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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網路法治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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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網路法治工作的意見
加強新時代網路法治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是網路強國建設的重要任務。為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依法能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以檢察工作現代化融入和助力網路法治工作現代化,更好維護政治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更好服務保障網路強國、數字中國建設,結合檢察工作實際,現提出以下工作意見。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網路強國的重要思想,不斷增強做好網路法治工作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和檢察自覺
(一)充分認識加強新時代網路法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為網路法治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網路既是重要的基礎設施,又是政治、經濟、國防、科技、教育等領域開展工作的重要載體,日益成為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關鍵因素。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網路強國建設,統籌發展和安全,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形成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網路強國的重要思想。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加快建設網路強國、數字中國;健全網路綜合治理體系,推動形成良好網路生態;強化網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對新時代網路強國建設、網路法治工作提出新任務新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立足於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新的歷史起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在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進程中,在網路強國、數字中國建設總規劃中,在全面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總部署中謀劃和推進網路法治工作,以更高質量的檢察履職為健全網路綜合治理體系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助推提升網路綜合實力,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認真落實黨的二十大關於健全網路綜合治理體系的部署要求,在更高起點上謀劃和推進檢察機關網路法治工作。黨的二十大對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檢察機關在推進新時代網路法治工作中肩負著更重責任。要對照黨的二十大關於健全網路綜合治理體系的部署要求,堅持黨對網路法治工作的全面領導,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和新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確保檢察機關網路法治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積極回應人民民眾的新要求新期待,依法嚴厲打擊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網路犯罪,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網路時代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以典型案例引領網路文明建設,營造良好網路生態,讓人民民眾在網路法治建設中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堅持系統推進,統籌把握髮展與安全、國內與國際、打擊與保障、懲治、預防與治理等關係,依法全面能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提升法律監督質量和效果,發揮好“懲治網路犯罪、維護網路安全”研究指導組作用,匯集內外部力量,推動工作整體協同發展。堅持開拓創新,注重將司法改革、檢察改革的成果運用到網路法治工作中,注重發揮新技術對檢察履職賦能作用。積極推動網路司法規則制定,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網路檢察工作模式和路徑,不斷推進網路時代檢察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
二、充分發揮司法辦案職能,維護網路空間安全,服務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三)聚焦捍衛國家政權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識形態安全,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網路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網路實施的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政權、間諜竊密等犯罪活動,依法嚴懲利用網路實施的暴力恐怖、邪教破壞等犯罪,堅決捍衛國家安全。
