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事業專項彩票公益金康復項目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2008]7號)檔案精神,推進殘疾人康復事業的發展,使更多的貧困殘疾人得到康復服務。根據國務院批轉的《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2012年-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各地實施“殘疾人事業專項彩票公益金康復項目”。中國殘聯按照有關規定製定了《殘疾人事業專項彩票公益金康復項目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殘疾人事業專項彩票公益金康復項目實施方案
  • 發布時間:2012年11月28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2008]7號)檔案精神,推進殘疾人康復事業的發展,加大救助力度,使更多的貧困殘疾人得到康復服務。根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的要求,中央財政安排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各地實施“殘疾人事業專項彩票公益金康復項目”。為保證該項目順利實施,特制定《殘疾人事業專項彩票公益金康復項目實施方案》。
一、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為符合條件的城鄉有康復需求的貧困殘疾人(單項救助條件詳見附屬檔案),其中優先資助城鄉低保家庭的貧困殘疾人。
二、資助範圍與資助數量
資助範圍:
——為貧困精神病患者實施醫療救助(貧困精神病患者服藥救助項目實施辦法和貧困精神病患者住院醫療救助項目實施辦法與衛生部會簽後另行下發),為貧困殘疾人配發和適配輔助器具、為地市級輔助器具服務機構配備流動服務車、培訓輔助器具適配人員,貧困聽力殘疾人免費配戴助聽器,智力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等。
資助數量:
——2011-2015年連續五年為5萬名沒有享受醫療保險報銷的貧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基本治療藥品補貼,連續五年為5萬名享受醫療保險報銷的貧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基本治療藥品補貼,為10萬名貧困精神病患者提供住院醫療救助,總計金額75000萬元。
——2011-2015年為貧困殘疾人免費配發輔助器具50萬件,為50萬名貧困低視力者免費配發助視器,為5萬名貧困的重度殘疾人適配用於解決基本生活所需的輔助器具,為1萬名具備就業和就學能力的殘疾人適配輔助器具,為缺肢者裝配普及型下肢假肢5萬例(小腿假肢2.5萬例、大腿假肢2.5萬例),裝配膝離斷或髖離斷假肢1萬例,裝配裝飾或功能性上肢假肢1萬例,為貧困肢體殘疾人裝配矯形器5萬例;為210個地市級輔助器具服務機構配置服務專用車;培訓6000名輔助器具適配人員;培訓400名假肢矯形器技術人員,總計128385萬元。
——2011-2015年為5萬名貧困聽力殘疾人免費配戴助聽器,包括:提供助聽器、電池、首次耳模製作及驗配,總計金額7500萬元。
——2012-2015年對3.75萬名貧困智力殘疾兒童進行系統康復訓練,總計金額45000萬元。
(各項目資助的具體標準見項目實施辦法)
三、組織管理與項目實施
(一)組織管理
中國殘聯和各省殘聯有關業務部門負責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二)職責分工
——中國殘聯 負責制定項目總體規劃,下達任務指標;指導各地制定項目實施方案;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的重要問題;會同財政部檢查、監督各地項目執行進度和質量;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審核項目任務完成情況,報財政部批准下撥康復訓練經費;開發管理項目資料庫;統計匯總相關數據和資料。
——財政部 會同中國殘聯研究制定項目實施方案;研究制定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審核彩票公益金分配方案並下撥資金;會同中國殘聯對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殘聯 會同省級財政部門依據《殘疾人事業專項彩票公益金康復項目實施方案》制定本省的項目實施辦法,報中國殘聯備案;負責組織實施本省康復項目,做好項目申報、審批、數據統計、檢查驗收等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 會同省級殘聯制定本省實施辦法;研究制定本省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及時撥付資金;會同省級殘聯對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三)項目實施
——受助對象的申請和審核。各地要按照殘疾人事業專項彩票公益金實施方案及各單項實施辦法的要求,必須由項目受助人或其監護人提出申請,項目執行地區殘聯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審核確定資助對象,確保貧困殘疾人得到資助。
——督導檢查。各地和各項目執行單位要負責項目的經常性檢查,中國殘聯及各省負責組織階段性檢查,及時發現解決問題,總結推廣經驗。各省殘聯按照中國殘聯要求上報項目執行報告。
——信息收集與統計。將殘疾人事業專項彩票公益金康復項目數據統計納入“中國殘疾人事業業務數據統計管理系統”,進行統一管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殘聯和項目執行單位負責做好項目資料(包括文字、圖片及聲像資料)的收集、整理、存檔,並由項目執行單位將有關表格的內容和數據,按照項目實施方案和中國殘疾人事業業務數據統計管理的要求,及時錄入、匯總和逐級上報。中國殘聯各項目執行單位會同各省殘聯負責及時對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並於每年1月15日前將審核後的上一年度資料庫上報中國殘聯信息中心。各項目單位每年1月31日前報送上一年度的項目執行情況,內容包括項目組織實施情況、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項目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級殘聯要高度重視項目實施工作,具體研究制定項目實施辦法,解決項目實施中的問題及困難。建立科學的項目管理制度,確保按規定做好救助對象的篩選和輔助器具的配發等工作。集中做好項目的部署、培訓,確保項目執行地區、執行機構的人員掌握項目管理要求,精通服務技術。要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項目救助情況。
(二)規範管理,專款專用。加強項目管理,各項目執行地區殘聯及相關康復機構要有專人負責項目管理,建立專門檔案,殘疾人康復項目使用統一的救助卡(救助卡格式由中國殘聯統一設計,各地自行印製),要確保相關檔案資料完備。同時,加強項目資金管理,項目經費不得用於項目實施方案規定以外的用途。對弄虛作假、違反項目實施原則或擠占、挪用項目資金的單位,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限期收回資金。
(三)加強宣傳,廣泛動員。各地要主動協調宣傳部門,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各種新聞媒體宣傳項目的意義、資助內容和申請辦法,及時宣傳報導項目開展情況和受助效果。通過舉辦項目啟動儀式、組織慰問受助殘疾人等活動,讓全社會更多地了解、關注和扶助貧困殘疾人。同時要及時收集各方面宣傳資料,建立專門的項目宣傳檔案。在組織項目宣傳活動、下發資料及配發產品上要註明“國家彩票公益金資助”字樣。
(四)嚴格督導,保證質量。中國殘聯會同財政部根據項目實施進度,組織檢查評估。各地要建立項目評估考核工作制度,定期檢查了解項目實施情況,對發現的問題要指導基層及時整改,問題嚴重的,要及時上報中國殘聯。
各地要以殘疾人事業專項彩票公益金康復項目的實施為契機,加大康復救助力度,積極推進貧困殘疾人康復救助工作,建立長效工作機制,推動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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