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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殘疾人事業的重要論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殘疾人民生、促進殘疾人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保障和發展“十四五”規劃》《吳忠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和支持殘疾人工作,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吳忠、保障改善民生的戰略高度,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和工作力度,全力解決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和條件明顯改善,殘疾人健康水平、生活質量和獲得感、幸福感顯著提升。
改革工作如期完成。根據自治區殘聯和吳忠市全面深化改革總體部署要求,認真謀劃、積極推進全市殘聯改革和服務創新,以吳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吳忠市殘疾人聯合會改革實施方案》,切實加強殘聯組織黨的建設,“強三性”“去四化”措施有效落實,基層殘疾人工作力量明顯加強,為進一步最佳化殘聯職能、提升服務能力、健全工作機制、改進工作作風、增強幹事活力奠定了基礎,開啟全市殘疾人事業高質量發展新征程。
重大項目穩固推進。積極爭取殘疾人康復和托養設施建設項目,全市投資1.35億元,建設殘疾人康復中心6所、托養中心5所,實現了市、縣兩級殘疾人康復中心建設和縣級殘疾人托養中心建設全覆蓋。歷時兩年編寫了約40萬字的《吳忠市殘疾人聯合會志》,客觀、詳實地反映了20年來吳忠市殘疾人事業的發展歷程和主要成就。
脫貧攻堅成效突出。積極將殘疾人脫貧增收融入全市脫貧攻堅大局,先後建立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17家,輻射帶動了1523戶貧困殘疾人家庭脫貧致富。為1415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實施危房危窯改造,存量危房改造率100%。投入資金1087萬元,為2909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實施無障礙改造。全市9776戶、12158名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如期脫貧。
民生福祉全面落實。“十三五”期間,全市累計為殘疾人發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近2億元。殘疾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90%,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95%。向547名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和盲人按摩從業人員發放養老保險補貼385.7萬元,實現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全覆蓋。為5521名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提供集中或居家托養服務。發放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355.3萬元。殘疾人基本生活進一步得到保障。
康復服務提質增效。殘疾人康復服務體制機制和社會環境進一步最佳化,“十三五”期間,全面組織實施助聽、助明、助行、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等工程,累計為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12萬人次,全市4.56萬名殘疾人享受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出台《吳忠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意見》等檔案,為1622名殘疾兒童實施機構康復訓練,實現了應救盡救。
教育就業紮實有效。“十三五”期間,全市累計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7464萬元。608名困難家庭殘疾兒童享受學前教育補貼,大中專階段殘疾學生資助實現全覆蓋。舉辦殘疾人就業專場招聘會31場次,實施殘疾人職業技能和農村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140期8878人,促進新增就業2660人,扶持自主就業創業751人,超比例安排就業275人。
權益保障得到加強。建立健全殘疾人維權體系,建立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37個,為235名殘疾人提供免費法律援助服務。持續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保障殘疾人出行權益,為殘疾人走出家門,融入社會創造條件。
文化體育成就突出。持續開展殘疾人文化進家庭“五個一”活動,打造殘疾人文化創意產業基地10個,建設盲人閱覽室10個,“愛心書屋”50個,舉行殘疾人專場文藝演出15場(次),參加全國殘疾人體育賽事,獲得8金7銀4銅的優異成績,實現參加國內重大賽事獎牌“零”的突破。
發展環境不斷最佳化。深入宣傳黨和政府惠殘政策,廣泛報導社會助殘善舉,組織開展“扶殘助殘先進集體、殘疾人自強模範、扶殘助殘先進個人、優秀殘疾人工作者”等評選活動,湧現出李耀梅、徐海俠、馬少斌等一大批自強自立、扶殘助殘先進典型;全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風尚逐步形成。
