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殘疾人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湖北省殘疾人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保障殘疾人民生、促進殘疾人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和《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結合湖北省實際編制的規劃。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於2021年12月12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殘疾人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 印發機關:湖北省人民政府
  • 印發日期:2021年12月12日
  • 發文字號:鄂政發〔2021〕33號
印發信息,規劃全文,

印發信息

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北省殘疾人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鄂政發〔2021〕33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現將《湖北省殘疾人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21年12月12日

規劃全文

湖北省殘疾人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目錄
一、編制背景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發展目標
三、主要任務
(一)鞏固提升殘疾人基本民生保障
(二)完善殘疾人就業支持體系
(三)提升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四)完善無障礙環境建設
(五)依法保障殘疾人權益
(六)強化殘疾人服務設施和能力建設
四、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支持保障條件
(一)完善殘疾人工作體制機制
(二)進一步最佳化多元投入機制
(三)推動大數據信息服務和科技創新
(四)凝聚扶殘助殘社會力量
(五)發揮殘疾人組織的橋樑紐帶作用和殘疾人主體作用
(六)促進殘疾人事業城鄉、區域協調發展
五、規劃實施和監測評估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保障殘疾人民生、促進殘疾人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和《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結合我省實際,編制本規劃。
一、編制背景
省委、省政府格外關心殘疾人,重視殘疾人事業。“十三五”以來,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殘疾人事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和中國殘聯關於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續推進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無障礙環境建設、權益保障等工作,全面完成我省殘疾人事業“十三五”規劃的各項主要任務指標。全省66.8萬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全部脫貧,脫貧率達到100%。49.5萬困難殘疾人得到生活補貼,69萬重度殘疾人得到護理補貼,覆蓋率達到100%。殘疾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93.3%,殘疾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97.5%。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5%,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覆蓋率和輔助器具適配率均超過80%,城鎮新增殘疾人就業7.5萬人,5.93萬人(次)殘疾人接受託養服務,3.19萬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和5.15萬戶貧困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得到改造。關愛幫助殘疾人的社會氛圍日益濃厚,殘疾人社會活動參與率明顯提高,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穩步提升。越來越多的殘疾人自強不息,積極作為,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我省有380多萬殘疾人,人數眾多、特性突出,特別需要幫助。“十四五”時期仍然面臨一些突出問題:殘疾人返貧致貧風險高,相當數量的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生活比較困難,殘疾人生活水平與社會平均水平差距仍然明顯;殘疾人就業不夠充分,質量不高;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不夠完善,保障水平還較低;殘疾人公共服務質量不夠高,分布不夠均衡;殘疾人事業的治理能力和社會化服務水平有待提高,等等。“十四五”時期,要加快促進殘疾人事業高質量發展,統籌解決和突破我省殘疾人事業中的短板弱項,不斷提高殘疾人福祉,滿足殘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殘疾人事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圍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握新發展階段,全面、準確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弱有所扶,以推動殘疾人事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保障殘疾人基本民生和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共同富裕為主線,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完善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和設施,努力提高殘疾人服務質量,增強殘疾人自我發展能力,不斷滿足殘疾人美好生活需要,提升殘疾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實現我省“建成支點、走在前列、譜寫新篇”作出應有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殘疾人工作領導體制,為殘疾人保障和