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是2018年6月21日國務院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發展殘疾人事業,加強殘疾康復服務”的重要部署,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減輕殘疾兒童家庭負擔,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根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提出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 提出時間:2018年6月21日
- 提出機構:國務院
- 依據法案:《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
《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是2018年6月21日國務院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發展殘疾人事業,加強殘疾康復服務”的重要部署,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減輕殘疾兒童家庭負擔,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根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提出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是2018年6月21日國務院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發展殘疾人事業,加強殘疾康復服務”的重要部署,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減輕殘疾兒童家庭負擔,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根據《殘...
《永修縣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請認真貫徹執行。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發展殘疾人事業,加強殘疾康復服務”的重要部署,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減輕殘疾兒童家庭負擔,完善社會保障...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發展殘疾人事業,加強殘疾康復服務”的重要部署,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根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
《深圳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辦法》由深圳市發布,於2022年8月1日開始施行,有效期5年。殘疾兒童或其監護人(也可委託他人、社會組織、社會救助經辦機構)通過政務服務網或服務視窗向殘疾兒童戶籍所在地的區(含新區)殘聯提出申請。發展...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確定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康復救助基本服務項目和內容,保障其免費得到手術、輔助器具適配和康復訓練等基本康復服務;有條件的地方應當根據本地實際和康復需求擴大救助範圍,提高救助標準。
接受康復救助的殘疾兒童不影響其按有關規定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三、救助流程 (一)申請 殘疾評定指定醫院或三級醫院對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進行康複評估(康復需求明確的持證殘疾兒童可不進行評估),殘疾兒童監護...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對接受康復救助的殘疾兒童家庭給予生活費、交通費和房租費等補貼,做到殘疾兒童應救盡救。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補貼標準、服務方式以及經辦機構、服務機構相關信息等內容應當在本級...
婁底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通知.是婁底市人民政府2019年3月20日印 發的通知.全文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局委辦、各直屬機構:為做好我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
《天津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辦法》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於2018年9月29日印發,共七章二十六條,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辦法發布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各委、局...
(五)接受康復救助的殘疾兒童,不影響其按有關規定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孤兒生活保障和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第七條 手術服務 (一)人工耳蝸植入手術服務 為符合國家《人工耳蝸植入工作指南》規定條件的0—14...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8〕40號)、《內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內府發〔2019〕4號)精神,結合隆昌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救助對象及條件 (...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黑政規〔2018〕20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
依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皖政〔2018〕84號)和《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
《辦法》提出,建立完善殘疾少年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逐步實現0-6周歲殘疾兒童免費得到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基本服務,並逐步擴展到7-17周歲殘疾少年。提供更多的支持性服務。實施重點康復項目,為經濟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提供基本...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8〕29號)精神,進一步做好全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進一步改善麗江市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雲南省殘疾預防和殘疾人...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發展殘疾人事業,加強殘疾康復服務”的重要部署,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
為進一步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減輕殘疾兒童家庭負擔,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和省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陝政發〔2018〕32號)精神,結合我...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發展殘疾人事業,加強殘疾康復服務”的重要部署,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
第三條 到2020年,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體系,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殘聯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實現殘疾兒童應救盡救。到2025年,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體系更加健全...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發展殘疾人事業,加強殘疾康復服務”的重要部署,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根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
第三條 到2020年,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體系,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殘聯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實現殘疾兒童應救盡救。到2025年,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體系更加健全...
《德安縣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細則》,經德安縣政府同意,於2019年9月4日印發實施。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發展殘疾人事業,加快殘疾康復服務”的重要部署,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根據《殘疾預防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鄂政發〔2018〕37號)精神,著力保障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需求,實現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化、常態化、有保障、全覆蓋,...
三、康復項目 殘疾人康復服務項目具體包括以下八個方面:(一)資助貧困白內障患者實施復明手術;(二)資助貧困低視力者驗配助視器;(三)資助貧困聽力殘疾人驗配助聽器,開展康復訓練;(四)資助貧困智力殘疾兒童開展康復訓練;(五)...
福建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辦法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發展殘疾人事業,加強殘疾康復服務”的重要部署,根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制定本辦法。第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殘疾人,是指具有本市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年齡在16周歲及以上的殘疾人。16周歲以下殘疾人的康復服務由《北京市殘疾兒童少年康復服務辦法》規定。第四條 殘疾人康復堅持保障基本需求,政府補助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的殘疾人,是指具有本市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年齡在16周歲及以上的殘疾人。16周歲以下殘疾人的康復服務由《北京市殘疾兒童少年康復服務辦法》規定。第三條 市殘聯建立“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系統”...
(一)按照國家規定將殘疾兒童醫療康復項目納入當地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建立健全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和救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擴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範圍,放寬對救助對象家庭經濟條件的限制。(二)按照國家規定將成年殘疾人...
第三十三條 各地區應當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內政發〔2018〕45號)要求,切實做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縣(市、區)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增加殘疾兒童康復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