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簡介,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四、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五、政府信息公開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六、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七、其它相關工作情況,八、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九、 說明與附表,
一 、簡介
根據《規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
上海市委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此,專門配備了4名全職工作人員、設立了2個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並依託上海市檔案館外灘新館作為公共查閱點。截至200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一)加強學習,提高認識,明確要求。2008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新修訂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施行。我委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深入領會精神,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工作要求。同時,舉辦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培訓班,舉辦全市基礎教育機構信息公開培訓會,加強工作指導。召開全市基礎教育機構信息公開推進大會,全面部署了基礎教育機構信息公開工作,表彰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先進單位,命名上海市基礎教育機構信息公開示範點。
(二)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我委領導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給予具體的工作指導,協調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的重要問題。我委公眾服務處作為教育公共服務職能處室,在實現政府信息發布、依申請公開受理、政府信息諮詢、“上海教育”網站建設等一體化方面開展了大量的工作。
(三)繼續完善各項制度,形成各項工作的長效機制。我委繼續推進《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等制度的落實。繼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審核貫穿公文生成全過程。我委實施2008年黨風廉政和政風行風建設責任分工,將信息公開列為工作項目並明確了具體的推進內容。認真執行《市教委政府信息公開監督制度》,通過信息公開意見箱、監督電話、投訴信箱、網上評議等方式自覺接受社會和公眾的監督。
(四)加強建設和管理,有針對性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委按規範更新並主動公開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進一步梳理、確定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目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目錄和免予公開政府信息目錄。認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諮詢、申請、答覆情況的統計工作,編寫每月一期的《市教委政府信息公開專報》。及時向市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月度統計數據,按規範編制並及時報送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做好重大決定草案公開情況、公文類政府信息目錄和免予公開政府信息類目的備案工作。為配合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08年開展了新一輪“上海教育”網站改版,進一步最佳化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頁面和功能設定。
(五)積極構建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基層單位三級
信息公開網路。在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礎上,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系統信息公開工作,我委繼續推進《上海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政府信息網上公開標準化建設指導方案》、《上海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辦事項目網上公開標準化建設指導方案》的實施;組織開展了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和網站建設評議。同時,推進基礎教育機構在網站上規範設定“信息公開”專欄,推進《上海市基礎教育機構〈公開信息目錄〉分類設定參照標準》的實施,並推進了信息梳理、組織領導、制度建設。由此,理順共性和個性的關係、局部與整體的關係、延伸和呼應的關係,努力推進上下協同、整體聯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4年5月1 日到2008年底,上海市委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677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本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37條。在2008年主動公開的537條政府信息中,屬於業務類的信息450條,占83.80 %;政策法規類的信息2條,占0.37%;規劃計畫類的信息19條,占3.54 %;機構職能類的信息14條,占2.61%;其他類信息52條,占9.68%。
