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統計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複議、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其它相關工作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以及主要指標統計附表。

一、概述
根據《規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局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此,專門配備了1名全職工作人員、2名兼職工作人員,設立了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截至2008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順利開展。
2008年,本局根據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統一部署和總體要求,以認真貫徹實施《條例》和《規定》為契機,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促進統計事業發展。
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建設。本局以辦公室為政府信息公開辦事機構,各部門各司其職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登記、查尋、辦理、備案、統計等具體工作,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提供相關公開信息,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程式規範,運轉有序。
為了認真貫徹實施《條例》和新修訂的《規定》精神,本局2008年重新修訂了《上海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規定向社會主動公開的信息範圍包括本局的機構設定和基本職能,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部門統計調查查詢,網上辦事,以及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本局全年受理諮詢總計4138次,為社會公眾提供了形式多樣的統計信息服務,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局到2008年底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497條,全文電子化率達99%。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2條。
為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內容,本局結合工作實際,重點公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一方面繼續加強統計數據的發布和諮詢工作。《上海統計年鑑》每年公布的統計指標達8000餘個,月度統計指標也達1000餘個,統計數據內容涉及公眾較為關注的人口和勞動力、國民經濟、價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會事業和經濟行業的基本情況。另一方面加強統計信息分析的提供。為了讓公眾更好地通過統計數據,了解上海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情況,本局結合各階段的經濟運行情況,適時提供本市各類經濟進度分析,2008年上海統計網刊登相關統計分析達100餘篇。
為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渠道,本局在做好新聞發布會、電話諮詢、現場接待等工作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統計網站的優勢,加強統計年鑑、統計公報、統計月度數據的發布和管理,做好網上諮詢的處理。根據信息公開諮詢的實際情況,本局在諮詢處理過程中,加強與社會公眾的溝通,採取各種諮詢方式相結合,以獲取較好的處理效果。2008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頒布25周年,也是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年,本局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積極宣傳統計法和經濟普查的相關知識,使社會公眾了解統計在國家決策和管理推動科學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認識開展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主動引導社會公眾自覺遵守法律規定,自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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