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檢察工作白皮書(2023)

行政檢察工作白皮書(2023)

《行政檢察工作白皮書(2023)》是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工作白皮書。

2024年3月9日訊息,《行政檢察工作白皮書(2023)》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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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9日訊息,《行政檢察工作白皮書(2023)》發布。

檔案全文

前  言
一、行政檢察工作基本情況
二、全面提升行政檢察監督質效
三、法治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四、用心用情解決人民民眾急難愁盼
五、凝聚更強執法司法工作合力
六、數據賦能促進深層次社會治理
結  語
前  言
行政檢察是人民檢察院“四大檢察”法律監督總體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促進審判機關依法審判和推進行政機關依法履職的雙重責任,承載著解決行政爭議、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神聖使命。行政檢察既包括傳統的“訴訟內”監督,即對行政訴訟案件的受理、審理、裁判、執行的全過程監督,又積極向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反向銜接以及行政違法行為監督、強制隔離戒毒監督等“訴訟外”監督拓展,同時將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促進社會治理等貫穿監督辦案始終。
檢察機關行政檢察職能肇始於上個世紀80年代末,自1988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民事行政檢察廳,1990年開展行政訴訟監督試點工作以來,行政檢察制度發展至今已逾30年。2018年12月,最高檢順應新時代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確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的法律監督新格局,單設行政檢察機構,行政檢察由此進入發展快車道。2021年6月,黨中央印發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提出“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的新要求;黨的二十大報告首次專章部署“全面依法治國”,首次專門強調“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這些都為新時代新征程行政檢察工作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指明了前進方向,也賦予了更重責任。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行政檢察奮進新時代新征程的關鍵之年。全國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緊緊圍繞“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加快推進行政檢察工作理念、體系、機制、能力現代化,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監督力度持續加大,監督內容不斷豐富,監督質效明顯提升,在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法治擔當中取得新成效、彰顯新作為。
一、行政檢察工作基本情況
2023年,按照新一屆最高檢黨組提出的“行政檢察重在強化履職,實現有力監督”要求,全國檢察機關堅持把“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作為基本價值追求,著力破解不敢監督、監督不力問題,推動解決一些執法司法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讓人民民眾從中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一)總體情況
1.行政檢察監督職能全面發展。一方面,訴訟內監督進一步強化。2023年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行政訴訟監督案件79209件,其中,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24975件,占比31.5%;行政審判活動監督案件14967件,占比18.9%;行政執行活動(含非訴執行)監督案件35933件,占比45.4%;行政類案監督等案件3334件,占比4.2%。另一方面,“訴訟外”監督實現新突破。2023年辦理行刑反向銜接案件中對被不起訴人應受行政處罰的提出檢察意見11.3萬人,辦理行政違法行為監督案件提出檢察建議3.2萬件。行政檢察各項職能發展更加全面、更加協調。針對行政訴訟、行政執法和執行活動存在的問題,以抗訴、檢察建議等方式提出監督意見17.4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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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生效裁判監督力度加大,質效向好。