“十四五”時期我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和共同富裕面臨的突出問題:一是殘疾人收入水平相對偏低狀況有待進一步解決,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與社會平均水平差距大,部分已脫貧殘疾人家庭脫貧基礎還不穩定,抵禦風險能力差,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任務依然艱巨;二是殘疾人事業仍是社會事業中的短板,殘疾人社會保障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殘疾人就業、康復、托養等服務供需不匹配的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四是基層殘疾人工作體系尚不健全,治理能力水平亟待提升。“十四五”時期,必須著力解決以上問題,補齊發展短板,努力開創我市殘疾人事業發展新局面。
殘疾人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扶殘助殘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 要“不斷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和共同富裕”。“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決不能讓殘疾人掉隊。要繼續加快發展殘疾人事業,增進殘疾人民生福祉,增強殘疾人自我發展能力,團結帶領殘疾人和全市人民一道,共建共治共享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美好未來。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覺踐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殘疾人事業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和共同富裕為主題,鞏固發展成果、創新工作機制、最佳化服務供給,以增進殘疾人民生福祉、增強殘疾人自我發展能力、保障殘疾人平等權利為重點,促進全市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不斷滿足殘疾人美好生活需要,為建設現代化美麗新吳忠做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對殘疾人工作的全面領導,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做好殘疾人工作的行動指南,積極探索黨建與殘疾人工作深度融合的方法路徑。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對殘疾人格外關心、格外關注,解決好殘疾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激發殘疾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滿足殘疾人多層次、多樣性的發展需求。
堅持統籌協調推進。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參與、殘疾人組織充分發揮作用的殘疾人工作體制。統籌謀劃、聯動合作,形成強大社會合力,推動殘疾人事業城鄉協調發展。
堅持保基本兜底線。不斷完善殘疾人社會福利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織密扎牢殘疾人民生保障安全網,注重補短板、強弱項,不斷改善殘疾人生活品質,促進殘疾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堅持固根本提質量。深化殘疾人服務供給側改革,強化人才培養、科技套用、信息化、智慧型化等基礎保障條件,推動殘疾人事業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殘疾人多層次、多樣化的發展需要。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市殘疾人事業高質量發展,殘疾人生活品質得到明顯改善,民生福祉得到持續提升,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殘疾人事業發展基礎更加牢固,殘疾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社會保障實現新提升。全覆蓋、多層次的殘疾人社會福利制度基本建立,困難和重度殘疾人生活得到明顯改善,殘疾人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進一步縮小,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完善。
就業創業取得新成果。殘疾人就業扶持政策更加健全,殘疾人就業規模和質量穩步提高,殘疾人收入增長和經濟成長基本同步,有就業意願且有就業能力的殘疾人得到充分就業,殘疾人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提高。
康復服務取得新成效。以殘疾人需求和精準服務為導向,以殘疾兒童康復供給為重點,圍繞專業化、信息化、標準化、社會化、精細化,建立康復與預防相聯動,康復與醫療相結合的全生命周期康復服務體系,實現“應康優康”。
托養服務取得新突破。打造個性化居家托養照護服務品牌,全面提升托養服務有效供給水平,率先實現殘疾人有需求,服務體系有供給。匯聚基層各類助殘服務力量,延伸服務半徑、拓展服務內容、提升服務質量,實現常態化、規範化、專業化、品質化服務。
權益保障達到新高度。前移殘疾人權益保障關口,拓展訴求渠道、加強法律服務,引導殘疾人依法合理表達利益訴求,著力補齊法律援助服務短板,完善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制、權益維護應急處置機制,實現“殘疾民眾有所呼、權益維護有所應”。
組織建設呈現新風貌。充分發揮橋樑紐帶作用,殘疾人工作效能進一步提升,社會扶殘助殘活力充分激發,殘疾人主體作用發揮更加明顯。強化網際網路、大數據等現代科技手段套用,提升服務便利化水平。
宣傳文體達到新水平。突出“大健康、民眾性”導向,持續增加殘疾人文化體育服務供給,擴大殘疾人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的覆蓋面和參與率,實現殘疾人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項目的高質量普及與精準化保障。大力弘揚人道主義思想和現代殘疾人觀念,最佳化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社會環境。
三、重點任務
