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2022年4月,十堰市政府辦印發《十堰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內容解讀
“十三五”規劃各項任務指標全面完成
統計顯示,十堰有28.6萬殘疾人。
“十三五”時期,全市各地各部門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殘疾人一個也不能少”目標,大力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著力解決廣大殘疾人在康復、教育、就業、扶貧、無障礙參與、文化體育、權益保障等方面的多樣化需求和特殊困難,全面完成十堰殘疾人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綱要各項任務指標,殘疾人生存發展狀況顯著改善,殘疾人事業整體發展水平位於全省前列。
《規劃》指出,五年來,全市61933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如期脫貧,5萬困難殘疾人和6萬重度殘疾人分別得到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3萬人次殘疾人享受城鄉低保,1萬多殘疾人得到城鄉醫療救助,6萬殘疾人得到精準康復服務,10萬殘疾人享受家庭醫生簽約服務,2萬殘疾人接受職業技能和實用技術培訓,為5351名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城鎮新增殘疾人就業5040人。殘疾人文化體育工作蓬勃發展,無障礙環境建設加快推進,扶殘助殘氛圍日益濃厚,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更加廣泛,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到2025年,十堰殘疾人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
《規劃》提出,到2025年,全市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務和關愛體系進一步完善,殘疾人的生活品質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到2035年,殘疾人事業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基本實現現代化目標相適應。
記者從《規劃》中了解到,“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主要指標設定了11項。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納入低保比例100%;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覆蓋率100%;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覆蓋率100%;殘疾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大於或等於95%;殘疾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大於或等於98%;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覆蓋率85%;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率85%;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97%;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數6170戶;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平均增長率與GDP增長基本同步;城鄉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2.5萬人。
推進五個方面主要任務 強化殘疾人工作保障措施
《規劃》就“十四五”十堰殘疾人事業發展,提出了提升殘疾人社會保障水平、促進殘疾人充分穩定就業、提升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水平、依法保障殘疾人平等權益、凝聚殘疾人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合力等五個方面主要任務,設定了24項主要內容和項目。
記者了解到,在加大殘疾人社會救助保障力度方面,《規劃》提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殘疾人實現應保盡保,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參照“單人戶”單獨納入低保。對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但生活仍有困難的重度殘疾、一戶多殘或者老殘一體等特殊困難殘疾人家庭,增發低保金。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和個人,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將符合特困人員認定條件的殘疾人納入特困救助供養範圍。
落實殘疾人福利制度和優待政策。全面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做到動態調整、應補盡補。落實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生活用電、水、氣、暖優惠補貼政策。落實殘疾人免費乘坐市(縣、市、區)內公車、免收停車費和肢殘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等關愛政策,鼓勵鐵路、民航和醫療機構等為殘疾人提供優惠便利。開展“信息助殘·同心圓夢”活動,對殘疾人有線(數字)電視費用、寬頻和手機上網流量費用等給予優惠照顧。旅遊景點和公園、科技館、博物館、文化館、工人文化宮、圖書館、體育館(場)、城市公廁等公共場所對殘疾人實行免費開放並提供便利,鼓勵民營文化體育遊樂等場所對殘疾人免費或低收費開放。
提高殘疾人參加保險率和補貼待遇。全面落實地方政府為重度殘疾人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資助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和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社會保險進行補貼等政策,幫助殘疾人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實現應保盡保。落實好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保支付範圍的政策,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殘疾人住院,可不設起付標準,重性精神病納入門診慢特病保障範圍。納入城鄉醫療救助範圍的殘疾人及精神障礙患者,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及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後,通過醫療救助給予補貼。
保障殘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將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殘疾人家庭納入城鎮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優先解決住房安全問題。持續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低收入殘疾人家庭實施危房改造,對符合條件的城鎮殘疾人家庭優先配租公租房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農村危房改造統籌考慮無障礙設施設備建設安裝。
實施殘疾人托養照護關愛行動。落實托養服務機構扶持政策,興建市、縣殘疾入托養中心,有效實施“陽光家園計畫”,為就業年齡段(16—59周歲)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等提供托養服務。
落實殘疾軍人和傷殘民警撫恤優待政策。落實傷病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和綜合性消防救援傷殘人員的安置管理、撫恤優待和子女入學等關愛政策,保證他們優先享受普惠性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
在促進殘疾人充分穩定就業方面,《規劃》提出,依法推進按比例就業和集中就業。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就業困難殘疾人。同時,大力支持殘疾人就業創業。
在提升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方面,《規劃》提出,強化殘疾預防工作、實施殘疾人康復關愛行動、加強輔助器具適配和服務創新、提高殘疾人受教育水平、豐富殘疾人文化體育生活、全面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等。
記者還了解到,針對支持和保障條件,《規劃》提出,通過健全殘疾人工作體制機制、完善多元化經費投入機制、發揮殘疾人組織作用、增強基層綜合服務能力、推進殘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設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
《規劃》提出,實施縣域殘疾人服務能力提升行動,建設縣、鄉、村三級聯動互補的基層殘疾人服務網路。鄉鎮(街道)普遍建立“陽光家園”、“殘疾人之家”等服務機構,開展殘疾人集中照護、日間照料、社區康復、輔助性就業等服務。將殘疾人服務納入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體系建設,村(居)委會將殘疾人作為重點服務對象,加強走訪探視,根據殘疾人需求協助政府做好集中照護、日間照料、居家服務、鄰里互助、安全提示、輔助性就業、社會工作等服務,實現“鄉鄉有機構、村村有服務”。針對殘疾人特殊困難推行上門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等便利化服務。
搭建“智慧殘聯”辦公系統、基層殘聯服務視窗、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共享平台、殘疾人自助服務平台、殘疾人電商服務平台等綜合服務智慧平台,為殘疾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精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