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的職能
項目審計的職能包括:
經濟監督
經濟監督是指對項目的全部或部分建設活動進行監察和督促。具體地說,就是把項目的實施情況與其目標、計畫和規章制度、各種標準以及法律法令等進行對比,把那些不合法規的經濟活動找出來。
經濟評價
經濟評價是指通過審計和檢查,評定項目的重大決策是否正確,
項目計畫是否科學、完備和可行,實施狀況是否滿足工程進度、工期和
質量目標的要求,資源利用是否最佳化,以及控制系統是否健全、有效,機構運行是否合理等。
經濟鑑定
經濟鑑定是指通過審查項目實施和管理的實際情況,確定相關資料是否符合實際,並在認真鑑定的基礎上作出書面的證明。
支持
支持是指通過實施審計,提出改進
項目組織、提高工作效率、改善
管理方法的途徑,幫助項目組織者在合乎法規的前提下更合理地利用現有資源,順利實現建設項目的目標。
審計的特性
項目審計的特性包括:
獨立性
項目審計獨立於項目組織之外,其工作不受項目管理人員的制約,審計人員與項目無任何直接的行政或經濟關係。
權威性
項目審計具有高度的權威性,其依據是法規和標準。因而,項目審計不是體現決策者的權力和意志,而是以原則和權威為根據的。
科學性
項目審計是一項科學性的工作,它不僅在
審計實施過程中具有科學的程式,而且還運用各種科學的方法。
程式
項目審計主要遵循以下程式:
2、建立項目審計基準。
3、實施項目審計:針對確定的審計範圍實施審查,從中發現常規性的錯誤和弊端;
協同項目管理人員糾正錯誤和弊端。
4、報告審計結果並對項目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5、項目審計終結。
項目審計的主要作用
通過審計,可以提高項目效益。項目效益分為兩部分,一是項目建成以後的效益,二是項目建設期間的效益。前者的物質表現是多產出,後者的物質表現是少投入。
1. 通過審計,可以及時發現不合理的經濟活動,並能提出相應的改正建議,促使項目管理人員最大限度地實現對人、財、物使用的綜合最佳化,從而儘可能降低項目造價,提高項目收益。
2. 通過審計,保證投資決策和項目建設期間的重大決策的正確、可行。項目審計可以對
項目決策是否遵循了科學的程式、決策依據是否充分、方案是否經過了優選等做出正確評價,而從避免或終止錯誤的決策。這一點,對防止盲目投資和建設決策中的重大失誤非常重要。
3. 通過審計,可以揭露錯誤和
舞弊,制止違法違紀行為,維護投資者的權益。
4. 通過審計,可以交流經驗,吸取教訓,提高項目管理水平。任何時期的項目審計都會發現經驗和暴露問題,這些經驗和問題會幫助
項目經理以及企業高層管理部門改善
管理狀況,避免或減少再次出現類似的錯誤。如此良性循環會大大提高企業的項目管理水平。
5. 通過審計,可以激發項目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在
審計過程中,通過對管理和建設現狀的評價與簽證,使瀆職舞弊的人員受到處理或批評,是成績優異的部門和管理人員受到承認和榮譽,從而激勵項目管理人員恪敬職守,努力工作。
6. 項目審計是高層管理人員調控項目的重要手段。但需要說明的是,在IT治理的框架下,企業的運作實際上都交付給項目管理中心在進行監控,項目審計的大部分實際工作是項目管理中心來操作,而不是單純的審計中心,審計中心是最後的報告者,而項目管理中心是資料的提供者或者是執行者。
項目審計之利用外資
利用外資項目審計是指審計機關依法對各級政府部門、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國有金融機構等組織,利用外資建設項目的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的監督活動。它是在中國憲法規定建立
審計監督制度基礎上,適應改革開放和利用外資的客觀需要,以1984年5月審計署成立外資運用審計司為標誌,形成和發展起來的。1994年8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布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審計機關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進一步明確規定了審計機關開展利用外資項目審計的職責和法律地位。
