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監督要點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監督要點》是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安全生產委員會2021年8月12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監督要點
  • 發布時間:2021年8月12日
印發通知,內容全文,

印發通知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監督要點》的通知
各市(地)住建局、哈爾濱新區住建局:
為推動全省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參建各責任主體和各級監管部門,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進一步規範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行為,確保舊改工程質量安全,我廳制定了《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監督要點》,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屬檔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監督要點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
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1年8月12日

內容全文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監督要點
為加強老舊小區改造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落實屬地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和參建各方主體責任,確保民生工程質量可控,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特制定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監督要點。
一、明確監督職責
各市(地)住建主管部門要督促建設單位辦理施工許可或“一會三函”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註冊,指導建設單位會同社區、居民共商改造標準,成立現場管理人員檢查組以及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督促指導參建各方主體完善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建立健全見證取樣人員備案、見證取樣送檢制度、監理報告制度、監理巡視、平行檢驗制度、監理預驗收制度、危大工程專項方案審核制度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等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工程質量終身制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提升工程建造品質、整改消除施工安全隱患,有效遏制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
二、明確監督要點
(一)質量監管要點
1.設計質量管理。加強設計和圖審質量監督,重點檢查外牆保溫、屋面防水、管道防腐保溫、井室內管道和管件設定等關鍵部位和重要節點的設計質量,以及設計人員駐場服務情況;檢查圖審機構施工圖審查質量和落實強制性標準情況,嚴防設計深度不足,防水、保溫工程等關鍵節點設計詳圖與實際不符等引發質量問題。
2.材料進場管理。加強建材進場驗收監管,重點檢查鋼筋、水泥、預拌混凝土、防水、保溫、管材、管件等建材質量證明檔案和性能檢驗報告齊全完備情況,以及按批次見證取樣送檢合格情況,並對主要建材進行監督抽測,建立主要材料抽測檔案管理移交制度,嚴防不合格材料進場使用。
3.屋面防水工程。加強屋面防水改造工程監管,重點檢查防水構造,包括結構層正確找坡、女兒牆部位防水處理、剛性防水層強度和分隔縫設定、柔性防水層鋪裝方向和搭接寬度、水落口部位防水等關鍵節點施工質量,嚴防滲、漏等問題發生。
4.保溫改造工程。加強外牆保溫改造工程監管,重點檢查外牆基層處理,保溫板膠粘面積、厚度、錨栓深度和數量,陰陽角和門窗洞口部位保溫板拼接以及拉拔試驗等施工質量情況;加強屋面保溫改造工程監管,重點檢查板塊鋪裝、分層錯縫等施工質量,嚴防保溫板脫落、牆面開裂和圍護結構透寒結露等問題發生。
5.窨井工程管理。加強檢查井、截污井等工程監管,重點檢查基礎工程和防水構造、管井與管道連線部位構造、混凝土的抗壓強度和抗滲性能、基坑回填土密實度、井蓋與道路連線部位處理等施工質量,嚴防塌陷、滲漏等問題發生。
6.管網改造工程。加強管道和管件安裝、防腐保溫等工程監管,重點檢查管道高程、軸線、管底坡度、支座設定、管節接口、防腐保溫處理等施工質量,嚴防管道斷裂、跑冒滴漏等問題發生。
7.小區配套工程。加強小區電氣、通信、道路及路燈等配套工程改造監管,重點檢查配套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情況,嚴防配套設施不完善問題發生;加強電氣、電纜改造工程監管,重點檢查強弱電工程線槽設定、排線固定、埋設電纜等施工質量,嚴防“空中蜘蛛網”問題發生。
(二)施工安全監管要點
1.腳手架安裝。加強腳手架架體設定情況監管,重點檢查腳手架基礎設定、剪刀撐間距、掃地桿數量、連牆件強度和連線方式、密目網和水平兜網設定、首層防護棚搭設等情況,嚴防高空墜落和物體打擊等安全隱患。
2.高處作業吊籃設定。加強高處作業吊籃固定和人員操作監管,重點檢查懸掛機構及前支架、配重方式和重量、制動器、限位裝置、防墜安全器、安全鋼絲繩、安全帶等設定情況,以及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嚴防傾覆、高墜等安全隱患。
3.施工機械管理。加強挖掘機、鏟車等大型機械作業安全監管,重點檢查項目部對操作人員關於大型機械作業區與水、熱、氣等承壓管線水平間距應1m以上、配合操作人員應在迴轉半徑以外等安全技術交底情況,嚴防違規操作傷人、壓裂承壓管道等安全隱患。
4.土方開挖管理。加強開挖坑(槽)溝安全防護監管,重點檢查按規定放坡或設定可靠支撐、上下坡道或爬梯、臨邊防護和夜間照明警示燈等情況,嚴防坍塌、墜落傷人等安全隱患。
5.現場消防管理。加強消防安全監管,重點檢查組織機構、動火作業審批、消防培訓、滅火器材、火災應急預案及組織演練等安全管理情況,以及電焊、氣焊專項防火措施制定落實情況,嚴防發生火災隱患。