(四)聚焦維護網路系統安全、數據安全,依法加大對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犯罪的懲治力度。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加大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嚴懲網路黑客非法侵入、非法控制、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特別是涉及國家安全、民生重要領域計算機信息系統等犯罪。依法嚴懲針對我國重要信息系統、竊取關鍵數據,以及其他泄露、非法獲取、非法利用數據的相關犯罪。推動壓實網路運營者、數據處理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數據安全保護義務,依法懲治拒不履行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犯罪,築牢網路數據安全螢幕障。
(五)聚焦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鏈條懲治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網路犯罪。始終保持對網路販賣槍爆、網路販毒、網路淫穢色情、網路賭博等犯罪活動的嚴打態勢。按照打擊懲治涉網黑惡犯罪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裸聊”敲詐、“套路貸”、軟暴力催收、惡意索賠等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組織。依法全鏈條打擊電信網路詐欺及關聯犯罪,積極參與“斷卡”“斷流”“拔釘”等專項行動;依法追訴前端非法收集、提供、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後端利用“跑分平台”、虛擬貨幣、直播打賞進行“洗錢”等犯罪。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欺法》,加強與公安、法院及有關部門協同聯動,推動構建“全鏈條反詐、全行業阻詐、全社會防詐”打防管控體系。依法嚴懲“網路暴力”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相關犯罪,深挖背後的產業鏈利益鏈,嚴厲打擊“網路水軍”造謠引流、輿情敲詐、刷量控評、有償刪帖等行為涉嫌的相關犯罪,協同整治“自媒體”造謠傳謠、假冒仿冒、違規營利等突出問題,加強典型案例發布曝光,淨化網路輿論環境。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加大公民個人信息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嚴懲“數據黑企”“行業內鬼”以及批量泄露、買賣、“暗網”交易公民個人信息、非法收集在校學生和老年人等群體公民個人信息、利用“爬蟲”“撞庫”等技術手段非法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等犯罪。準確把握公民個人信息處理的原則和邊界,統籌數據信息開發利用、隱私保護和公共安全,加大涉公民個人信息、隱私權案件的民事檢察監督力度。圍繞敏感個人信息、特定群體、重點領域的公民個人信息等,持續加大公益訴訟辦案力度,積極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
(六)聚焦數字經濟健康發展,依法保護和規範數位技術、數字產業和數字市場。發揮智慧財產權檢察辦公室綜合履職的優勢,突出加大對積體電路、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等重點領域核心技術的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加強對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網路域名、數字著作權、數字內容作品等網路智慧財產權的司法保護,依法懲治濫用智慧財產權排除市場競爭、阻礙創新的行為,推動數位技術成果的創新發展和轉化。加強對“元宇宙”、人工智慧、區塊鏈、雲計算等新技術新業態相關法律問題的前瞻研究,強化安全風險綜合研判,準確把握創新發展與違法犯罪的界限,及時發現、精準懲治以新技術新業態為幌子實施的各類犯罪活動,既保護創新發展,又有效防範各類風險疊加演變。大力加強對企業數據產權的司法保護,依法懲治非法獲取企業數據、侵犯企業商業秘密等犯罪活動,保障數字產業創新發展。依法平等保護數字經濟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加大對利用網路發布不實信息詆毀企業商業信譽、實施敲詐勒索等犯罪的懲治力度。綜合運用多種方式,加大對電商消費者、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等主體權益的司法保護力度。深入研究數據交易、數據服務等新類型案件涉及的數據權屬問題,切實保護權利人在數據收集、使用、交易等過程中的合法權益,推動完善數據權利司法保護規則,促進數據要素市場依法有序發展。立足檢察職能,依法穩妥探索推進反壟斷公益訴訟,防止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數據算法優勢實施壟斷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打擊治理刷單炒信、直播售假、流量劫持、勒索維權、虛假廣告和惡意搶注商標、域名、深度連結等不正當競爭活動,維護數字市場公平競爭的良好秩序。
(七)聚焦網路空間未成年人權益,大力加強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厲懲治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網路犯罪。突出懲治成年人脅迫、教唆、引誘、欺騙未成年人參與電信網路詐欺、幫助信息網路犯罪等犯罪活動。持續懲治利用平台隔空猥褻未成年人、搭建運營涉未成年人色情網站、利用即時通訊工具傳播涉未成年人淫穢物品等犯罪活動。對涉嫌網路犯罪的未成年人,堅持依法懲戒和精準幫教,及時教育感化挽救;對受到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時開展綜合救助保護。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關於網路保護的要求,協同加強涉未成年人網路治理,針對未成年人沉迷網路、受到不良信息侵蝕侵害以及網路新業態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等突出問題,通過公益訴訟、支持起訴、檢察建議等多種形式推動家庭、學校、社會、網路平台、政府等多方協同、齊抓共管,合力築牢未成年人網路安全“防火牆”。