十幾年來,各級審計機關從審計公證聯合國、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援貸款項目的年度財務報告起步,逐漸擴展到審計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和國外商業貸款項目,成為國家外資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力地推動了各級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和項目執行單位貫徹落實改革開放的基本國策,積極、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資。利用外資項目審計的作用可歸納為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方面
(一)提高項目財務會計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利用外資項目年度財務報告和有關
會計資料,綜合記錄和反映項目財務收支活動、項目
建設成本和經濟效益,是項目管理機構、政府主管部門、國內外投資者監督項目執行和作出管理與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其真實性和可靠性是各有關方面關注的焦點。因此,中國政府主管部門為利用外資項目制定了一系列
財會和外匯管理的法規、制度;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投資者在融資談判階段堅持要求,受資方必須承諾在項目建設期按時提供經由審計師公證的年度財務報告,否則不予貸款;項目開工後如不能收到合格的審計公證報告,就停止支付各項貸款。中國審計機關開展利用外資項目審計以來,每年對所有在建的國際組織貸款和援助項目的年度財務報告進行審計公證,及時建議項目執行單位調整或糾正
審計發現的問題,避免了重大
財務信息的漏報或誤報,有效地提高了這些財務報告和有關
會計記錄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既為項目管理部門機構、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和國內外投資者提供了可靠、有用的財務信息和決策依據,也有效地維護了中國利用外資的國際信譽,為各類項目執行單位順利地向國際組織和其他國外貸款組織提取所借貸款提供了保障。
第二方面
(二)依法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和事項,維護國家外資管理法規的嚴肅性,維護中外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各級審計機關嚴格按照國家財經法規、外資管理法規制度以及以中國政府名義同國外貸款機構簽訂的貸款協定進行審計。對審計中發現的弄虛作假、擠占挪用項目資金、私自買賣外匯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國外貸款機構違反貸款協定的過分要求,及時予以制止;堅持不糾正的,依法予以揭露和處理,從而保障了國家法規制度和利用外資項目協定、契約的貫徹落實,維護了國家在利用外資領域的經濟秩序。同時,促進了中國政府在利用外資方面實行的平等互利和效益原則的落實,保護了中外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改善了中國利用外資環境,增強了國外投資者對中國投資的信心。
第三方面
評審利用外資項目內部管理和
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是利用外資項目審計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審查評價,發現和揭示項目執行單位在財務管理、
採購管理、
物資管理、施工管理、質量管理和
成本控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分析原因,提出改進建議,促使項目執行單位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項目管理,嚴格控制項目執行的進度、成本和質量,提高項目建設的效率。對法規制度不適用或不完善所造成的管理問題,以及影響
巨觀管理效率的傾向性問題,審計機關則通過
審計意見書或
專項審計報告,向項目執行單位的行業主管部門、各級人民政府等,提出改進巨觀管理的建議,促使中國利用外資
管理體制不斷完善。
第四方面
(四)促進提高利用外資項目經濟效益
實現利用外資項目的經濟效益和整體效益,推動中國經濟結構的最佳化和經濟成長方式的轉變,促使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是中國利用外資的目的所在,也是防範類似東南亞金融風險、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根本途徑。無論是審計利用外資項目財務收支的真實性或合法性,或評審項目管理效率,各級審計機關都以促進提高利用外資項目經濟效益為著眼點。通過審計,發現影響實現項目經濟效益的障礙,分析評價排除障礙的途徑,向政府主管部門及時反映項目資本金不到位、配套資金不足、基礎設施不配套等阻礙項目建設和運營的外部條件問題,提出減少損失浪費、挖掘提高經濟效益內在潛力和增強外債償還能力的