(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1.延續脫貧攻堅政策。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確保已脫貧殘疾人家庭繼續享受“兩不愁三保障”幫扶政策。將農村殘疾人家庭主要成員重度殘疾、缺失勞動力、基本沒有收入來源的納入一類或二類低保施保。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脫貧殘疾人,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殘疾人兩項補貼、臨時救助、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大病救助等兜底保障措施,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
2.健全動態監測機制。以農村重度殘疾、一戶多殘、老殘一體、依老養殘等殘疾人家庭為重點,兼顧缺少勞動力、就業增收難、主要依靠社會保障兜底等抗風險能力弱的殘疾人家庭,以及突發意外致殘家庭,加強返貧致貧風險排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納入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範圍,建立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動態清零的防貧監測和幫扶機制。
3.持續加大幫扶力度。扶持農村殘疾人參與鄉村富民產業,分享產業鏈增值收益。對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開展針對性培訓和產業扶持、就業幫扶,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鄉村富民產業計畫、鄉村公益性崗位。依法保障農村殘疾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權益,在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幫助殘疾人共享集體經濟發展成果。
4.拓寬殘疾人增收渠道。依託吳忠市重點產業,推廣“企業+合作社+殘疾人”模式,通過扶持龍頭企業、合作社、致富帶頭人、幫扶車間等方式,輻射帶動殘疾人增收致富。實施“陽光助殘小康計畫(2021—2025)”,每年扶持300戶以上殘疾人家庭發展種養殖、零售、家庭手工、電子商務。鼓勵各地進一步增加投入、提高標準、擴大範圍,實施新的殘疾人產業發展扶持項目。加強農村殘疾人產業發展基地建設,每年扶持4個以上經濟實體帶動殘疾人增收。推廣“托養+就業”扶貧模式,探索殘疾人致富新途徑。著力抓好各項惠殘政策落實,多渠道增加農村殘疾人收入。
(二)著力提高殘疾人民生保障水平
1.加強殘疾人社會救助保障。為符合條件的城鄉殘疾人和殘疾人家庭提供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或最低生活保障。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落實單人戶保障政策。做好對符合條件殘疾人的醫療救助,強化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的互補銜接,減輕困難殘疾人醫療費用個人負擔。落實臨時救助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困難殘疾人及時納入臨時救助保障範圍。
2.加快發展殘疾人托養和照護服務。落實好托養服務機構扶持政策,為就業年齡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等提供托養服務。支持養老服務機構完善服務功能,接收符合條件的盲人、聾人等老年殘疾人。為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提供集中托養、日間照料、居家服務、鄰里照護等社會化照護服務。
3.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險。為重度殘疾人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資助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盲人按摩機構和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社會保險進行補貼,幫助殘疾人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實現應保盡保。按國家規定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病殘津貼政策。按規定做好重度精神病藥物維持治療參保患者門診保障工作。支持就業殘疾人依法參加失業保險,落實失業殘疾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等待遇。實施就業年齡段殘疾人“圓夢護航保”,鼓勵殘疾人參加意外傷害、補充養老等商業保險。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殘疾人商業保險產品、財產信託等服務。
4.完善殘疾人社會福利制度和社會優待政策。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合理擴大殘疾人兩項補貼對象範圍,實現兩項補貼跨省通辦,生活補貼覆蓋範圍可向低保邊緣家庭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延伸,護理補貼覆蓋範圍可向三四級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延伸。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確保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康復。落實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生活用水、電、氣、暖優惠補貼政策和電信業務資費優惠政策。加強殘疾孤兒、事實無人撫養殘疾兒童醫療、康復、教育等服務,認真執行自治區殘聯包括殘疾孤兒、事實無人撫養殘疾兒童在內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指定的基本生活費標準,提升兒童福利機構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加快建設精神衛生福利服務體系,為特殊困難精神殘疾人提供康復、照護等服務。
