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6日,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以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開啟檢察事業新的征程,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十四五”時期檢察工作發展規劃》(下稱《發展規劃》),對未來五年檢察工作進行謀篇布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四五”時期檢察工作發展規劃
- 發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全文
《發展規劃》明確指出,檢察事業進入新發展階段、開啟新的征程,“十四五”時期檢察工作要最佳化“四大檢察”“十大業務”法律監督格局,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完善檢察機關法律監督體系、提升法律監督能力為主線,加強基層組織、基礎工作、基本能力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推動檢察工作自身高質量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發展規劃》確立了“十四五”時期檢察工作的三大目標:一是服務高質量發展更加精準。檢察工作深度融入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檢察產品引領法治進步、促進社會治理、服務經濟發展作用凸顯,檢察公信力明顯提升。二是檢察工作自身高質量發展。各項法律監督職能全面協調充分履行,檢察辦案質量、效率、效果顯著提升。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發展完善。法律監督體系、檢察組織體系、檢察理論體系更加成熟定型,檢察領導體制、職權配置和運行機制更加科學。
《發展規劃》由形勢任務和總體要求、以有力履職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完善檢察機關法律監督體系、加強過硬檢察隊伍建設、推進檢察管理現代化、夯實新時代檢察工作發展根基、發展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等七個部分組成,共部署了48方面的具體任務。其中,從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建設、保障創新驅動發展、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提升國家治理效能、在反腐敗鬥爭中有效發揮檢察職能作用等五個方面對“以有力履職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明確部署;從做優刑事檢察、做強民事檢察、做實行政檢察、做好公益訴訟檢察、創新未成年人檢察等方面對“完善檢察機關法律監督體系”作出具體謀劃。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發展規劃》特彆強調,最高檢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分工方案,對重點任務進展定期督查通報,完善實施監測評估機制。省級檢察院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抓好任務分解,列出任務清單,細化工作目標和措施。市、縣級檢察院要全力抓好落實。要加強執行力建設,以貫徹實施規劃為抓手,推動各項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努力為“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應有貢獻。
省級檢察院逐步設立懲治網路犯罪指導組
《發展規劃》強調,檢察機關“十四五”時期要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建設,積極參與網路綜合治理,完善網路犯罪追訴證據標準和規則指引,省級檢察院逐步設立懲治網路犯罪指導組。
《發展規劃》指出,要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健全檢察環節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懲防機制,促進防範和化解影響我國現代化進程的各種風險。
《發展規劃》要求,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堅持省級檢察院對涉黑和重大涉惡案件統一把關、地市級檢察院對其他涉惡案件統一把關制度,堅決打擊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決不允許任何黑惡勢力坐大成勢。始終保持對嚴重刑事犯罪嚴懲、高壓態勢,提高對影響民眾安全感突出問題的精準打擊力。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加大對危害生產安全犯罪防治力度。
《發展規劃》特彆強調,要服務常態化疫情防控,提升依法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相關案件的能力。
全面推廣主動告知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制度
《發展規劃》強調,檢察機關“十四五”時期要保障創新驅動發展,全面推廣主動告知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制度。
《發展規劃》指出,要繼續探索智慧財產權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探索整合智慧財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檢察職能,在案件較多的地方檢察機關適時推開。制定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證據審查指引。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檢察理論研究基地。依法審慎辦理涉科研經費案件,從嚴把握刑事追訴標準。對重大科研活動中的職務犯罪依法慎用強制措施,涉科研骨幹的捕訴層報省級檢察院審批。完善檢察辦案保護創新創業容錯機制。
