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殘疾人康復救助實施辦法

2022年8月3日下午,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珠海市殘疾人康復救助實施辦法》,將進一步加大我市殘疾人康復救助力度,建立健全殘疾人康復救助長效保障機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殘疾人康復救助實施辦法
  • 通過時間:2022年8月3日
內容解讀
《辦法》提出,建立完善殘疾少年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逐步實現0-6周歲殘疾兒童免費得到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基本服務,並逐步擴展到7-17周歲殘疾少年。提供更多的支持性服務。實施重點康復項目,為經濟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
《辦法》提出,實施珠海市戶籍殘疾人參加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資助政策。符合《珠海市困難民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規定的資助條件的殘疾人,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資金從醫療救助基金中列支;其他重度殘疾人、精神和智力殘疾人資助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資金由市、區財政負擔;由各級殘聯、社保經辦機構及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共同組織實施,保障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獲得基本醫療服務。
《辦法》明確了殘疾人康復救助的對象範圍及經濟困難人員的認定。其中,康復救助對象為具有康復需求和康復效果的戶籍殘疾人和障礙患者;經濟困難人員包括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一戶多殘”家庭成員等五類人員。
《辦法》提出,殘疾人康復救助的基本服務內容包括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康復訓練和支持性服務四個方面,其中,輔助器具配置執行《珠海市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辦法(試行)》;其他則按《珠海市殘疾人基本康復救助目錄》執行。記者了解到,該《目錄》是《辦法》的附屬檔案,分“少年兒童”和“成年”兩個目錄,對殘疾人康復救助的服務項目、服務對象、服務內容及標準、最高救助標準等內容作出了具體規定。
此外,《辦法》還明確了康復救助的工作流程,以及康復救助經費來源、資金使用和監管責任、誠信制度、信息公開制度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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