5.健全殘疾人基本住房保障措施。優先解決低收入殘疾人家庭住房安全問題。對符合條件的城鎮殘疾人家庭優先安排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符合條件的農村殘疾人家庭住房安全,不斷改善殘疾人居住條件。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農村危房改造要充分考慮殘疾人無障礙需求,農村危房改造落實好政策補貼,支持殘疾人無障礙設施建設。
6.落實傷殘撫恤優待政策。加強相關撫恤優待工作,落實《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等政策,保證傷殘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民兵民工、傷殘國家機關人員優先享受扶殘助殘政策待遇、普惠性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
7.加強重大疫情等突發公共事件中對殘疾人的保護。在公共衛生立法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中加強殘疾人等重點人群的保障。在應對重大疫情、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等突發公共事件中加強對殘疾人的保護。加強殘疾人集中場所和殘疾人服務機構安全保障、應急服務、消防安全能力建設。村(社區)試點建立結對幫扶制度,協助殘疾人更好應對突發災害事故、及時疏散逃生。開展殘疾人應急科普宣傳培訓,引導殘疾人增強自救互救能力。
(三)著力促進殘疾人就業創業
1.落實完善殘疾人就業扶持政策。完善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制度,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城鄉各類經濟組織全面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置。規範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年審並實現全國聯網認證,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完善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信用管理機制。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給予補貼或獎勵。落實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稅費優惠、政府優先採購等扶持政策,穩定殘疾人集中就業。指導和推進各地各部門開展公益性崗位開發,積極推進在殘疾人服務機構開發公益性崗位。支持非營利性殘疾人集中就業機構持續發展。加大對“殘疾人之家”等輔助性就業機構的支持保障力度。在經營場地、設施設備、社會保險補貼、金融信貸等方面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靈活就業。
2.加大殘疾人就業創業服務力度。進一步健全殘疾人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為殘疾人提供職業能力測評、職業診斷諮詢、職業規劃、職業介紹等一站式、全方位、閉環式就業創業服務。鼓勵殘疾人通過新就業形態實現就業,探索創新殘疾人就業創業模式。組織開展殘疾人創業創新大賽,推進殘疾人創業孵化基地建設,不斷完善創業平台,形成特色示範基地,培育孵化殘疾人創業優質項目。推動就業服務向特教學校、高校殘疾學生和企業殘疾員工延伸,積極開展個性化的技能培訓、崗位實訓,提高殘疾人就業率、穩崗率。持續加強就業指導、提升就業服務水平,將就業服務平台延伸到基層,為殘疾人提供全流程就業跟蹤服務。強化就業服務機構管理,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社會職業介紹機構和培訓機構開展面向殘疾人的服務工作,全面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3.提升殘疾人職業素質和就業創業能力。制定殘疾人培訓和就業促進計畫,幫助有就業願望和培訓需求的殘疾人普遍得到相應的職業素質培訓、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適應新經濟形態發展需求,開發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優質課程資源。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平台創新就業形式,引導、支持殘疾人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振興傳統工藝美術、家庭手工業、農村實用技術等項目。加大盲人按摩培訓力度,鼓勵盲人按摩規範化、規模化、品牌化,促其向醫療推拿按摩方向轉型發展。按照“六統一”標準,打造一批示範性盲人按摩機構。堅持就業賦能與扶志扶智相結合,用“智志雙扶”提升殘疾人增收致富的內在動力。持續推進農村殘疾人科技示範推廣、實用技術培訓工作,扶持創建輻射帶動能力強、經營管理規範、具有一定規模的殘疾人就業幫扶基地、家庭農場等,帶動殘疾人穩定就業。
4.保障殘疾人平等就業權益。依法保障殘疾人平等就業權益。鼓勵用人單位為殘疾職工提供適合其身心特點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無障礙環境及合理便利,在晉職、晉級、職稱評定、社會保險、生活福利等方面給予其平等待遇。消除對殘疾人的就業歧視,創造更加包容、公平的就業環境。
(四)著力提高殘疾人健康服務水平
1.加強殘疾預防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康復相結合的原則,全面實施殘疾預防行動計畫。結合殘疾預防日、預防出生缺陷日、全國防災減災日等節點,大力開展殘疾預防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殘疾預防意識,形成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殘疾預防鏈條。積極推進0—6歲兒童殘疾篩查,建立篩查、診斷、康復救助銜接機制。實施慢性病預防干預措施,開展重大慢性病早診早治,減少慢性病致殘。開展社會心理服務和社區心理干預,預防和減少精神殘疾發生。加強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自然災害和火災現場等應急處置能力,減少因災害、事故、職業傷害等致殘。
