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 述
根據《規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局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此,專門配備了4名兼職工作人員,設立了1個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開闢了1個公共查閱點,並依託上海市檔案館外灘新館作為公共查閱點。截至2008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2008年,本局認真實施《條例》和新修訂的《規定》,根據《2008年市政府重點工作安排》、《2008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意見》和《2008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意見》確定的主要任務,以及審計署和市政府領導提出的要求,緊密結合本市審計工作實際,逐步加大審計公開力度,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在切實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促進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逐步加大審計公開力度,審計公開工作取得新突破。2008年,本局審計公開工作在四個方面取得了突破。一是在公開審計項目計畫上有新突破。對2008年開展的本級預算執行審計的部門和單位名單,以一定的形式進行了公開。二是在公開審計結果上有新突破。經市政府批准,對本市救災款物募集使用及管理情況第一階段跟蹤審計結果、本市支援汶川地震抗震救災“特殊黨費”收繳和管理情況審計調查結果,分別向社會進行了公開。對本局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所作的審計工作報告,在“上海審計”網站上向社會公開。三是在公開審計整改上有新突破。對本局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的審計整改工作情況,在“上海審計”網站上向社會公開。四是在制度建設上有新突破。本局借鑑審計署和其他省市的做法,對《上海市審計局公開審計結果辦法》進行了修訂,經市政府審批同意後,向有關單位印發,並同時通過“中國上海”入口網站和“上海審計”網站向社會進行了公開。
二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2008年,本局繼續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構,落實“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根據本市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年度工作重點,制定了本機關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進一步明確需要推進的重點工作,落實工作責任。根據《條例》、修訂後的《規定》以及本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規範的新要求,研究起草了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規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範、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工作規範、政府信息發布協調工作規範等5項配套制度,重新編制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著力推進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
三是加強基礎工作,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根據要求,本局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積極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維護、更新和報送工作;認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按照本市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及時報送政府信息公開月度統計數據,按規範編制並及時報送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做好重大決定草案公開情況、公文類政府信息目錄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類目的備案工作。
四是注重業務指導,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條線指導。為保障本市審計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統一性和協調性,本局加強了對區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2008年向區縣審計局印發了《上海市審計局公開審計結果辦法》,轉發了《審計署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試行)》,並要求各區縣審計機關依照上述制度規定和同級政府相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召開了區縣審計局辦公室主任座談會,就當前審計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困難、下一步擬採取的措施等,進行了詳細介紹,並組織審計公開工作開展較好的區審計局介紹了經驗做法。同時,從審計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律依據、政策界限和公開標準等方面,認真答覆區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局到2008年底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3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2008年度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2條。
(一)主動公開的內容
2008年度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
機構職能類信息1條,占總體的比例為8.33%,內容為本局機構領導成員名單。
審計政策法規類信息2條,占總體的比例為16.67%。一是公開了《上海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開辦法》,具體包括審計結果公開的形式、內容和審批程式等信息;二是公開了《上海市審計局特約審計員工作管理辦法》,具體包括特約審計員的職責和許可權、特約審計員的聘任和聘期、工作聯繫制度和會議制度等信息。
審計業務工作類信息4條,占總體的比例為33.33%。一是公開了本市汶川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審計情況。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後,本局對市民政局、市紅十字會、市慈善基金會等3家單位接受國內國際社會捐贈的各類救災款物進行了審計,並將救災款物第一階段的跟蹤審計結果進行了公告,具體內容包括救災款物接受、撥付、使用和結存情況、審計評價、審計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以及審計建議等信息。二是公開了本市支援汶川地震抗震救災“特殊黨費”的收繳和管理情況。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審計署關於做好“特殊黨費”審計監督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市審計機關對本市支援汶川地震抗震救災“特殊黨費”的收繳和管理情況開展了審計調查,並對調查結果及時予以了公告。 三是公開了本市2007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託,本局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了2007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具體內容包括審計市財政局組織執行市級預算情況、市地方稅務局稅收征管情況和市政府採購實施情況、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專項資金審計和審計調查情況等信息。四是公開了關於審計整改工作情況的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託,本局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於審計整改工作情況的報告》,具體內容包括市財政局組織執行市級預算情況、市地方稅務局稅收征管和市政府採購實施的審計整改情況,部門預算執行的審計整改情況,以及專項資金和審計調查的審計整改情況等信息。
