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 述
根據《規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此,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配備了2名全職工作人員,設立了1個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除了依託檔案館外攤新館作為公共查閱點外,還專門在辦公所在地開闢了1個公共查閱點。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各項工作開展順利。
2008 年隨著《條例》和新修訂《規定》的實施,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入了新階段。在局領導高度重視和領導下,我局及時調整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組成人員,修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加強上海衛生信息網建設,推進信息公開的全行業管理,形成信息公開的聯動效應,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結合衛生信息網建設,放大信息公開服務功能。
2008 年上海衛生信息網進行了改版,在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功能的基礎上,擴大服務類信息的提供和查詢,增加互動類欄目,完善網上辦事功能,為市民提供更為便捷的服務。改版後,網站主要欄目從原先的38個增加到63個。一些市民關注度較高,網上諮詢較頻繁的信息被放置首頁。增設了“衛生專題”欄目,根據階段工作重點,設定相應專題集中發布信息。設立了“線上訪談”欄目,邀請行政領導和專家與市民就衛生政策解讀和健康保健諮詢展開互動。整合本市“12320”和上海衛生監督網站的社會服務功能。經過改版的網站,不僅為政府信息公開提供了平台,而且有效放大和延伸了政府信息公開的便民利民的服務功能。
(二)結合機關制度建設,做實信息公開工作.
在《條例》頒布和新修訂的《規定》實施後,我局對《上海市衛生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又一次進行了修訂的。《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機關各處室信息公開工作中的職責和義務,並就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的管理指導職能做了明確規定。同時就公文類信息公開屬性的認定程式、信息發布的協調機制、保密審核,法制審核以及信息發布程式、向檔案館報送主動公開程式等都作了具體規定。
制定並實施了與《實施細則》相配套的《上海市衛生信息網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明確了局機關職能處室和有關單位在網站建設和管理應承擔的職責,欄目內容、網站安全和督查評估等要求。同時附有網站各欄目信息維護一覽表,明確每個欄目信息維護的責任部門,信息發布的審核流程,更新頻率等要求,從而確保網站信息發布的及時有效和網站信息的安全。
(三)結合全行業管理,推進衛生系統信息公開工作
為確保《條例》和新修訂的《規定》在本市衛生系統的有效實施,我局著重開展了四方面工作:一是轉發了《衛生部關於做好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工作的通知》的檔案,檔案中對本市醫療衛生機構提出了貫徹落實的具體要求。二是召開了全市衛生系統幹部大會,全面動員和部署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工作。三是編印了信息公開檔案彙編,收編了有關法規、規章、國務院和衛生部的規範性檔案和市衛生局信息公開實施細則、上海衛生信息網管理辦法等檔案,並下發到全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四是開展了區縣衛生局、市級醫療衛生機構、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局機關各有關處室聯絡員信息公開業務培訓,就醫療衛生單位如何開展信息公開工作做了具體布置。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到2008年底,本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749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48條。
在本年度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政策法規類信息14條,占比4%,其中涉及醫療衛生的國家法律法規9條,我局的規範性檔案5條;規劃計畫類的信息1條;本部門業務類信息333條,占總體比例95.7%。業務類信息主要包含行政許可、辦事規程、醫政管理、血液管理、衛生監督、疾病預防、醫學教育與科研、藥事管理、健康城市、婦幼保健、社區衛生、衛生法制、精神文明建設、綜合管理、醫療收費標準、中醫工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規劃財務和人事管理等內容。
主動公開信息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內容,所占工作比重最大,市民獲益也最直接,社會關注度最高,因而我們也投入了很多精力,不斷完善提高主動公開信息的時效、質量。我們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根據公眾需求,及時有效發布信息。隨著機關辦公自動化程度提高,2008年我局公文類政府信息平均發布時間比往年明顯提前。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與公眾密切相關的信息如社區衛生服務、孕產婦保健、預防接種、傳染病疫情、疾病防治、醫療服務、醫療收費標準、醫療機構、執業醫師管理、醫療事故處理、愛國衛生、醫學教育、辦事規程、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等信息占信息總數的96%以上。為了使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貼近市民需求,我局通過網上諮詢、電話諮詢和網上受理信息公開申請等渠道,了解掌握市民的信息需求,對市民關注度高,諮詢比較集中的信息,及時編制整理,在網上主動公開。如整理“本市具有開展助產、終止妊娠和節育手術資質的醫療單位名單”、“上海市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情況”等信息在“網上查詢”欄目中提供查詢。在網站改版過程中專門開設了“疾病防治”、“家庭導醫”、“健康保健”、“案例選編”等服務類欄目,方便公眾查詢。開設了衛生專題欄目8個,整合了“抗震救災”、“疫情信息”、“實事項目”、“社區衛生服務”、“醫院管理年活動”等事項的相關信息900多條,集中向公眾提供。