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現代企業規制司法制度
《發展規劃》強調,檢察機關“十四五”時期要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現代企業規制司法制度。
《發展規劃》指出,要平等保護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企業合法權益。深入開展涉企“掛案”清理。加大對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問題監督力度。穩慎試點涉案企業合規管理,依法可不捕、不訴、不判處實刑的涉案企業及其責任人須承諾並踐行可管控的整改措施,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現代企業規制司法制度。堅決防止和糾正執法司法中的地方保護主義,推動形成全國統一、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市場體系。
《發展規劃》要求,持續加大懲治預防新型非法集資犯罪力度,制定完善金融貸款、證券期貨等領域犯罪立案追訴標準、法律適用意見,探索建設有影響力的金融犯罪預防教育平台。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落實刑事案件涉扶貧領域財物依法快速返還機制。促進綠色發展,深化“專業化監督+恢復性司法+社會化治理”生態檢察工作機制,全面推開“河(湖、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務實深化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和沿海地區檢察協作,推動長江十年禁漁依法落實。
《發展規劃》強調,要服務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實施;服務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推動完善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司法協作機制。
堅持“應聽證盡聽證”全面推開檢察聽證
《發展規劃》強調,檢察機關“十四五”時期要促進提升國家治理效能,全面推開檢察聽證,堅持“應聽證盡聽證”,原則上有條件的檢察院每年每項業務都要開展,充分用好中國檢察聽證網。
《發展規劃》要求,積極參與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探索司法辦案、信訪風險評估、矛盾化解同步推進,加強檢察環節訴源治理。
《發展規劃》指出,要全面推開每季度監督辦案數據公開發布,同時發布典型類案、發案趨勢,及時預警預防、促進動態治理。建立法律監督年度報告、專題報告制度,當好黨委政府法治參謀。精準提出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四級檢察院協同、持續跟蹤落實最高檢發出的檢察建議,不斷豐富新的內在要求,促進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深化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完善檢察官以案釋法和法律文書說理制度。
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司法理念履行指控證明犯罪主導責任
《發展規劃》強調,檢察機關“十四五”時期要做優刑事檢察,堅持依法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相統一,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司法理念,切實履行指控證明犯罪主導責任。
《發展規劃》指出,要健全捕訴一體辦案機制,研究辦案機制運行規律,推進專業化團隊建設,科學設計輪案、分案制度,健全共同提前介入偵查、捕後跟進指導等機制。推動降低審前羈押率,探索刑事案件羈押聽證制度。依法行使起訴裁量權,研究探索企業犯罪附條件不起訴制度。
《發展規劃》要求,充分發揮在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主導作用,堅持依法該用盡用、準確規範適用,完善認罪認罰自願性、真實性保障機制,探索建立證據開示制度,探索建立控辯協商同步錄音錄像制度,會同法院研究細化量刑標準和指引,完善認罪認罰案件抗訴標準。
《發展規劃》強調,要加強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深化刑事審判監督,建立刑事裁判文書交叉評查、分類審查機制;完善刑事執行監督機制,常態化開展跨省、市交叉巡迴檢察,全面推開看守所巡迴檢察,探索對社區矯正機構巡迴檢察;完善死刑覆核法律監督機制;建立監督不到位問責機制。
培育權力監督與權利救濟相結合的民事檢察思維
《發展規劃》強調,檢察機關“十四五”時期要做強民事檢察,培育權力監督與權利救濟相結合的民事檢察思維,確立法定性與必要性相結合的民事檢察監督標準。
《發展規劃》要求,精準開展民事裁判結果監督,注重對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糾偏、創新、引領價值的典型案件提出抗訴。會同有關部門健全虛假訴訟防範、發現和制裁機制。強化民事審判程式和審判人員違法監督。深入推進民事執行監督,加強執行與監督信息法檢共享平台建設。推動案件繁簡分流,完善案件複查制度,切實提高辦案效率,嚴格規範適用中止審查。完善支持起訴制度,規範支持起訴的範圍、條件和程式。
《發展規劃》強調,要充分發揮民事行政法律監督專家諮詢委員會、民事行政案件諮詢網作用。
常態化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政和