(一)豐富內容,方便查詢。將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分為5大類、42個專題、201個類目,內容涵蓋各級各類教育。同時,在“上海教育”網開設教育專題欄目15個,整合招生、畢業就業、教育實事等事項的各類相關信息2050條,集中向公眾提供,以體現同一事項信息的完整性、系統性。
(二)多渠道、及時發布政府信息。已形成立足“上海教育”網站,同時向上延伸到“中國上海”入口網站,橫向延伸到市檔案館,對內延伸到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網站、直屬單位、基礎教育機構,對外延伸到新聞媒體的多種政府信息的發布渠道。
(三)積極開展教育行政部門與公眾的互動。開展網上公示、網上徵求意見、網上調查和網上討論等各類互動工作,如“上海市教育功臣”候選人名單網上公示,“上海市普通中國小校教學裝備標準”的徵求意見,“對本市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師德)的評價”的網上調查,“堅持科學發展,推進創新人才培養,加快率先基本實現上海教育現代化”的網上討論。互動項目達74項,參與者達17.39萬人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上海市委2008年度共受理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6件,其中當面申請3件,網上申請22件,信函申請1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大約92.31%是涉及教育業務類信息,7.69%是涉及規劃計畫類信息。
在已經答覆的26件申請中,“同意公開”16件,占總數的61.54%,主要涉及高校學生轉學、高校教師職務聘任、教育收費、高職高專專業備案、研究生課程進修班辦學情況等相關信息。“同意部分公開”1件,占總數的3.85%,主要涉及對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信息。“信息不存在”6件,占總數的23.07%,主要涉及中國小教職工代表大會試行意見、退休教師住房貨幣化改革等政府信息。“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2件,占總數的7.69%,主要涉及中國小校行政人員職務認定等政府信息。“不予公開”1件,占總數的3.85%,主要原因是涉及國家秘密。
此外,我委還認真受理市政府辦公廳、市財政局轉來的信息公開申請4件,均予以答覆。
四、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
上海市委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19670次,其中
諮詢電話接聽12918次,當面諮詢接待1172次,網上諮詢5580次。本委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75.29萬人次,其中按點擊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依次為:入學報考與招生、基礎教育、高等教育、綜合工作、學校科研、教育人事。
(一)開展人工諮詢接待服務。實行“統一受理,分別辦理,歸口答覆”的工作機制,由公眾服務處專人接聽、接待申請和諮詢,能當場答覆的做到當場答覆,疑難問題及時與有關處室研究後予以答覆。
(二)開展“網上諮詢”服務。公眾可以通過“上海教育”網留言,諮詢有關教育政策和教育信息,並可以在網上直接了解留言答覆,還可以搜尋其他市民留言解答情況。
(三)加強“便民問答”專欄建設。“上海教育”網中的“便民問答”數達36項1851條,基本覆蓋本委對外諮詢服務的各個方面。還在“上海教育”網開設“最新熱點問答”欄目,集中提供最近公眾諮詢頻度較高、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問題解答。
(四)建立區縣教育事項諮詢直通道。為方便公眾及時查詢區縣教育事項,在“上海教育”網連結了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網站中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同時,在“上海教育”網提供了19個區縣教育
行政部門網上諮詢通道,公眾可以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直接向有關區縣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諮詢。
五、政府信息公開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上海市委2008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未收到各類針對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申訴案(包括信訪、舉報)。
六、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
(一)工作人員情況
根據《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專門配備了4名專職工作人員。
(二)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與實際支出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的實際支出為38萬元。
(三)與訴訟(行政複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支出
本年度未產生政府信息公開事務訴訟相關的費用支出。
(四)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無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進行收費的情況。
七、其它相關工作情況
上海市委以政府信息公開帶動辦事項目公開,進而推進便民服務。一是在“上海教育”網開設了“教育百事通”欄目,以各級各類教育為線索,匯集了民辦教育、中外辦學等18類事項的相關信息。二是在“上海教育”網開設了“教育事項網上辦”欄目,以學生、教師、學校、社會為線索,匯集各類辦理事項。三是在“上海教育”網提供13項行政許可事項和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依據、申辦主體、申辦條件、申辦材料、申辦受理時間及答覆、審批程式等內容。
我委將信息公開作為政風行風建設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推進義務教育階段收費等方面政策規定的貫徹執行,嚴肅查處各類違規收費行為。2008年,我委與市糾風辦聯合進行了以中國小教育收費為主要內容的問卷調查,65000份問捲髮放到全市每一所中國小的每一個班級,共回收46922份有效問卷。調查統計表明,本市中國小教育收費得到進一步規範。此外,繼續完善公開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體系,加強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管。在本市高校學科專業建設與結構最佳化調整過程中,我委提出了“規劃引導、資源配置、信息公開、監督管理”的工作方針,把信息公開工作放到了依法辦學、促進高校快速健康地發展的重要位置。