審計建議。審計機關還通過綜合分析和揭示外資運用領域具有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向各級政府、主管部門提出提高外資使用效益等方面的建議,為各級政府積極、合理、有效利用外資,促進實現利用外資項目的整體經濟效益,加強對外資運用的巨觀調控,發揮了積極作用。
項目審計之國外貸款
國外貸款項目,是指使用國際組織、國際金融機構、外國政府及其機構(以下簡稱“國外貸款機構”),向中國政府及其部門提供的專項貸款所建設的項目,或向中國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單位提供的、由中國政府及其部門擔保的專項貸款所建設的項目。國外貸款項目審計指審計機關依法對國外貸援款項目和項目執行單位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的
審計監督活動。這項工作已成為各級審計機關開展利用外資項目審計的一項基本任務。?審計機關將國外貸款項目建設期審計作為年度必審項目予以安排,因為大多數項目貸款協定規定,接受國外貸款的中方機構必須在項目建設期的每個
財務年度結束後的規定期限內,向國外貸款機構提供經過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審計署根據國外貸款項目的債權債務關係和項目受益者的財政財務隸屬關係,按照審計署制定的《審計機關關於審計管轄範圍劃分的暫行規定》,確定審計分工,辦理審計授權。中央財政或國務院各部門及直屬企業事業組織直接受益、承擔債務或者提供債務擔保的項目,由審計署外資運用審計司
直接審計,或者授權有關審計署派駐地方特派辦和派出部門審計局審計。地方財政或地方政府及其各部門和所屬企業事業組織,接受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及其他中央主管部門轉貸或轉撥外資的國外貸援款項目,一般由審計署授權有關地方審計機關進行
審計監督。
審計方法根據具體情況選擇確定。基本程式是在審評項目
內部控制系統的基礎上,從審查項目財務報告編制方式開始,逐項審查財務報告反映的項目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審查項目周轉金帳戶,審評項目管理及資金使用效益。對負有直接償還外債責任的項目單位,還要審查其年度財務報告。
評審項目內部控制系統
內控系統評審要點在於審查、評價項目及其執行機構是否具備健全有效的授權控制、
職責分離控制、崗位責任制度、
資產保護控制、
內部審計和
稽核制度、帳務處理和財務報告編制的及時、完整、準確性控制及
會計檔案保管控制等機制,來保障經濟業務處理真實、合法和有效。
審查項目財務報告編制方式
國外貸款項目財務報告單獨反映項目自開工以來當年和累計的財務收支、項目建設進度以及資金運用成果,是項目管理部門、政府主管部門以及國外貸援款機構監控項目
建設成本、進度、質量及效益的重要對象,一般由項目
資金平衡表或項目
資金來源與運用表、項目(工程)進度表、項目貸款提取情況表等組成。使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專用帳戶的項目單位,要編制反映專用帳戶收、支、存情況的專用帳戶報表。使用費用支出表提取國外貸款的項目單位,還應編制費用支出匯總表。國外貸援款項目財務報告的編制方式,直接影響財務報告的公允性、可比性和有用性。審查項目財務報告編制方式,可以發現和防止技術性差錯,從而保證項目財務報告公允、可比、有用。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項目財務報告或項目匯總財務報告編制的依據、格式、內容、程式、時間等與有關
會計制度、項目協定和
國際會計準則的符合程度,以及前後一致性,有無缺表、缺頁、缺項、缺說明、錯格、錯行或漏填的情況。如發現有重大遺漏或重大差異的,應查明原因,並要求項目執行單位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的要求進行糾正,不能糾正的要在
財務報表說明中作適當註解。
2.項目財務報告中各類合計數計算的正確性,各種相關數據和相關
會計報表之間銜接
勾稽關係的符合程度,以及本期報告與上期報告的勾稽關係。對項目匯總財務報告,要重點檢查數據來源是否經過審計,上下級之間的往來數據處理是否正確。
3.會計報表和報表說明與有關會計
總分類帳和明細帳、
