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鄂政發〔2018〕37號)精神,著力保障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需求,實現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化、常態化、有保障、全覆蓋,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施州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鄂政發〔2018〕37號)精神,著力保障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需求,實現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化、常態化、有保障、全覆蓋,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鄂政發〔2018〕37號)精神,著力保障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需求,實現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化、常態化、...
經縣級殘聯組織審核同意在非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服務發生的費用,由縣級殘聯組織商同級財政部門明確結算辦法。(四)經費保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將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資金納入政府預算。中央財政對各地給予適當補助。組織實施 (一)加強...
2.完善殘疾人康復專項保障政策。推動出台《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湖北省實施辦法。推動建立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制度。3.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在落實好0-10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基礎上,做好11-15歲殘疾兒童救助工作。鼓勵...
《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資料庫管理系統》採用基於網路的數據採集模式,各地殘聯可通過網際網路完成數據的線上錄入,實時審核和監控等功能,數據由中國殘聯集中管理。各項目具體執行單位按照《實施辦法》的要求,定期錄入受助兒童接受康復救助相關...
優先開展殘疾兒童康復工作,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殘疾人聯合會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公開擇優確定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並向社會公布定點康復機構名單。支持從事殘疾兒童康復服務的機構取得相應的醫療資質或者教育資質。第二十一條 ...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8〕28號)、《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九江市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九府發〔2019〕4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
加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力度,為符合條件的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提供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放寬救助對象年齡和救助範圍,並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對補貼標準動態調整。制定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家庭生活補助政策;積極推行醫療康復...
《肥西縣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辦法》是肥西縣為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減輕殘疾兒童家庭負擔,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依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逐步把兒童殘疾的早期發現、早期診治納入市(州)、縣(市、區、特區)和鄉鎮(街道、社區)三級保健網。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殘疾人康復工作,建立和完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制定殘疾人年度康復工作...
對於困難的重度殘疾、重病兒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提高5%,大病保險首段起付線降低50%。符合醫療救助條件未滿14周歲的困境兒童,救助比例和年度封頂線分別提高10%。小兒行為聽力測試、兒童聽力障礙語言訓練等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
市和旗縣區人民政府對社會力量舉辦的殘疾人供養、撫養、托養、康復等機構給予政策優惠和扶持。第七條 本市實行殘疾兒童首報登記制度。民政、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和殘疾人聯合會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殘疾兒童登記工作。具體辦法由...
落實為孤兒、愛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發放基本生活費政策,探索建立其他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加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力度,逐步實現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免費得到手術治療、輔助器具配置和...
為確保全市殘疾兒童獲得精準的基本康復救助服務,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8〕23號)、《湘西自治州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細則》(州政辦發〔2019〕3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
(國發〔2018〕20號)、《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18〕43號)、《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梅州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辦法...
、《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8〕28號)和《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九江市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九...
——2012-2015年對3.75萬名貧困智力殘疾兒童進行系統康復訓練,總計金額45000萬元。(各項目資助的具體標準見項目實施辦法)三、組織管理與項目實施 (一)組織管理 中國殘聯和各省殘聯有關業務部門負責項目的組織與實施。(二)職責分工 ...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符合規定的殘疾人康復項目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範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免費為孤殘和貧困家庭殘疾兒童提供搶救性康復治療;對貧困殘疾...
(四)政策銜接。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要與公共衛生服務、義務教育、社會醫療保險、社會救助、慈善捐贈等政策相對接。地方政府應制定具體政策銜接辦法,統籌解決殘疾兒童康復費用和康復期間家庭生活困難等問題。 四、救助流程 (一)自願...
減輕殘疾兒童家庭負擔,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和省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陝政發〔2018〕3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落實工作,...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殘聯、市財政局)(4)將社會散居殘疾孤兒納入“殘疾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畫”範圍,救治工作逐步由手術救治向醫療救治拓展。制定和實施0—6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逐步實現免費得到手術、...
第十九條 殘疾人憑殘疾人證到醫療機構就診,應當給予優先就診、交費、化驗、取藥等照顧。第二十條 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對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提供免費康復服務。第四章 教育和就業 第二十一條 各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確保殘疾少年兒童...
13.縣市結合自身實際,提標擴面,放寬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家庭經濟狀況等限制,增加服務內容,提高救助標準,確保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康復服務。(牽頭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衛生健康委、州殘聯)14.推進精神障礙...
優先開展殘疾兒童康復工作,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殘疾人聯合會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公開擇優確定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並向社會公布定點康復機構名單。支持從事殘疾兒童康復服務的機構取得相應的醫療資質或者教育資質。第二十一條 ...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殘疾兒童搶救性治療和康復救助工作,將殘疾兒童救助情況納入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居民健康管理檔案,對貧困殘疾兒童實施醫療和康復訓練,對六周歲以下殘疾兒童給予特別扶助,治療費用從醫療救助費用中...
市民政局根據縣級民政部門申報,參照《山東省“孤兒醫療康復明天計畫”項目實施細則》的報銷標準予以報銷。(三)被收養殘疾兒童擬享受本辦法的第四條(落戶)、第六條(就學)、第八條(助學)、第九條(就醫)、第十條(醫保、殘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