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普陀區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區司法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投訴舉報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2018年度普陀區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2018年,區司法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本市、本區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積極圍繞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範,以公開促服務,始終堅持把人民民眾滿意度作為衡量政務公開工作效果的重要標準,以主動服務、便民快捷為要求,著力解決工作難點和瓶頸問題,切實提高人民民眾在政務公開工作中的獲得感。
一是不斷深化管理服務公開。及時向社會公布並動態調整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辦事指南等內容,以陽光透明的政務,切實滿足民眾需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信息公開,有效促進管理公開、公平、公正。
二是不斷深化政務開放參與。擴大公眾參與,保障公眾積極有效參與政府工作。2018年8月、12月,先後兩次開展區社區矯正中心開放日活動,邀請社區居委代表、黨代表、人大代表及區委老幹部局“普老伴成長”工作室志願者等近距離了解社區矯正工作。2018年10月23日,聚焦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物業糾紛調解等熱點議題開展12348法律服務在身邊直播訪談,局領導與網民進行互動交流。
三是不斷深化公開平台建設。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目錄、公開月報表等報送工作,及時維護“上海普陀”、“上海普陀·司法局”入口網站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平台”。2018年7月建立“上海市普陀區司法局”微信公眾號,加強“法星線上”微信公眾號建設,進一步擴大司法行政工作影響力和覆蓋面。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區司法局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16條,其中,年度報告1條,政策依據1條,計畫總結3條,財政信息6條,行政發文8條,行政工作動態信息97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一)主動公開範圍:
1、按照規範統一編制和發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目錄》和《依申請公開目錄》。
2、及時對區司法局機構設定(包括領導分工、機構職責和內設機構)進行維護、更新。
3、繼續做好2017年度區司法行政工作總結、2018年度區司法行政工作要點、區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的公開。
4、按照區財政局有關要求,主動公開本單位2017年度收支預算情況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5、公開區司法行政系統2018年立項調研課題。
6、公開區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情況,2018年,區司法局收到區人大代表建議1件、區政協提案2件,均按期辦結,辦理結果均集中公開在“上海普陀”入口網站的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專欄。
7、公開關於建立上海市普陀區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實施意見。
8、公開關於成立普陀區司法局律師懲戒委員會的實施方案。
9、公開關於在本區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
10、公開關於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實施方案。
11、公開需要向社會公布的司法行政業務工作相關信息。
(二)主動公開途徑:
1、入口網站:“上海普陀”網站、“上海普陀·司法局”入口網站。
2、公共查閱點:區檔案館。
3、政務微博、政務微信。依託“上海普陀司法”微博、“上海市普陀區司法局”、“法星線上”微信公眾號及時發布區司法局新聞和政務信息,並及時對社會關切熱點信息予以回應。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區司法局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件,其中網路申請1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涉及法治政府建設。
(二)申請處理情況
本年度答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件,其中1件為15個工作日內按時辦結。
在答覆中,“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的1件,占申請總數的100%。
(三)依申請收費情況
根據《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物價局關於轉發<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滬財稅〔2017〕27號)規定,本機關已停徵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故2018年依申請公開公開無收費產生。
四、複議、訴訟、舉報投訴情況
本區司法局2018年度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0件;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0件;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舉報投訴0件。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是規範工作制度流程,從源頭把好公開關。在實踐中進一步修改完善《普陀區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法(試行)》,強化公文公開屬性的基礎管理,嚴格按照《辦法》要求,實行科室、辦公室、分管領導分級審查,主要領導負責的責任制度,從源頭把好公開關,切實提高公文類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率。
二是加強業務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公開意識。做好教育培訓,學習借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比較好的兄弟單位的先進經驗,進一步增強工作人員的公開意識和業務水平,切實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量和效率。
三是發揮載體宣傳作用,進一步拓展公開渠道。完善普陀區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的功能和布局,不斷增加為民服務視窗,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向基層延伸。維護和管理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平台,及時錄入和發布信息,切實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便捷性和透明度。
六、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統 計 指 標
代碼
單位
統計數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1100
116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數
1110
0
制發規範性檔案總數
1120
0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1210
0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1220
116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1230
0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1240
0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1250
0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2100
0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2210
0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2211
0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2220
0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2221
0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2230
0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2240
0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2250
0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一)收到申請數
3100
1
  1.當面申請數
3110
0
  2.傳真申請數
3120
0
  3.網路申請數
3130
1
  4.信函申請數
3140
0
  (二)申請辦結數
3200
1
  1.按時辦結數
3210
1
  2.延期辦結數
3220
0
  (三)申請答覆數
3300
1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3310
1
  2.同意公開答覆數
3320
0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3330
0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3340
0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業秘密
3342
0
涉及個人隱私
3343
0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3344
0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3350
0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3370
0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3380
0
四、行政複議數量
4000
0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4100
0
  (二)被依法糾錯數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數
4300
0
五、行政訴訟數量
5000
0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5100
0
  (二)被依法糾錯數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數
5300
0
六、舉報投訴數量
6000
0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7000
0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8100
1
  (二)設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8200
0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8300
2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8310
0
  2.兼職人員數
8320
2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8400
萬元
0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9100
0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9200
0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9300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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