2018年以來辦理行政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監督案件分別是:2018年9350件、2019年12711件、2020年14618件、2021年16729件、2022年18767件、2023年24975件,年均增加21.7%。2023年辦理數同比上升33.1%,較2018年上升1.7倍。其中,依申請辦理占90.5%;依職權辦理占9.5%。對認為確有錯誤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訴192件,同比上升17%,同期法院審結改變率82.2%,同比增加2.9個百分點;提出再審檢察建議432件,同期法院採納率為91.7%,同比增加18.4個百分點;同步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6900件,占提出監督意見數的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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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審判活動監督更有實效。2018年以來受理行政審判活動監督案件分別是:2018年1215件、2019年3316件、2020年6872件、2021年10325件、2022年15693件,年均增加89.6%。經過連續五年監督,監督效果初步體現。2023年共受理14967件,同比下降4.6%。其中,依職權受理占95.5%;依申請受理占4.5%。針對超期立案、超期審理、違反規定送達法律文書等審判程式違法問題,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13491件,同比下降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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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執行活動監督發展迅速,行政非訴執行監督占主導。2018年以來受理行政執行活動(含非訴執行)監督案件分別是:2018年7202件、2019年15570件、2020年32516件、2021年36785件、2022年42448件,年均增加55.8%。2023年受理35933件,同比下降15.3%。其中,行政非訴執行活動監督34938件,占97.2%;行政訴訟執行活動監督995件,占2.8%。針對超期執行、執行裁定或決定違反法定程式、違法裁定終結本次執行、怠於申請強制執行等問題,向法院、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31790件,同比下降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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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持續深化做實。針對司法實踐中一些行政案件程式已結但訟爭未解的“程式空轉”“案結事不了”等問題,2023年共促進案涉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22310件,同比上升26%。其中,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8524件,占38.2%;行政審判活動監督案件2269件,占10.2%;行政執行活動(含非訴執行)監督案件11517件,占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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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行刑反向銜接和行政違法行為監督穩健有力。2023年共對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但仍需給予行政處罰的案件,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檢察意見11.3萬人,占不起訴案件數的19.6%。對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中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的,提出檢察建議3.2萬件,同比上升50.2%。深化強制隔離戒毒檢察監督試點,對執法不規範等提出檢察建議2036件。
(二)主要特點
