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 述
2018年,本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本市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積極圍繞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範,以公開促服務,始終堅持把人民民眾滿意度作為衡量政務公開工作效果的重要標準,以主動服務、便民快捷為要求,力求通過國辦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真正讓人民民眾看得到、聽得懂、易獲取、能監督、好參與,著力解決工作難點和瓶頸問題,切實提高人民民眾在政務公開工作中的獲得感。
(一)推進政務陽光透明,滿足民眾切實需求。一是著力抓好權力運行全流程公開。修訂《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將推進政務公開作為區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同時明確區政府及各部門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過程中應當依法履行公眾參與、民意徵集等法定程式。二是著力深化管理服務公開。將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辦事指南等作為各級行政機關基本公開內容,及時向社會公布並進行動態調整。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信息公開,有效促進政府管理公開、公平、公正。三是著力推進重點工作公開。結合“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以及打造政務服務新高地的要求,以區行政服務中心和網上政務大廳為主體,全面梳理線上線下平台的公開事項及業務流程。
(二)擴大政務開放參與,促進政民良性互動。一是健全信息發布、政策解讀與回應關切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本區進一步突出解讀重點,將各部門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等重要信息作為常規性工作,實現“應解讀、盡解讀”。堅持並完善區政府工作報告全面解讀、重大決策部署專題解讀機制、圍繞全區中心工作和重要民生事項做好深入解讀,凝聚發展共識。此外,不斷豐富解讀形式,積極運用數位化、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展現方式,全面、準確、生動解讀政策。二是擴大公眾參與,保障公眾積極有效參與政府工作。2018年6月15日,本區在全市首創舉辦了第一個區級“政府開放日”活動,並於12月21日舉辦了第二次“政府開放日”。市民代表走進區政府及區格線化中心、區行政服務中心、區檔案館等辦公場所,詳細了解政府部門工作流程和運行方式,區長、副區長及部分區政府工作部門的負責同志還接受了市民代表的現場提問,與市民民眾面對面溝通,共話各類民生話題。三是積極探索網路參與形式,提升公眾參與實效。2018年,本區聚焦政府重點工作和媒體關注、市民關心的熱點議題,組織策劃了6期“線上訪談”直播訪談節目,分別邀請區長周敏浩、各部門“一把手”走進入口網站直播間與網民進行互動交流。
(三)建好公開第一平台,提升政務服務水平。一是提高入口網站智慧型化、信息化水平。區政府入口網站是政務公開第一平台。目前區政府入口網站群集約化基礎平台搭建已全面完成,通過加強信息發布、解讀回應、辦事服務、互動交流等方面的標準化規範化,實現了區政府下屬各部門信息公開的統一格式、統一監控、統一管理和數據共享。二是加大探索創新力度,拓寬政務公開渠道。本區著力打造由政務公開自助服務終端、網路公眾平台、新聞發布會、12345市民熱線服務、政府公報、政務服務視窗等各種信息發布渠道組成的全天候、立體式政務公開模式。試點中,一些部門還結合重點領域積極推進特色平台建設。例如:區民政局開發了覆蓋全區259個居委會的“社區治理雲平台”。三是加強標準化試點成果的轉化運用。2018年1月和7月,本區對2017年本區發布的全國首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進行了修訂完善,陸續發布第二批、第三批標準,最終形成了由169項標準組成的普陀區政務公開標準體系。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本區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0859條,其中公文類政府信息2480條,黨政混合信息109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一)主動公開範圍
1、規範性檔案。2018年,本區制定並公布規範性檔案18件,並做到了100%配備圖文解讀和一問一答式的文字解讀。區政府新制定兩項規範性檔案,即《上海市普陀區工業用地出讓全生命周期管理實施辦法》和《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關於確定本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相關標準的通知》,均全過程公開了檔案草案、起草背景、公眾意見及意見匯總信息。另外,公開了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和清理信息。
2、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2018年,普陀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議3件(其中主辦件1件,會辦件2件)、市政協提案會辦件2件;收到區人大代表建議49件、區政協提案94件。經市、區相關承辦單位協同配合,普陀區所承辦的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均全部按期辦結,所有辦理結果均集中公開在“上海普陀”入口網站的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專欄。
3、規劃、統計和預案信息。
發布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項目等,同步開展解讀。發布了《上海市普陀區長壽社區C060102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D5街坊局部調整(公眾參與規劃草案)》等4處重要地區控詳規劃,及真光路(雲嶺西路-金沙江路)改建工程等4個重大建設項目的項目介紹和進展情況。
