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7年,崇明區人民政府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相關實施細則的要求,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的工作部署,圍繞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的各項重點工作,通過公開生態島建設的總體規劃、發展目標、重點工程、惠民政策,全方位向島內外公眾展示崇明的新形象。以打造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為目標,提高政府部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公開領域進一步拓展,公開內容進一步深化,公開平台進一步最佳化,公開實效顯著提升。
(一)加強總體部署,協調部門推進。按照上級部門要求,結合本地區政務公開工作特點,制定了《崇明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對年度政務公開工作在提高服務質量、加大監管力度、增進公眾理解等方面的重點工作進行部署。政府信息公開重點領域的工作任務分派到各個部門,對公開內容的深度、廣度以及公開載體提出具體要求。制定並公布了《崇明區人民政府公文發布實施辦法》,規範區政府公文公開發布,並要求區政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參照執行,為全區行政機關提高公文公開規範性和時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把握公開重點,突出區域特色。對規範性檔案、公共資金分配、環境保護、食品藥品監管、安全生產監管等重點領域從公開尺度、更新頻率、公開平台等方面加以規範。突出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的特色工作,通過《崇明2040總體規劃》等一系列關於生態島建設的規劃計畫、發展目標、重點工程、惠民政策的公開,以意見徵集、藍圖展示、便民指引等多種形式全方位展示生態島形象,通過移動互聯新媒體平台延伸公開觸角,增進島內公眾的獲得感和參與感。
(三)規範申請辦理,提升公開服務。針對本區域公開申請數量相對較少的特點,努力辦好每一個申請答覆,儘可能滿足公眾知情權。除書面答覆以外,做好和申請對象的溝通,通過多種途徑滿足申請人的訴求。加強諮詢服務,引導申請人正確行使申請權利。網上申請集中受理再分派給責任部門,加強對基層部門申請辦理的指導,協調多個部門應對涉及面廣的公開申請,提高答覆質量。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按照《條例》和《規定》要求的本級人民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止到2017年底,本縣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9012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17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524條。
(一)主動公開內容
規範性檔案公開情況。根據《上海市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規定》要求,加強規範性檔案的管理,規範性檔案使用特定編號,和一般公文相區別,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內容、有效期、定期清理情況、廢止情況等信息。發布了《崇明區被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實施辦法》、《關於促進本區農民向城鎮集中居住的指導意見》等規範性檔案。
人大代表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公開情況。參照國務院辦公廳和上海市政府辦公廳關於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公開辦法,由意見和提案的主辦部門公開復文,入口網站設立專欄集中發布。
行政權力信息公開情況。在去年公布行政權力和行政責任清單的基礎上對兩張清單進行了更新。繼續推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區級部門和鄉鎮政府在相關信息在產生後7個工作日內進行公示。推進“雙打”信息公開,協調市場監管、文化執法等多個部門集中公開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商品行政處罰信息。
財政和審計信息公開情況。政府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支出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全面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公開了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涉農補貼等民生支出情況。部門預算細化為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專項轉移支付預決算、稅收返還和一般轉移支付分地區公開。專項聯動資金公開包括項目名稱、補助標準、發放程式和資金分配結果等。實現了政府採購預算、採購檔案、採購結果等全流程公開。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先後公開了年度重點審計項目、上年度區級預算執行情況、政府投資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審計報告落實整改情況等。
公共資源分配信息公開情況。通過主管部門網站公示保障性住房配建地塊建設信息,公開內容包括項目名稱、地址、建設面積、套數、開工時間、移交時間、建設進度等相關信息,公布本區公共租賃住房供應房源清單、租金價格等信息。通過區政府主管部門網站、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公告欄、居(村)委信息公開欄做好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的初審、複審結果公開。
公共服務信息公開情況。在入口網站集中公開全區各個鄉鎮社區敬老院、助餐點等福利機構信息。及時更新公共運輸工具的線路安排和運行時間。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推進區屬中國小信息公開。公開了中小幼不同學段的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各學校、幼稚園招生計畫、劃區範圍、招生辦法、收費標準等。對公眾關注度較高的招生政策等進行專項解讀,對招生範圍、錄取分數等公開時效要求較高的信息通過微博、微信及時發布。定期發布供水水質信息,加強法定傳染病防控信息的公開,定期發布法定傳染病防控建議。