會計憑證及其他有關證明檔案、實物資產記錄的一致性。
審查項目資金來源
國外貸款項目資金是項目建設不可缺少的資源,總體上分兩類,即外資和國內配套資金。按資金性質及來源細分,外資可分為國際組織、國際金融機構和外國政府項目投資貸款及聯合融資;國內配套資金可分項目財政預算撥款、國內銀行貸款、企業債券、其他自籌和其他收入等。審查國外貸援款項目
資金來源是否真實、合法,是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的重要內容,具體包括以下三方面:
1.提取外資的進度、類別和比例遵守項目協定的情況,提款證明檔案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審批手續的完備性,會計處理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已提取外資金額同國外貸援款機構對帳單的一致性,以及按照項目協定或外資轉貸協定及時、足額向下級項目單位撥付已提取外資的情況。對援助實物,要著重檢查實物驗收手續完備性及
庫存實物與會計帳、表、證的一致性。重點查處擠占、挪用、轉移、貪污外資等違規、違紀行為
2.對項目單位先墊付項目建設費用,然後用
費用支出表或追溯報帳方式,或者在外資帳戶關閉以後以償付方式提取的外資,其墊付開支的範圍、用途、限額、程式、支付日期、審批程式和會計處理遵守項目協定的情況。尤其要逐項檢查費用支出表所列各項支出是否專用於項目建設,是否有合格的報帳證明檔案。對自營土建工程支出,要審查有無合格的監理師或工程師對工程進度和質量的驗收證明;對出包土建工程支出,要檢查是否具備合格的承發包契約、承包商提款申請和工程價款結算單等;對設備物資採購支出,要檢查有無合格的採購契約、供貨商發票、運貨單據等。要重點查處塗改、偽造提款證明檔案等弄虛作假行為。
3.按照項目協定,及時、足額籌集、撥付、核算和管理國內配套資金的情況。重點檢查各項配套資金是否及時、足額到位;自籌資金來源是否合法,有無違法集資、攤派,有無將國外貸援款兌換為人民幣充作自籌資金的情況;其他項目收入,如單項工程試運行收益和外匯帳戶存款利息收入等,是否按規定及時完整入帳,有無隱瞞收入或形成帳外資金的問題。
審查項目資金運用
國外貸款項目資金主要用於項目工程建設、設備和物資採購、人員培訓費和專家服務費等。其中,外資主要用於固定資產投資、引進設備和物資採購、外國專家聘用、出國人員培訓等必須以外匯支付的開支;國內配套資金主要用於為引進設備配套的土建工程建設、項目區移民、項目管理、預付工程款等不需使用外匯支付的境內開支。它們是項目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主要內容。審查項目資金運用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是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的核心任務。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項目支出。國外貸款項目支出分類比較特殊,通常分兩類,一類按國內基本建設支出項目分類,包括
在建工程、其他支出和交付使用
資產三項。其中,“在建工程”反映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支出、設備投資支出、待攤投資支出和其他投資支出:“其他支出”指除
基本建設以外的各項支出:“交付使用資產”反映
會計期末已完成購置、建造過程,並經驗收合格交付或結轉使用單位的各項資產的實際成本總額。項目財務報告中的項目進度表就是按這種分類綜合反映項目貸援款和國內配套資金使用情況。另一類按國外貸款項目協定確定的項目貸款“核定分配金額”項目分類,包括土建工程、設備採購、貨物採購、培訓考察、諮詢服務等。項目財務報告中的“項目貸款提取情況表”就是按這種分類反映項目貸款資金使用情況。
兩種分類都記錄和反映項目支出,有其內在聯繫,也有核算範圍不同造成的差異。?審計時,要檢查各項支出是否用於項目協定規定的目的和範圍,證明檔案是否合規、齊全,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有關
會計制度,同時注意核實兩種分類造成的支出項目之間銜接勾稽關係。重點檢查承發包契約和結算程式的合規性和真實性,有無工程非法轉包,或提高結算定額;工程
勞務支出,材料費,
間接費用和待攤投資的真實性和合規性,有無擴大支出範圍、提高開支標準、虛報支出及計算錯誤;已完工程交付使用程式的合規性,以及設備物資招標、採購、驗收、會計處理的合規性、正確性。對擅自改變外資用途、在招標採購中行賄受賄和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要依法懲處。?