行政檢察監督涉及眾多行政執法領域和行政行為類型,直接關係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從2023年檢察機關辦理行政檢察監督案件情況看,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1.依申請監督的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數量逐年上升,反映出人民民眾對檢察監督的更高需求。2018年以來當事人不服法院生效裁判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的案件分別是:2018年8697件、2019年11643件、2020年12933件、2021年14995件、2022年17186件、2023年22602件,年均增加21%。2023年16個省級檢察院受理行政案件數超過民事案件。當事人對裁判結果申請監督的同時,很多情況下還對審判和執行程式一併主張訴求,追求“看得見”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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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縣區級行政機關在被訴行政機關中占比較高。從2023年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情況看,直接受理案件涉及縣區級行政機關的案件占比超過一半,鄉鎮級行政機關的案件約占16.8%,地市級行政機關的案件約占17.9%。
3.案涉行政管理領域相對集中,城建拆遷、資源管理、公安行政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案件占比較高。行政檢察監督案件涉及的行政管理領域較為廣泛,從2023年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情況看,涉及城建拆遷案件(含房屋徵收或徵用補償、房屋登記等)約占33.4%;資源管理案件、公安行政管理案件、勞動和社會保障案件約占31.9%。
4.案涉行政行為類型中,行政賠償、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類案件占比較高,行政許可類案件處於低位。行政檢察監督案件涉及的行政行為類型較為廣泛,從2023年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情況看,涉及行政賠償類案件3843件、行政強制類案件2049件、行政處罰類案件2022件、行政複議類案件1573件、行政補償類案件1290件、行政協定類案件1512件、行政登記類案件1269件,這七類案件約占54.3%。特別指出的是,由於“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進,近年來涉行政許可類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始終處於低位,2023年辦理此類案件210件,占比僅為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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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刑事不起訴後制發檢察意見移送給予行政處罰案件,主要涉及危險駕駛、盜竊、幫信、掩隱、故意傷害等罪名。2023年共對被不起訴人提出行政處罰的檢察意見11.3萬人,從所涉罪名看,提出檢察意見較多的罪名有危險駕駛罪2.2萬人,盜竊罪1.7萬人,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0.9萬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0.7萬人,故意傷害罪0.6萬人,涉及人數合計約占54%,說明行刑反向銜接工作重心較為集中於這五個罪名。
二、全面提升行政檢察監督質效
“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是檢察履職辦案的基本價值追求。行政檢察聚焦高質效辦案,以行政訴訟監督為重心,強化精準監督,加強精細化審查,夯實監督辦案的事實和法律基礎,推動實現有力監督、有效監督,不斷提升行政檢察監督質效。
(一)落實繁簡分流辦案機制,強化調查核實、智慧藉助、案例檢索等手段運用。堅持繁案精辦、簡案快辦,以精細化審查踐行精準監督理念。最高檢帶頭抓辦案,出台加強技術協作配合等制度規範,指導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受理數激增的省、市級檢察院,對當事人眾多、權利義務不明確、法律關係複雜的“繁案”,加強精細化辦理。針對爭議焦點更加深入細緻做好調查核實,改變“坐堂辦案”的傳統模式,堅持“走出去”調查核實與書面審查協同推進,對於僅通過閱卷審查現有材料難以認定案件事實的,積極主動地向當事人和其他知情人了解情況,通過查詢、調取、複製相關證據材料,委託鑑定、評估、審計、勘驗物證、現場等查明事實,分清是非。針對不少行政案件專業性、技術性強的特點,加強智慧藉助,尤其對於重大、疑難、複雜問題,有效運用各級專家諮詢委員會和最高檢搭建的民事行政專家諮詢網、特邀檢察官助理制度、技術性證據專門審查制度等,提升檢察監督的精準度。對一審法院適用簡易程式、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法律關係簡單等“簡案”,簡化程式和法律文書,提高辦案效率,減輕訟累,促進形成“簡案有效率、繁案有質效、辦案有層次、結案有保證”的良性辦案監督模式。認真落實案例強制檢索制度,在辦案過程中全面檢索相關案例並在審查終結報告中作出說明,結合檢索到的指導性案例、典型案例和關聯案例,強化論證說理。