公共監管信息公開情況。市場監管部門主動公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日常監管檢查情況、食品監督抽檢結果、食品經營許可證發放情況、藥品及醫療器械許可情況、藥品零售企業行政檢查信息的通告和藥品經營企業GSP認證公告等。保證空氣品質的實時發布及預告,每一小時發布空氣品質指數以及首要污染物情況,並提供戶外活動建議。每月公布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狀況報告,包括監測情況、監測標準與方法、評價結果等。每月公布崇明區地表水質狀況,包括河流名稱、斷面名稱、水質類別等信息。每季度公布一次功能區噪聲信息,包括測點位置、功能區類別、晝夜噪聲指數及評價。
國資監管信息公開。公開了區屬國有企業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經濟效益等生產經營總體情況。公布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國有企業清理整合情況,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業績考核結果。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開情況。公布了2016年度崇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公開人才發展、房地產等熱點問題專門統計報告。針對生態島建設重點領域,發布工業能耗統計報告。每月公開本區經濟運行情況分析,公布工業生產、居民消費等統計數據。對本地區重要產業和重點企業的運行數據和數據分析進行公開。
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農村工作政策的情況。針對農民民眾獲取信息的習慣,以鄉鎮社區服務中心和村委的實體公開欄為重點,公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髮放情況、農村合作醫療投保和資金使用情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投保和養老金髮放情況、農村新增非農就業情況等。區農業主管部門圍繞美麗鄉村建設、農村綜合幫扶、村莊改造等重點項目公開項目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
政策解讀和輿情回應情況。制定並實施了《崇明區行政機關政策檔案解讀實施辦法》,實現區政府制發的政策性檔案和解讀稿同步起草、同步審簽、同步發布,解讀稿數量和質量明顯提升。圍繞世界級生態島建設等政府重點工作和教育、社會保障、就業創業等公眾廣泛關注的領域,及時進行權威發布和解讀。針對共享腳踏車等社會熱點,利用移動網際網路平台發布系列報導,及時解答網友疑惑,對網友反映的問題進行收集采編,並將有建設性的意見建議通報相關部門。
(二)主動公開途徑
主動公開途徑主要包括政府入口網站、“上海崇明”政務微信微博、政府公報、社區和村居公開欄等。入口網站以規範性檔案、本區發展規劃、政府部門公文、權威數據統計等信息為公開重點。“上海崇明”微博微信主要針對熱點問題和當前政府重點工作發布即時信息,著重進行政策解讀和熱點回應。政府公報主要提供區政府主動公開公文的正式文本。社區和村居公開欄主要公開和當地居民相關的社會保障、合作醫療、養老助老服務、社會救助等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區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49件,其中當面申請25件,網上申請48件,信函申請76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主要指向和土地使用權有關的政府信息,數量達到38件,其中拆遷補償相關申請19件、土地徵收相關信息11件,農村宅基地相關信息申請8件。其餘申請事項主要涉及城鄉建設規劃、財政信息等。
(二)申請處理情況
149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已經全部在《條例》和《規定》要求的答覆期限內予以答覆。
在149件申請中,答覆結果為“同意公開”的93件,主要涉及拆遷補償、征地批文等信息。其他情況56件,其中“涉及國家秘密”1件,“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3件、 “信息不存在”25件、“告知做出更改補充”6件、“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21件。
本區依據《條例》和《規定》為申請人申請政府信息提供諮詢服務,為申請人填寫申請提供指導。書面答覆寄出後,主動電話聯繫申請人對答覆進行解釋。
四、複議、訴訟情況
2017年度發生針對崇明區人民政府和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的信息公開申請答覆的行政複議案1件,沒有發生被人民法院判決違法的案件。
2017年度發生針對崇明區人民政府和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的信息公開申請答覆的行政訴訟案共4件,主要事由是對信息公開申請的答覆內容不服。其中1起被人民法院糾錯。
五、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7年我區的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和上級要求、公眾期盼相比,還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現在:公開內容不規範,一些基層部門政務公開的內容和格式沒有統一的標準。公開渠道單一,有些部門還沒有專屬的網站,也沒有開通移動互聯平台,公眾獲取相關信息不夠便利。公開意識有待提高,存在習慣性的保守傾向,沒有把“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貫徹到底。今年我區將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加以改進:
(一)以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為契機,提升服務質量
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推進基層政務公開規範化。規範鄉鎮和村居政務公開,對信息公開內容的格式、載體、時效等作出具體要求。根據公開對象關注點對公開內容加以最佳化,提高基層信息公開實際效果。統一規範基層部門的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建立標準的信息公開申請受理答覆流程。
(二)以提高網路工作平台使用率為重點,提高信息化水平
提高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平台的使用率,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製作和獲取的政府信息全部錄入平台,為政府數據深度開發和利用打好基礎。增加協同辦公平台信息公開模組的功能,主動公開和申請受理答覆的日常工作通過同一平台實現全過程網上辦理。
(三)以細化重點領域公開信息為抓手,深化公開內容
圍繞國務院和市政府辦公廳確定的公開重點,進一步細化公共資金、公共資源、公共服務、公共監管等領域公開內容,在公開規定內容的基礎上,根據區域特色和部門特點,進一步挖掘公開內容。豐富社區和村居公開張貼欄的內容,方便公眾就近獲取信息。落實“兩張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及時更新區政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
六 附表
| | |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