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編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08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性質:工作報告
  • 單位: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
引言,報告內容,

引言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複議、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支出和收費,其它相關工作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相關說明和指標統計附表。

報告內容

2008年是《條例》和《規定》實施的第1年,靜安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和《規定》,積極穩妥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同時按照《2008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意見》的有關要求,注重研究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拓展信息公開工作內涵,充分發揮政府信息資源的效益。2008年工作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完善組織機制,明確工作責任。根據《條例》和《規定》及上海市政府有關精神要求,建立靜安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包括區政府辦公室、區信息委、區政府法制辦、區監委、區檔案局、區保密局。區政府辦公室作為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牽頭部門,負責協調推進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例會,分析情況,認真組織、指導、推進《條例》和《規定》的實施。梳理、明確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以及全區45個政府信息公開責任部門的工作職責,明確責任部門負責人和具體工作人員,落實內部管理和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開納入日常工作範疇,切實有效地組織實施。
(二)加強制度建設,確保程式規範。改進和完善公文類信息公開屬性審核制度、第三方徵詢制度,探索完善信息發布協調機制、保密審查機制。完成公文報備系統與市有關係統的整合。不斷完善靜安區政府信息公開網上申請處理系統,使之能夠處理接受來自不同渠道(包括網站、信函、傳真、電報、電子郵件等)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實現申請受理、申請分發、申請答覆、信息提供等業務的全程電子化。該系統的套用進一步規範和最佳化了全區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處理流程,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處理、統計分析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支撐,提高我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三)深化公開內容,拓展公開渠道。“上海靜安”入口網站重點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公益性強、公權力大的政府部門的信息公開工作,做好規劃計畫、財政預算、政府採購和招投標等公眾關注度高的信息以及政府實事項目、政府公報等全區性、跨部門信息的公開工作。2008年,進一步研究建立主動公開審計結果公告、行政處罰結果等政府信息的機制,積極推進公共資金使用、土地使用權出讓、城市規劃、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開。在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上向區圖書館拓展,建成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查閱點。
(四)夯實工作基礎,加大工作創新。加強“上海靜安”入口網站建設,不斷完善其作為政府信息公開主渠道的功能。2008年中國政府網站績效評估結果,“上海靜安”入口網站位列全國306個區縣政府網站第6位,位列上海19個區縣網站第2位。開展業務培訓,包括公文報備操作等方面的技術培訓以及解讀《條例》、《規定》等法律培訓。舉辦專題研討會,對梳理出的依申請公開典型案例,組織相關部門討論,提高依申請公開答覆水平。推進公文類信息目錄備案試點工作。按照《上海市行政機關公文類信息目錄備案管理辦法》,完成對區協同辦公系統和公文報備系統的改造,實現公文類信息目錄備案與電子收發文一體化管理,同時結合全市公文類信息目錄庫建設,完成公文報備系統與市系統的整合,並對2008年5月1日之後產生的公文類信息目錄進行了梳理。
根據2004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區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隨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數量逐年增加,靜安區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隊伍也不斷壯大,但總的還是以兼職為主。2008年,靜安區配備3名全職工作人員、73名兼職工作人員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1+45”申請受理模式,1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集中受理點和45個政府信息公開部門均可接受公眾申請。五個街道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區檔案館和區圖書館設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閱點。截至2008年底,靜安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全區45個政府部門公開政府信息523條,其中主動公開信息488條,依申請目錄35條,在“上海靜安”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內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累計3299條,依申請公開累計340條,共累計信息達3639條。檔案目錄備案制度繼續推進,2008年全區45個政府部門報備公文1152條。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頁面訪問總量達760337人次,接受市民網上諮詢1175次。全年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705件,經同意公開答覆的有120件。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靜安區到2008年底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299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88條。