三、統籌運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強化一體履職數據賦能,協同推進網路空間綜合治理
(八)全面履行對網路犯罪案件的刑事檢察監督職能。會同行政主管部門加強網路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雙向銜接,加快推進信息共享機制化、案件移送標準化和程式規範化。對於行政執法機關應當依法移送涉嫌網路犯罪案件而不移送的,提出檢察意見要求行政執法機關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對決定不起訴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行政執法機關處理。充分發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的作用,強化刑事立案監督,加強與公安機關溝通,規範案件管轄;強化偵查活動監督,會同公安機關規範強制措施和偵查手段適用;加強重大疑難網路犯罪案件辦理的協作配合,會同公安機關深挖關聯案件證據線索,加強對電子數據專業化審查,依法及時有效追訴犯罪。認真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於涉案人數多、涉及面廣的網路犯罪案件,堅持分類分層處理,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強化刑事審判監督,綜合運用抗訴、糾正意見、檢察建議等監督手段,及時糾正定罪量刑明顯不當、審判程式嚴重違法等問題。高度重視涉案財物處置,加強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涉案財物的證據材料審查,會同公安機關、人民法院積極推動對涉案財物依法、及時查封、扣押、凍結和有效處置,最大限度追贓挽損。
(九)積極開展網路治理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堅持把網路治理作為公益訴訟服務國家治理的重要切入點,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維護網路領域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職能作用。聚焦危害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安全、侵害網路用戶權益、電子商務消費者權益、利用網路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等突出公益損害問題,充分履行個人信息保護、反電信網路詐欺、英雄烈士保護等法定領域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積極穩妥探索網路治理新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實踐,統籌運用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方式,推動網路違法犯罪訴源治理、公益損害風險預防與企業合規建設。健全行政執法與公益訴訟檢察銜接協作機制,發揮公益訴訟在促進依法行政、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方面的職能作用。對於承擔一定公共管理職能和重要社會責任的網路運營者、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積極探索民事公益訴訟監督方式,夯實平台社會責任,督促和支持企業規範有序平穩發展。建立健全公益訴訟檢察與刑事檢察銜接協作機制,利用大數據賦能,打破業務條線之間的信息壁壘,實現對網路違法犯罪全鏈條打擊、一體化治理。
(十)精準開展網路治理領域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深刻認識網際網路、大數據、平台經濟等對社會生產、組織形式、交易方式以及法律關係產生的重大影響,不斷更新民事檢察監督理念。針對線上辦理民商事案件的特點,加強與網際網路法院、網際網路科技企業、行業協會等溝通,主動融入網際網路司法保護大格局,共同構建網際網路領域糾紛多元解決機制,防範和化解網際網路空間風險和矛盾。積極探索研究對線上訴訟、訴前糾紛化解以及網際網路糾紛案件量化裁判等開展檢察監督的模式和規則,依託網路平台,利用信息技術,創新監督方式方法,提高監督質效。大力開展網路司法拍賣民事執行監督,助推網路司法拍賣規範化、高效化。依法辦理涉企業數據產權民事監督案件,推進完善數據要素合規高效流通交易。加強涉電商平台、直播平台糾紛民事案件監督,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積極履行行政檢察監督職責,加大對涉網際網路行政訴訟案件的監督力度,常態化開展涉網際網路行政訴訟案件的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推動構建行政檢察與行政監管相銜接制度。圍繞司法辦案發現的網路執法、行政監管突出問題,積極發揮檢察建議作用,持續推進“六號檢察建議”落實,協同有關部門推動健全網路治理體系。
(十一)積極穩妥開展涉案網際網路企業合規工作。積極探索在網路數字領域適用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和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推動涉案網際網路企業積極主動開展合規建設,通過制定合規管理規範,彌補監督管理漏洞,建立健全合規管理的制度機制,有效預防網路違法犯罪。探索以事後合規整改促進企業事前合規建設,結合辦理的典型案例,推動網路監管部門、第三方組織、網際網路企業研究制定數據合規規範指引,推動建立健全公共數據、企業數據、個人數據分類分級管理機制,保障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十二)建立上下一體、內部協同的監督辦案模式。針對網路犯罪案件跨域性、涉眾型、鏈條化等特徵,探索網路犯罪重點罪名的集中統一辦理,發揮檢察一體化優勢,加強統籌指揮,建立案卷遠程調閱、證據遠程調取、訴訟當事人遠程訊(詢)問等制度。全面協調充分履行“四大檢察”職能,推動在網路治理領域各檢察部門之間的線索移送、人員協作、信息共享、會商研判,形成對網路空間的保護合力。