《發展規劃》強調,檢察機關“十四五”時期要做實行政檢察,完善和落實以行政訴訟監督為基石、以化解行政爭議為牽引、以行政非訴執行監督為延伸,上下級院各有側重、上下聯動、全面履職的行政檢察工作格局。
《發展規劃》強調,要加大行政生效裁判抗訴、再審檢察建議力度。堅持精準化導向,加強典型性、引領性案件監督。常態化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研究制定工作指引,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政和。加強對行政非訴執行的全流程監督。因應行政審判集中管轄改革,建立健全行政訴訟監督機制,充分發揮一體化優勢,著力破解基層行政檢察作用發揮難問題。
最高檢每年要直接辦理重大影響性公益訴訟案件
《發展規劃》強調,檢察機關“十四五”時期要做好公益訴訟檢察,堅持穩數量、調結構、提質效、拓領域,以訴的形式履行法律監督本職。最高檢、省級檢察院每年要直接辦理重大影響性公益訴訟案件。
《發展規劃》指出,要突出解決重點領域損害公益問題。加強與行政機關全國性專項整治協同,強化與中央環保督察、審計、監察等銜接。增強民事公益訴訟懲戒功能,探索生態環境、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適用,促進落實食品安全行業從業禁止。
《發展規劃》要求,堅持把訴前實現維護公益目的作為最佳司法狀態。建立行政公益訴訟磋商程式,發揮提醒、溝通、督促功能,推動行政機關主動履職整改。嚴格訴前檢察建議制發程式,推廣圓桌會議、第三方評估、宣告送達、公開聽證等公眾參與機制,探索重要訴前檢察建議向黨委、人大、被建議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等抄送備案制度。
《發展規劃》提出,要創新公益訴訟檢察辦案機制。探索建立公益志願者線上線索舉報與評估、專業建言等機制平台;健全公益訴訟一體化辦案機制;健全公益訴訟檢察管轄與審判管轄銜接機制;探索公益訴訟檢察建議、判決整改落實情況第三方評估機制;探索建立公益訴訟專項鑑定基金,完善先鑑定後收費機制。
《發展規劃》強調,要規範拓展案件範圍,辦好地方人大立法、專項決定等支持探索的新領域案件。落實新領域案件審批、備案審查機制。
規範推進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
《發展規劃》強調,檢察機關“十四五”時期要創新未成年人檢察,規範推進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形成全面綜合保護格局。
《發展規劃》指出,要嚴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實行提前介入、詢問被害人同步錄音錄像全覆蓋。全面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詢問機制。加強未成年人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督促落實強制報告、入職查詢、從業禁止等制度。從重從嚴懲治拉攏、脅迫未成年人參與有組織犯罪。修改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指引,建立未成年人言詞證據審查判斷規則。
《發展規劃》要求,穩步提升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適用率;推動完善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制度,依法懲戒、精準幫教。健全與專門學校銜接機制。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做實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最高檢、省級檢察院每年發布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推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協作機制和社會支持體系建設,促進幫教維權平台建設。加大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案件督促、支持相關組織和個人代為提起訴訟力度,涉及公共利益的依法提起公益訴訟。完善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轄制度。
首次到基層院申訴的信訪案件全部由院領導包案辦理
《發展規劃》強調,檢察機關“十四五”時期要深化控告申訴檢察,鞏固深化民眾信訪件件有回覆制度,重在提升答覆質效、解決實際問題,實現領導幹部帶頭接訪包案常態化,首次到基層院申訴的信訪案件全部由院領導包案辦理。
《發展規劃》指出,要常態化清理、通報重複信訪,努力使重複信訪比例逐步下降。推廣信訪督查專員制度。落實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實現領導幹部帶頭接訪包案常態化,首次到基層院申訴的信訪案件全部由院領導包案辦理。首次提出的不服檢察機關處理決定的刑事申訴,符合條件的實現聽證全覆蓋;當事人對下級院審查處理結論不服,或者案件疑難複雜、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儘可能進行檢察聽證。對重大申訴案件指定異地檢察院辦理。
《發展規劃》要求,完善第三方參與機制,穩步提高律師參與接訪比例,聘用退休法官、檢察官等參與接訪、化解矛盾。深化信訪信息系統套用。建立與有關機關涉訴信訪信息互聯互通機制,形成化解合力。
健全領導幹部不辦案、掛名辦案責任追究機制
《發展規劃》強調,檢察機關“十四五”時期要嚴格幹部培養使用,積極配合黨委及組織人事部門,把政治標準作為第一標準,在提拔晉升、考核評價、培養鍛鍊等工作中嚴把政治關。
《發展規劃》指出,要選優配強各級檢察院領導班子,上級院要注重從下級院選拔擔任班子成員和部門負責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推進領導幹部交流輪崗制度化常態化。加大年輕幹部培養使用力度,持續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基層特別是艱苦地區工作,自主選擇掛職或任職,表現優秀的優先提拔使用或入額。
