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實施辦法》是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確保行政機關負責人要出庭又“出聲”,全面推進法治政府、誠信政府建設,制定的辦法。
2023年5月,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甘肅省政府辦公廳
《甘肅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實施辦法》是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確保行政機關負責人要出庭又“出聲”,全面推進法治政府、誠信政府建設,制定的辦法。
2023年5月,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實施辦法》。
《甘肅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實施辦法》是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確保行政機關負責人要出庭又“出聲”,全面推進法治政府、誠信政府建設,制定的辦法。2023年5月,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行政...
甘肅省人民政府令 第138號 《甘肅省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若干規定》已經2017年10月9日省政府第16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長 唐仁健 2017年10月20日 規定全文 甘肅省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若干規定 第一...
依法加強文化和旅遊領域的行政調解,及時妥善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在全系統內開展規範行政調解範圍和程式,開展調解員教育培訓等活動,不斷提升行政調解工作水平。認真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高度關注、可能引發...
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要帶頭履行行政應訴職責,積極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託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不得僅委託律師出庭。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高度關注或者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書面建議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的案件,被訴...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指南》是2016年10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耿寶建。內容簡介 亮點一 多元化、寬角度、高層次的內容剖析。新檔案:結合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和zui高人民法院zui新檔案,本書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進行了...
《甘肅省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是有甘肅於2011年8月1日發布實施的公告。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促進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規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有關...
本規定所稱行政機關負責人,包括行政機關的正職和副職負責人。行政機關負責人為行政訴訟案件出庭應訴工作第一責任人,應當依法履行出庭應訴義務,參加訴訟活動。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
根據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為進一步規範和促進行政應訴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充分認識規範行政訴訟應訴的重大意義 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是貫徹落實修改後的行政訴訟法的重要舉措;規範行政訴訟應訴,是保障行政訴訟法有效...
對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積極出庭應訴、答辯,自覺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決和裁定,認真對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議;(三)支持和配合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依法獨立開展監督工作,執行監督機關的監督決定;(四...
《海東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則》已經海東市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31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抓 好落實。全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增強行政機關負責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行政糾紛的...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實務指引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實務指引》是2021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二十三)加強和規範行政應訴工作。認真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健全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機制,推動訴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切實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檢察院開展行政訴訟監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訴訟,積極主動履行職責或者...
第二條 【訴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第三條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可以另行委託一至二名訴訟代理人。第六條 以縣政府所屬部門、機構、縣政府工作部門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鎮政府、有權組織為被告的下列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正職負責人必須出庭應訴:(一)本單位本年度發生的...
第二條 【訴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第三條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第四條 市、區(縣)司法行政機關應加強對本地區行政機關行政應訴、負責人出庭等工作的指導、培訓和協調,並對本地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進行督查。第五條 市、區(縣)人民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由人民政府辦公廳(室)...
第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起訴權利,對應當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預、阻礙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託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第四條...
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鼓勵、倡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或者旁聽行政訴訟案件,依法及時執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 各級各部門應當貫徹執行國務院、省政府關於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指定機構...
第十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將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納入政府年度績效管理考評體系,量化分值。具體考評辦法在年度考評方案中確定。第十六條 行政機關未按法律規定出庭應訴,或者出庭應訴人員未能正確履行應訴職責導致行政案件敗訴、...
(四)人民法院書面建議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的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是指行政機關的正職、副職負責人或者其他參與分管的負責人。第十三條負責行政應訴的行政機關或者機構在應訴過程中認為案件可能存在敗訴風險的,應當及時分析評估,採取增加或...
加強行政複議工作,改革完善行政複議體制、機制,充分發揮作用,努力提高複議公信力。要健全行政應訴工作機制,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進一步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行政首長要帶頭出庭應訴,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要定期通報。...
李廣宇解釋說,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這在修改前的行政訴訟法里是沒有規定的。從世界各國的行政訴訟法來看,應沒有特別要求行政機關的法定代表人必須親自出庭應訴。李廣宇說,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是行政審判法官和行政機關一起實踐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