入職責明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格局。農村公路治理能力明顯提高,治理體系初步形成;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中等級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於75%。
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基本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路況水平和路域環境根本性好轉,農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體系全面完善。
二、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
(一)州直部門加強統籌聯繫和政策引導
1. 州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全州養護管理制度,編制州級養護補助資金計畫,審核上報農村公路養護計畫,加強養護管理機構能力建設指導,監督和考核全州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縣級做好公路技術狀況評定工作;會同州財政局開展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績效評價,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對縣(市)人民政府進行績效管理。
2. 州財政局負責籌集農村公路州級補助資金,指導和監督各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的籌集和管理使用。
3. 州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全州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用地、砂石料供應等工作。
4. 州林草局負責在農村公路綠化美化上給予指導和苗木支持,推進全州“美麗公路”建設。
州發展改革委、州農業農村局、州扶貧辦等部門負責制定有關配套政策,引導、支持和促進農村公路事業發展。
(二)縣級人民政府履行主體責任
1. 縣級人民政府是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縣道縣管、鄉村道鄉村管”的原則,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實際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制,明確縣級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含街道辦事處,下同)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和責任清單,指導監督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履職盡責。
2. 健全完善縣、鄉、村三級路長制,各級路長負責相應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建立“精幹高效、專兼結合、以專為主”的管理體系。按照“有路必養、養必到位”的要求,落實縣、鄉(鎮)、建制村農村公路養護工作機構和人員。
3. 足額配套縣級農村公路養護補助資金,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及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加大履職能力建設和管理養護投入力度。
4. 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行業主管部門和具體責任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農村公路養護工作機制,編制農村公路年度養護計畫,統籌安排上級養護補助資金和地方籌集資金,確保專款專用,執行和落實各項養護管理任務,指導和檢查考核轄區內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
(三)發揮鄉、村兩級作用和農民民眾積極性
1. 鄉(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內鄉道、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要確定專職工作人員,指導村民委員會組織好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
2. 村民委員會要按照“農村自願、民主決策”的原則,採取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辦法組織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
3. 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宣傳引導,將愛路護路要求納入鄉規民約、村規民約。
4. 鼓勵採用以獎代補等方式,推廣將日常養護與應急搶通捆綁實施並交由農民承包;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會力量自主籌資籌勞參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通過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納入公益崗位等方式,為困難群體提供就業機會。
三、強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省、州有關規定,根據農村公路養護和實際需要,安排必要的公共財政一般預算資金,保證農村公路養護管理需要。
(一)落實養護工程資金補助政策
省級將繼續執行縣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的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補助資金政策。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加強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資金的管理使用,省補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資金只用於每年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各縣(市)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
(二)落實日常養護資金補助政策
1. 自2021年起,省、州、縣(市)三級公共財政一般預算資金用於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標準為:縣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按照省、州、縣(市)三級財政投入比例4類劃分,西雙版納州屬於三類地區,景洪市、勐海縣、勐臘縣,日常養護資金按省、州、縣(市)分擔比例為40%、20%、40%,州及縣(市)人民政府要及時足額籌集本級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補助配套資金。
2. 省級根據養護成本變化等因素對補助政策進行動態調整,調整周期原則上不超過5年,今後如省級補助政策及標準發生調整變動,按省級調整後的執行。
(三)強化養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
1. 州交通運輸局、州財政局要建立對各縣市人民政府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考核機制,州、縣(市)財政、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對公共財政用於農村公路的資金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2. 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監管,嚴禁農村公路建設採用施工方帶資的建設—移交(BT)模式,嚴禁地方以“建養一體化”名義新增隱性債務,公共資金使用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監督。
3. 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將村道養護資金使用和養護質量等情況納入監督範圍。
4. 縣(市)審計部門要定期(每年最少一次)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並將審計報告報縣(市)人民政府,同時抄送州審計局、州財政局、州交通運輸局。
(四)創新農村公路發展投融資機制
1. 各級要發揮好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採取資金補助、先養後補、以獎代補、無償提供料場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公路養護。
2. 將農村公路發展納入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支持範圍。
3. 鼓勵將農村公路建設和一定時期的養護進行捆綁招標,將農村公路與產業、園區、鄉村旅遊等經營性項目實行一體化開發,運營收益用於農村公路養護。