八、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
上海
市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在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內化為教育行政部門的各個環節,形成多項聯動方面有待加強。特別是在加強政策解讀、徵求意見等工作,形成與社會公眾互動的長效機制方面需要各相關部門的主動參與。二是非公文類、動態性政府信息公開的力度有待加強。三是在開展宣傳、引導,進一步統一在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對有關概念、程式、受理主體的理解方面有待加強。四是在推動信息公開與辦事公開相結合,特別是推進網上辦事,探索網上受理、網上過程查詢和網上結果反饋三個環節的實現上有待加強。為此,我委將著重加強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抓內容細化,在陽光透明上有新突破。不斷豐富非公文類信息公開。進一步加大政策解讀服務。積極構建“
信息鏈”,積極體現信息的完整性、系統性。探索教育重要事項和決策事先徵求公眾意見的工作。做好公眾關注程度高的事項的公示工作。
(二)抓服務最佳化,在方便公眾上有新提高。充分發揮“上海教育”網站作為我委信息公開第一平台作用,增強網上信息公開服務功能,提高網上服務效率。加強教育行政部門與公眾的互動,探索根據教育特點,分階段、有重點地進行互動的機制。努力構建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基層單位三級網上諮詢、網上信訪渠道。探索“一次人工受理,全過程網上查詢”的方式,進一步推進辦事公開。規範建設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網上專欄。
(三)抓基礎強化,在長效機制建設上有新進步。建設公文類信息目錄備案管理系統。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貫穿於公文生成全過程的機制。配合做好本市主動公開場所的建設,加強與市檔案館、市圖書館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繼續將政府信息公開作列入我委黨風廉政和政風行風責任制考核範圍。組織專題研究、業務培訓和學習考察。
(四)抓縱向深化,在整體推進上有新成效。召開上海市基礎教育機構信息公開工作會議,命名第二批上海市基礎教育機構信息公開示範點。落實基礎教育機構信息公開網上專欄建設的各項任務。推進基礎教育機構加強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進一步規範目錄,梳理信息,建立制度,規範程式,暢通渠道,重點做好招生考試、教育收費、學生工作、教學科研等事項的公開。推進基礎教育機構信息公開專欄中互動欄目的設定和有效利用。積極做好相關信息之間的互聯互通,體現教育類政府信息和教育機構信息發布的系統性、整體性。
九、 說明與附表
附表一 主動公開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537
|
其中:全文電子化政府信息數
| 條
| 537
|
新增行政規範性檔案數
| 條
| 3
|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依申請公開信息目錄數
| 條
| 267
|
受理申請總數
| 條
| 26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3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22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1
|
6.其它形式申請數
| 條
| 0
|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 條
| 26
|
其中:1.同意公開數
| 條
| 16
|
2.同意部分公開數
| 條
| 1
|
3.“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4.“信息不存在”數
| 條
| 6
|
5.“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數
| 條
| 2
|
6.“申請內容不明確”數
| 條
| 0
|
7.“重複申請”數
| 條
| 0
|
8.不予公開總數
| 條
| 1
|
其中(1)“國家秘密”數
| 條
| 1
|
(2)“商業秘密”數
| 條
| 0
|
(3)“個人隱私”數
| 條
| 0
|
(4)“過程中信息且影響安全穩定”數
| 條
| 0
|
(5)“危及安全和穩定”數
| 條
| 0
|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數
| 條
| 0
|
附表三 諮詢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提供服務類信息數
| 條
| 12
|
網上諮詢數
| 人次
| 5580
|
現場接待人數
| 人次
| 1172
|
諮詢電話接聽數
| 人次
| 12918
|
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
| 人次
| 752872
|
附表四 複議、訴訟情況統計表
附表五 政府支出與收費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收取費用總數
| 元
| 0
|
其中:1.檢索費
| 元
| 0
|
2.郵寄費
| 元
| 0
|
3.複製費(紙張)
| 元
| 0
|
4複製費(磁碟)
| 元
| 0
|
5.複製費(光碟)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開指定專職人員總數
| 人
| 4
|
其中:1.全職人員數
| 人
| 4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0
|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的專項經費
| 萬元
| 38
|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的實際支出
| 萬元
| 38
|
與訴訟有關的總費用
| 萬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