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依據
工程結算編制依據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相關的司法解釋;
2、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有關部門發布的工程造價計價標準、計價辦法、有關規定及相關解釋;
3、施工方承包契約、專業分包契約及補充契約,有關材料、設備採購契約;
4、招投標檔案,包括招標答疑檔案、投標承諾、中標報價書及其組成內容;
5、工程竣工圖或施工圖、施工圖會審記錄,經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以及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和相關會議紀要;
6、經批准的開、竣工報告或停、復工報告;
7、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或工程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及價格信息、調價規定等;
8、工程預算書;
9、影響工程造價的相關資料;
10、安裝工程定額基價;
11、結算編制委託契約。
結算方式
中國採用的工程結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1)按月結算
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竣工後清算的方法。跨年度
竣工的工程,在年終進行工程盤點,辦理年度結算。
(2)竣工後一次結算
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全部建築安裝工程建設期在12個月以內,或者工程承包價值在100萬元以下的,可以實行工程價款每月月中預支,竣工後一次結算。
(3)分段結算
即當年開工,當年不能竣工的單項工程或
單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進行結算。
(4)目標結算方式
即在工程契約中,將承包工程的內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
業主驗收控制界面作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說,將契約中的工程內容分解成不同的驗收單元,當施工單位完成
單元工程內容並經業主經驗收後,業主支付構成單元工程內容的工程價款。
在目標結算方式下,施工單位要想獲得工程價款,必須按照契約約定的質量標準完成界面內的工程內容,要想儘早獲得工程價款,施工單位必須充分發揮自己的組織實施能力,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進度。
(5)結算雙方約定的其他結算方式
實行預收備料款的
工程項目,在承包契約或協定中應明確發包單位(甲方)在開工前撥付給承包單位(乙方)工程備料款的預付數額、預付時間,開工後扣還備料款的起扣點、逐次扣還的比例,以及辦理的手續和方法。
按照中國有關規定,備料款的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方不按約定預付的,承包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發包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方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撥付扣還
(1)預付備料款的預收
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預收備料款的數額取決於主要材料(包括外購構件)占契約造價的比重、材料儲備期和施工工期等因素。預收備料款數額可按下式計算:
【例1】某住宅工程,年度計畫完成
建築安裝工作量321萬元,年度施工天數為350天,材料費占造價的比重為60%,材料儲備期為110天,試確定工程備料款數額。【解】根據上述公式,工程備料款數額為:
(321×0.6÷350)×110=60.53萬元。
一般情況下建築工程的備料款不應超過當年建築工作量(包括水、暖、電)的30%,安裝工程的備料款不應超過年安裝工作量的10%;材料占比重較多的安裝工程按年計畫產值的15%左右撥付。
(2)工程備料款的扣還
施工企業對工程備料款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它是建設單位(業主)為保證施工生產順利進行而預交給施工單位的一部分墊款。當施工到一定程度後,材料和構配件的儲備量將減少,需要的工程備料款也隨之減少,此後辦理
工程價款結算時,應開始扣還工程備料款。扣還的工程備料款,以沖減工程結算價款的方法逐次抵扣,工程竣工時備料款全部扣完。
工程備料款的起扣點:是指工程備料款開始扣還時的工程進度狀態。
確定工程備料款起扣點的原則:未完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和構件的費用,等於工程備料款的數額。
工程備料款的起扣點有兩種表示方法:
①累計工作量起扣點:用累計方法完成建築安裝工作量的數額表示;
②工作量百分比起扣點:用累計完成建築安裝工作量與承包工程價款總額的百分比表示。
按累計工作量確定起扣點時,應以未完工程所需主材及結構構件的價值剛好和備料款相等為原則。工作備料款的起扣點可按下式計算:
T=P-M/N式中T——起扣點,即預付備料款開始扣回時的累計完成工作量(元)。
P——承包工程價款總額;
M——預付備料款限額;
N——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在實際經濟活動中,情況比較複雜,有些工程工期較短,就無需分期扣回。有些工程工期較長,如跨年度施工,在上一年預付備料款可以不扣或少扣,並於次年按應付備料款調整,多退少補。
中間結算
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按逐月(或形象進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數量計算各項費用,向建設單位(業主)辦理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即中間結算)。
以按月結算為例,現行的中間結算辦法是,施工企業在旬末或月中旬向單位提出預支工程款賬單,預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月終再提出工程款結算賬單和已完工程月報表,收取當月工程價款,並通過銀行進行結算。按月進行結算,要對現場已施工完畢的工程逐一進行清點,資料提出後要交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審查簽證。為簡化手續,應以施工企業提出的統計進度月報表為支取工程款的憑證,即通常所稱的工程進度款。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步驟為:
工程量測量與統計→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工程師審核並確認→建設單位認可並審批→交付工程進度款。
竣工結算
竣工結算是指施工企業按照契約規定,在一個單位工程或項建築安裝工程完工、驗收、點交後,向建設單位(業主)辦理最後工程價款清算的經濟技術檔案。
《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示範文本)》中對竣工結算作了詳細規定:
①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後28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定書約定的
契約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契約價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②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方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方。
③發包方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
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④發包方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方可以催告發包方支付結算價款。發包方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與發包方協定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方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後28天內,承包方未能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應當交付;發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擔保管責任。
⑥發包方和承包方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爭議的約定處理。在實際工作中,當年開工、當年竣工的工程,只需辦理一次性結算。跨年度的工程,在年終辦理一次年終結算,將未完工程結轉到下一年度,此時竣工結算等於各年度結算的總和。
(1)辦理工程價款竣工結算的一般公式為:
竣工結算工程款=預算(或
概算)或契約價款+施工過程中預算或契約價款調整數額-預付及已結算工程價款-保修金。
(2)竣工結算方式,結算書以施工單位為主進行編制。竣工結算一般採用以下方式:
①預算結算方式
這種方式是把經過審定確認的
施工圖預算作為竣工結算的依據,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而施工預算中未包括的項目和費用,經建設單位駐現場工程師簽證,和原預算一起在工程結算時進行調整,因此又稱這種方式為施工圖預算加簽證的結算方式。
②承包總價結算方式
這種方式的工程承包契約為總價承包契約。工程竣工後,暫扣契約價的2%~5%作為維修金,其餘工程價款一次結清,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材料代用、主要材料價差、工程量的變化等,如果契約中沒有可以調價的條款,一般不予調整。因此,凡按總價承包的工程,一般都列有一項不可預見費用。
③平方米造價包乾方式
承發包雙方根據一定的
工程資料,經協商簽訂每平方米造價指標的契約,結算時按實際完成的建築面積匯總結算價款。
④工程量清單結算方式
採用清單招標時,中標人填報的清單分項
工程單價是承包契約的組成部分,結算時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以契約中的工程單價為依據計算結算價款。
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建造承包商)根據建造契約約定向業主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建造契約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向業主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按應結算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契約完工時,將本科目餘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契約的“工程施工”科目對沖,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建造契約已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
結算意義
工程結算是工程項目承包中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主要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1)工程結算是反映工程進度的主要指標。在施工過程中,工程結算的依據之一就是按照已完的工程進行結算,根據累計已結算的工程價款占契約總價款的比例,能夠近似反映出工程的進度情況;
(2)工程結算是加速資金周轉的重要環節。施工單位儘快儘早地結算工程款,有利於償還債務,有利於資金回籠,降低內部運營成本。通過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3)工程結算是考核經濟效益的重要指標。對於施工單位來說,只有工程款如數地結清,才意味著避免了經營風險,施工單位也才能夠獲得相應的利潤,進而達到良好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