(十三)以大數據賦能推進法律監督提質增效。深入貫徹落實數字檢察戰略,統籌網路檢察和數字檢察工作,充分運用大數據推進法律監督全面深化,促進網路訴源治理,加強檢務科學管理。推進國家檢察大數據中心建設,指導並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分中心建設,強化對檢察業務數據的深度挖掘、智慧型分析、系統利用。持續推動政法跨部門辦案平台建設,實現執法司法數據共享、跨部門大數據協同辦案。深化對涉網路類案監督,加強辦案數據集成分析,加大對監督模型設計研發,加大對各業務條線重點監督類案培育指導,實現個案辦理式監督與類案治理式監督並重,推動新時代法律監督提質增效。
四、積極參與網路立法,促進網路法律體系建設
(十四)積極參與網路立法制定修訂工作。配合立法機關和行業主管部門,推動制定修訂網路安全法、網路犯罪防治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提供司法實踐樣本,提出立法意見建議。積極適應網路違法犯罪疊代升級、網路行為多元發展的形勢,圍繞網路立法重點領域,注重通過類案監督提出相關立法建議,推動網路法律制度和司法規則的創新和生成。
(十五)加快制定修訂司法解釋及規範性檔案。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網路犯罪法律適用問題研究,及時制定完善符合打擊治理網路犯罪規律特點的追訴標準、證據調取規範、證據審查要求和證明規則、涉案資產處置辦法等。研究制定網路治理領域辦理檢察公益訴訟案件的工作意見,完善相關案件管轄、起訴標準、舉證責任、訴訟請求、訴訟監督等程式規定。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類型和刑事處罰標準的研究,推進完善對公民個人信息的法律保護體系。積極推動制定完善涉網際網路民商事案件司法規則,依法規範網路民事主體和網路民事行為。細化完善網路侵權責任的具體規定,更好地平衡網路用戶和網路服務提供者之間的利益關係。推進完善網路仲裁、網路公證活動的制度辦法,探索規範檢察監督的路徑和方法。
(十六)積極參與網路空間國際治理。積極參與《聯合國打擊網路犯罪公約》的談判,提出和闡釋我國推進網路空間法治化的理念和做法。利用金磚國家、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中國—東協成員國總檢察長會議機制、國際檢察官聯合會等平台,與相關國家進行磋商,簽訂多邊、雙邊協定,強化打擊網路犯罪領域的刑事司法協助,推動網路安全跨境執法司法合作不斷深化。加強對網路治理涉外領域立法和國內法域外適用問題的研究,組織翻譯相關域外材料,加大培訓交流。
五、加強網路法治研究,推進網路檢察隊伍專業化建設,不斷提升依法治網能力水平
(十七)加強網路法治研究,促進檢產學研相結合。適應網路法治研究交叉性、綜合性、前沿性特點,加強檢校合作,探索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網路法治研究基地,通過研究人才、資料、平台的共享互通,加強對網路法治重大、前沿問題的研究,加強檢察機關網路法治人才的培養鍛鍊。注重加強與網路科技企業的交流合作,了解網際網路前沿發展態勢,研商網路治理的對策路徑。加強網路法治智庫建設,聚焦重大網路法治問題,提供政策建議。加強類案分析,及時向黨委政府報送網路數字領域社會治理專項調研報告。
(十八)大力加強專業化隊伍建設。建立網路法治特殊人才引進機制,加大涉外網路法治人才選拔培養,加大財政、科技、信息等投入保障,整合配強工作力量。最佳化充實全國網路檢察人才庫,加強檢察辦案和檢察技術人才內部交流協作,加強與網路執法部門的互派交流掛職,提升辦案能力和合力。推動建立技術調查官、特邀檢察官助理輔助辦案機制,針對技術性較強的案件,發揮技術輔助辦案作用。因地制宜在條件成熟的地方檢察機關成立網路檢察辦案基地,依託基地建設,加強跨區域網路案件指揮協調、網路法治研究和專業人才培養。
六、加強網路法治宣傳,加大對外傳播力度,推動共建清朗網路空間
(十九)持續深入開展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網路宣傳。把深入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網路法治宣傳的首要任務,把檢察網路平台作為黨的二十大精神宣傳的重要陣地。深入解讀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網路強國的重要思想的精髓要義,展示新時代網路法治工作的突出成就,講好能動履職推動訴源治理的網路檢察好故事,引領網路輿論,形成良好氛圍,在網路宣傳上展現法治新面貌、檢察新作為,推動形成網上正面輿論強勢。
(二十)積極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深入落實“八五”普法規劃,結合檢察辦案,宣傳解讀憲法、民法典和重要網際網路法律法規。加強以案釋法,聚焦易受害群體、案件高發行業和重點地區,定期發布網路檢察白皮書、通報檢察辦案情況、制發指導性案例及典型案例,結合檢察聽證同步開展普法工作,提升全社會網路法治意識。深入推動網路普法“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將青少年網路法治宣傳教育作為重點,加強網際網路行業從業人員法治教育,增強普法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強化分眾化、差異化、精準化網路普法宣傳,打造檢察網路普法品牌,持續鞏固壯大檢察網路主流輿論,最大限度凝聚全社會法治共識。
(二十一)加大對外網路法治傳播力度。加強網路空間治理法治化國際交流,以國際交流合作為契機,深入闡釋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的理念主張,大力宣傳中國檢察機關能動履職、依法治網的生動實踐,不斷提升國際影響力和感召力。
內容解讀
《意見》共6方面21條,圍繞黨的二十大關於健全網路綜合治理體系的重要部署,結合檢察履職實際,從網路立法、執法、司法、普法以及法治研究、隊伍建設等方面,對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網路法治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意見》強調,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網路強國的重要思想,不斷增強做好網路法治工作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和檢察自覺。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持黨對網路法治工作的全面領導,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和新發展理念,確保正確政治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依法嚴厲打擊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網路犯罪,以典型案例引領網路文明建設,營造良好網路生態;堅持系統推進,統籌把握髮展與安全、國內與國際、打擊與保障、懲治、預防與治理等關係,依法全面能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提升法律監督質效;堅持開拓創新,注重將司法改革、檢察改革的成果運用到網路法治工作中,注重發揮新技術對檢察履職賦能作用,積極推動網路司法規則制定,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網路檢察工作模式和路徑。
