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定》已經濮陽市政府第72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8月11日印發.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濮陽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定
- 頒布時間:2020年8月11日
- 實施時間:2020年8月11日
- 發布單位: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濮陽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定》已經濮陽市政府第72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8月11日印發.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定》是為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6〕54號)、《最高...
第二節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制度的發展 一、地方探索從萌芽到擴大 二、中央政府從倡導到強制 三、最高人民法院從引導到推動 四、全國範圍的星火燎原 五、從政策規定上升到法律 六、負責人出庭應訴的作用 第三節 新法頒布後各地出庭...
鶴壁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備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定的通知》(豫政辦〔2021〕53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被訴行政機關出庭應訴人員要熟悉法律規定、了解案件事實和證據,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要積極協助人民法院依法開展調解工作,促進案結事了,不得以欺騙、脅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訴。要嚴格遵守法庭紀律,自覺維護司法權威。六、積極履行人民...
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第三條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起訴權利,對應當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預、阻礙人民法院受理行政...
“行政機關負責人包括行政機關的正職、副職負責人,參與分管被訴行政行為實施工作的副職級別的負責人以及其他參與分管的負責人。其中,以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為被告的案件,政府的正職、副職秘書長出庭應訴的,可以視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
3.依法履行行政應訴職責,積極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審理工作。一是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接到法院的應訴通知後,認真做好答辯準備工作。二是積極參加行政訴訟案件的出庭應訴,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場監管部門...
三、依法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準確理解行政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正確把握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基本要求,依法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一是出庭應訴的行政機關負責人,既包括正職負責人,也包括副職負責人以及...
第五條區政府法制辦在確定應訴承辦單位的同時,根據行政訴訟法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的規定,按照下列情形提出有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建議,報區人民政府分管法制工作負責人批准:(一)因區人民政府直接作出或者工作部門以區人民政府名義...
第九條 行政機關出庭應訴人員要熟悉有關法律規定,了解案件事實和證據,充分做好庭審前閱卷等準備工作,嚴格遵守法庭紀律和庭審程式,按時參加庭審。第十條 行政應訴遵循權責統一原則,實行“誰承辦、誰應訴”。以縣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
為了規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綿陽市實際,制定本規定。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行政機關,包括全市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渭南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定》已經渭南市政府同意,渭南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2月1 7日印發.本規定自發布之 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工作,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
第二條 本市行政機關的行政應訴工作,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行政機關履行行政應訴職責,應當依法答辯舉證、出庭應訴,履行生效裁判,接受司法監督。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領導是行政應訴工作的主要責任人。行政機關負責法治工作的...
第五條 被訴行政機關應當依法履行應訴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以及人民法院的通知進行答辯、舉證、出庭應訴和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被訴行政行為承辦機關或者機構應當承擔具體應訴責任,負責準備被訴行政行為相關的事實...
[行政訴訟法的立法目的]第二條【訴權】第三條【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第四條【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原則]第五條【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第六條【合法性審查原則...
對於新行政訴訟法沒有明確的針對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提起訴訟的起訴期限,《解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在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解釋》針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這一新制度,作了兩項規定,一...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報告上一年度行政應訴工作情況。第九條 各級行政機關按照“誰主辦、誰應訴”的原則確定行政應訴承辦單位和出庭人員。各級人民政府作為行政應訴機關...
第四十一條【適用範圍補充規定】第四十二條【法律衝突的解決】第四十三條【生效日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第二條【訴權】第三條【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第四條【獨立行使審判權】第五條【以...
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應將本地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及審結案件敗訴率情況每半年報送市司法行政機關。第十五條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納入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標體系。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的有關規定...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五十四條【公開審理原則】第五十五條【迴避】第五十六條【訴訟不停止執行】第五十七條【先予執行】第五十八條【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法律後果】第五十九條【妨害行政訴訟強制措施】第六十條【調解】第六十一條【民事爭議...
本市行政機關的行政應訴工作,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總體要求)行政機關履行行政應訴職責,應當依法答辯舉證、出庭應訴,履行生效裁判,接受司法監督。行政機關負責法治工作的機構應當做好本機關行政應訴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第四條 (...
被訴行政行為是政府作出的,政府所屬法制工作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被訴行政行為具體承辦機關的工作人員,也可視為被訴政府相應的工作人員。 依照《河北省行政機關行政應訴辦法》規定,行政機關負責人應出庭應訴而未出庭的,被訴行政機關的法制...
) 本書稿以講義的形式,對該司法解釋進行了全方位的講解,內容包括受案範圍、管轄、行政訴訟參加人、證據、起訴與受理、審理和判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複議 圖書目錄 導言 第一講 受案範圍 一 關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概括規定 二...
第四條 【依申請的行政不作為的起訴期限】第五條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第六條 【複議維持或者改變原行政行為的界定標準】第七條 【共同被告案件漏列被告的處理】第八條 【複議機關為共同被告情形下的級別管轄】第九條 【複議...
第十條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納入年度全市法治建設績效考核,行政機關正職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作為重點考核內容。第十一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區人民政府的行政機關負責人未按照本規定出庭應訴的,由市政府法制部門提請市人民政府予以通報...
李廣宇解釋說,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這在修改前的行政訴訟法里是沒有規定的。從世界各國的行政訴訟法來看,應沒有特別要求行政機關的法定代表人必須親自出庭應訴。李廣宇說,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是行政審判法官和行政機關一起實踐探索...
三是加強和規範行政應訴工作。在全省法院開庭審理涉及行政機關的11119件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9113件,占開庭案件總數的81.96%,同比提升了24.36個百分點。八、健全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促進行政權力規範透明運行。一是自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