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舉報申訴等情況,諮詢處理等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說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示意圖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09年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類型:工作報告
一 、概 述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切實做好政策規章、規範性檔案的公開工作。2009年我委加大了招生、就業、收費等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的公開力度,在“上海教育”網站開設中考、高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專升本招生、高校畢業生就業等各類專題欄目累計有21個,向公眾集中提供政策檔案、網上公示、學校信息、信訪監督、諮詢服務等一系列信息,累計提供各類信息共2751條。
2.加大教育發展規劃、計畫和統計信息的公開力度。我委已做到了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教育工作計畫和專項規劃公開的常態化,先後公開了上海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2009-2020年本市校外教育工作發展規劃、2009—2011年本市校外教育工作三年行動計畫,並按學年公開教育事業統計信息。
3.加大財政性資金和社會公共性資金使用的公開力度,重點做好幫困助學專項資金和教育實事項目的使用情況的公開。我委已公開《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六部門關於本市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一系列檔案規定,並公開了《2008年本市高校幫困助學工作情況專報》。同時,在“上海教育”網上開設了“教育實事項目”專欄,向公眾提供了項目介紹、實施機構、最新進展、項目計畫、相關政策、項目背景、問題解答等內容。
4.以行政審批項目為重點,強化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目前,我委已在“上海教育”網的“信息公開”、“網上辦事”專欄中專門開設了“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事項”兩個專題,將所承擔的13項行政審批事項和4項非行政許可事項全部上網,並公布了各個事項的審批依據、申辦主體、申辦條件、申辦材料、申辦受理時間及答覆、審批程式、審批工作流程等內容。
5.繼續做好政府信息解讀服務。結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高校畢業生就業、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秋季和春季高考等社會關注的重點、熱點政府信息的發布,均提供“政策解讀”,各類政策解讀累計有179條。
6.加大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信息的公開力度。“上海教育”網推出民辦非學歷教育院校(機構)查詢系統,向社會公眾提供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院校(機構)的審批管理機關、批准文號、辦學許可證號、起止日期、辦學層次、課程類型、學校舉辦者、學校舉辦者類型、學校創建日期、學校年檢結果、學校聯繫方式、法人代表、學校負責人、學校取得主要辦學榮譽等信息,方便公眾有針對性地選擇相應教育。
目前,上海市委主要開設四條渠道進行信息發布:一是優先選用信息化的手段,在我委“上海教育”網增設專門網頁,實行24小時受理;二是開通專線電話、傳真電話、信函和現場接待,實行受理服務;三是依託上海市檔案館政府信息公開信息查閱服務中心和圖書館,提供查閱、受理申請等服務;四是及時通過新聞發布會、報紙、廣播、電視、《上海教育》雜誌等多種途徑發布政府信息。針對虛假、不完整或解讀有誤的信息,我委及時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澄清。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上海市委200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4件,其中當面申請12件,網上申請17件,信函申請5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約94.1%是涉及教育業務類信息,5.9%是涉及規劃計畫類信息。
在34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已經答覆的為34件。
在已經答覆的34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17件,占總數的50%,主要涉及高考招生考試、中國小教師周任課時數、中國小教師職務評審、高校退休教師職稱評定、教師資格認定、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資質等信息。“同意部分公開”的2件,占總數的6%,主要涉及財政決算數和統計數、中外合作非學歷培訓機構等信息。
其他情況17件。其中,“信息不存在”的9件,占總數的26%;“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的4件,占總數的12%;“不予公開”的2件,占總數的6%。
“信息不存在”主要涉及高校教師工作量的規定、民辦寄宿制國中管理規定等信息;“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主要涉及國小教師專業職務低評高聘的規定、示範性高中學校內部信息、本市高校錄取在滬借考的外地生源學生戶口遷移的規定等政策;“不予公開”主要原因是屬於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信息。
我委2009年度無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四、複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2009年度發生針對我委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1件,主要事由是針對我委政府信息公開答覆申請人持有不同意見。無被法院確認違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未發生與我委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訴訟費用。
五、諮詢處理等相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七、說明、附表、附圖
以下指標統計範圍為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數據。
附表一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本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701 |
其中: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30.54% |
全文電子化政府信息數 | 條 | 701 |
新增行政規範性檔案數 | 條 | 3 |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依申請公開信息目錄數 | 條 | 171 |
受理申請總數 | 條 | 34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12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17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5 |
6.其它形式申請數 | 條 | 0 |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 條 | 34 |
其中:1.同意公開數 | 條 | 17 |
2.同意部分公開數 | 條 | 2 |
3.“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4.“信息不存在”數 | 條 | 9 |
5.“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數 | 條 | 4 |
6.“申請內容不明確”數 | 條 | 0 |
7.“重複申請”數 | 條 | 0 |
8.不予公開總數 | 條 | 2 |
其中(1)“國家秘密”數 | 條 | 0 |
(2)“商業秘密”數 | 條 | 0 |
(3)“個人隱私”數 | 條 | 0 |
(4)“過程中信息且影響安全穩定”數 | 條 | 2 |
(5)“危及安全和穩定”數 | 條 | 0 |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數 | 條 | 0 |
9.其他 | 條 | 0 |
附表三 諮詢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提供服務類信息數 | 條 | 14 |
網上諮詢數 | 人次 | 6869 |
現場接待人數 | 人次 | 1382 |
諮詢電話接聽數 | 人次 | 8679 |
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 | 人次 | 914785 |
附表四 複議、訴訟情況統計表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行政複議數 | 件 | 0 |
其中:被複議機關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訴訟數 | 件 | 1 |
其中:被法院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訴舉報數 | 件 | 0 |
其中:被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與收費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收取費用總數 | 元 | 0 |
其中:1.檢索費 | 元 | 0 |
2.郵寄費 | 元 | 0 |
3.複製費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開指定專職人員總數 | 人 | 4 |
其中:1.全職人員數 | 人 | 4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0 |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的專項經費 | 萬元 | 38 |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的實際支出 | 萬元 | 38 |
與訴訟有關的總費用 | 萬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