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統計局政務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統計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舉報申訴情況,諮詢處理及政務公開工作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主要指標統計附表。本年度報告在上海統計網上公布,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本局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度上海市政務公開考核評估實施方案〉的通知》(滬府辦發〔2017〕61號)的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認真貫徹落實政務公開的各項規定,不斷加強政務公開報送工作,提高政務信息公開實效,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我局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不斷加強我局政務公開組織體系和公開渠道建設。成立了由分管局領導為組長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包括辦公室(網管中心)、法規處、綜合處以及各專業處室等職能部門的負責同志。局政務公開辦事機構設在辦公室,指定辦公室和法規處的兩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日常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並通過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進行組織協調,明確各個部門的職責,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精心組織,做好安排部署、情況綜合、督促檢查、組織考核等工作,共同抓好上海統計政務公開工作的落實。
同時,我局從實際出發,結合統計自身特點,積極推進統計政務公開逐步由靜態的信息公開向動態的過程公開延伸,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工作水平。積極按照“以規範促落實,以服務求實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務公開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充分發揮統計外網公開的功能,實現政務公開內容的資源整合、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進一步推行網上辦事、信息查詢、便民問答等服務;充分發揮信息公開受理點服務視窗的功能,實現政務公開與為民辦事的有機結合,為民眾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公共服務。在本局內部,加強對各處室負責數據發布工作的人員進行相關政務公開的培訓,以確保各類政務信息發布的時間和準確度。對媒體記者實施“記者培訓班”制度,對GDP、勞動工資、居民收入等統計指標概念和統計方法口徑等向媒體作詳細的釋義,從而大幅減少公眾對統計指標的誤讀和誤判。
依據《上海市統計局 國家統計局上海調查總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細則》,在擬文稿流轉過程中,首先經起草人確定文稿公開屬性(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然後經過局辦公室審稿、核稿並進行保密審查,最終由局領導簽發,確保公開屬性逐級審核。完成與全市信息公開平台銜接,由法規處負責接收平台信息並按時處理完成並上報。
繼續積極推進“五公開”。市統計局法規處負責對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並報市政府辦公廳備案予以發布。市統計局財務處依據市財政局工作要求,制定每年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執行情況,經分管局領導同意,在“上海統計”網站上予以公布;同時,如公眾對專項資金使用有疑問,由財務處專門進行解釋。
繼續做好企業一套表制度、數據採集處理軟體系統和聯網直報等統計工程建設,做好統計政務信息公開,廣泛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上海市統計條例》的宣傳工作,規範統計事務辦理程式,提供統計標準和制度查詢,公開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引導社會公眾了解和支持統計工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本市有關統計數據管理與發布工作的規定,加強對網路信息的審核力度,對公開信息在發布前進行嚴格保密審查。嚴格按照《上海市統計局、總隊辦公室關於加強統計數據信息發布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明確了對敏感數據及需要國家核定的不確定性數據,要堅持內外有別、規範發布的原則;根據保密工作的要求,凡對外發布的統計信息必須填寫《市局、總隊對外發布統計信息審核單》,需經送審處室、局綜合部門、分管領導三重把關,堅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
本局常設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1個,並配備全職工作人員1名,兼職工作人員34名(包括各部門信息公開聯絡員),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視窗和各統計專業職能部門的工作溝通聯繫,進一步促進視窗諮詢受理服務水平的提升,積極宣傳統計政務、解答統計數據信息問題、提供統計信息公開服務,確保本局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的正常順利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截至2017年底,本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735條(註:整組或整套數據以單條信息統計),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17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76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數據類信息133條,約占76%;公文類信息23條,約占13%;統計分析9條,約占5%;其他類信息11條,約占6%。
本局繼續加強網站在信息公開方面的建設,完善信息發布和諮詢功能,充分利用統計網路平台、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平台以及上海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管理套用系統。採用“外網受理、區域網路辦理、外網反饋”的工作模式搭建諮詢受理平台,結合當面受理和信函受理的方式,確保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受理渠道的暢通,通過統一受理、部門分辦,加強局、處各級領導的審核,確保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流程和效果的規範。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7年度,本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14件,其中當面申請143件,網上申請68件,信函申請3件。申請的信息內容按數量依次是:本市新建住宅平均銷售價格數據、本市居民收支數據、人口構成數據、能源以及產業等經濟統計數據,現已全部答覆。其中“同意公開和部分公開”196件,合計約占總數的92%;“信息不存在、不屬於本局職責許可權範圍等”18件,占總數的8%。
為確保申請的有效答覆,在申請信息公開受理過程中注重加強申請前的諮詢服務,耐心仔細審核申請需求,嚴格針對申請人的申請要求進行答覆,確保數據的口徑合理、規範和統計方法制度規定的口徑一致,盡力同申請要求不太明確的申請人進行解釋溝通,及時引導補正申請,力求縮短答覆時限和提高答覆效果,並注意為不屬於本局信息公開範圍的申請者提供方向。
本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經費以少量紙張印刷費和郵寄費為主,直接通過日常行政經費支出,對社會公眾申請不收取費用。
四、複議、訴訟和舉報申訴情況
本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行政複議案件1件,經國家統計局行政複議,維持我局原答覆;無行政訴訟和舉報申訴情況。
五、諮詢處理及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本局2017年度共接受公眾諮詢3853次,其中諮詢電話接聽3392次,當面諮詢接待225次,網上諮詢236次。
2017年,本局在“上海統計”網站上發布“統計新聞”63條、“區縣新聞”107條。作為涉及全市範圍的重要工作,在新聞媒體上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上海市統計條例》的宣傳工作。
2017年提供各類統計分析報告、經濟社會信息500多篇,被市委、市政府辦公廳採用140餘篇(次),被國家統計局採用8餘篇。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主要問題是統計信息公開的時效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業務能力等需要進一步提升。2018年,我局將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和《規定》的要求,增強統計“四個意識”,不斷加大主動公開範圍和力度,完善統計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機制,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量和水平。一是繼續加強統計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的建設,不斷最佳化統計信息網的服務功能,豐富信息公開內容,為推進統計信息公開、提供優質統計信息服務。二是進一步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包括健全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加強統計政務信息公開各職能部門以及相關人員之間的協調配合,確保全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有效穩步推進。
七、主要指標統計附表
填報單位:上海市統計局
統計指標
代碼
單位
統計數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1100
176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數
1110
0
制發規範性檔案總數
1120
0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1210
1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1220
176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1230
83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1240
0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1250
0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2100
0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2210
3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2211
0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2220
0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2221
0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2230
3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2240
0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2250
0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一)收到申請數
3100
214
  1.當面申請數
3110
143
  2.傳真申請數
3120
0
  3.網路申請數
3130
68
  4.信函申請數
3140
3
  (二)申請辦結數
3200
214
  1.按時辦結數
3210
214
  2.延期辦結數
3220
0
  (三)申請答覆數
3300
214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3310
0
  2.同意公開答覆數
3320
196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3330
0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3340
0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業秘密
3342
0
涉及個人隱私
3343
0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3344
0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3350
5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3360
13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3370
0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3380
0
四、行政複議數量
4000
1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4100
1
  (二)被依法糾錯數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數
4300
0
五、行政訴訟數量
5000
0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5100
0
  (二)被依法糾錯數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數
5300
0
六、舉報投訴數量
6000
0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7000
0.00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8100
0
  (二)設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8200
1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8300
35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8310
1
  2.兼職人員數
8320
34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8400
萬元
0.00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9100
1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9200
1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9300
人次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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