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組織保障,切實將殘疾人事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對殘疾人格外關心、格外關注,把解決好殘疾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殘疾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激發殘疾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共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堅持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健全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不斷提高保障水平,補齊殘疾人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短板。深化殘疾人服務質量供給側改革,提升服務品質和質量,滿足殘疾人多層次、多樣化、專業化的發展需求。
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突出政府責任,兜底保障殘疾人基本民生。積極促進殘疾人公共服務均等化、便利化、專業化。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促進殘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為殘疾人就業增收和融合發展創造更好環境。
堅持整合資源、統籌兼顧。堅持政府主導、社會支持、市場聯動,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和市場機製作用,因地制宜,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發展思路和格局,促進殘疾人事業協調、均衡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我省殘疾人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殘疾人安居樂業、衣食無憂,生活更加殷實、更加幸福、更有尊嚴。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多層次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更加健全,重度殘疾人得到更好照護。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進一步完善,更加均等、便利、可及。殘疾人受教育水平繼續提高,多形式的殘疾人就業支持體系基本形成,殘疾人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的就業。無障礙環境更加最佳化,助殘社會氛圍更加濃厚,殘疾人事業基礎保障條件明顯改善,殘疾人事業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顯提高,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更加協調。殘疾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權利得到更好實現。
到2035年,殘疾人事業與全省基本實現現代化目標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殘疾人生活水平與社會平均水平差距顯著縮小。平等、參與、共享與融合發展的理念和社會環境基本形成,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和機制更加健全,殘疾人的全面發展和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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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任務
(一)鞏固提升殘疾人基本民生保障。
1.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對殘疾人中符合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監測標準的,及時納入幫扶政策範圍,採取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實現動態清零。制定實施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持續解決農村低收入殘疾人家庭困難的政策措施。實施基層黨組織扶殘助殘行動。強化最佳化產業扶持政策,扶持一批助殘農業合作社和就業創業基地,鼓勵支持農村殘疾人參與富民鄉村產業,完善利益聯結機制,依靠產業發展幫助殘疾人增收。
2.進一步加大殘疾人社會救助保障力度。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殘疾人應保盡保。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經本人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予以保障。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及個人,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及時將符合特困人員認定條件的殘疾人納入特困救助供養範圍。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殘疾人及精神障礙患者規範就醫發生的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後,通過醫療救助按規定給予補貼。
3.進一步完善殘疾人福利制度和社會優待政策。健全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研究制定出台省級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制度。盲人、下肢殘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殘疾人免費乘坐市內公共運輸工具,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擴大免費範圍。落實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生活用水、電、氣、暖優惠補貼政策和通信業務資費優惠政策。落實為肢體殘疾人發放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加快建設精神衛生福利服務體系,為特殊困難精神殘疾人提供康復、照護服務。