定期向社會通報本區經濟社會運行重要統計數據,介紹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發布《2017年普陀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及時更新《普陀統計月報》。
建立健全本區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普陀區防汛防台和整體抗風險能力,發布了《普陀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和《普陀區防汛防台預案》。
4、財政預決算、收費及政府採購信息。本區嚴格按照《預算法》及財政部關於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要求,依託區政府入口網站,最佳化完善財政信息集中公開專欄,方便公眾查閱和監督。在規定時限、規定欄目統一公開了區政府、部門、單位預決算信息和專項補助資金分配結果。全面公開區級政府債務總體情況,並分類細化公開了政府一般債務餘額和限額情況、政府專項債務餘額和限額情況。政府和部門預算編制說明更加詳細,政府層面公開決算時同步公開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說明;部門公開預算時,同步公開本部門國有資產占用及績效目標管理情況,公開決算時,同步公開本部門的重點項目績效評價結果。進一步深化公開內容,選取部分區級部門的重點項目經費情況在部門預算公開時一併公開。
公開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明確項目名稱、設立依據、徵收方式和標準等。
公開《普陀區2019-2020年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採購公告、單一來源採購公示和中標結果公告等政府採購信息。
5、公共監管信息。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定期通報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發布了《2017年普陀區食品安全“守信超市”名單的公示》,定期發布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督抽檢結果。區環保局公開了《普陀區2018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每季度公開雙隨機檢查情況。保障飲用水衛生安全,區衛計委定期向社會公開二次供水(用戶水龍頭水)水質監測結果。規範房地產市場,區房管局公開了《普陀區房地產開發企業暫定資質一覽表》。
6、公共服務信息。結合標準化規範化試點項目,梳理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社會救助、養老服務、戶籍管理等領域的公共服務信息,增強市民辦事的便捷性,提高老百姓的獲得感。公開《普陀區促進創新創業人才發展實施意見》等檔案,主動公開新一輪鼓勵創業帶動就業計畫、技能提升行動、人才引進等規劃計畫信息。公開《普陀區中國小校園信息化建設標準(試行)》、《普陀區教育局關於2018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教育綜合改革和各類招生入學信息。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事業單位信息,並發布《健康普陀2020實施方案》。實行救助實施過程公開,加大救助對象人數、救助標準、補助水平和資金支出等信息公開力度。
7、重大建設項目和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區發改委公開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結果、項目建議書批覆結果、項目備案等行政審批信息。區建管委公開了花家浜路(金沙江路-棕櫚路)新建工程、桃浦西路(古浪路-區界)新建工程、真光路(雲嶺西路-金沙江路)改建工程、金昌路-交通路(嘉定區/普陀區區界~普陀區/靜安區區界)道路新建、改擴建工程等四項重大工程建設信息。區規土局公開了招拍掛出讓公告,出讓地塊,出讓結果公示,擬征地告知書,征地批文,一書四方案,徵收土地方案公告等一系列土地信息。區房管局公開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分配和房屋徵收補償等信息。
8、國資監管和國有企業信息。更新本區國有企業基本情況,及時公開區國資委系統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以及區國資委系統企業外部董事、監事任免情況。按月發布國企總體經營情況及各類企業主要經濟指標,公開2017年度區管國有企業業績考核結果、區管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總體情況。
(二)主動公開途徑
1、政府網站。“上海普陀”入口網站是普陀區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開設“普陀區全力打響上海四大品牌建設”、“提升城市宜居水平”、“科學配置公共資源”等專題,集中展示熱點信息。2018年大力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整合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區政府入口網站群集約化基礎平台搭建,通過加強信息發布、解讀回應、辦事服務、互動交流等方面的標準化規範化,實現了區政府下屬各部門信息公開的統一格式、統一監控、統一管理和數據共享。在全市範圍內率先上線主題服務事項,圍繞民生熱點社會關切,將辦事服務細分成與之相對應的智慧型互動式專題,用更通俗易懂的語言、活潑生動的形式對事項名稱、所需材料、所需條件進行“語義轉換”,並形成一體化的事項辦事流程。
2、政府公報。發行區政府公報4期,每季度第三個月15日出版,通過區行政服務中心、區市民服務中心、區檔案館、區圖書館、區房管局和各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居(村)委會等免費向公眾發放,每期發放量4950份。