(二)落實敢於監督、善於監督履職要求,強化規則引領和跟蹤問效。堅持把行政訴訟監督作為重中之重,聚焦不敢監督、監督不力問題,最高檢在前期出台行政檢察“一規則三指引”,即修訂行政訴訟監督規則,制定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行政檢察類案監督、行政非訴執行監督三個工作指引,構建做實行政檢察的制度規範體系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制定檢察官聯席會議議事規則、檢察建議備案審查工作規定等,加強重大疑難案件分析和檢察建議審查,著力提升辦案質效。深入調研和總結分析五年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情況,研究提出強化行政檢察履職意見建議,印發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通報,推動各地檢察機關落實強化履職的制度規定。對於提出監督意見的案件,及時跟進了解法院和行政機關採納監督意見情況;對於沒有採納監督意見明顯錯誤的,按照法律規定跟進監督或者提請上級檢察院監督。建立監督意見未採納案件逐案分析制度,有針對性地改進工作。
(三)落實“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檔案”理念,強化案例指導。深化行政檢察監督辦案指導,讓指導性案例、典型案例真正成為“活的法律”和司法辦案的“參照系”,確保辦案質量和效果,實現規範監督、科學監督、精準監督。最高檢不斷加大案例編髮和評選力度,2023年共編髮行政檢察指導性案例、典型案例14批83件,涉及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最佳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護、殘疾人合法權益保護、行刑反向銜接、強制隔離戒毒監督等多個領域,切實增強精細化指導力度。圍繞新時代新征程行政檢察監督新理念、新制度、新程式、新要求,評選優秀行政檢察法律文書,通報百件優秀行政檢察類案,以提升行政檢察法律文書製作水平,強化類案監督,推動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通報表揚貫徹落實“兩高兩部”指導意見推動解決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百件優秀檢察監督案件,加強督促指導,推動問題“存量”得到解決、嚴防“增量”行為發生。
(四)落實加強新時代檢察理論研究要求,為高質效辦案提供理論引領和支撐。最高檢依託行政檢察理論研究平台,堅持問題導向和系統觀念,不斷拓展理論研究深度和廣度,加強理論與實踐的良性互促,以檢察理論發展引領行政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會同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評選“2022年度十大行政檢察典型案例”並向社會發布。成立第二個最高檢行政檢察研究基地·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行政檢察研究中心,基地聯合12家期刊啟動“中國特色行政檢察理論研究”聯合徵文,會同中國法學會檢察學研究會行政檢察專業委員會圍繞“行政檢察護航法治化營商環境”主題舉辦第二屆做實行政檢察論壇。指導湖北省檢察院和最高檢行政檢察研究基地·武漢大學行政檢察研究中心,以“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為主題舉辦第二屆行政檢察高質量發展論壇。會同武漢大學行政檢察研究中心編輯出版《中國行政檢察發展報告(2022年)》。發揮地方行政檢察研究基地作用,組織開展2023年行政檢察十大課題徵文。編輯出版《行政檢察工作指導》連續出版物,為行政檢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理論支撐和實踐指導。
三、法治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是新時代的硬道理。行政檢察緊緊圍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努力找準工作的結合點、切入點和發力點,部署開展專項監督,以高質效履職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助力最佳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聚焦市場主體發展中的“痛點”“難點”“堵點”,最高檢部署開展行政檢察護航法治化營商環境專項活動,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涉市場主體行政檢察監督案件2.5萬餘件,涉及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市場監管等領域,實質性化解涉經營主體相關行政爭議4363件,聽證3049件,開展類案監督1779件,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8.7億餘元,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受到平等法律保護,形成安商惠企合力,入選2023年民營經濟法治建設“十大護航行動”。最高檢發布涉經營主體權益保護典型案例3批17件,生動詮釋“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安徽省檢察院與省政府聯合開展促進公共政策兌現和政府履約踐諾督察監督,助力提升政府公信力。河南省檢察院與省高級法院、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會議紀要,全面貫徹行政處罰法“過罰相當”“首違不罰”等精神,明確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監管和法律適用相關問題,從統一執法司法標準層面,解決食用農產品經營者特別是小微市場主體因行政處罰引發的常見爭議。吉林省檢察院與省高級法院、省司法廳聯合建立涉企敗訴案件監督協作辦法,重點推進涉企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為企業紓難解困。