4.提高殘疾人保險覆蓋範圍和待遇水平。健全殘疾人參保幫扶制度,幫助殘疾人普遍參加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保險。繼續做好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按規定代繳養老保險費工作;全面落實低保和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政府資助政策。落實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困難殘疾人家庭種植養殖項目給予農業保險保費補貼。進一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醫療康復項目,將符合規定的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殘疾人住院,可不設起付標準,重性精神病納入門診慢特病保障範圍。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的地區,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納入長期護理保險。支持殘疾人參加意外傷害、補充養老、補充醫療等商業保險。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殘疾人保險產品、財產信託服務等。
5.保障殘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將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殘疾人家庭納入城鎮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殘疾人家庭優先提供公共租賃住房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在實施農村危房改造中,優先解決動態新增低收入殘疾人住房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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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快發展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開展重度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將殘疾人托養照護納入基本公共服務內容。鞏固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骨幹的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體系,實現與兒童、老年護理照料服務體系的銜接和資源共享。實施智力和精神及重度肢體殘疾人(16-59周歲)托養服務“陽光家園計畫”。制定落實托養服務機構扶持政策,建立托養機構評估機制,健全完善托養服務補貼制度。發展和支持公益性、專業化殘疾人養老服務,為符合條件的各類老年殘疾人提供照料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培育專業化社會服務機構參與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探索為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提供多類型、差別化的居家護理服務。
7.落實殘疾軍人和傷殘人民警察撫恤優待政策。落實相關政策,妥善解決傷病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傷殘民兵民工的生活待遇、子女上學、家屬就業等現實困難,幫助他們優先享有普惠性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
8.加強重大疫情等突發公共事件中對殘疾人的保護。把殘疾人列為重大疫情、自然災害、安全事故中重點保護對象。加強殘疾人集中場所和殘疾人服務機構安全保障和應急服務能力建設。基層村(社區)積極協助殘疾人應對突發災害事故。開展殘疾人應急災害科普宣傳,提高殘疾人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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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殘疾人就業支持體系。
1.依法推進按比例就業和促進發展集中就業。依法推動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預留崗位、定向招錄,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建立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公示制度,依法納入社會徵信公示範圍;按規定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給予獎勵。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保障殘疾人就業培訓、補貼獎勵、就業服務等各項支出。落實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資格認定管理辦法,提高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的積極性。採取資金扶持、規費減免、貸款貼息、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措施扶持殘疾人集中就業企業。搭建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產品和服務展銷專銷平台,鼓勵政府採購優先購買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的產品和服務,大力扶持吸納殘疾人集中就業的文化創意產業基地。建設省級盲人按摩醫院,深化盲人保健按摩業品牌建設力度,規範盲人醫療按摩的服務與管理。拓寬殘疾人特別是盲人在文化藝術、心理衛生和網際網路等領域的就業渠道。
2.多渠道、多形式支持殘疾人就業創業。實施殘疾人創業幫扶行動,創建一批殘疾人就業創業基地,培育與樹立一批殘疾人創業帶動就業的先進典型。建立殘疾人創業孵化機制,加大對殘疾人創辦的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的扶持力度。積極推進靈活就業、輔助性就業,對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殘疾人,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和運營給予扶持。各級政府要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殘疾人,實現零就業殘疾人家庭至少1人就業。大力發展殘疾人網路就業,建立一批網路就業孵化基地,最佳化殘疾人勞動產品線上行銷渠道。加強殘疾人就業促進政策與社會保障政策的銜接,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已就業殘疾人可按規定在核算家庭收入時扣除必要的就業成本,並在其家庭成員人均收入超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後給予一定時間的漸退期。
