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2022年4月,湖北省殘聯印發《湖北省“十四五”殘疾人康復服務實施方案》。
檔案全文
湖北省“十四五”殘疾人康復服務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殘疾人康復服務,提升康復服務質量,依據中國殘聯等六部門下發的《“十四五”殘疾人康復服務實施方案》及《湖北省殘疾人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
健全殘疾人康復保障制度,完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提高殘疾康復服務專業化能力和服務質量,進一步滿足殘疾人基本康復需求。到2025年,有需求的持證殘疾人和殘疾兒童接受基本康復服務的比例達85%以上,殘疾人普遍享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康復服務。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實施湖北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繼續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家庭生活補助政策。開展0-3歲殘疾兒童早期干預試點工作。
(二)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
開展殘疾人康復需求調查,掌握殘疾人康復需求與服務狀況。依據殘疾人康復需求,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符合條件的相關專業機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等,為殘疾人提供或幫助殘疾人獲得康復醫療、訓練、護理、輔助器具適配等基本康復服務。
有條件的地區可按照殘疾人實際康復需求,擴大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項目,修訂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加強對殘疾人精準康復工作的督導檢查力度,定期通報工作情況,有效保障基本康復服務質量。
(三)加強康復輔助器具適配和服務。
加大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支持力度,增強優質康復輔助器具供給能力。加強各級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機構建設,完善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網路。推廣社區康復輔助器具租賃、回收、維修等服務。舉辦全省輔助器具創新設計大賽,推動輔助器具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支持國家輔助器具華中區域中心和省康復輔具技術中心建成全國輔助器具高素質人才培養基地和輔助器具適配服務中心,發揮其在華中區域的示範、輻射和帶動作用。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殘疾人康復保障政策。
1.加強殘疾人醫療康復保障。幫助殘疾人普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全面落實喪失勞動能力殘疾人醫保資助政策。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屬於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納入監測範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的殘疾人,住院、因慢性病長期服藥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長期門診治療政策範圍內的費用,及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下的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費用,按規定納入救助保障。落實29項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政策,逐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醫療康復項目。重性精神病納入門診慢特病保障範圍。加強殘疾人醫療救助,做好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的互補銜接。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的地區,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納入長期護理保險。支持殘疾人參加意外傷害、補充醫療等商業保險,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開發殘疾人保險產品。
2.完善殘疾人康復專項保障政策。推動出台《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湖北省實施辦法。推動建立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制度。
3.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在落實好0-10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基礎上,做好11-15歲殘疾兒童救助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提高救助標準、增加救助項目,對持本地戶籍但在外省定點康復機構(在中國殘聯兒童康復救助系統中可以選擇的機構)訓練的殘疾兒童予以康復救助,接受已依法辦理常住人口登記的殘疾兒童在常住地申請康復救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擴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家庭生活補助年齡、提高補助標準。
(二)健全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
1.貫徹落實《關於加快推進康復醫療工作發展的意見》,加強康復醫院、康復醫療中心和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建設。推動醫療資源豐富地區的部分一級、二級醫院轉型為康復醫院。支持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康復醫療中心,增加轄區內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數量。加強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康復醫療能力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基層醫療機構開設康復醫療門診,為殘疾人提供便捷、專業的康復醫療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加強合作。建立康復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雙向轉介制度,實現分級醫療、分階段康復。