(二)多種渠道並存,及時發布信息。我局政府信息公開主要渠道是,上海衛生信息網、局本部信息查閱室、市檔案館、“中國上海”入口網站和新聞媒體等。我局認真做好主動公開信息向市檔案館送交工作,確保每月二次向市檔案館寄送紙質信息和網上遞交電子信息。實時更新本局公共查閱點供市民查閱的紙質信息。做好向“中國上海”入口網站的信息報送工作。做好向新聞媒體及時發布政府信息的工作。同時做好公文類信息目錄備案工作。
(三)多種形式開展信息互動。為加強與社會的信息互動,我們採取的措施,一是依託網站開展網上公示、網上徵求意見、網上調查、線上訪談、網上評選等各類互動工作,如“上海市公共衛生優秀青年人才”候選培養對象名單網上公示,“有關吸菸”的網上調查,“2009年本市衛生系統實事項目”等的網上徵求意見,“關注災區衛生防疫”等10個專題的網上線上訪談,共開展互動項目24項,有1431人次參與。二是依託12320上海公共衛生公益電話,解答市民的疑問,諮詢內容涉及廣泛,包括就醫指導、慢性病的防治、婦幼保健、傳染病的防治、預防接種、心理諮詢等各類問題。定期開展健康保健類專題,邀請專家坐堂現場答疑。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局200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58件,其中當面申請34件,網上申請119件,信函申請3件,其他形式申請2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看,大約65.8%以上是涉及機構和醫務人員執業和許可信息,15.2%是涉及醫政管理、衛生監督和疾病預防等業務類檔案信息,5%是涉及社區衛生相關政策,其餘為衛生數據、辦事程式等信息。
在158件申請中,有5件由申請人主動撤銷,在已經答覆的153件申請中,
“同意公開”的132件,占總數的86.3%,主要涉及機構和醫務人員執業資質和許可信息、業務類檔案、收費和辦事程式等信息。
“部分公開”的有3件,占總數的2%。主要涉及調查材料、統計信息及分析材料等信息。
“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5件,占總數的3%,主要涉及信訪處理事宜、有關問題諮詢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8件,占總數的5%,主要涉及醫療機構許可信息、轉發檔案、有關政策制度及統計數據等信息。
“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3件,占總數的2%,主要涉及市容管理局、浦東新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職權範圍內的信息。
“不予公開”2件,占總數的1%,其中1件屬於其它法規規章規定不予公開的內容,1件系涉及個人隱私不予公開。
此外,我局認真受理市政府辦公廳轉來的信息公開申請2件,均予以答覆。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本地公民提出申請有127件,占全部申請的80.3%,外地公民申請有17件,占全部申請的10.8%,本地法人申請有6件,占全部申請的3.8%,外地法人申請有8件,占全部申請的5.1%。
四、諮詢處理情況
2008 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172571人次,其中公共查閱室接待88人次,諮詢電話接聽170242人次,網上諮詢2241人次。本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507780人次。
五、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本年度沒有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1件,靜安區法院受理,作出駁回訴求的判決。
六、政府支出與收費
(一)目前政府信息公開專職人員為2人。各職能處室設政府信息公開聯絡員各1人。
(二)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與實際支出情況
從200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入正常運轉以來,對政府信息工作的財政支出主要為日常辦公經費,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的專項支出。
( 三)與訴訟(行政複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支出情況
2008年度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訴訟費用支出50元。
( 四)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情況
全年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收取費用640.4元。
七、其他工作情況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檢查評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對本級關、區縣衛生局、有關醫療衛生機構的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全面檢查,尤其對與市民利益密切相關的衛生監督機構和部分醫療衛生機構的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檢查,檢查的基本情況如下:
(一)衛生監督機構積極推進信息公開制度
開展對上海市衛生監督所和19個區縣衛生監督所的信息公開工作檢查,檢查結果顯示,各衛監所都能通過網站、辦公場所、宣傳欄、公示攔、電子螢幕、宣傳冊、書面文書、簡訊平台、新聞媒體等多種途徑,將衛生監督機構基本情況、法律法規依據、衛生監督制度、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信息想社會公布。
