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發展改革委、張掖市住建局、張掖市市場監管局制定的《張掖市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已經張掖市政府同意,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2月29日印發.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掖市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12月29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張掖市發展改革委、張掖市住建局、張掖市市場監管局制定的《張掖市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已經張掖市政府同意,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2月29日印發.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張掖市發展改革委、張掖市住建局、張掖市市場監管局制定的《張掖市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已經張掖市政府同意,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2月29日印發.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1全文第一條為加強我...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停放服務定價成本,是指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機動車停放服務經營管理者維持正常運營的合理費用支出。機動車停放服務定價成本按機動車車型、停放(服務)區域進行核定。機動車車型、停放(服務)區域按當地機動車停放服務管理...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是由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制定的關於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辦法,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15日《關於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5]2975號)予以廢止。簡介 國家計委關於...
第三十八條 屬於非機動車的電動車,依照《甘肅省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屬於機動車的電動車,依照《機動車登記規定》進行管理。其他電動車實行過渡期管理制度,過渡期限、號牌式樣、駕駛人資格等具體管理辦法由市...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是指提供機動車停放管理、場地占用及相關服務而收取的費用。第三條市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制定工作,依據《甘肅省定價目錄( 2018 )》規定的定價許可權負責制定白銀區機動車停放服務...
各地要高度重視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部門職責分工,結合地方定價目錄和當地實際情況,抓緊制定、完善本地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細化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城市人民政府是停車設施規劃、...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物業服務收費及其監督管理活動。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收費,包括物業公共服務費、機動車停放費和其他服務收費。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全省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設區的市、縣(市、...
《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2023年9月27日,甘肅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的決定。條例頒布 隴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發布的檔案。發布通知 關於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新發改規〔2022〕14號 各地、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局、住房...
公共停車場建設由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統一規劃,實行市區兩級分級籌資、分級建設、分級管理。第五條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具體組織實施,對本市停車場使用進行統一監督管理。其所屬的蘭州市機動車停車場建設服務中心,受其...
《金昌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內容解讀 一、《金昌市機動車停放服務...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江蘇省公安廳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關於印發《江蘇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蘇發改規發〔2022〕5號 各設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局、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
《天水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是2023年8月天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印發的管理辦法。印發通知 關於印發《天水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縣(區)發改局、公安局、財政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根據《國務院辦公...
此舉是為了鼓勵安裝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其他停車場和住宅停車場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 除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場外,對於其他依法設立的停車場及住宅停車場,其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根據建設資本的來源不同...
(三)住宅小區的配建停車設施收費,按照《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江蘇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差別化停車服務收 費,遵循“城市中心區域高於非中心區域、路內(城市道路臨時 停車...
本辦法施行前實行政府定價的住宅區,經三分之二以上的住戶同意後可以按本辦法的規定實行政府指導價。不符合前兩款規定條件的住宅區,執行政府定價。第七條(政府定價)下列機動車停車場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一)商場、餐館、茶樓...
(二)統一政策、分級管理、因地制宜原則。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制定我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主城區(中心區,渭南高新區、經開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地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施意見和收費標準...
(豫發〔2016〕19號)、《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南省交通運輸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實施意見》(豫發改收費〔2016〕1661號)、《濮陽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和機動車停放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畢節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是經畢節市第二屆人民政府第79次常務會議同意,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2019年3月28日印發的規章制度。第一條 為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規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健全停車...
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各種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室內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公共停車場,指為社會車輛停放提供經營服務的場所;專用停車場,指為本單位、本居住區車輛及特種車輛提供停車服務的場所;道路...
《寶雞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已經寶雞市政府2021年第18次常務會議審定,寶雞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12月 1日印發. 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規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
2003〕1864號)、《雲南省物價局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雲價綜合〔2011〕121號)、《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中物協〔2004〕1號),結合本州實際,制定《紅河州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
該《辦法》於2011年12月19日由福建省物價局以閩價服〔2011〕468號印發。《辦法》共19條,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福建省物價局轉發國家計委關於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閩價〔2001〕服14號)和《福建省物價...
成都市房產管理局關於印發《成都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車輛停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區(市)縣房產管理局(辦、所),各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各物業管理企業:為規範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停車秩序,保障車輛停放管理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
一、收費標準適用範圍 按照《渭南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本收費標準適用範圍:我市主城區(中心區,渭南高新區、經開區)使用政府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公司投資建設的停車場;城市道路機動車停車泊位;車站、公園、公立醫...
公共停車設施,是指道路以外獨立建設或者公共建築物配套建設,為社會公眾提供機動車停車服務的場所。專用停車設施,是指為特定對象提供停車服務的場所,包括單位、住宅小區停車場等。道路停車泊位,是指依法在道路上施劃設定的臨時性停車泊位...
第八條 我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統一政策,屬地管理”。各縣(市)、區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在許可權範圍內制定轄區內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具體標準。清城區範圍內列入本辦法第五條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範圍的停車場,由清遠市發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