其他類信息5條:占總體的比例為41.67%,主要內容為本局對2005至2007年度上海市內部審計先進單位和內部審計先進工作者的表彰決定、審計署關於嚴格四川汶川地震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審計紀律的通知和本局聘任第五屆特約審計員的名單等信息。
服務類信息5條,其中1條為聯合發文,主要內容為關於開展本市政府採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具體包括對全市範圍內開展政府採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的有關事項及要求等信息。其餘4條為在本部門網站上公開審計署頒布的政策性檔案等信息。
(二)主動公開的形式
從便於公眾知情,方便公眾辦事,有利於公眾監督為出發點,2008年,本局把“上海審計”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依申請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年報等均在第一時間在該網站予以公開。另外,本局積極拓展其他信息公開渠道。主要包括:設定了專門的公共查閱室,配備了聯網計算機,備置了本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以及主動公開信息的紙質文本等,方便公眾對本局政府信息的查閱和申請。同時,對新產生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時向市檔案館和“中國上海”入口網站報送相關紙質或電子文本。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局200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件,其中當面申請2件,網上申請1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大約33%涉及政策法規類信息,67%涉及審計工作業務類信息。
在已經答覆的3件申請中,“政府信息不存在”1件,占總數的33%,主要涉及政府財力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時限的規定信息。“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2件,占總數的67%,主要涉及拆遷地塊安置補償的審計結果等信息。
此外,本局還認真受理市政府辦公廳轉辦函1件,及時提供了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意見。
四、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
本局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215次,其中諮詢電話接聽9次,當面諮詢接待2人次,網上諮詢204次。本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183510次,其中按點擊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依次是:機構職能、審計工作業務、審計政策法規、其他、審計工作規劃和計畫。
一是開展電話諮詢服務。2008年,本局專門開設了政府信息公開諮詢專線,由辦公室專人接聽,解答公眾關於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問題。
二是開展“網上諮詢”服務。“網上諮詢”主要遵循統一受理、分別辦理、歸口答覆的工作機制。首先由辦公室統一受理,再請相關部門或單位在3個工作日內提供答覆內容,經辦公室領導審核後,指定專人及時回復。公眾可以通過“上海審計”網站留言,諮詢有關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問題,並可以在網上直接了解諮詢答覆。
三是加強“便民問答”專欄建設。2008年,為提高網上便民服務功能,本局在“上海審計”網站首頁增設了“便民問答”欄目,收集整理了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問題解答,內容涉及關注度較高的審計政策法規、審計工作業務、審計職稱、審計培訓等9項68條內容,為社會公眾查閱、參考、利用本局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
五、政府信息公開複議、訴訟情況
本局2008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申訴案(包括信訪、舉報)。
六、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
(一)工作人員情況
根據要求,為保證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進行,本局專門配備了4名政府信息公開兼職工作人員。
(二)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與實際支出情況
本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實際支出為1.5萬元,主要為網站維護費、材料印製費等。
(三)與訴訟(行政複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支出
本年度本局未產生政府信息公開事務訴訟相關的費用支出。
(四)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本局沒有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進行收費的情況。
七、其它相關工作情況
一是積極推行“三告知”制度。2008年,本局嚴格執行審計工作程式,堅持把推行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告知制度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在實施審計項目過程中,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實行“三告知”制度:一是根據局審計項目計畫確定的審計事項,均在實施審計3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二是審計現場實施終了後,將《審計報告(徵求意見稿)》送交被審計單位徵求意見,並要求被審計單位自收到審計報告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反饋意見送交審計機關;三是在審計決定書中告知複議途徑;四是在對被審計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作出審計處罰的罰款在規定金額以上的,向當事人送達審計聽證告知書,告知當事人在收到審計聽證告知書之後3日內有權要求舉行審計聽證會。
二是積極參加全國政務公開徵文活動。2008年,本局積極參與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預防腐敗局、中國紀檢監察報聯合舉辦的全國政務公開徵文活動,組織起草了《審計結果公開的戰略問題探討》,該文在此次徵文活動中獲得一等獎。
八、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08年,本局雖然在加大審計公開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足:如審計公開的內容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公文類信息公開屬性界定還有待規範、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指導力度還有待加強,這些均需在今後工作中加以改進。為此,下一步本局將著重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繼續加大審計公開力度。根據要求,繼續加大審計公開的探索力度,對確定公開的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及時在網上公開。
二是繼續推進公文類信息公開屬性審核和目錄編制工作。根據本市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工作規範和公文類信息目錄備案管理辦法,為做好本機關公文類信息公開屬性審核工作,本局將從2009年起利用新“信息化系統”進行公文處理工作,提高公文公開屬性界定和目錄備案效率。
三是加大對條線的指導力度。針對全市審計機關仍面臨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確定的標準不明確,公開屬性界定仍缺乏操作性等問題,計畫舉行一次全市審計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座談會,交流幾年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經驗,探討如何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中遇到的難題,促進本市審計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九、指標統計附表
附表一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統計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統計
附表三 諮詢情況統計
附表四 複議、訴訟情況統計表
附表五 政府支出與收費情況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