《意見》指出,要充分發揮司法辦案職能,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網路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依法加大對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數據安全犯罪的懲治力度,全鏈條懲治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網路犯罪,依法保護和規範數位技術、數字產業和數字市場,大力加強網路空間未成年人權益的綜合司法保護,切實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服務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意見》明確,要統籌運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強化一體履職數據賦能,協同推進網路空間綜合治理。要全面履行對網路犯罪案件的刑事檢察監督職能,積極開展網路治理領域檢察公益訴訟,精準開展網路治理領域民事行政檢察監督,積極穩妥開展涉案網際網路企業合規工作,建立上下一體、內部協同的監督辦案模式,以大數據賦能推進法律監督提質增效。
《意見》要求,要積極參與網路立法制定修訂工作,配合立法機關和行業主管部門,推動制定修訂網路安全法、網路犯罪防治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提供司法實踐樣本,提出立法意見建議。同時,要加快制定修訂司法解釋及規範性檔案,制定完善符合打擊治理網路犯罪規律特點的追訴標準、證據調取規範、證據審查要求和證明規則、涉案資產處置辦法等。此外,還要積極參與網路空間國際治理,推動網路安全跨境執法司法合作不斷深化。
《意見》還就加強網路法治研究、推進網路檢察隊伍專業化建設、加強網路法治宣傳、加大對外傳播力度等作出具體工作要求。
答記者問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
問:請介紹一下《意見》制定的主要考慮?
答:《意見》圍繞黨的二十大關於健全網路綜合治理體系的重要部署,結合檢察履職實際,立足“四大檢察”職能,提出了6個方面21項具體的工作要求,涉及網路立法、執法、司法、普法以及法治研究、隊伍建設等方面。最高檢印發《意見》主要有以下三個考慮: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網路強國的重要思想,不斷增強做好網路法治工作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和檢察自覺。黨的二十大報告對加強新時代網路強國、數字中國建設提出新任務新要求,突出強調健全網路綜合治理體系;前不久發布的《新時代的中國網路法治建設》白皮書,系統總結了新時代網路法治建設的理念和實踐,為我們今後工作提供了指引。《意見》的印發是檢察機關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舉措,也是在新起點上做好網路法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意見》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堅持在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進程中,在網路強國、數字中國建設總規劃中,在全面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總部署中謀劃和推進網路法治工作,以更高質量的檢察履職為網路強國、數字中國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努力使人民民眾在網路時代有更多更實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主動適應網路數字時代形勢要求,更好地維護網路空間安全、服務數字經濟健康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沒有網路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我國數字經濟。網路安全和發展是事關國家安全和發展,事關廣大人民民眾工作生活的重大戰略問題,檢察機關在其中承擔著重要的政治責任和法治責任。《意見》全面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和新發展理念,統籌把握安全與發展、國內與國外、打擊與保障、懲治、預防與治理等關係,要求檢察人員適應網路時代之變、人民之需,依法能動履職,充分發揮法治在網路空間治理中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清朗的網路生態。
三是認真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要求,努力提升檢察機關網路法治工作的層次水平。黨的二十大強調,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作出全面部署。進入新發展階段,對照黨中央新要求和人民民眾新期待,檢察機關網路法治工作在理念、能力、機制等方面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意見》堅持問題導向,立足“四大檢察”職能,在更高的起點上謀劃部署今後一個時期網路法治工作的主要任務和重點內容,全面加強檢察履職領域的網路立法、司法、執法、普法工作,有力推進網路檢察隊伍專業化建設,推動法律監督在網路空間提質增效。
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沒有網路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中央政法委將打好維護網路安全陣地戰作為今年政法機關重點工作。面對安全形勢新的變化,檢察機關將如何履職盡責,切實擔起維護網路安全責任?
