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介紹
它包括了內控制度、財務收支、經濟效益、經濟責任等內容,是一項綜合性的高層次審計。
內容
由於施工
企業工程項目存在著工期長、工點多、管理跨度大等特點,所以將工程項目審計一般分為前期審計、中期審計和終結審計三個階段。各施工階段的特點不同,其審計的內容也有所側重。
一、工程項目的前期審計
工程項目前期審計,主要是對工程前期準備工作及施工管理的各項
內控制度進行審計。及早發現矛盾和管理上的薄弱環節,防患於未然,為後續工程施工打下堅實基礎。
1、首先審查《工程承包契約》:是否簽訂了項目
承包契約,契約雙方是否具有
法人資格和相應的
履約能力,內容是否合規完整;權、責、利劃分是否明確。如有分包工程,還應審查《
工程分包契約》。
2、審查
工程施工準備工作情況:施工
組織設計是否先進,現場施工隊伍和機械設備的配置能否滿足需要,指揮部的設定、
定員、人員素質能否符合管理要求,達到精幹高效、結構合理。
3、工程
預算編制審查:是否編制了工程項目
成本預算、費用預算、資金預算,編制依據是否充分,內容是否完整,
預算定額是否合理。
二、工程施工過程審計
工程施工過程審計或稱中期審計,主要圍繞
成本效益情況進行的審計。通過對工程項目的
事中監督,發現並糾正
施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堵塞漏洞,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1)人工費的審查:審查
工時統計資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按
勞動定額核算人工費,工資、獎金是否與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鈎,有無不按規定多發工資,巧立名目發獎金,有無違反規定將其他費用列人人工費,使人工費超支加大。
(2)材料費審查:材料費是
工程成本的主要組成部分,控制了材料支出,就有效控制了成本。審查材料物資消耗是否按
定額控制,實行
限額發料,材料實際消耗與
預算定額的
差額是否合理,材料的採購、管理、消耗手續是否齊備,有無損失浪費現象,余料是否
盤點,料差和
周轉材料是否按規定分攤。
(3)機械使用費的審查:機械台班統計資料是否完整、真實,機械使用是否充分,有無因操作失誤而造成機使費超耗浪費,
費用分攤是否準確、合理。
(4)
直接費和
間接費的審查:審查直接費、間接費的開支是否有嚴格控制,有無違反規定隨意擴大開支範圍,提高開支標準,亂擠亂列成本的現象,費用
攤銷是否合理。
2、安全、質量、工期的審查:審查施工進度是否按計畫進行,是否存在只抓進度而放鬆工程安全和質量管理,有無違規操作而導致安全質量事故的發生,造成經濟損失。
3、
內控制度的審查:審查各項內控制度是否貫徹實施,有無流於形式而造成管理失控,對分包工程是否進行有效管理,是否存在只包不管或
以包代管現象,有
無因管理不善而造成返工窩工等現象,影響工期和效益。
三、工程項目終結審計
終結審計主要側重於
經濟責任審計。通過對工程項目的工期、質量、安全、效益及
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等方面進行審計,從而對項目負責人的管理績效作出評價。
1、對完工後的各項
資產進行清查、核實,防止資產流失。
2、審查是否完成工程
承包契約規定的各項指標,有無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
3、工程是否按期交工,並辦理了竣工結算,
財務決策是否符合規定。
4,工程期間有無發生安全質量事故,並分析原因責任。
5、是否按國家規定及時全部交納了各種
稅金,有無拖、漏、少繳行為。
四、工程項目審計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關於分包工程和
分包契約的審計:近幾年,由於鐵路建設速度加快,分包工程越來越多。審計中我們發現對分包工程和
分包契約的管理比較混亂,存在的問題和漏洞較多,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經濟損失屢有發生;超付工程款,漏扣材料款,甚至出現
分包方自行計價到建設單位直接領取工程款,我方後補簽計價手續,致使我方在
工程分包結算中處於失控狀況。一些
分包單位違反操作規程,偷工減料,致使工程安全質量事故時有發生,既造成經濟損失,又損害了本單位的聲譽。針對以上問題,我們在工程項目審計中應注意對分包工程和分包契約管理包單位違反操作規程,偷工減料,致使工程安全質量事故時有發生,既造成經濟損失,又損害了本單位的聲譽。針對以上問題,我們在工程項目審計中應注意對分包工程和
分包契約管理的審計,首先應著重審查分包契約的訂立:審查分包契約是否是
有效契約,內容是否完整,立項是否清楚,對分包工程的單價、數量、總造價、質量、工期、
結算方式、
違約責任等有無明確規定。其次,加強對分包工程的管理、監督:是否對分包單位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對分包單位計價結算、安全質量是否嚴格按契約規定辦理。通過審計,強化對分包契約和分包工程的管理,減少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
在建工程的審計:在工程項目審計中,我們發現有些單位對在建工程的核算違反有關
財務制度的規定,核算不規範,
未完施工手續不完備,甚至憑主觀推斷而隨意列帳。有些單位為了自身利益,用在建工程調節成本,隨意增加或減少在建工程成本,致使
工程成本不實,形成虛盈實虧。針對以上問題,審計中要嚴格審查在建工程所列項目是否真實,審核未完工程