山西、內蒙古、黑龍江、浙江、江西等地檢察機關聚焦涉企行政處罰中“多頭執法”“重複處罰”“同案不同罰”“濫用自由裁量權”等問題,開展“加強市場監管領域行政檢察監督”“涉企行政處罰首違不罰、輕微不罰行政檢察監督”“涉企行政罰款領域行政檢察監督”等活動,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上海、江蘇、山東、湖南、陝西等地檢察機關深入開展企業虛假登記、空殼公司清理等“小專項”活動,促進“放管服”改革後市場監督管理的及時跟進。河北省廊坊市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轄區內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人員,未受到市場監管部門作出的從業禁止監管措施,開展“食品安全領域從業禁止監管”行政檢察專項監督,推動全市建立食品安全領域行刑銜接機制,進一步規範市場主體準入。
(二)助力築牢道路交通安全螢幕障。2023年2月,中央依法治國辦下發《關於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圍繞逐利執法、執法不規範、執法方式簡單僵化、執法粗暴、執法尋租等五個方面重點問題進行專項整治,並專門強調完善行政執法與法律監督銜接等工作機制。最高檢部署開展專項檢察監督工作,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行政檢察監督案件1.2萬餘件,開展類案監督1315件,建立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銜接工作機制232個,促進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山西、內蒙古、上海、浙江、山東、河南、湖北、湖南等省級檢察院積極向依法治省(市)辦匯報相關工作,主動爭取支持並參與專項整治,暢通信息共享渠道,建立常態化機制。黑龍江省檢察院與省交通運輸廳會簽《關於建立行政檢察與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銜接工作機制的規定》,建立聯席會議、信息交換、監督反饋、爭議化解等機制。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以“護航亞運平安同行”為主線,開展交通運輸領域監督專項活動。湖南省長沙市檢察院針對網約車運營問題開展專項監督,保障網約車等新型業態健康可持續發展。廣東省深圳市檢察院從交通運輸執法行政處罰非訴執行類案監督入手,督促相關行政機關形成16項整改措施,建立銜接工作機制,助推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
(三)助力服務美麗中國建設。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最高檢關於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專項報告為契機,最高檢發布“行政檢察助力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主題典型案例6件,自覺將行政檢察工作融入生態環境協同共治格局。在2021年最高檢部署開展“土地執法查處領域行政非訴執行監督”專項活動的基礎上,2022年以來又持續深化做實推進常態化監督,31個省級檢察院與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建立行政執法與行政檢察銜接機制,在省級層面實現違法占用土地案件信息共享、案情通報和案件移送。2023年,最高檢印發土地執法查處領域行政非訴執行監督工作情況通報,並聯合自然資源部發布典型案例5件。2021年至2023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土地執法查處領域怠於申請強制執行、不規範執行等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案件3.6萬餘件,涉及土地面積約36.5萬畝,持續凝聚自然資源保護合力,嚴守耕地紅線。通過抗訴、檢察建議、促成和解、公開聽證等舉措,促使行政相對人主動履行繳納罰款、退還土地、恢復原狀、補植復綠等義務。某公司違法占用44畝永久基本農田長達8年,拒不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經最高檢和自然資源部督辦,該公司自行拆除涉案建築物,並復墾到位。
(四)助力智慧財產權保護創新發展。2023年共受理智慧財產權行政檢察監督案件215件,其中生效裁判監督案件152件、行政執行監督案件53件、審判活動違法監督案件10件;提出抗訴4件、提出檢察建議54件,其中1件最高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的案件已獲改判。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廣東等地檢察機關進一步加強與智慧財產權行政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的溝通協作,通過簽訂框架協定、建立工作機制、共同掛牌督辦案件等方式,堅持融合履職、系統聯動,積極參與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暨行政司法協同治理工作,針對惡意註冊、囤積商標、騙取著作權登記等智慧財產權領域突出問題制發檢察建議,推動相關行業完善規則。最高檢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移送涉奧林匹克標誌商標惡意註冊線索,3枚商標被宣告無效;浙江省檢察機關發函建議浙江省著作權主管部門依法撤銷34件作品登記獲採納。