2.提升殘疾人康復服務質量。推進殘疾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支持保障簽約醫生為殘疾人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等個性化服務。加強殘疾人心理健康服務,關注殘疾婦女健康。根據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細化殘疾人康復服務項目,繼續實施精準康復服務行動,提升康復服務質量。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康復救助標準,加強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管理,確保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康復服務。落實《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標準》《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規範》,加強社區康復工作,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統籌整合各類醫療衛生、養老、康復和托養等資源,推動康復服務向各類助殘服務機構和平台延伸。健全綜合醫院康復科、康復醫院(康復醫療中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三級康復醫療服務體系,提高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雙向轉診轉介效率。
3.推進康復輔助器具服務。推廣安全適用的基本型康復輔助器具,增強優質康復輔助器具供給能力,推動輔助器具服務提質升級。鼓勵實施公益性康復輔助器具適配項目。完善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網路,支持社會力量及醫療、康復、養老機構和殘疾人教育、就業、托養機構開展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推廣社區康復輔助器具租賃、回收、維修服務,發揮已建輔助器具借用回收維修站點的作用。
4.完善康復人才培養體系。建立完善殘疾人康復人才培訓考評制度,將殘疾兒童康復人才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分別納入教育、衛生健康系統職稱評聘體系。制定康復人才培訓計畫,完善康復從業人員培訓核心課程,構建全員培訓和合格上崗機制。將康復納入全科醫生、家庭醫生簽約等培養培訓內容。培育、建立各類康復專業人才培訓實踐基地,通過基地規範帶教,提升從業人員的技術水平。
(五)著力提升教育文化體育公共服務質量
1.健全殘疾人教育體系。實施《“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保障殘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加強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發展醫教、康教相結合的殘疾兒童學前教育,鼓勵普通幼稚園招收殘疾幼兒,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殘疾兒童康復機構開展學前康復教育。鞏固和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鞏固提高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實現殘疾兒童少年 “一人一案”科學教育設定。完善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以送教上門及遠程教育為補充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加強普通學校的無障礙環境改造,為殘疾學生隨班就讀提供支持保障。積極幫助有需求、有條件的殘疾人進入普通高中或特殊教育學校高中部就學。做好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的推廣工作。
2.提高殘疾人教育保障能力。落實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優先享受國家助學金、獎學金和助學貸款政策,對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子女給予就學資助,確保其不因貧失學。做好殘疾考生參加普通高考的服務保障工作。落實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按照當地普通學校生均公用經費的6倍以上撥付政策。依託康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申辦特殊教育辦學點,達到合格辦學條件和標準的,其接納的適齡殘疾兒童納入中國小學籍管理。加強特殊教育督導和質量監測評估,加強特教師資隊伍建設。
3.提高公共文化服務供給能力。構建較為完善的無障礙文化服務體系,做好殘疾人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激發殘疾人參與公共文化熱情,保障殘疾人的文化權益,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建立並完善以鄉鎮(街道)文化站、村(社區)文化中心等為依託,以殘疾人文化服務設施為補充的殘疾人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網路。支持優秀文創產品研發、交流與展示,依法依規支持建設殘疾人文創產業網路平台和銷售平台。推動建設殘疾人文化創意產業基地,以文化創意產業基地為支撐完善殘疾人文創產業網路平台和銷售平台建設,發展和扶持殘疾人特殊文化藝術,扶持創作殘疾人文化藝術精品作品,促進殘疾人文化創意產品的轉化和推廣。為殘疾人提供盲文和有聲讀物等無障礙文化服務。鼓勵支持殘疾人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引導殘疾人對中華民族傳統優秀文化的認知認同,增強文化自信。