各衛生監督機構和工作人員把“實施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的告知制度”作為工作規範融入日常工作之中,衛生監督人員在實施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前都做到將執法依據、執法程式、相關權利義務、執法紀律和投訴途徑等內容,通過口頭和書面告知當事人。在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行政控制決定書、行政強制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各種執法文書中都印製了有關管理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其他應告知的內容。根據《行政處罰法》要求,衛生監督部門還制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 ” ,將違法事實、處罰依據、擬定的處罰決定等詳細內容告知相對人,並告知其有陳述申辯或進行聽證的權利。
我局紀監部門將執法“三告知”工作納入對衛生監督部門政風、行風檢查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醫療機構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本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普遍開展信息公開工作,整體工作平穩有序,並不斷深化。
一是加強醫療服務信息的公開。各醫院通過在診療場所設定電子螢幕、觸摸式電腦、公示公告欄,傳送健康、服務宣傳小冊子,以及建立醫院網站等多種形式主動向社會和病人公開醫療服務信息,包括醫院概況、法人代表、診療科目、學科優勢、醫院科室布局、專家診療安排,就醫流程、醫院文明服務規範、便民措施,以及病人投訴渠道等;對醫療服務事項進行梳理,以告知書、同意書等形式在病人就醫過程中及時向其或家屬公開病情、治療方案和會診結果等相關信息,並將此作為醫療服務核心制度的內容之一加以管理和落實;落實院長接待制度,醫師、護士接待住院病人制度和各住院病室每月一次公休座談會等制度,主動介紹相關情況,認真聽取病人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加強醫患溝通,不斷改進醫療服務。
二是全面公開醫療服務收費信息。本市各醫院均將常用醫療服務的項目名稱、計量單位、收費標準和藥品零售價格在醫院收費視窗等服務場所的顯著位置用電子顯示屏、張貼價目表、配備觸摸式電腦和價目本等方式予以公開,在門診大廳和就診樓面、住院病房都配備觸摸式電腦提供個人醫療帳戶數據查詢等服務。其中部分醫院還將本院使用的藥品名稱、劑量、價格在網上公布。在各醫院門診醫療服務中,本市已全面實行向門急診病人提供藥品價格、數量的明細帳單制度。在住院醫療服務中,實行每日住院費用“一日清”制度,病人或病人家屬可隨時查詢其住院費用情況;病人出院時,醫院均向病人提供其住院期間的總費用清單。
《條例》實施後,全市各級醫療衛生單位已積極行動,按照衛生部檔案規定梳理公開信息,建立信息公開目錄,完善信息公開渠道等等,本市衛生系統信息公開工作開啟了新的局面。
三是建立醫療機構衛生監督信息公示攔。根據市衛生局有關檔案,由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操作,在各醫療機構(不含個體診所和內設醫療機構)門診大廳都建立了“衛生監督信息公示攔”。公示的內容包括醫療機構基本信息(執業許可證正本,獲準設定的診療科目、專項技術、大型設備配置等信息)、監督檢查信息(包括機構的不良執業行為記錄、違規廣告、受到處罰情況等)。
八、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問題:
儘管衛生系統在信息公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1 .公開信息還不能完全滿足社會公眾的需求,特別是政策解讀、徵求意見等非公文類信息的公開方面要進一步加強。
2 .網上辦事服務功能需要進一步完善,與社會市民的信息互動需要進一步開發。
3 .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組織架構、信息公開與保護隱私等問題尚需認真研究。
(二)改進構想
1. 加強制度落實,深化信息公開內容。按照《條例》、《規定》和衛生部的有關要求,根據工作實際,不斷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制度,並把各項制度落到實處。進一步做好衛生政策解讀的信息服務,完善重要事項和決策網上徵求意見的工作,不斷豐富非公文類信息的公開內容。
2. 加強網站建設,增強信息服務功能。上海衛生信息網是我局發布政務信息的第一平台,將進一步加強衛生系統信息資源的整合,如政策研究、衛生監督員培訓等,進一步拓展網站的信息服務功能。結合衛生監督所網站的改版進一步完善網上辦事的服務功能,探索網上受理、辦事過程查詢和結果反饋三個環節的實現模式。
3. 理順工作機制,加強研究,推進醫療衛生機構的信息公開工作。按照衛生部有關要求,紮實推進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局各職能部門的管理職責,規範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信息公開目錄和內容。對工作中產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調查和研究,總結推廣本市醫療機構信息公開示範單位的經驗,開展全市醫療衛生單位信息公開工作培訓,引導全市醫療衛生單位規範有序地推進信息公開工作。
九、說明與附表
(1)其他說明(包括對統計指標的說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說明的情況,如統計期限、統計範圍是否包括下屬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等)
(2)附表
附表一 主動公開情況統計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附表三 諮詢情況統計
附表四 申訴情況統計表
附表五 政府支出與收費情況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