6.有限空間作業。加強管道井、化糞池等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重點檢查“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以及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落實情況,嚴防中毒窒息安全隱患。
7.臨時用電管理。加強施工用電安全監管,重點檢查臨時用電設計、落實“一機一閘一保護”和電工持證上崗等安全管理情況,嚴防觸電傷人隱患。
(三)文明施工監管要點
1.公示制度落實。加強建設項目公示標識牌管理,重點檢查質量安全管理責任保障體系建設情況,以及工程概況、參建主體、項目管理班組、責任人和工程質量承諾書等信息公示情況,嚴防質量安全責任不清。
2.場容維護管理。加強施工場地場容管理,重點檢查施工圍擋設定、安全通道和作業區域分隔情況、安全警示標誌和夜間警示燈設定情況,嚴防髒、亂、差,污染周邊環境。
3.施工組織安排。加強施工組織管理,重點檢查工完場清情況,認真做好“三斷、三清、三規整”施工管理,三斷即切斷施工用水、用電、用氣;“三清”即清理建築和生活垃圾、建材邊角料、作業區粉塵;“三規整”即規整施工器具、安全措施用具、建築材料等情況,嚴防占道、破壞環境、堵塞交通等問題發生。
(四)承發包行為監管要點
1.建設單位行為管理。加強建設單位發包行為監管,重點檢查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個人或不具有相應資質單位的行為;將一個單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不同的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單位行為,嚴防建設單位違法發包。
2.施工單位行為管理。加強施工單位發承包行為監管,重點檢查施工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行為;把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行為;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行為,嚴防施工單位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
3.設計監理單位行為管理。加強設計、監理單位承包行為監管,重點檢查設計、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行為,監理單位轉讓工程監理業務的行為,嚴防設計、監理單位轉包和掛靠。
4.關鍵崗位管理人員行為管理。加強建設、施工和監理等單位關鍵崗位管理人員行為監管,重點檢查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的派駐代表,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取樣員,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見證員履職盡責行為,嚴防關鍵崗位管理人員脫崗、隨意變更、不在崗履職。
(五)建築工人實名制監管要點
1.建設單位管理。加強分賬監管,重點檢查建設單位按約定每月足額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行為,嚴防拖欠人工費。
2.施工單位管理。加強開設專戶和考勤監管,重點檢查施工總承包單位按要求在銀行開設建築工人(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監理單位人員按天考勤,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嚴防勞資糾紛。
3.銀行代發管理。加強工資發放監管,重點檢查勞務企業按月足額發放工資,通過專用賬戶委託銀行直接向勞務人員發放工資,嚴防工資發放過程出現拖欠。
4.施工現場管理。加強維權告示監管,重點檢查施工總承包單位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並標註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行業監管部門、勞資專管員、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嚴防拖欠農民工工資。
三、明確主要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住建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主管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建立專班負責、所屬職能部門各負其責加強監管,部門聯動機制,制定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專項監督方案,細化監管措施,加大監管力度,落實監管責任,真正把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建成便民工程、舒心工程和宜居工程,為城市品質提升夯實質量安全基礎。
(二)強化源頭管控。各地要壓實設計質量管控責任,確保設計檔案滿足編制深度要求,堅持“一樓一策”,深化設計室外地面下牆體、視窗、女兒牆、屋面等關鍵部位節能保溫構造,以及明確屋面防水、管道防腐保溫、井室內管道和管件設定等關鍵部位設計詳圖;對集中連片改造的老舊小區設計單位要選派人員“駐場”服務,及時解決工程施工圖紙存在的問題。
(三)強化監督管理。各地要根據城區老舊小區管網改造施工特點,加大防水、保溫以及管網改造等工程的關鍵工序監督抽查頻次,建立健全主要建材監督抽測檔案管理制度,並及時向物業部門移交備份;建立監理單位日報告制度,每日17:00前通過工作微信群向屬地建設主管部門上報夜間施工內容,監管單位安排夜間巡查;督促各參建單位對重要工序施工進行及時報驗,並安排隨機抽查。
(四)強化違法行為查處。 嚴禁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契約約定自行施工的內容分包給專業承包單位,管線單位自行出資的改造工程除外。各地對發現的轉包、掛靠、違法分包、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防水或保溫材料、不按圖施工等違法違規行為,要責令徹底整改、消除隱患,並高限處罰;對情節惡劣的應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加大懲戒力度,有效震懾違法違規行為。
(五)強化責任追究。各地要強化建設、施工、監理等責任主體監督檢查。未督促參建單位落實行業監管要求,限定期限內未督促有關單位整改或整改落實仍不到位的,省住建廳進行通報。監管責任履行不到位,年度內被省級以上住建部門通報2次以上的,省住建廳進行約談,有關情況通報屬地人民政府(行署)。發現監管部門人員插手工程的,按照《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移交紀檢監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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