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普陀區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區財政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指標統計附表、附圖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根據《規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普陀區財政局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及答覆工作均順利開展。
一是加強組織,統一領導。我局以《條例》和《規定》為指導,按照《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17年普陀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普府辦〔2017〕57號)要求,(以下簡稱《公開工作要點》),召開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專題會議,認真部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定《普陀區財政局2017年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形成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業務科室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有效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是突出重點,強化執行。根據市級2017年信息公開要求(“在範圍上實現三個覆蓋,內容上達到三個全面細化”),按照“誰編制、誰使用、誰公開”原則,公開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除涉密部門外,所有使用財政撥款的部門均公開部門預決算)、專項資金預算、“三公”經費預決算和績效評價結果等財政信息。
三是夯實基礎,加強管理。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主動公開檔案、依申請公開檔案目錄;認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做好便民信息提供;每月按時報送政府信息公開統計數據,移交主動公開檔案,編制並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做好公文類政府信息目錄的備案及保密審查工作;積極組織專人參加各類培訓,為信息公開提供規範保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區財政局到2017年底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84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5條,新增行政規範性檔案2條。
(一)主動公開範圍
對照《條例》、《規定》及《公開工作要點》的要求,結合財政工作實際,穩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7年度,我局主要公開了以下兩方面內容:
一是財政預決算信息及其他財政信息。
本部門及單位預決算全面細化公開到按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其中,對一般公共預算中的基本支出,全面細化公開到按經濟分類的“款”級科目)。在已公開“三公”經費決算與預算比較情況的基礎上,進一步新增公開“三公”經費本年決算數與上年決算數的比較情況,更全面反映“三公”經費的跨年變動信息。依託全市政府採購信息管理平台公開政府採購中標和成交結果等情況的同時,將政府採購總體情況和支持中小企業等政府採購政策的落實情況納入部門預決算,將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設備的公開標準,從200萬元擴大調整為通用設備5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100萬元以上,更完整反映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進一步擴大績效目標和績效評價報告公開範圍。
公開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公開區本級2016年度預算績效情況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公開2017年對上海市普陀區環境監測站等10家單位會計監督檢查結果。
公開月度、年度財政收支情況。
牽頭各預算單位公開中央補助地方財政專項資金、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指導各預算單位公開政府採購相關信息。
二是業務類信息。
主要包括行政發文、行政審批事項及財政工作動態。行政發文類信息主要涉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部署、財政工作總結和部署、會計類工作布置、科技服務券工作辦法、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和限額標準、依法行政報告等;行政審批事項涉及我局13項行政審批事項的辦事指南,已於年初修訂後公開;行政權力事項涉及我局29項行政權力梳理,已於年末修訂後公開;財政工作動態由業務科室自行編寫,將開展財政工作中的成果、做法、經驗和獲得的市級、區級榮譽等信息公布,以更好地讓公眾了解財政,監督財政。
(二)主動公開途徑
我局圍繞民眾關心的重點和熱點問題,及時更新維護“上海普陀”入口網站上信息,涉及欄目包括“信息公開”、“財政資金”、“專項資金”、“網上辦事”、“政策解讀”等。在進行全文電子化公開的同時,向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中心報送紙質信息,方便公眾查閱,進一步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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