4.發展殘疾人體育事業。加快推進殘疾人體育服務納入公共體育基本服務體系,推動公共體育設施為殘疾人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加強殘疾人訓練基地建設,支持建設基層殘疾人自強健身示範點,積極開展殘健融合體育活動,豐富殘疾人康復健身體育活動,鼓勵基層組織殘疾人參加各級各類全民健身活動。培養殘疾人社會體育指導員,普及康復健身體育知識,推動殘疾人康復健身體育身邊化服務。普及適合殘疾人的體育活動項目,將殘疾人體育活動全面融入全民健身行業。普及殘疾人民眾性體育活動,充分發揮資源優勢,推廣適合不同類別殘疾人的體育健身項目,形成特色項目和品牌。
(六)著力提升無障礙環境和便利化條件
1.加強殘疾人權益保障。建立健全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網路,推動殘疾人權益保障、維穩、處突制度和涉殘保障法律法規政策落地見效。健全殘聯與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之間的溝通協商機制,落實困難殘疾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殘疾人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等信訪維權機制,確保殘疾人合法權益得到及時有效維護。不斷拓寬殘疾人和殘疾人組織民主參與、民主協商渠道,有效保障殘疾人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支持更多殘疾人、殘疾人親友和殘疾人工作者進入各級人大、政協並提供履職便利。加強各類殘疾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和惠殘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工作,幫助殘疾人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增強殘疾人依法維權意識。營造殘疾人事業發展良好法治環境。
2.提升無障礙設施建設管理水平。新建設施嚴格執行《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標準。將無障礙環境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在鄉村建設、城市更新、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居住社區建設中統籌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城市道路、公共運輸、社區服務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殘疾人服務設施等加快開展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提高城市交通服務水平和能力,將無障礙環境建設納入文明城市和智慧城市創建、鄉村振興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大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力度。加強對無障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聯合檢察院開展無障礙公益訴訟專項監督行動,依法依規對占用、破壞無障礙設施等行為進行處罰。開展無障礙環境建設知識宣傳普及活動,提高全社會無障礙環境意識及參與程度,保障殘疾人、老年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
3.加快發展信息無障礙。完善無障礙設施相關使用信息或指示標誌,推進智慧型化信息無障礙產品開發和套用,發揮政府購買服務在引導殘疾人使用信息無障礙產品和服務方面的作用,加快各級政府入口網站、政務服務平台、網上辦事大廳和公共服務網站無障礙建設。推廣在公共服務機構和公共場所為殘疾人提供語音、文字提示、國家通用手語、國家通用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務,建設方便聽力言語殘疾人使用的緊急呼叫與顯示系統。推動公共服務網際網路網站、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APP)和自助公共服務設備的無障礙改造。促進信息無障礙國家標準推廣套用,開展網際網路和移動網際網路無障礙化認證和評級評價。推進適應殘疾人需求的智慧型化信息無障礙服務。
(七)著力夯實殘疾人事業發展基礎
1.提升組織建設水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政治建設為統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各項任務,增強殘聯組織政治性、先進性、民眾性,把殘疾人民眾緊緊凝聚在黨的周圍,團結帶領殘疾人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履行好“代表、服務、管理”職能,為殘疾人解難,為黨和政府分憂。聚焦“強三性、去四化”,認真落實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群團工作有關精神,嚴謹務實地做好殘聯改革工作,努力把全市各級殘聯組織建設成為領導有力、組織合理、作風優良、運轉高效的新時代人民團體。健全完善市殘聯繫統行政管理、內控制度等制度體系,通過嚴密的制度機制管事管人,杜絕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加強基層工作力量,健全鄉鎮(街道)殘聯、村(社區)殘協,配齊配強基層殘聯領導班子。抓好乾部培養選拔和培訓工作,培養高素質殘聯幹部隊伍,嚴格殘聯班子配備殘疾人幹部要求,選拔優秀殘疾人幹部到殘聯任職。改善基層殘協專職委員待遇,完善公益性崗位專職委員續聘辦法,提高履職能力。加強各殘疾人專門協會建設,保障殘疾人各專門協會辦公場所、活動陣地、工作經費和辦公設備需要,鼓勵支持殘疾人各專門協會承接政府購買助殘服務項目,引導專門協會發揮“代表、服務、維權、監督”職能。