2.實物資產。國外貸款項目資金有相當部分占用在實物資產上,具體包括:國外援助物資,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生產單位使用的各項
固定資產,購置的設備、物資、器材,以及為調度資金而購買的有價證券等。審計時,要檢查其支出是否真實,計價是否正確,會計處理是否合規,帳實是否一致,對領用、調撥、
盤點虧損處理的管理是否完備。對擅自轉讓、串換和變賣進口設備物資、利用有價證券搞非法交易等違規、違紀行為要重點依法查處。
3.預付、應收(應付)款。這類資金收支主要反映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預付備料款、工程款和大型設備款,應收(應付)國內外貸款利息、承諾費、資金占用費,以及其他應收(應付)款項。對這類資金,首先要檢查是否真實,支出證明檔案是否合規、齊全。要檢查應計國外貸款利息和承諾費的計算是否正確,還本付息是否及時。對有拖欠還本付息款的單位,要查明原因,促進償還。要重點查處利用這類往來帳戶轉移、挪用項目資金或調節項目
建設成本的違規違紀行為。
審查項目銀行帳戶
國外貸款項目銀行帳戶是存放、支付項目資金及辦理結算的主要工具,按幣種可分人民幣帳戶和外幣帳戶兩類,兩類帳戶可再細分為一般帳戶和專用帳戶。對項目銀行帳戶實施
審計監督,是國外貸款項目審計的一項重要內容。尤其對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外幣專用帳戶,每年必審,
審計意見要在
審計報告中專項表述。?
項目銀行帳戶的
審計方法和審計內容與一般銀行帳戶審計基本相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外幣專用帳戶審計有一些特殊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2.驗證國際金融組織撥付的開戶資金、回補資金、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入帳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3.審查各項支出的合規性,要逐筆檢查各項支出是否用於項目協定規定的用途,審批手續和支出證明檔案是否合規、齊全,應向下級項目單位撥付的報帳資金是否及時、足額下撥。
4.驗證年末結存和
在途資金是否真實,與項目財務報告中的銀行存款餘額的
勾稽關係是否銜接。
審查項目外幣業務
外幣收支在國外貸款項目財務收支中占有相當大比例。審查項目外幣收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是國外貸款項目審計不可缺少的內容。重點檢查發生外匯業務時或年末是否按國家規定的匯率折合人民幣記帳;外匯兌換和
匯兌損益的會計處理是否符合規定;有無擅自經營外匯業務、有無將項目外匯資金轉移境外開戶存放。對挪用、轉移、套匯、逃匯和私自買賣外匯的違規、違紀行為要依法查處。
評審項目管理和資金使用效益
高效的項目管理是實現和提高項目資金使用效益的可靠保證,實現項目資金使用效益才能達到利用國外貸款的根本目標。評審項目管理和資金使用效益是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的一項重要目標。評審內容主要包括:
項目管理系統,特別是
內部控制系統、外債債務管理系統和防範外匯風險機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在建項目建設目標或計畫執行目標、指標的實現程度;項目概(預)算確定的成本指標、定額的執行情況;項目竣工後使用或運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外債償還能力,以及對最佳化經濟結構、完善經濟成長方式、促進地區經濟平衡和國民經濟快速持續健康發展的影響等。
審查項目執行單位財務報告
對直接承擔國外貸款項目外債償還責任的項目單位,審計機關還要審查其單位財務報告。因為這類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直接影響項目效益和
償債能力。審計內容按項目單位所屬行業
財務收支審計要求進行。如,對
工商企業類項目執行單位,按工商企業審計規範進行;對金融企業類項目執行單位,按金融企業審計規範進行。重點審查與國外貸援款項目配套資金收支以及項目經濟效益和償債能力有關的資金運用、
資產、負債和損益,分析評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