3、政務微博、政務微信。著力建設政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政務信息發布渠道,積極與公眾開展互動交流。利用“普陀區政務微博發布廳”,有效發揮普陀區政務微博群的聯動宣傳作用。改版“上海普陀”政務微信,圍繞微政務和微服務,及時發布普陀區新聞和政務信息,提供多種政務服務。設定政務公開專欄,同步發布區政府入口網站最新公開信息,匯總圖文解讀和政府公報,方便民眾查閱,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線上申請功能,拓展依申請公開渠道。通過政務微博、微信,及時發布回應“雲嶺東路塌陷事件”、“快遞小哥雨中哭泣”、“武寧路牽引車撒落磚塊事件”等社會關切熱點信息,並對於市民反映的確切真實的問題,及時予以回復,讓市民感受到政府服務的溫度。
4、公共查閱點。通過區檔案館、區圖書館公共查閱點和各街道(鎮)公共查閱點為市民民眾查閱、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5、自助服務終端。升級區行政服務中心、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中心及長壽街道、曹楊街道、萬里街道、長征鎮四個街鎮設定的政務公開自助服務終端,並將系統整體接入社區治理雲平台,使本區259個居委會居民均可通過社區治理雲平台自助查詢或申請政府信息。
6、其他渠道。通過新聞發布會、“普陀有線”電視、《新普陀報》以及各街鎮報紙主動發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18年,本區依申請公開目錄新增245條信息。
本區各行政機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953件,比2017年增加64件。其中當面申請140件,網路申請658件,信函申請155件。當面申請數繼續下降,信函申請數與2017年相比基本穩定,網路申請占比由2017年的64.6%進一步增加到69.0%。
本區各行政機關中,申請量列前五位的分別是區市場監管局、區規土局、區房管局、區政府、區商務委。
從申請內容來看,主要集中在市場監督管理、城鄉規劃建設和土地管理、房屋徵收與補償等方面。
(二)申請處理情況
2018年共答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935件,其中923件在15個工作日內按時辦結,12件為延期後在規定時限內辦結,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速度加快,延期答覆數較2017年大幅減少。
2018年答覆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公開或者部分公開的總計414件,占申請總數的44.3%。其中,“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的47件,“同意公開答覆數”的358件,“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的9件。
“不同意公開答覆數”總計78件,占申請總數的8.3%。其中,“涉及個人隱私”的4件,“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的63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11件。
其他情況443件,占申請總數的47.4%。其中,“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86件,占申請總數的9.2%;“申請信息不存在數”103件,占申請總數的11.0%;“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132件,占申請總數的14.1%;“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122件,包括告知申請人應通過諮詢、信訪、檔案等途徑辦理等類型,占申請總數的13.1%。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根據《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物價局關於轉發<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滬財稅〔2017〕27號)規定,本機關停徵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故2018年依申請公開公開無收費產生。
四、複議、訴訟、舉報投訴情況
按辦結時間統計,2018年發生針對本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答覆的行政複議案22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請公開市場監管、舊區改造、事業單位等相關信息。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18件,“其他情形數”4件,4件均為駁回申請人的複議申請。
按辦結時間統計,2018年發生針對本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36件,主要事由是市場監管、舊區改造、醫療衛生、土地規劃、教育等,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32件,“被依法糾錯數”4件。
2018年本區未產生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的舉報投訴。
五、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8年,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政府信息公開主動性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政民互動活動內容和形式有待進一步提升;三是政務公開渠道有待進一步最佳化。
針對以上不足,2019年本區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強化政策解讀,加強政府信息發布、解讀與回應;在政府開放日活動基礎上總結經驗,進一步創新公眾參與模式;推進政務平台信息的互聯互通,全面提升公眾對政府工作的滿意度。
六、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8年度)
填報單位: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
| | |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