2.增強基層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提升縣域殘疾人服務能力,建設縣、鄉、村三級聯動互補的基層殘疾人服務網路,明確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將殘疾人公共服務納入縣(市、區)、鄉鎮(街道)政府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和村(居)委會承擔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鄉鎮(街道)普遍建立“陽光家園”“殘疾人之家”等服務機構,開展集中照護、日間照料、社區康復、輔助性就業等服務。將殘疾人服務納入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體系建設,將扶殘助殘納入村規民約,紮實推進村(社區)殘疾人協會建設和志願助殘服務;加強走訪探視,協助做好居家服務、鄰里互助等服務。針對殘疾人特殊困難和需求,開展上門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等便利化服務。
3.加強基礎設施和信息化建設。推進殘疾人服務設施科學布局、均衡配置,實現市、縣(區)殘疾人服務設施全覆蓋。建好用好殘疾人服務設施,採取多種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服務設施運營,積極推廣政府購買服務模式,鼓勵將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服務設施無償或低價提供給公益性、普惠性殘疾人服務機構使用。加強特殊教育學校、殘疾人服務設施和基層殘疾人組織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各地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平台升級和社會保障卡等載入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功能,建立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殘疾人服務體系,推動數位化服務在助殘中的普惠套用。完善殘疾人口基礎數據,實現助殘服務信息數據互聯共享,改進殘疾人服務需求和服務供給調查統計,加強殘疾人服務大數據建設和社會化發展。
4.營造殘疾人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文明社會環境。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弘揚人道主義精神和扶殘助殘傳統美德,營造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文明社會氛圍。將扶殘助殘納入公民道德建設、文明創建活動和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納入志願服務和公益慈善事業發展。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加強殘疾人事業社會宣傳,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主陣地作用,綜合利用社交媒體等各類媒體資源,加強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持續開辦殘疾人事業發展宣傳專題、專欄,定期播放助殘公益廣告,形成立體化宣傳格局。開展“全國助殘日”“殘疾預防日”等主題宣傳活動,鼓勵製作播出支持殘疾人題材的優秀紀錄片、公益廣告、網路視聽節目。加強殘疾人先進典型培育和宣傳,引導和激發殘疾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充分發揮殘疾人在殘疾人事業中的主體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殘疾人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作用,統籌協調有關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政策、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各級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定期研究殘疾人工作,對本規劃和政府重點助殘實事落實情況組織督查並通報。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殘疾人工作職責,將本規劃的主要任務指標納入部門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明確專人負責,抓好任務落實。
(二)強化經費保障
各級政府要不斷加大對殘疾人事業的經費保障力度,根據支出責任安排經費,並隨著各地經濟發展同步增長。加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力度,確保按時足額徵收。注重政策引導,鼓勵更多社會資金參與殘疾人事業,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資金投入格局。加強殘疾人事業經費績效評價,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擴大有效供給
全面落實殘疾人群體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標準,強化各級財政支出責任,確保內容無缺項、財力有保障、服務可持續。創新設施運行和服務供給的機制和方式,對已建設的康復、托養、“殘疾人之家”等服務設施,通過公辦合營、公建民營、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設施運行,有效發揮設施作用。進一步加強政府購買助殘服務力度,對助殘產業在用地、用房、人才培育和引進等方面給予優待、扶持,不斷提升殘疾人服務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水平。
(四)開展評估總結
各級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相關部門要加強規劃實施動態監測和跟蹤問效,及時發現和解決執行中的問題,在“十四五”中期、期末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總結。開展第三方評估和社會滿意度調查,及時公開有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