四、用心用情解決人民民眾急難愁盼
行政檢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始終做到與民同行,依法能動履職,強化民生司法保障,讓人民民眾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義。
(一)圍繞重點民生領域和特定群體權益保護,依法護航民生民利。2022年最高檢部署開展“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依法護航民生民利”專項活動,2023年又延長一年並持續鞏固深化,聚焦就業、教育、社保等重點民生領域,以及婦女、老年人、殘疾人、農民工等特定群體權益保護,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涉民生民利行政檢察監督案件6.9萬餘件。最高檢與全國婦聯聯合發布維護農村婦女涉土地合法權益典型案例6件,更好維護婦女合法權益;與民政部、中國殘聯聯合發布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典型案例5件,助力殘疾人事業高質量發展;以“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主題發布典型案例7件。自2021年11月最高檢聯合最高法、公安部、民政部印發《關於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實施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相關領域案件2175件,督促撤銷或更正登記2068個,與相關部門簽訂協作配合機制179個,有效維護了婚姻登記秩序和當事人合法權益。聚焦工程建設、餐飲服務等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多發領域,加大行政檢察監督力度,2023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相關行政檢察案件1700餘件,為農民工討薪2.8億餘元。
(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檢察機關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是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2019年10月最高檢部署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專項活動,後轉為常態化工作,全國檢察機關綜合運用監督糾正、促成和解、公開聽證、釋法說理、司法救助等方式,五年來共推動案涉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5.5萬件,其中爭議10年以上的2914件。2023年繼續深入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常態化開展,主動融入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充分發揮在破解程式空轉等難題方面的積極作用,解決好人民民眾急難愁盼,推動案結事了、政通人和。天津、吉林、廣東、四川、甘肅等省級檢察院推動與省級法院、司法行政部門聯合建立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協同工作機制,不斷增強化解合力。貴州省檢察機關探索建立生效裁判監督案件回訪長效機制,對已辦結但未化解的案件,建立“一案一回訪”工作制度,對案件進行動態管理,通過內外聯合回訪等方式,對有化解可能的案件再次發力,著力化解。江蘇省南京市檢察院探索建立建檔立卡、跟蹤化解機制,搭建聚力源頭化解的一體聯動平台,打造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新樣本”。
(三)做實公開聽證,讓公平正義“看得見”。公開聽證讓公平正義更加可感可觸。最高檢制定《人民檢察院行政檢察監督案件聽證工作指引》,從聽證範圍、參加人員、聽證的啟動和準備、聽證程式等全方位提供規範指引;以“行政檢察聽證解心結,力促案結事了減訟累”為主題發布典型案例7件,推動“事心雙解”。全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舉行行政檢察聽證17173件次,同比增加25.5%;吉林、貴州省檢察機關開展聽證均超過千件次。黑龍江、福建等省級檢察院出台有關行政檢察監督聽證工作辦法、聽證指南、聽證規則等制度規定,完善行政檢察聽證的配套保障機制。北京、山東、湖北、重慶、陝西、青海等省市檢察機關藉助檢察聽證平台,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人民監督員參與行政爭議化解,充分發揮聽證員專業、獨立、客觀優勢,藉助社會力量參與案件辦理,確保行政爭議化解工作取得預期效果。上海市金山區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聽證調查、評議等價值功能,探索公開聽證評估當事人履行行政處罰方案的司法模式,引領包容審慎法治共識,協同推進行政處罰分期履行,助力企業紓難解困,提升營商環境法治軟實力。
五、凝聚更強執法司法工作合力