答:網路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影響著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軍事等各領域安全。維護網路安全是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近年來,隨著網路空間的拓展和信息技術的發展,網路安全呈現出許多新形勢新特點,對檢察履職辦案提出了新要求。為此,檢察機關要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充分發揮司法辦案職能,聚焦三個方面安全形勢重點推進、持續發力。
一是聚焦捍衛國家政權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識形態安全,堅決打擊利用網路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維護網路政治安全是檢察機關首要政治任務。檢察機關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網路實施的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政權、間諜竊密等犯罪活動,依法嚴懲利用網路實施的暴力恐怖、邪教破壞等犯罪,堅決捍衛國家安全。
二是聚焦維護網路系統安全、數據安全,依法嚴懲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犯罪。隨著數位化社會發展,數位技術在產生社會效益的同時,也加劇了數據使用風險,進而危及社會公共安全。檢察機關要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加大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嚴懲網路黑客非法侵入、非法控制、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特別是涉及國家安全、民生重要領域計算機信息系統等犯罪。依法嚴懲針對我國重要信息系統、竊取關鍵數據,以及其他泄露、非法獲取、非法利用數據犯罪。推動壓實網路運營者、數據處理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數據安全保護義務,築牢網路數據安全螢幕障。
三是聚焦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鏈條懲治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網路犯罪。當前,傳統犯罪迅速向網路空間蔓延,加之網路平台、技術工具的加持效應,社會危害不斷放大。檢察機關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圍繞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網路犯罪,依法從嚴懲治,全鏈條打擊背後的網路黑灰產,營造清朗網路空間。比如,針對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持續高發態勢,檢察機關要結合“斷卡”“斷流”“拔釘”等專項行動,依法全鏈條打擊電信網路詐欺及關聯犯罪;認真落實反電信網路詐欺法,加強與有關部門協同聯動,推動構建“全鏈條反詐、全行業阻詐、全社會防詐”的打防管控體系。又如,針對“網路暴力”嚴重污蝕網路生態、人民民眾深惡痛絕的情況,檢察機關要依法嚴懲“網路暴力”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相關犯罪,深挖背後的產業鏈利益鏈,嚴厲打擊“網路水軍”造謠引流、輿情敲詐、刷量控評、有償刪帖等行為涉嫌的相關犯罪,協同整治“自媒體”造謠傳謠、假冒仿冒、違規營利等突出問題,加強典型案例發布曝光,淨化網路輿論環境。
問: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我國數字經濟。前不久,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對未來一段時期數字經濟發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檢察機關將如何通過高質量履職為數字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答:數字經濟是數字時代國家綜合實力的重要體現,是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引擎。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離不開法治的引領和保障,需要檢察機關貫徹新發展理念,聚焦數字市場公平競爭和數字產業創新發展,因勢而為、能動履職。
一是依法促進數字市場公平競爭。數字經濟健康發展離不開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檢察機關要依法平等保護數字經濟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加大對利用網路發布負面不實信息詆毀企業商業信譽、實施敲詐勒索等犯罪的懲治力度。加大對電商消費者、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等主體權益的司法保護力度。立足檢察職能,依法穩妥探索推進反壟斷公益訴訟,防止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數據算法優勢實施壟斷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打擊治理刷單炒信、直播售假、流量劫持、勒索維權、虛假廣告和惡意搶注商標、域名、深度連結等不正當競爭活動,維護數字市場公平競爭的良好秩序。
二是依法保障數字產業創新發展。數字經濟發展必須堅持創新引領,促進數位技術在經濟社會各領域廣泛深入運用。檢察機關要突出加大對積體電路、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等重點領域核心技術的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加強對網路智慧財產權的司法保護,大力加強對企業數據產權的司法保護,推動數位技術成果的創新發展和轉化。同時,還要高度關注“元宇宙”、人工智慧、區塊鏈、雲計算等新技術新業態所涉及相關法律問題,強化安全風險綜合研判,準確把握創新發展與違法犯罪的界限,既保護創新發展,又有效防範各類風險疊加演變。
三是積極推進網路數字領域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數字經濟時代,大部分企業的業務都涉及海量的數據、豐富的場景以及複雜的算法,完全依靠外部監管難度非常大,內部合規管理顯得更為重要。檢察機關要以全面推行企業合規改革為契機,積極探索在網路數字領域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和落實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建立健全合規管理的制度機制,有效預防網路違法犯罪。同時要積極探索以事後合規整改促進事前合規建設,推動網路監管部門、網際網路企業共同研究制定數據合規規範指引,保障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問:黨的二十大強調,完善公益訴訟制度。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熱議這項工作。那么,檢察公益訴訟如何在網路治理中發揮獨特作用?
