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自然資源法治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

《廣東省自然資源法治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以下簡稱《意見》)是由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自然資源法治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
  • 印發單位: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檔案要求,總體目標,

檔案要求

《意見》指出,要遵循堅持黨全面領導法治、堅持惠民利民做實法治、堅持系統觀念實施法治、堅持綠色安全推進法治四項原則進行法制建設。
七個體系
1、加快形成完備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加強自然資源重點領域立法;
加強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監督管理;
要堅持立法與改革相協調。
2、加快形成高效的政府服務體系
全面實行清單管理制度;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
切實提高政府服務效能。
3、加快形成完善的行政決策程式體系
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
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
4、加快形成嚴密的執法監督體系
以“長牙齒”的硬措施加大執法力度;
提高行政執法規範化水平;
健全行政權力監督體系。
5、加快形成有效的訴源治理體系
暢通民眾訴求表述和權益救濟渠道;
持續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
發揮行政複議的監督糾錯作用;
加強和規範行政應訴工作。
6、加快形成多元的法治宣傳教育體系
堅定維護憲法尊嚴和權威;
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健全普法責任制。
7、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
加強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
完善法治建設推進機制。
《意見》強調,各地級以上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明確分工、壓實責任、狠抓落實,按計畫推進本地區自然資源法治建設各項任務,並按要求及時向省廳報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總體目標

到2025年,要基本建成與廣東省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自然資源法治體系。
一是管理制度體系更加完備。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檔案等制度供給取得重大進展,履行“兩統一”核心職責的制度政策日益健全,立法與改革決策有效銜接。
二是行政職能履行更加全面。“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自然資源領域營商環境持續改善,自然資源領域權責清單管理制度全面規範實施,省、市、縣三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權力清晰、職責明確,政務服務進一步規範化、標準化、數位化。
三是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更加明顯。“八五”普法規劃深入實施,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進一步增強,自然資源領域三大“陽光工程”建設成效凸顯,執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各類自然資源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查處。
四是民眾權益保障更加有效。人民民眾在自然資源領域中的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進一步暢通,知情權、表達權、救濟權得到有效落實,自然資源領域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保障有力有效,信訪量明顯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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