深入推進網上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切實落實公眾知情權。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通過“上海靜安”入口網站及時公開全區規劃計畫、政府採購、人事任免、公務員錄用、信用等信息,加強對扶貧、教育、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等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的主動公開。此外,我區積極推進審計公告的主動公開,公開了包括汶川地震抗震救災募捐款和財政撥付救災資金的審計結果和部分水箱、自來水管等改造工程專項資金使用審計結果。二是開展網上政策解讀,及時公開各類政策,如深化完善產業發展政策,並聚焦廉租住房保障辦法,房地產維權等民生問題、社會保障卡(敬老服務專用)申領等相關政策,在入口網站上開設了3期熱點專題解讀。三是加強推進網上辦事公開,“上海靜安”入口網站已經實現479項辦事事項的信息公開,提供406張表格及311張流程圖的下載。行政審批事項網上實現比例達到78%。四是加強網上互動,開展了政府實事項目的雙向互動工作,通過入口網站主動公開2007年度實事項目落實情況和2008年實事項目的總體情況和進度信息,開設區政府實事工程中英文版的熱點專題,開通了實事項目網上評論。組織發布白領午餐、奧運會、爭創全國文明城區等熱點專題15期,有效引導公眾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截至2008年底,“上海靜安”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頁面訪問量達760337人次,比2007年增加了15%,是2004年15.6倍。
積極拓展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渠道。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2008年靜安區在區圖書館增設了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不斷提高信息公開查閱點的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積極做好網上申請、網上諮詢的答覆處理工作。本年度全區各政府信息公開部門共現場接待人數達13626人,收到網上諮詢1175件,並要求網上諮詢件在5個工作日內答覆。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靜安區200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705件,其中當面申請592件,傳真申請0件,電子郵件申請0件,網上申請14件,信函申請99件,其它形式申請0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100%是涉及房屋動拆遷類信息。
在已經答覆的696件申請中:
“同意公開”120件,占總數的17.3%。
“同意部分公開”1件,占總數的0.1%。
“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71件,占總數的10.2%。
“信息不存在”129件,占總數的18.5%。
“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148件,占總數的21.3%。
“非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44件,占總數的20.7%。
“重複申請”0件,占總數的0%。
“不予公開”57件,占總數的8.2%。
“主動撤銷”1件,占總數的0.1%。
“不予受理”25件,占總數的3.6%,主要是申請人申請條件不符合要求。
2008年靜安區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受理工作不斷規範並趨於成熟,所有政府信息申請事件均通過“靜安區政府信息公開網上申請處理系統”進行處理,實現申請受理、分發、答覆和信息提供等業務的全程電子化,全年45個政府信息公開部門通過系統處理申請事件705件。各項規範、制度不斷建立健全。從政府信息申請受理情況看,主要有以下兩個特點:一是申請信息內容比較集中,100%的申請是有關房地動拆遷類的檔案;二是申請對象以本地居民為主。
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
靜安區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73516次,其中公共查閱室接待2478次,諮詢電話接聽56237次,當面諮詢接待13626次,網上諮詢1175次。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760337人次,其中按點擊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依次是:信息公開目錄、新聞中心、區長之窗、政府公報、政府採購、政府實事項目、招考招生、舊區改造、財政預算。
政府信息公開複議、訴訟情況
靜安區2008年度發生針對區政府有關信息公開行政行為的行政複議案122件,市政府均予以維持或駁回申請人複議申請,其主要案由是要求公開與建設項目有關檔案等;發生針對區政府部門有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案224件,其中區政府撤銷1件、確認違法2件;發生針對區政府有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22件,法院均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其主要案由是要求公開與建設項目有關檔案等;發生針對區政府部門有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78件,法院均予以維持或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其主要案由是要求公開與建設項目有關檔案等。
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
(一)工作人員情況
靜安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計工作人員76人,其中,全職人員3人,兼職人員73人。
(二)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與實際支出情況
2008年靜安區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的實際支出經費為21.02萬元。
(三)與訴訟(行政複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支出
2008年發生行政訴訟費用支出為0.65萬元。
(四)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靜安區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未發生收費情況。
其它相關工作情況
靜安區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參加上海市政府辦公廳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培訓。加強對《條例》和《規定》的研究,完成了《2008年和2004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區別》,主要包括定義、組織機構、申請、公開範圍等六個方面內容。召開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會議,統一認識,明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明確工作任務。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相關係統的調整工作,根據《條例》和《規定》的有關要求,完成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系統的22個規範化文書和相關流程的調整,做到統一處理流程、統一答覆文本格式,進一步規範本區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處理工作。
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08年,本區在貫徹落實《條例》和《規定》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日益完善,基本步入了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但工作中還存在著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各政府部門對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範圍認識不統一,對依申請公開的答覆把握不精準,部分報備表、檔案、資料、統計數據報送尚不完整。將在今後的工作中不斷探索和完善,爭取將靜安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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