3.切實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健全全省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充分發揮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和各類公共就業服務平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作用,為殘疾人和用人單位提供全鏈條、專業化、精準化服務。持續提高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範化水平和就業服務能力。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向殘疾人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殘疾人提供就業援助。持續開展“就業援助月”等專項就業服務活動。為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建立就業幫扶工作檯賬,按照“一人一檔”“一人一策”要求重點幫扶。加大政府購買殘疾人就業服務力度,鼓勵經營性人力資源機構介紹殘疾人實現穩定就業,對推薦殘疾人實現穩定就業一年以上的,按就業人數給予獎勵。建立殘疾人就業輔導員制度,擴大就業輔導員隊伍。舉辦殘疾人職業交流等活動。
4.提升殘疾人職業培訓服務能力。強化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研究制定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實施辦法。開設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優質課程資源。繼續開展農村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鼓勵和引導社會組織為殘疾人提供個性化培訓服務,培訓與市場需求高度匹配的就業技能。對符合條件的自主參加職業培訓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補貼。組織殘疾人積極參加國家及省、市各級各類職業技能競賽。
5.加強殘疾人就業勞動保障監察和權益維護。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嚴肅查處強迫殘疾人勞動、不依法與殘疾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違法行為,依法糾正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歧視殘疾人行為,切實維護殘疾人勞動權益,創造更加包容、公平的就業環境。合理確定殘疾人取得職業資格和公務員、事業單位等就業入職的體檢條件,依法保障其平等就業權益。用人單位應當為殘疾人提供適合其身心特點的勞動保護、無障礙環境及合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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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升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1.加強殘疾預防。實施殘疾預防行動計畫,建立綜合性、社會化的新生兒出生缺陷、殘疾兒童篩查、申報、預防和聯合防治網路,推進實施婚前孕前檢查和孕期篩查,加強安全生產和交通安全管理、環境治理,減少、避免因遺傳、疾病、意外傷害、生產事故、自然災害、環境及其他因素導致的殘疾發生和發展。完善殘疾報告制度,強化信息收集、監測和研究,建立健全衛生健康、交通、安監、殘聯等部門定期信息共享機制。實施重點干預行動,積極關注殘疾人心理健康,開展社會心理服務和社區心理干預,強化心理疏導、情感撫慰等服務,預防和減少精神殘疾發生。將殘疾人健康狀況、衛生服務和利用納入國家衛生服務調查,加強殘疾人健康狀況評估。廣泛開展全國殘疾預防日、愛眼日、愛耳日、孤獨症日、全國防災減災日等預防宣傳教育活動,殘疾預防宣傳“進社區、進家庭、進校園、進單位”,形成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殘疾預防意識。
2.提升康復服務質量。貫徹實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完善殘疾人基本康複目錄,繼續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加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力度,為符合條件的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提供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放寬救助對象年齡和救助範圍,並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對補貼標準動態調整。制定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家庭生活補助政策;積極推行醫療康復和特殊教育融合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兒童康復機構申領學前教育資質。完善殘疾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擴展基本康復服務內容。建立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雙向轉介制度,實現分級醫療、分階段康復。加強社區康復站建設,依託專業康復機構指導社區和家庭為殘疾人實施專業化的康復服務,將殘疾人社區醫療康復納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內容。發揮省殘疾人康復中心指導、示範作用,辦好省殘聯康復醫院。加強康復機構規範化建設,出台全省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加強高素質、專業化康復人才隊伍建設,支持高等院校和社會力量舉辦康復醫學院等。
3.加強輔助器具適配和服務。實施公益性康復輔具適配項目,推廣村(社區)康復輔助器具租賃、回收、維護服務。提高全省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水平,建立省級“網際網路+”輔助器具服務平台,推廣基於網際網路的智慧型化輔具評估與適配服務。加大輔具產業發展支持力度,建立省輔具創新孵化基地。支持國家輔助器具華中區域中心、湖北省康復輔具技術中心建成全國輔具高素質人才培養基地和輔助器具適配服務中心,發揮其在華中區域的示範、輻射和帶動作用。舉辦全省輔助器具創新設計大賽,推動輔具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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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殘疾人教育體系。落實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21-2025年)》,提升特殊教育質量。