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福利彩票公益金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廣東省福利彩票公益金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民政廳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及省政府的有關規定,為規範和加強我省福利彩票公益金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的收支管理,確保資金落實到位,促進殘疾人事業的發展而共同制定的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福利彩票公益金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 地點:廣東省
  • 發布時間: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 發布機構:廣東省財政廳等
關於印發《廣東省福利彩票公益金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市、縣(區)、自治縣財政局、民政局、殘聯:
根據省八屆人大十次會議通過的《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及省政府的有關規定,為規範和加強我省福利彩票公益金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的收支管理,確保資金落實到位,促進殘疾人事業的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殘聯共同制定的《廣東省福利彩票公益金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
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廣東省福利彩票公益金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根據省八屆人大十次會議通過的《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及省政府的有關規定,為規範和加強我省福利彩票公益金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的收支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福利彩票公益金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下稱“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是指按規定從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按20%的比例提取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用於下列支出:
(一) 補貼殘疾人教育、職業培訓費用;
(二) 資助殘疾人康復,扶持殘疾人用品用具開發;
(三) 興建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購置殘疾人服務機構所需設備;
(四) 推動殘疾人特殊藝術發展,支持殘疾人藝術團工作;
(五) 資助殘疾人法律援助;
(六) 補助殘疾人體育事業支出;
(七) 其他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同意的殘疾人事業支出。
第四條 “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的管理
(一) 財政部門年初根據上年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情況,下達資金支出控制數。
(二) 殘聯按規定編制資金支出計畫,經同級財政 、民政部門會審批覆後嚴格執行。
(三) 殘聯必須建立完善內部財務、審計、監督制度,並加強對資金的管理。
(四) 資金支出中涉及政府採購內容的項目,嚴格按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 資金支出執行情況每年向同級財政 、民政部門報告,並接受審計等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按政府專項資金的有關規定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截留和侵占殘疾人事業的資金和物資。
第六條 各級殘聯應於每年第一季度編制“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的年度使用計畫和資助具體項目,送同級財政、民政部門會審後,由財政部門按規定按計畫將資金撥給各級殘聯,並嚴格要求專款專用,不得用於彌補殘在線上關事業經費 。對緊急情況需要用款的,可即報即核撥,資金結餘可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
第七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由法律、法規規定的部門依法處罰;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分;涉嫌犯罪行為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八條 本辦法由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殘聯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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