法治政府建設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行政檢察堅持問題導向與目標導向相統一,以更加積極和高效的方式與法治政府建設同頻共振,凝聚執法司法工作合力,共同助力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一)強化行刑反向銜接和行政違法行為監督,做好不起訴案件的“後半篇文章”。落實黨中央部署和新修訂行政處罰法規定,最高檢印發《關於推進行刑雙向銜接和行政違法行為監督構建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銜接制度的意見》,最佳化檢察機關內部分工,明確由刑事檢察部門和行政檢察部門分別負責正向銜接和反向銜接工作,與行政執法機關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機制,著力解決不刑不罰、應罰未罰等問題,推動實現行刑雙向銜接閉環、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無縫銜接。規範推進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江西、山東、廣西、西藏、寧夏、新疆、兵團等省級檢察院制發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指引、實施辦法、疑難問題解答、重點罪名審查手冊等。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建立“不起訴宣告+反向銜接告知”工作模式,對後續可能存在行政處罰的,在作出不起訴決定的同時告知行為人相關情況。浙江省永嘉縣檢察院創新出台“三書兩報告”制度(即預介入通知書、預銜接函告書、行刑銜接告知書,檢察意見書回復報告、檢察意見書落實年度報告),注重強化檢察意見制發前後與行政機關的溝通。山東省泰安市檢察院明確在審查反向銜接案件時,重點核實需要處罰的對象、違法事實、處罰必要性等,嚴守辦案原則,防止監督越界。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部署,北京、天津、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雲南、甘肅、西藏、新疆等18個省級檢察院,出台專門的行政違法行為監督工作指引、指導意見、實施方案等檔案,紮實有序推進行政違法行為監督。2022年3月,最高檢與法務部聯合印發《關於開展司法行政強制隔離戒毒檢察監督試點工作的意見》,積極部署開展試點工作,不斷完善工作機制,目前全國共有31個省級檢察院與司法行政機關就相關工作會簽檔案。2023年最高檢以“防止‘脫漏管’強制隔離戒毒檢察監督”為主題發布典型案例8件,聯合法務部下發《關於開展司法行政強制隔離戒毒檢察監督試點工作情況的通報》,進一步推動司法行政強制隔離戒毒檢察監督工作走深走實。海南省檢察院細化強制隔離戒毒14項檢察監督職責,統一規範日常監督工作流程。
(二)強化“府檢聯動”,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新實踐。堅持從政治上著眼,從法治上著力,積極主動向黨委和人大報告、向政府通報行政檢察監督工作情況,爭取重視和支持。2023年12月,最高檢、法務部召開工作交流會商會第一次會議,探索建立常態化工作交流會商機制,並就共同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深化強制隔離戒毒檢察監督試點、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行為監督等問題進行研究討論,研究謀劃務實舉措凝聚工作合力,更好發揮法律監督和司法行政職能作用,共同促進司法公正和法治進步。雲南省人大常委會聽取省檢察院行政檢察工作專項報告,給予有力監督和支持。河北、安徽等省級檢察院與省政府聯合印發檔案建立“府檢聯動”工作機制,明確重點任務和具體機制,打造省域依法行政與檢察監督協作平台。福建省檢察院推動將行政檢察監督納入省政府“營商環境數位化監測督導體系”,以特色監測指標促進協同共治。吉林省檢察院推動在《吉林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工作任務細化措施》中寫入行政檢察監督工作,為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在信息共享、調查核實、督促整改方面協作配合提供支撐。北京市檢察院與市司法局、市住建委等聯合推動建立相關領域“行政檢察+行政執法”工作機制,門頭溝區檢察院推動依法治區委出台《“檢察+行政”府檢聯動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工作方案》,通過設立聯席辦公室等搭建互動溝通平台。四川省德陽市檢察院與德陽市政府、市法院聯合簽訂聯動工作機製備忘錄,建立最佳化營商環境、重大風險預判調處、行政爭議實質解紛等長效機制,共同促進法治政府建設。重慶市江津區檢察院、永川區檢察院與四川省瀘州市檢察院共同推動與三地司法局加強行政檢察與行政執法監督跨區域協作,推動統一行政執法工作規程和行政處罰裁量標準,服務保障成渝雙城經濟圈建設。
(三)強化“法檢聯動”,凝聚司法共識和合力。2023年6月,最高法、最高檢建立工作交流會商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制約司法工作的重點難點堵點問題;會簽關於調閱民事、行政訴訟和執行案件卷宗副卷有關問題的規定,加強法檢協作配合,共同促進司法公正。針對裁判尺度不統一、審判和執行活動中常見多發程式性問題等,檢察機關積極探索向法院制發行政訴訟監督通報、類案檢察建議,對涉訴案件申請檢察監督的聯合開展行政爭議化解工作。北京市檢察院以檢察長列席審委會等方式,連續13年向市高級法院制發訴訟監督通報,最大限度凝聚司法共識。河北省檢察院與省高級法院會簽《關於加強行政審判與行政訴訟法律監督工作的會議紀要》,就監督程式、調閱卷宗、聯席會議、業務交流等方面統一認識、建立機制。福建省檢察院會同省高級法院創建“行政訴訟專業會議”機制,推動統一小作坊、小餐飲、小攤販“三小”食品違法案件減輕處罰裁量標準,避免“小案重罰”“過罰不當”問題,並與省高級法院、市場監管局、司法廳研究會商形成專業會議紀要,充分保障小微市場主體的財產權和經營權。遼寧省檢察院辦理李某等6人訴瀋陽市某區人社局工傷認定行政爭議檢察監督系列案,提出抗訴並獲改判,入選省高級法院第十批參考性案例,共同確立工傷認定司法規則。