進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以隨班(園)就讀為主體、以送教上門和殘疾兒童康復機構醫教結合等為補充的特殊教育體系。鼓勵支持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學前教育,支持普通幼稚園接受殘疾兒童。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推行康教結合,規範學前教育。推行融合教育,健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實現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一人一案”科學教育安置。加強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資源教室建設,建立各級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健全殘疾兒童少年入學評估機制。加強公辦孤獨症兒童康復、教育學校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設專門的孤獨症兒童特殊教育學校。充分利用我省中高等職業教育資源優勢,積極發展完善殘疾人中高等職業教育。穩步推進殘疾人高等教育,支持華中師範大學融合教育學院建設,建立省融合教育資源中心。
加大殘疾學生助學支持力度,為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提供包括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在內的12年免費教育。為殘疾學生提供輔助器具、特殊學習用品和無障礙等支持。對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優先補助生活費。對在公辦高中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家庭子女,享受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等助學政策。對困難殘疾人家庭子女及殘疾學生上大學給予學費補助。各級各類學校在入學方面不得歧視殘疾學生,完善殘疾考生考試輔助辦法。
強化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加大對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和承擔殘疾學生教學、管理工作的普通學校的人才引進和培訓力度,建立特殊教育教師和普通學校教師融合教育培訓計畫,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適用性。加強特殊教育督導和質量監測評估。實施國家通用手語、盲文規範化行動計畫,加快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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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升殘疾人文化體育公共服務。務實創新推進殘疾人特藝人才培養,打造一批殘疾人文化藝術陣地,培育高水平的殘疾人文化藝術隊伍和領軍人物。扶持和規範盲人讀物、殘疾人題材圖書和音像製品出版。繼續組織“全國特奧日”“殘疾人健身周”“殘疾人冰雪季”,吸引更多殘疾人參加民眾體育活動,建成一批殘疾人體育健身示範點。充分利用殘疾人體育及健身運動基地,通過社會體育指導員普及一批適合殘疾人的體育健身項目。實施殘疾人奧運爭光行動、殘疾人康復健身體育行動,建強一批殘疾人體育訓練基地。加大運動員培養訓練力度,積極參加全國體育賽事和文藝匯演,舉辦全省殘疾人體育賽事和文藝匯演,展示殘疾人自強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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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無障礙環境建設。
1.大力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對新建、改建設施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嚴格監管,新建項目無障礙設施建設率達到100%。建立無障礙環境監督機制,加強對無障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監督管理,提升無障礙建設的科學化管理水平。全面推進各級黨政機關、學校、社區、交通、醫療、金融、商業、文體等各類公共場所和設施的無障礙改造,繼續推進已有建築、園林綠化、城市廣場、居住小區的無障礙改造,實現公共運輸體系的無障礙化。加強老舊小區道路交通、公共服務場所、住宅的無障礙環境建設和改造。
2.積極推動信息無障礙建設。將信息無障礙作為數字社會、數字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公共服務場所普遍配置信息無障礙設施設備,逐步實現公共服務機構的信息無障礙。大力推進政府信息以無障礙方式發布,積極開辦好手語新聞、手語欄目。推進殘疾人家庭信息無障礙,積極為視力、聽力、言語殘疾人提供電子盲杖、盲人讀屏軟體、聾人視頻翻譯軟體、通訊網路終端優惠等服務。完善應急無障礙服務措施,提高應急無障礙服務能力。
3.提高公眾的無障礙意識。加大《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和湖北省管理辦法宣傳力度,增強全民無障礙意識,有效整合社會資源進入無障礙服務生態圈。推動無障礙環境市縣創建工作,開展無障礙環境生態系統建設。
4.完善家庭無障礙常態化改造。加大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作力度,為符合條件的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提供無障礙改造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擴大服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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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依法保障殘疾人權益。
1.進一步完善殘疾人權益保障機制。制定《殘疾人教育條例》湖北省實施辦法。制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湖北省實施辦法。適時修訂《湖北省殘疾人就業規定》。積極配合各級人大、政協開展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執法檢查、視察和調研。涉及殘疾人的立法應諮詢殘疾人代表和殘疾人組織意見,開展殘疾人平權保護和反殘疾歧視審核。積極支持更多殘疾人、殘疾人親友和殘疾人工作者進入各級人大、政協並提供履職便利。完善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加強殘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建立維權熱線、殘聯繫統網上信訪公共平台,發揮12385殘疾人服務熱線作用;堅決打擊侵害、遺棄、侮辱、虐待殘疾人的行為。