4. 鼓勵保險資金通過購買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方式合法合規參與農村公路發展,探索開展農村公路災毀保險。
四、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
(一)加快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
1. 州交通運輸局要指導各地將人民民眾滿意度和受益程度、養護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作為衡量標準,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養護生產組織模式。引導符合市場屬性的事業單位轉制為現代企業,支持養護企業跨區域參與市場競爭。鼓勵通過簽訂長期養護契約、招投標約定等方式,引導專業養護企業加大投入,提高養護機械化水平。
2. 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將人民民眾滿意度和受益程度、養護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作為農村公路養護衡量標準,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養護生產組織模式。引導符合市場屬性的事業單位轉制為現代企業,支持養護企業跨區域參與市場競爭。鼓勵通過簽訂長期養護契約、招投標約定等方式,引導專業養護企業加大投入,提高養護機械化水平。
(二)加強安全和信用管理
公路安全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縣(市)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公安、應急等職能部門參與農村公路竣(交)工驗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設施的農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州交通運輸局要按照省級要求指導和督促縣(市)加強農村公路市場監管,著力構建以質量為核心的信用評價機制,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並將信用記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會公開。
(三)加強隊伍建設和路產路權保護
1. 各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組織相關部門劃定農村公路用地和建築控制區,加大農村公路超限運輸治理力度,依法依規開展超限超載治理工作。
2. 建立健全縣(市)有路政員、鄉(鎮)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構建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各縣(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農村公路管理從業人員培訓,提高農村公路管理能力。
3. 加強路政管理和愛路護路宣傳,利用全國路政宣傳月推進路政法律法規進鄉(鎮)、進社區、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戶等宣傳活動,不斷提高民眾愛路護路意識。
4.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雲南省農村公路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加強農村公路路政管理,規範農村公路路產登記,全面開展農村公路巡查、監管、行政許可,堅決制止損壞公路行為,探索通過民事賠償保護路產路權。
(四)開展“美麗公路”創建
1. 各縣(市)要結合實際,堅持經濟實用、生態綠色環保理念,因地制宜,結合本地自然民族風情風貌,全面開展“美麗公路”創建工作,打造精品農村公路旅遊路線。
2. 鼓勵企業和個人捐款,利用道路冠名權等方式撬動更多社會資金用於“美麗公路”建設。
3. 提高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能力,提升公路技術狀況,大力整頓農村公路路域環境,加強綠化美化,逐步實現田路分家、路宅分家,努力做到路面整潔無雜物,打造綠色生態、安全暢通、美麗舒適的路域環境,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良好的公路出行條件。
(五)健全完善獎懲考核機制
為確保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取得實效,各級人民政府應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將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資金掛鈎,州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補助資金的10%用於對工作推進情況良好的縣市給予獎勵或增量補助,提高農村公路機械化養護水平;對工作推進情況較差的,實行約談、責令整改、扣減補助等措施,充分發揮激勵考核“指揮棒”作用。
五、相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州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州長擔任組長的西雙版納州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州政府辦、州發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財政局、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州交通運輸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水利局、州文化和旅遊局、州應急局、州審計局、州林草局、州扶貧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統籌協調全州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交通運輸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縣(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細化工作舉措,制定本行政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於2021年1月底前抄送州交通運輸局、州財政局。州交通運輸局要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落實,重大情況及時報州人民政府。
(二)做好政策宣傳和解讀
各縣(市)、有關部門要對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重點任務開展政策解讀,正確引導社會預期,及時回應社會關注,積極宣傳改革中的先進典型,充分調動廣大民眾參與、監督改革工作的積極性,為改革工作營造濃厚氛圍,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三)開展試點創建
1. 州交通運輸局、州財政局要組織各縣(市)圍繞路長制、資金保障、創新投融資機制、美麗農村路、創新養護生產模式、信息化管理、政府考核、信用評價機制等試點主題,積極開展試點創建工作。
2. 各縣(市)遴選1-2個鄉(鎮)和3-5個行政村開展改革試點工作,州級擇優選取改革成效明顯的縣(市)、鄉(鎮)、行政村向省交通運輸廳和財政廳推薦,並將好的經驗做法納入“四好農村路”示範創建工作。
解讀
2020年12月29日,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發了《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西政辦發〔2020〕71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就《實施方案》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四好農村路”建設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舉措,是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的重要內容,是支撐服務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滿足新時代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交通運輸部、財政部的貫徹意見和省人民政府的實施方案,聚焦解決“四好農村路”發展中的管理體制、資金保障、養護機制的短板問題,進一步解決在“管好、護好”中存在的問題,為推進我州“四好農村路”建設,助力農村增收、推動產業興旺、服務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提供堅強的農村交通保障。