六、數據賦能促進深層次社會治理
順應數位化技術發展趨勢,行政檢察深入實施數字檢察戰略,聚焦構建“業務主導、數據整合、技術支撐、重在套用”的工作機制,以數字賦能行政檢察監督,推動辦案模式從“個案為主、數量驅動”向“類案為主、數據賦能”轉變,以更深層次訴源治理推動更高水平社會治理。
(一)堅持“業務主導”,積極建用行政檢察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最高檢指導推動行政檢察履職與數位化建設融合互促,各地共建用800餘個行政檢察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對可複製、易推廣的模型在全國範圍予以推廣。在2023年全國檢察機關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競賽中,10個行政檢察模型獲獎,其中獲一等獎的廣東中山市檢察院“土地違建執行監督模型”,聚焦未依法強制執行退還土地、拆除違法建築物等“裁而不執”問題,監督推動恢復耕地和退還土地42.7萬平方米、拆除違法建築物29.7萬平方米;獲二等獎的北京市檢察院“特定行業從業禁止處罰(處分)法律監督模型”,聚焦特定行業從業人員涉刑後“戴罪執業”等問題,督促相關主管機關給予吊銷執業證書等處罰、處分721人。
(二)深挖檢察數據富礦,加強執法司法數據碰撞融合。依託全國檢察業務套用系統2.0、檢察案例庫、檢察文書庫、檢答網、正義網、正義智庫等,用足檢察內部數據特別是刑事檢察數據,並逐步延伸運用行政執法、行政審判等外部數據,找到業務契合點。積極搭建信息化平台和數據互通互在線上制,確保有效銜接、務實管用。湖北、河南、雲南等地檢察機關搭建行政執法與行政檢察銜接信息平台,打破數據“煙囪”、打通信息“孤島”。北京市檢察院在開展特定行業從業禁止處罰(處分)和公租房違規使用行政檢察監督中,分別使用了23萬、17萬條刑事檢察數據與行政主管機關數據等進行碰撞,發現行政違法線索。
(三)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實現履職模式跨越式變革。推動行政檢察履職模式從被動到主動、從個案到類案、從辦理到治理轉變,促進堵漏建制、系統治理。最高檢以“行政檢察推進社會治理”為主題發布行政檢察指導性案例4件。發布大數據賦能未成年人檢察監督典型案例,指導各地以食品藥品安全、校園安全、信息網路安全等重點領域為抓手,通過數據分析主動發現批量監督線索。各地檢察機關針對履職中發現的普遍性、制度性問題,與相關行政主管機關共同推動解決企業惡意註銷、幌子公司和空殼公司吊銷、社會撫養費執行結案等問題。2023年全國行政檢察部門共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13095件,占全國檢察機關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的32.7%。安徽省檢察機關聚焦虛假註冊公司清理,共摸排空殼公司1700餘個,督促撤銷公司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2800餘個,有效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
結  語
2024年是新中國成立75周年,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行政檢察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工作、檢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以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最高檢行政檢察工作專項報告為契機,以“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為基本價值追求,以強化履職、實現有力監督為目標,以行政訴訟監督為重心,以統籌推進行刑反向銜接和行政違法行為監督為新的增長點,以行政檢察工作現代化為動力,求真務實、擔當實幹,更加有力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法治擔當,更好服務中國式現代化。

內容解讀

《行政檢察工作白皮書(2023)》顯示,近年來隨著行政檢察工作進入快車道,檢察機關對行政訴訟案件的受理、審理、裁判、執行等“訴訟內”監督,以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反向銜接以及行政違法行為監督、強制隔離戒毒監督等“訴訟外”監督更加有力,同時將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促進社會治理等貫穿監督辦案始終。2023年檢察機關聚焦行政相對人有案訴不成、有理訴不贏以及不敢訴、不懂訴、不能有效行使訴訟權利等“死角”“盲區”問題,共受理行政訴訟監督案件7.9萬件,辦理行刑反向銜接案件中對被不起訴人應受行政處罰的提出檢察意見11.3萬人,辦理行政違法行為監督案提出檢察監督意見3.2萬件。同時,針對一些行政案件程式已結但訟爭未解的“程式空轉”“案結事不了”等問題,共促進案涉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2.2萬件,同比上升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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