2.加大殘疾人權益保障法規宣傳力度。廣泛開展普法宣傳教育,運用網際網路和新媒體加大殘疾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提高殘疾人對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知曉度和維權能力,形成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充分發揮各級法律維權示範崗(部、站)的作用,徵集殘疾人法律援助志願者律師,開展法律援助志願者助殘行動,為殘疾人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救助服務。
(六)強化殘疾人服務設施和能力建設。
1.加強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加大市、縣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補助力度,加快縣級以上殘疾人康復中心、托養中心建設。“十四五”末,實現縣級殘疾人康復中心、托養中心和綜合服務設施三者有其一,持續運行和良性發展;實現各市(州)至少擁有1所公共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健全以省級殘疾人服務設施為示範,市、縣級殘疾人服務設施為骨幹,鄉鎮(街道)殘疾人服務設施為基礎的殘疾人服務設施網路。加強殘疾人服務機構運營管理,建立可持續運行的管理機制。鼓勵地方將政府投資建設的殘疾人服務設施無償或低價提供給公益性、普惠性殘疾人服務機構使用。
2.強化基層綜合服務能力。將殘疾人公共服務納入縣(市、區)、鄉鎮(街道)政府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和村(居)委會承擔的村(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及協助政府的村(社區)工作事項清單。積極開展鄉鎮(街道)殘疾人綜合服務機構“陽光家園”、“殘疾人之家”建設和殘疾人自強互助社建設,有條件的地區逐步對鄉鎮(街道)、村(社區)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給予補貼。充分整合利用鄉鎮(街道)現有的衛生機構、福利院、學校等公共服務機構,開展殘疾人綜合服務,實現資源共享。進一步夯實以村(社區)為基礎的基層殘疾人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平台,強化殘疾人權益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針對殘疾人特殊困難推行上門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等便利化服務。積極開展殘疾人社會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務,支持各類社會組織在城鄉社區有序開展助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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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支持保障條件
(一)完善殘疾人工作體制機制。
加強黨對殘疾人事業的領導,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殘疾人工作領導體制,把殘疾人事業納入各級政府工作職責範疇和目標考核範圍,定期研究解決殘疾人工作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統籌協調,各成員單位切實將殘疾人工作納入部門工作職能,履職盡責,形成工作合力。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動服務、積極協調,加強檢查評估,充分發揮作用。
(二)進一步最佳化多元投入機制。
最佳化和完善以各級政府財政投入為主,“福彩”、“體彩”資金支持、社會公益慈善捐贈為補充的殘疾人事業多元投入機制。各級財政按政策做好殘疾人事業經費的投入,統籌安排殘疾人事業發展所需經費,按照支出標準和支出責任合理安排經費。加快構建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資金向需求量大、實施效果好、民眾滿意度高的殘疾人服務項目傾斜。
(三)推動大數據信息服務和科技創新。
1.提升殘疾人事業信息化建設水平。推動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納入各地“一網通辦”政務服務平台,社會保障卡載入殘疾人服務功能;完善殘疾人信息資料庫,改進殘疾人服務需求和服務供給數據信息調查統計,建設殘疾人服務大數據,推動精準化服務和精細化管理。加快建立信息化的殘聯業務流程套用,全面推進殘疾人服務項目信息化辦理工作模式。堅持傳統服務方式與智慧型化服務創新並行,建立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殘疾人服務體系,推動數位化服務在助殘中的普惠套用。
2.加強人才培養和科技創新。逐步建立從中職、高職到本科、碩士、博士等較為完整的殘疾人服務專業人才培養體系,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增設康復治療、康復工程技術、融合教育、殘疾人社會工作等相關專業,加強殘疾人服務從業人員在職培訓和職業技能提升。開展主動健康、出生缺陷預防等基礎研究,促進機器人、智慧型化輔助器具、信息無障礙等關鍵技術和產品研發生產與轉化運用。鼓勵企業、高校、研究院所等力量參與殘疾人服務科技創新和套用。聚焦助殘重點領域,推動數位化服務普惠套用,持續提升殘疾人獲得感。
3.加強殘疾人公共服務標準化和行業管理。研究建立完善殘疾人服務標準體系,加強標準的實施與監督。加強各類殘疾人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強化服務質量控制和績效管理,培育一批熟悉殘疾人事業的評估中介服務機構。嚴格規範《殘疾人證》核發管理,加強辦證服務,全面推行殘疾人證電子證照套用,實現“跨省通辦”。
4.深化殘疾人事業的理論與實踐研究工作。加大調查研究力度,加強研究成果的轉化套用,協助政府做好法規、政策、規劃、標準的制定和行業管理工作。支持省殘疾人事業發展研究會、武漢理工大學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研究基地等研究機構充分發揮作用,調動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參與殘疾人事業研究,建立新型殘疾人事業發展智庫。
(四)凝聚扶殘助殘社會力量。
1.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鼓勵以服務殘疾人為宗旨的各類公益慈善組織發展,鼓勵和支持社會公眾、社會組織通過捐款捐物、助學助醫等方式,為殘疾人奉獻愛心,提供慈善幫扶。完善用於殘疾人的社會捐贈機制。
2.廣泛開展志願助殘服務。健全志願助殘工作機制,完善志願者招募註冊、服務對接、服務記錄、組織管理、評價激勵、權益維護等制度,打造一支長期穩定的助殘志願者隊伍。深入開展“手拉手紅領巾助殘”“青年志願者助殘陽光行動”“關愛我的殘疾人兄弟姐妹”等志願服務關愛行動,促進志願助殘活動向社區、殘疾人服務機構和殘疾人家庭延伸。引導機關幹部、企業事業單位黨員常態化參加社區服務殘疾人志願活動,紮實開展對殘疾人的結對幫扶服務。