為全面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2019年9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2020年2月底,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交公路發〔2020〕26號),2020年6月底省政府印發了《雲南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雲政辦發〔2020〕40號),明確了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貫徹意見,充分認識“四好農村路”建設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交通保障,切實解決好“四好農村路”工作中組織保障、資金保障、技術保障、考核保障的短板問題,結合我州農村公路管養實際,州人民政府印發了《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二、制定依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交通運輸部、財政部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州實際,制定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三、任務目標
通過深化體制改革,到2022年基本建立權責清晰、齊抓共管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形成財政投入職責明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格局。農村公路治理能力明顯提高,治理體系初步形成;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中等級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於75%。
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基本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路況水平和路域環境根本性好轉,農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體系全面完善。
四、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任務目標和工作重點要求來制定,共分為五章節。
第一章節,總體要求。明確了全州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決策部署,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統籌城鄉發展,堅持質量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諧、綠色發展,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到2022年,基本建立權責清晰、齊抓共管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形成財政投入職責明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格局。農村公路治理能力明顯提高,治理體系初步形成。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中等及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於75%。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基本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路況水平和路域環境根本性好轉,農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體系全面完善。
第二章節,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一是明確州、縣(市)級人民政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權責清單,細化了各職能部門的責任。二是要求縣(市)人民政府要健全完善縣、鄉、村三級路長制,建立“精幹高效、專兼結合、以專為主”的管理體系,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及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三是強調發揮鄉、村兩級作用和農民民眾積極性,要確定專職工作人員,指導村民委員會組織好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村民委員會要按照“農民自願、民主決策”的原則,採取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辦法組織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
第三章節,強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一是省級將繼續執行縣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的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補助資金政策,省補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資金只用於每年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各縣市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二是落實日常養護資金補助政策,自2021年起,省、州、縣(市)三級公共財政一般預算資金用於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標準為:縣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版納州景洪市、勐海縣、勐臘縣,日常養護資金按省、州、縣(市)分擔比例為40%、20%、40%。三是強化養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州級建立對縣(市)政府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考核機制,各級財政、交通部門要對養護資金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加強養護資金使用監管。四是村務監督委員會將村道養護資金使用和養護質量等情況納入監督範圍。五是縣(市)審計部門要定期(每年最少一次)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六是創新農村公路發展投融資機制,從政府資金引導、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支持、與經營性項目一體化開發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公路養護。
第四章節,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一是加快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鼓勵通過引導符合市場屬性的事業單位轉制為現代企業,支持養護企業跨區域參與市場競爭。鼓勵通過簽訂長期養護契約、招投標約定等方式,引導專業養護企業加大投入,提高養護機械化水平。二是加強安全和信用管理,從保障安全設施投資、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逐步完善安全設施等方面,提高農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三是加強隊伍建設和路產路權保護,建立健全縣有路政員、鄉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構建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加強路政管理和愛路護路宣傳,推進路政法律法規進鄉(鎮)、進社區、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戶等宣傳活動,不斷提高民眾愛路護路意識。四是開展“美麗公路”創建,堅持經濟實用、生態綠色環保理念,因地制宜,結合本地自然民族風情風貌,全面開展“美麗公路”創建工作,打造精品農村公路旅遊路線。五是健全完善獎懲考核機制,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將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資金掛鈎。
第五章節,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州人民政府成立西雙版納州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州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要求各縣(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細化工作舉措,制定本行政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並認真抓好落實;做好政策宣傳,為改革工作營造濃厚氛圍。二是開展試點創建,將好的經驗做法納入“四好農村路”示範創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