加強兒童福利、精神衛生福利和工傷康復機構建設,增強面向殘疾孤兒、事實無人撫養殘疾兒童、精神殘疾人、工傷致殘人員、傷殘軍人的康復服務能力。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資源教室配備滿足殘疾學生需求的教育教學和康復訓練等儀器設備。優先為殘疾學生提供康復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積極探索推進殘疾人康復工作與工傷康復工作的協作機制。
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康復醫療、康復輔助器具適配等服務機構,增加殘疾人康復服務供給。修訂完善全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定點康復訓練機構服務規範及準入標準,組織開展評估,提升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的規範化建設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兒童康復機構申領學前教育資質。
2.加強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建設。著力提升國家輔助器具華中區域中心、省康復輔具技術中心、省殘疾人輔助器具資源中心、省殘疾人康復中心業務規範建設水平,充分發揮省中心業務指導、示範和人才培養作用,辦好省殘聯康復醫院。積極健全市(州)殘疾人康復機構,全面開展殘疾人康復中心、殘疾人輔助器具中心相應業務。加快縣級以上殘疾人康復中心建設,推動縣(市、區)普遍建立殘疾人康復服務設施,開展殘疾兒童康復訓練以及康復輔助器具展示、租賃、諮詢、轉介等服務。
3.加強殘疾人社區康復。貫徹落實《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標準》,將殘疾人康復工作納入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加強社區康復站建設,依託專業康復機構指導社區和家庭為殘疾人實施專業化的康復服務。最佳化和完善殘疾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擴展基本康復服務內容,依託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為殘疾人就近就便提供康復醫療、訓練、護理、指導等服務。將殘疾人社區醫療康復納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內容。
貫徹落實《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規範》,健全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精康融合行動”,綜合運用精神醫學、康復治療、社會心理、社會工作、社會管理、志願服務等專業技術和方法,為精神障礙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關懷、健康教育、功能訓練、社會支持等服務。積極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
支持開展殘疾人自助、互助康複試點項目,充分發揮協會和殘疾人主體作用,推廣開展脊髓損傷患者“希望之家”、精神障礙患者家屬專家等項目。
(三)提升殘疾人康復服務專業化水平。
1.加強康復人才教育培養。加強臨床醫學、特殊教育、社會工作等專業教育中的康復相關知識和能力培養,普及殘疾人康復專業相關知識。持續推進康復醫學科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探索開展康復醫學科醫師轉崗培訓,增加從事康復醫療工作的醫師數量。支持有條件的院校增設康復治療、康復工程等相關專業,增加康復治療專業人才培養供給。支持高等院校和社會力量舉辦康復醫學院。
2.加強康復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推進康復醫療專業人員培訓機制,有計畫、分層次地對醫療機構中正在從事和擬從事康復醫療工作的人員開展培訓。加強全科醫生、家庭醫生簽約團隊的培訓,提升基層醫療機構的康復服務能力。
開展全省殘聯繫統康復專業技術人員規範化培訓,遴選認定省級培訓基地,統一培訓教材,實現全省各級殘聯下屬(業務主管)康復機構所有在崗及新進康復專業技術人員全面接受規範化培訓。
鼓勵殘疾人康復從業人員取得醫師、護士、康復治療士(師)、教師、社會工作者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或助聽器驗配師、假肢裝配工、矯形器裝配工、康復輔助技術諮詢師等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支持各類康復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社會化職稱評審。
3.開展殘疾人工作者、殘疾人工作志願者的基本康復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四)加強殘疾人康復服務信息化建設。
完善殘疾人康復需求調查數據信息,準確及時錄入殘疾人康復服務信息。推動建立殘疾人康覆信息銜接機制,建立殘疾兒童篩查、診斷和康復救助銜接的信息共享平台。進一步提高殘疾人康復服務線上申請的辦理效率。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要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殘疾人組織充分發揮作用的工作機制。衛生健康、民政、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殘疾人康復服務工作;殘聯組織調查、反映殘疾人康復需求,協調推動相關部門、組織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殘疾人康復工作。
(二)完善保障機制。
將殘疾人康復工作納入基本公共服務規劃,列入政府民生工程;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殘疾人康復服務,鼓勵、支持各類扶殘助殘社會力量開展殘疾人康復服務。
(三)做好經費保障。
中央、省級財政下撥經費,用於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康復人才培養、宣傳教育等。地方各級財政根據本地實際,配套本級經費,完成本地殘疾人康復績效目標。
(四)做好宣傳引導。
組織開展“愛耳日”、“助殘日”、“愛眼日”、“殘疾預防日”、“精神衛生日”等宣傳教育活動,創新宣傳形式,豐富宣傳內容,動用各類傳播方式、技術,做好殘疾人康復知識和政策宣傳,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殘疾人康復的良好氛圍。
(五)開展評估檢查。
省殘聯及相關部門定期對殘疾人康復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定期通報各地殘疾人康復工作任務完成進度,在“十四五”中期和末期進行總結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