答:2019年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要求“拓展公益訴訟案件範圍”以來,檢察機關就將網路治理作為重點新領域之一,積極探索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比如針對網路餐飲食品安全、“二選一”不正當競爭、利用網際網路侵害英烈名譽榮譽等提起公益訴訟,取得積極效果。2021年以來,新制定實施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反電信網路詐欺法、新修訂的反壟斷法都規定了公益訴訟條款,檢察機關將上述新增法定領域作為工作著力點,依法穩妥加大公益訴訟力度。2021年各級檢察機關共辦理上述領域公益訴訟案件2300餘件,同比上升約2.9倍;2022年共辦理6400餘件,同比上升約2.8倍,成效明顯。
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不少代表委員對網路治理領域公益訴訟工作高度關注、寄予厚望。檢察機關要堅持把網路治理作為公益訴訟服務國家治理的重要切入點, 聚焦侵害眾多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侵害電子商務消費者權益、危害網路安全、數據安全等突出公益損害問題,統籌運用各類監督方式,通過行政公益訴訟督促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職,通過民事公益訴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支持起訴等方式追究相關民事主體公益損害責任。對於承擔一定公共管理職能和重要社會責任的網路運營者、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積極探索民事公益訴訟監督方式,夯實平台社會責任,督促和支持企業規範有序平穩發展。同時,建立健全公益訴訟檢察與刑事檢察銜接協作機制,利用大數據賦能,打破業務條線之間的信息壁壘,實現對網路違法犯罪全鏈條打擊、一體化治理。
問:網路數字時代轉型發展,驅動社會治理體系和方式的根本變革,也必然對檢察履職模式帶來深刻影響。檢察機關如何順應時代變化,積極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網路檢察工作模式和路徑,努力把法律監督的動能轉化為網路治理的效能?
答:黨的二十大強調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面對網路數字時代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檢察機關積極探索適應時代發展需要、體現網路法治、數字法治要求的履職監督模式,以檢察工作現代化融合助力網路法治的現代化。
一要堅持綜合履職,這是適應網路數字時代規則融合風險交織的必然要求。網路數字時代,規則制度相互融合,矛盾風險相互交織,對其治理必然是一個多方協同、參與的系統性工程。檢察機關要堅持系統觀念,全面發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職能,推動在網路數字治理領域不同檢察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證據轉換、人員協作、會商研判,注重各類政策的銜接把握,釐清民事、行政、刑事的法律界限,研判各類風險矛盾的綜合處置,以檢察綜合履職的整體效能實現對網路空間、數字經濟的綜合司法保護。
二要堅持一體履職,這是適應網路數字時代犯罪跨域人員涉眾的必然要求。與傳統犯罪相比,網路犯罪案件跨域性、涉眾型、鏈條化等特徵更為突出。檢察機關要發揮自身一體化優勢,探索網路犯罪重點罪名的集中統一辦理,加強縱向指揮和橫向協作,建立案卷遠程調閱、證據遠程調取、訴訟當事人遠程訊(詢)問等制度,推動人員分類分層處理和涉案財物及時處置,形成打擊治理網路犯罪的內部合力。
三要堅持智慧履職,這是適應數字時代信息技術疊代發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檢察機關在司法辦案中,要注重加強辦案與技術的融合,利用數位技術的融合運用提升發現、審查、認定網路犯罪案件證據的能力,規範案件辦理流程,提升辦案質效。另一方面,要深入落實數字檢察戰略,強化對網路犯罪案件業務數據的深度挖掘、智慧型分析、系統利用,加大對監督模型設計研發,實現個案辦理式監督與類案治理式監督並重,推動網路數字領域法律監督提質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