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縣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細則》,經德安縣政府同意,於2019年9月4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安縣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細則
- 實施時間:2019年9月4日
《德安縣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細則》,經德安縣政府同意,於2019年9月4日印發實施。
《德安縣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細則》,經德安縣政府同意,於2019年9月4日印發實施。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發展殘疾人事業,加快殘疾康復服務”的重要部署,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根據《殘...
第三條 總體目標:到2020年,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體系,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殘聯組織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實現殘疾兒童應救盡救;到2025年,殘疾兒童康復救助...
在救助年齡內,每人手術累計救助不超過2次。以上救助標準為我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最低標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據本地財力狀況、保障對象數量、殘疾類別等提高康復救助基本服務項目的經費保障標準,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接受康復救助的殘疾兒童...
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合理確定康復救助標準,配合省殘聯制定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規範、定點康復機構認定和管理辦法,確保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康復服務。積極學習經濟發達地區已出台殘疾人基本輔助器具適配等服務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對城鄉困難...
通過舉辦項目啟動儀式、組織慰問受助殘疾兒童等活動,讓全社會更多地了解、關注和扶助貧困殘疾兒童。同時要及時收集各方面宣傳資料,建立專門的項目宣傳檔案。在開展項目宣傳活動、下發資料及配發產品上要註明“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字樣。(...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救助制度,優先開展0至6周歲殘疾兒童搶救性治療和康復項目,提供包括早期篩查、康復指導、醫療康復、輔助器具適配和康復訓練等內容的搶救性康復服務。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符合規定的殘疾人康復項目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範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免費為孤殘和貧困家庭殘疾兒童提供搶救性康復治療;對貧困殘疾...
五、救助流程 (一)自願申請 本著自願原則,殘疾兒童監護人(照顧人、委託人)攜帶殘疾兒童戶口本、有效診斷證明材料(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向戶籍所在地縣市殘聯提出申請,並填寫《湖北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申請審批表》(附屬檔案2)。對...
建立嬰幼兒早期發展服務指導機制,加強對家庭、托幼機構、殘疾兒童康復等機構早期發展服務的指導。認真組織實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出生缺陷干預救助項目,強化0—6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大力推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及孤獨症等六類殘疾...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發展殘疾人事業,加強殘疾康復服務”的重要部署,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
《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雲南省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規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結合麗江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組織和指導城鄉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開展社區殘疾人康復服務工作。鼓勵社會力量舉辦殘疾人康復機構,在資金、場所、用地等方面予以扶持。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殘疾人康復救助制度,對貧困殘疾人康復...
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合理確定康復救助標準,認真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規範、定點康復機構認定和管理辦法,確保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康復服務。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出台殘疾人基本輔助器具適配等服務支持政策,對城鄉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黑政規〔2018〕20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
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合理確定康復救助標準,認真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規範、定點康復機構認定和管理辦法,確保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康復服務。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出台殘疾人基本輔助器具適配等服務支持政策,對城鄉困難殘疾人、...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8〕40號)、《內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內府發〔2019〕4號)精神,結合隆昌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救助對象及條件 (...
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務院令675號)、《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西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通知》(晉政發〔2018〕43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合理確定康復救助標準,制定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規範、定點康復機構認定和管理辦法,確保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康復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出台殘疾人基本輔助器具適配等服務支持政策,對城鄉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基本型...
建立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補貼制度,是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是市委、市政府今年安排的一項重點工作。對此,各縣市區一定要高度重視,財政部門要按要求及時落實救助資金,殘聯要儘快組織篩查貧困殘疾兒童,確保在今年9月15日前縣級補貼資金籌集...
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合理確定康復救助標準,貫徹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規範、定點康復機構認定和管理辦法,確保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康復服務。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出台殘疾人基本輔助器具適配等服務支持政策,對城鄉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殘疾人聯合會應當組織醫療機構和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開展殘疾兒童篩查、診斷、評估、監測和轉介工作,建立健全殘疾兒童康復檔案和資料庫。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救助制度,實施零至六周歲殘疾...
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合理確定康復救助標準,制定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規範、定點康復機構認定和管理辦法,為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提供手術、輔助器具適配、康復訓練等基本康復服務。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出台殘疾人基本輔助器具適配等服務支持政策,對...
《湖北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2018年9月13日 制度正文 湖北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根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有關規定和《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
依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皖政〔2018〕84號)和《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
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合理確定康復救助標準,制定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規範、定點康復機構認定和管理辦法,確保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康復服務。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出台殘疾人基本輔助器具適配等服務支持政策,對城鄉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基本...
全面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健全質量檢測評估體系,提高服務質量和保障水平。加強殘疾兒童早期干預,大力推進0—7歲兒童殘疾篩查、救治和康復,建立發現、篩查、診斷、康復救助銜接機制,加強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康復專科醫院、基層醫療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