《發展規劃》強調,要落實領導幹部帶頭辦案制度,進一步細化領導幹部辦案類型,帶頭辦理重大複雜敏感案件和新類型案件、在法律適用方面具有指導意義的案件,健全不辦案、掛名辦案的監督發現、員額退出和責任追究機制。各級檢察院的院領導主要辦理信訪申訴案件。領導幹部辦案必須閱卷。常態化落實檢察長列席審委會制度。
持之以恆正風肅紀 探索建立檢察官徵信記錄體系
《發展規劃》強調,檢察機關“十四五”時期要持之以恆正風肅紀,堅持嚴的主基調,壓緊壓實各級檢察院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探索建立檢察官徵信記錄體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取消評先評優、晉職晉級、檢察官入額資格。
《發展規劃》要求,健全與派駐紀檢監察組全面從嚴治黨專題會商制度。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從業行為。常態化開展檢察隊伍教育整頓,堅決清除害群之馬、整治頑瘴痼疾。持續狠抓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落實,健全對如實記錄報告保護激勵機制、對不如實記錄報告督辦追責機制。
《發展規劃》指出,深化系統內巡視,5年內對省級檢察院黨組巡視全覆蓋,積極配合、參與地方黨委對地市級、縣級檢察院黨組的巡察。持續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紀律禁令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建立檢察人員辦理案件律師代理情況通報分析制度。
構建規範高效檢察權運行制約監督體系
《發展規劃》強調,檢察機關“十四五”時期要構建規範高效的檢察權運行制約監督體系。
《發展規劃》指出,要落實案件分配機制,明確指定分案的類型和條件,健全記錄和公示制度。
《發展規劃》要求,加強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檢察長對檢察官等上下級之間的領導和監督管理,劃清依法行使監督管理職權與違規干預過問案件的界限。健全檢察長、業務部門負責人對案件審核把關機制,完善審核案件的範圍、程式和責任承擔,行使監督管理職責須書面全程留痕。加強各級檢察院檢委會建設。全面推行刑事申訴、國家賠償、無罪判決、撤回起訴、撤回抗訴等案件反向審視和分析報告制度。
《發展規劃》要求,強化司法辦案廉潔風險防控,動態更新風險點。落實檢察案件編號終身制。完善檢務督察機制。落實檢察官懲戒制度。建立司法責任與紀律處分、刑事責任追究銜接機制。完善、落實人民監督員制度。
《發展規劃》強調,完善檢律溝通協作機制,省級檢察院每年至少與省級律協召開一次聯席會,根據需要專題座談,共同研究解決履職、執業中的問題,構建新形勢下良性互動親清檢律關係。
推進檢察管理現代化 全面提高辦案質量效率效果
《發展規劃》強調,檢察機關“十四五”時期要推進檢察管理現代化,最佳化以“案-件比”為核心的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標體系,加強對檢察機關辦理各類案件的全流程管理,全面提高辦案質量、效率、效果。
《發展規劃》要求,健全案件管理機制,最佳化以“案-件比”為核心的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標體系,拓展“案-件比”適用範圍。強化案件管理部門業務監督管理樞紐職能,出台案件管理工作指導意見,完善常態化流程監控預警、提醒和定期通報督促制度,完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健全業務數據管理機制。
《發展規劃》強調,要深化檢察人員分類管理,在有關部門大力支持下,推動三類人員分類招錄、管理、保障、培訓制度,規範交流轉任。加強檢察機關各類編制管理,嚴把進人關;完善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管理;完善初任檢察官遴選制度;健全逐級遴選檢察官制度;落實員額退出機制;最佳化檢察輔助人員管理;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加強內設機構和辦案團隊建設。完善檢察工作績效管理機制,全面推進各類人員業績考評。加強檢察事務管理,推進檢察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建設。
建好建強基層檢察院夯實新時代檢察工作發展根基
《發展規劃》強調,檢察機關“十四五”時期要建好建強基層檢察院,夯實新時代檢察工作發展根基。
《發展規劃》指出,要建立基層工作年度專題研究、報告機制,省、市級檢察院對轄區內基層檢察院建檔管理,對落後基層檢察院逐一專門剖析、針對性指導,對工作長期打不開局面的基層檢察長約談或調整崗位。建立地市級以上檢察院班子成員對口聯繫基礎薄弱基層檢察院制度,檢察長聯繫工作難度最大基層檢察院。推進省內外基層檢察院結對幫扶。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欠發達地區檢察工作發展,深化檢察對口支援。減少檢查評比、會議文電及數據材料報送,真正為基層鬆綁減負。
《發展規劃》要求,推進智慧檢務工程建設,加強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技術套用。全面套用統一業務套用系統2.0,持續最佳化流程辦案、輔助辦案、數據套用和知識服務功能。加快推進智慧檢務創新平台、視頻雲平台、融媒體平台等建設,提升檢察工作智慧型化水平。
《發展規劃》要求,完善檢務公開的內容、程式和方式並動態調整。健全新聞發布常態化機制,落實重大案件信息發布制度。探索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職務犯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時統一對外發布機制。擴大法律文書公開範圍。推進檢務公開與便民服務集約融合,最佳化入口網站和12309檢察服務中心功能。
《發展規劃》強調,要加強檢察新聞宣傳,推進檢察媒體深度融合發展,構建全媒體傳播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