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則》已經海東市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31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東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則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31日
- 發布單位: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海東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則》已經海東市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31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海東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則》已經海東市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31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1全文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增強行政機關負責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
市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將鄉鎮人民政府、市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列入政府督查範圍。第十九條 對無正當理由未履行出庭應訴工作職責的行政機關負責人,由有權機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對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低的,由省人民政府約談...
五、全國範圍內出庭應訴工作的基本評價 第二章 負責人出庭應訴基本要求 第一節 出庭應訴案件的範圍 一、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案件範圍 二、負責人出庭應訴溝通機制 三、行政機關負責人範圍 四、負責人未出庭的說明義務 五、相應工作人員...
2015年4月2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字〔2015〕69號印發《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出庭應訴是行政機關負責人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基本要求、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有效落實...
《關於印發<南通市司法局機構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的通知》是南通市司法局於2009年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關於印發《南通市司法局機構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的通知 提高 依法行政的能力 根據 有關法律法規 時間 二OO九年三月九日 ...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可以同時委託1至2名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不能出庭的,應當委託本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不得僅委託律師或者外聘的法律顧問出庭。前款所指工作人員中應當至少有1名是被訴行政行為的承辦人...
要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鼓勵、倡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六是加強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市縣政府及政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加快本單位政府信息的清理,健全...
《渭南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定》已經渭南市政府同意,渭南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2月1 7日印發.本規定自發布之 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工作,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
《河南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定》是為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6〕54號)、《最高...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實務指引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實務指引》是2021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2023年5月,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實施辦法》。發布信息 2023年5月,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實施辦法》。內容解讀 《實施辦法》通過對出庭應訴行政機關負責人範圍、行政...
(一)認真對待出庭應訴工作,全程參與案件庭審、調解等相關環節;(二)熟悉案情,掌握被訴行政行為的基本事實、法律政策依據、法定程式等;(三)按照人民法院通知,按時參加庭審;(四)熟悉庭審規則和基本流程,按照法律規定舉證;(五)...
第二條 【訴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第三條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第九條 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目標考核制度。將市政府各部門、縣(市、區)人民政府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納入全市法治荊州建設目標考核範圍,發生行政訴訟的行政機關,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不得低於本機關年度行政訴訟案件總數的...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第四條 市司法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第五條 下列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一)...
第十四條 行政機關在收到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以及司法建議書之日起一個月內,須將相關文書的複印件報同級政府法制部門備案。第十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將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納入政府年度績效管理考評體系,量化分值。具體考評...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可以另行委託一至二名訴訟代理人。第六條 以縣政府所屬部門、機構、縣政府工作部門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鎮政府、有權組織為被告的下列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正職負責人必須出庭應訴:(一)本單位本年度發生的...
行政應訴承辦機構履行以下職責:起草行政訴訟答辯狀、抗訴狀等法律文書;按照行政訴訟證據規則整理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等材料;確定本機構工作人員作為訴訟代理人出庭應訴;承擔行政訴訟其他相關工作。8.發揮法制機構的組織、協調、指導...
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可以同時委託訴訟代理人出庭應訴。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不能出庭應訴的,應當委託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應訴。各級人民政府負責人不能出庭應訴的,應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人...
第四條 市、區(縣)司法行政機關應加強對本地區行政機關行政應訴、負責人出庭等工作的指導、培訓和協調,並對本地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進行督查。第五條 市、區(縣)人民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由人民政府辦公廳(室)...
行政應訴承辦機構履行以下職責:起草行政訴訟答辯狀、抗訴狀等法律文書;按照行政訴訟證據規則整理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等材料;確定本機構工作人員作為訴訟代理人出庭應訴;承擔行政訴訟其他相關工作。
(二)按照行政訴訟證據規則整理證據、依據等材料;(三)指定出庭應訴工作人員;(四)按期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證據、依據以及其他法律文書和材料等;(五)組織出庭應訴;(六)報告應訴工作情況;(七)整理行政案件材料並及時歸檔;...
《鄭州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定》已經鄭州市政府同意,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 2月8日印發.本規定自印發之日 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應訴工作,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
《濮陽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定》已經濮陽市政府第72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 8月11日印發.本規定自發 布之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
行政機關正副職應出庭應訴 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首次提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出庭應訴的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為行政機關的正職和副職負責人,不能出庭的,應當委託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李廣宇...
各級行政機關要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完善和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尊重並自覺履行生效判決和裁定。對司法建議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做出處理並反饋。七、強化行政監督與問責 20 深化政務公開。全面貫徹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大政府...
建立行政與司法銜接機制,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積極配合人民法院化解行政爭議的協調工作。各級行政機關要把具體行政行為在行政訴訟中被撤銷、變更、確認違法和責令履行的情況,作為衡量執法水平的量化指標和公務員考核的重要依據。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