3.發展殘疾人服務產業。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最佳化多元化的殘疾人服務供給模式,大力滿足殘疾人特殊性、多樣性、多層次的需求。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殘疾人康復、教育、培訓、就業、托養等服務機構,大力發展殘疾人服務中小企業,支持打造特色鮮明的服務龍頭企業,支持研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和產品。發揮殘疾人服務行業組織自律監督作用,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4.積極培育社會助殘組織。積極培育社會助殘組織,最佳化助殘組織管理,發揮各類社會組織在康復、教育、托養照護、法律援助、社會融入、心理疏導等方面的作用。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加大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力度,最佳化服務質量評價監測體系。
5.營造更加有利的社會環境。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大力弘揚人道主義和現代文明殘疾人觀。加強殘疾人事業全媒體傳播能力建設,拓展殘疾人事業的宣傳平台與空間,厚植殘疾人事業發展思想文化基礎。將扶殘助殘納入公民道德建設、文明創建活動和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表彰自強模範和助殘先進,開展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活動,以及文化進社區、公益廣告宣傳、小型文藝演出等,大力宣傳人道主義和殘疾人自強不息精神,營造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文明社會氛圍。
(五)發揮殘疾人組織的橋樑紐帶作用和殘疾人主體作用。
全省各級殘聯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殘疾人事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各項任務,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成為讓黨和政府放心、讓殘疾人民眾滿意的橋樑紐帶。貫徹中央、省委加強群團工作的意見,落實《湖北省殘疾人聯合會改革方案》,著力推進殘聯改革發展,加強殘聯組織自身建設,切實提升“代表、服務、管理”能力,進一步密切與殘疾人的聯繫。完善專兼掛殘疾人工作隊伍機制,增強殘疾人工作力量。實施縣域殘疾人服務能力提升行動,建設縣、鄉、村三級聯動互補的基層殘疾人服務網路,強化縣(市、區)和鄉鎮(街道)殘聯建設,實現村(社區)殘疾人協會全覆蓋,實現“鄉鄉有機構、村村有服務”。改善鄉鎮(街道)殘聯、村(社區)殘協專職委員待遇,提高工作能力。開展殘疾人工作者社會工作專業培訓,加快培養殘疾人服務專業人才。加大殘聯幹部的培養、交流和使用力度。加強對優秀殘疾人後備人才的培養,充分發揮殘疾人骨幹的模範帶頭作用,積極將他們充實到各級殘疾人組織之中。建立健全各級殘疾人專門協會,完善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治理,進一步發揮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代表、服務、維權、監督”作用。引導全省殘疾人發揚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精神,團結引領廣大殘疾人聽黨話、跟黨走,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征程,與全省人民一道為實現“中國夢”而奮鬥。加強各級殘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廣大殘疾人工作者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恪守職業道德,提高專業素養,忠誠、乾淨、擔當,懂殘疾人、知殘疾人、愛殘疾人、心繫殘疾人,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
(六)促進殘疾人事業城鄉、區域協調發展。
將殘疾人事業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加強和改善農村殘疾人服務,鼓勵引導城市優質殘疾人公共服務資源向農村延伸,統籌推進城鄉殘疾人事業一體化發展,縮小城鄉差距。按照湖北省“一主引領、兩翼驅動、全域協同”區域發展布局要求,支持武漢市發揮龍頭示範作用,在武漢城市圈同城化發展中將殘疾人事業同城化作為優先發展事項,推動殘疾人事業全面高質量發展;支持襄陽市、宜昌市發揮省域副中心作用,在殘疾人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方面率先發展,協同帶動襄十隨神和宜荊荊恩城市群殘疾人事業提升發展水平;鼓勵省內經濟相對發達地區在殘疾人事業方面為欠發達地區提供更多的幫扶和支持。鼓勵各地發揮地方優勢,創新殘疾人保障和發展。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和困難地區殘疾人事業加快發展。做好東西協作服務工作。
五、規劃實施和監測評估
各市(州)縣要依據本規劃制定本地殘疾人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各部門要制定相關配套實施方案。各市(州)縣和有關部門要將本規劃的主要任務指標納入各地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部門專項規劃,統籌安排、同步實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加強各項政策協調配合,加強財政預算與規劃實施的銜接協調,合理安排本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
全省各級政府要不斷完善規劃實施機制,將殘疾人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工作考核,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相關部門要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督查、監測和跟蹤問效,開展第三方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執行中的問題。發揮殘疾人、助殘社會組織、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促進規劃的有效實施。縣級以上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在“十四五”中期和末期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和信息公開,按照有關規定對先進典型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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