盤點單,計價列帳是否按工程完成進度和規定,有無人為調節成本現象。一旦發現要及時
調帳,以
保證工程成本收益的真實性。
3、從審計的自身條件來看,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有待於提高。由於工程項目審計是一個高層次較複雜的
專項審計,涉及
預算定額、工程技術和財務等許多方面的專業知識,對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政治素質要求較高,所以審計部門應加強對現有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工作水平。這樣才能保證工程項目審計的質量,最終達到強化和完善
工程項目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審計程式
進行工程項目審計,要實現預期的審計目的,起到促進項目部加強管理、提高效益的作用,取得較好的審計成效,經過近幾年的項目審計實踐,筆者認為:
1、從虧損項目審計入手,是開展工程項目審計的有效途徑。
一般地講,由於工程項目的虧損、
成本控制不嚴、費用開支過大、管理不善等問題較容易被暴露出來,也容易引起領導和職工的關注,從虧損項目著手進行審計能夠使審計貼近
企業經濟生活的“熱點”。開展工程項目審計應以真實性為基礎,以檢查內部控制為切入點,通過對被審計單位最容易出錯的環節進行審計,能較好地抓住虧損的主要原因,對己發生的事實能夠進行符合實際的客觀評價;同時對症下藥提出的審計意見,有較強針對性及較強的現實意義,能夠產生較好的審計效應,增強企業各管理層對審計工作的認識和“加強管理、爭創效益”的意識。
在
工程結算收入較為確定的情況下,項目經理部若控制住了
工程成本,就是抓住了項目管理的核心。對於工程項目審計也是如此,工程項目的審查重點在於對工程項目施工組織,人、材、物的供應,機具的配置等等進行分析,抓住影響效益的關鍵因素。
在成本費用審計時,一是要重點加強對分包工程的
審計監督,就目前施工企業的現狀來看,分包工程大量存在,而且有的項目分包工程所占比重較大,若監督不力,效益很容易從此流失。二是要加強對
項目契約的審計,著重審查契約的簽訂、修改、變更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授權範圍及工作程式進行。三是要加強對人工、材料、機械等結算價格的審查,評價其價格信息制度是否完善,能否及時掌握市場價格變動情況。
3、工程項目審計要深入到影響項目業績的環節。
目前的審計工作的重點放在
內部控制制度上,主要採用
符合性測試及
實質性測試等方法檢測企業及項目部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但這種測試僅停留在企業
內部控制的表面,沒有深入到企業生產經營的業績環節,忽略企業及項目部的經營風險。有一個好的項目,又有了一定的投入,並不一定就能產生好的效益。由於管理不善或資金使用不當,或施工組織不科學、機械設備及施工
臨時設施布局不合理,都可能影響這個項目效益的發揮。因此,工程項目審計就要查明被審項目的所耗和所得,並加以分析對比、評價其是否節約,是否有效利用人力、物力和財力,是否達到預定的目標和預期的效果,從中發現問題,提出提高經濟效益的措施,促進項目部改善經營管理。
4、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的聯合審計組進行審計是工程項目審計的有效方式。 目前
內部審計人員結構、素質難以適應對工程項目的全面的審計,傳統的
財務收支審計只是
項目審計的一部分,而對影響
工程成本的施工組織方案、材料物資供應、施工機械的配置與調度、分包工程成本等重要因素的審計,沒有相應的專業人員的參與很難達到一定的深度,使審計工作存在較大風險。有鑒於此,組織工程技術、
經營計畫、機務物資及審計部門本身等多部門具有適當的學歷和工作經驗的專業人員的
聯合審計組,是進行項目審計的內在需要,同時也是實施項目審計的有效方式。
5、進行項目審計要選擇恰當的時機。
項目審計的主要目的:是促進項目部加強各項管理,促進提高工程項目的盈利水平。管理制度的實施及其改進的效果只有在實際執行後才能體現,工程利潤的形成只有通過組織施工,辦理
工程結算後才能實現,因此,施工過程的完結,結算?就分包工程而言 工作的辦理,標誌著項目管理的完成和工程利潤的定型。
項目審計時機的選擇就是要充分考慮時間因素對
審計效率的影響,以使
審計建議、管理建議等有採納的時間,所以選擇工程項目期中和竣工前進行審計則是較為恰當的時機。
6、工程項目審計風險的防範。
工程項目的審計風險存在於工程項目收入的
不確定性中。一般說來,施工的工程項目幾乎不可能不修改設計方案,施工方案也隨之修改,施工工程量也時有增加或減少,增加工程量的確認,
業主經常要在
工程竣工結算前辦理概算調整,有時還要考慮多種因素才能最終確定,但施工單位實際費用已結算支付,工程價款收入的這種滯後性為工程項目審計留下了風險。
另外,近年來施工企業由於施工規模的擴展,工程量的增大,跨年度施工和分包工程也隨之日益增多,由於資金等多種因素的影響,總承包方難以及時辦理分包結算,這也為項目的實際
支出的不確定性留下伏筆,審計人如不注意防範,工程項目審計的
事中審計風險就較大。如某工程
總公司某公司某一工程項目,前兩年度
會計報表一直反映是盈餘,後經審計才發現大額的分包工程未結算完畢,分包工程量未作確認,而分包工程量已由監理簽字驗收,經
審計調整後,最終出現了大額的虧損。如果忽視分包單位的工結算審計,就會出現
審計結論與客觀事實相違背的結果,必然會導致
審計失敗,其後果較為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