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統計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和《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要求,現公布廣東省統計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諮詢受理、提案和建議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以及改進措施等六部分組成。信息公開工作年度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省統計局按照《條例》及國務院、省政府的有關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7〕24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貫徹落實國務院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7〕259號)等檔案精神,結合統計工作實際,加大政務公開工作力度,細化公開工作任務,全面落實“五公開”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解讀回應機制,加強政務公開平台建設,依法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擴大公眾參與,增強公開實效,以政務公開助力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有效推動統計政務公開工作不斷邁上新台階。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穩步有序拓展公開範圍,提高發布及時性和準確性。2017年,省統計局按時發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年初,制定並在廣東省統計信息網公眾網公布《2017年廣東省統計局統計信息(快訊)發布日程表》,明確我省2017年主要經濟指標發布時間,方便社會公眾查詢。月度發布的統計快訊涵蓋:經濟運行簡況、工業生產和財務、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商貿、能源消費、進出口等主要專業數據。據初步統計,全年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925條,包括組織機構檔案5條,規範性檔案3條,其他檔案10條,工作動態類信息552條,行政執法類信息4條,辦事指南類信息4條,財政預決算信息3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1條,其他信息3343條。
(二)加強對統計數據解讀力度,積極回應社會關切。2017年,省統計局圍繞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主題宣傳,用統計數據解讀黨的十八大以來廣東經濟社會發展成就和新理念進程,剖析廣東經濟發展質量效益,深入分析供給側發展狀況等,特別是通過在廣東統計信息網和廣東統計微信、微博發布等,多渠道、多形式全面反映黨的十八大以來廣東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成就,深入宣傳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走過的不平凡歷程,宣傳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取得的重大進展,大力營造迎接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的良好輿論氛圍。同時,省統計局積極做好策劃,加強預期引導,及時發布解讀社會關注的重要指標數據,增加反映經濟質量、效益、結構以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三新”經濟發展等方面的內容,引導社會各界正確了解經濟社會情況。全年共發布經濟運行各領域統計快訊和統計分析160篇。此外,省統計局還不斷加強統計輿情監測工作,通過局長信箱、諮詢電話、直播節目等方式逐步擴大輿情收集範圍,及時了解各方關切,有針對性地做好回應工作。2017年,省統計局首次上線由中共廣東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和廣東廣播電視台舉辦的“民聲熱線”直播節目,通過節目與廣大市民圍繞統計工作進行交流,回答公眾關切的統計問題。節目直播期間,省統計局發布了上半年廣東經濟運行相關數據,先後就平均工作和統計年鑑服務等暗訪短片進行了回應,並對“為何房價數據常與市民感受不同”作出了專業的解答。上線期間,僅通過“觸電新聞”觀看視頻直播的人數就超過3萬。
(三)不斷拓展公開形式,加強與媒體合作交流溝通。一是新聞宣傳方面。2017年,省統計局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入口網站建設,做好日常監測,同時,強化“兩微一端”建設,著力構建統計服務矩陣,用好管好政務新媒體,健全內容發布審核機制,強化互動和服務功能。全年繼續以“新聞通稿+專家解讀+圖解經濟”為主,微博、微信為輔的方式對外發布統計數據信息,共發布季(年)度經濟運行新聞通稿4篇,策劃重點專題新聞發布11次,被主要新聞媒體廣泛採用。另外,全年共發布政務微博3061條、政務微信143條。二是統計服務方面。2017年,省統計局在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和省人大會議期間,安排專人在主會場設立諮詢點,悉心為代表、委員們提供統計信息服務,省人大把《向全面小康奮進——“十三五”廣東經濟社會發展紀實》一書列入會議代表參閱材料;及時為廣東參加全國“兩會”的代表提供600份《2017年廣東統計概要》和《2016年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作參閱材料,為代表、委員參政議政、謀劃發展提供統計數據支持。以省統計局主辦、東莞市統計局承辦、松山湖管委會協辦的方式開展以“統計新動能、服務新常態”為主題的第八屆“中國統計開放日之廣東”活動,集中展現統計部門主動適應新常態新要求,推動新動能新產業統計監測改革創新,為保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提供重要統計保障的新成就,印製宣傳手冊6000冊,提前向21個地市派發,並通過郵政局將2000多冊宣傳手冊送到廣州部分居民手中。此外,2017年,省統計局還不斷加大微產品開發力度,對微信發布內容進行精美製作,並專門設計了“廣東統計”卡通代言人,力爭以更加美觀大氣的宣傳設計,樹立良好的統計公眾形象。三是媒體合作方面。2017年,省統計局加快新媒體與傳統宣傳方式、傳統媒體的融合,與今日頭條合作,開通“廣東統計頭條號”;與廣東衛視新聞頻道合作提供新聞大數據行業指數;與南方都市報合作發布粵東西北指數,進一步拓展廣東統計的發布渠道,探索一次採集、多種產品、多平台傳播的“中央廚房”傳播模式。全年共接受媒體記者專訪6次、提供相關專題數據10餘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諮詢受理、提案和建議辦理情況
2017年,省統計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22件,基本上屬於統計數據諮詢類信息。其中,通過網路申請的20件,通過信函申請的2件。省統計局對受理的22件申請已全部依法按時答覆,答覆率達100%。其中,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的3件,“同意公開答覆”的14件,“同意部分公開答覆”的2件,“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的3件。
2017年,省統計局共受理和答覆政府信息公開諮詢372人次,其中,電話諮詢363人次,上門查詢9人次。全年共受理和答覆入口網站“局長信箱”欄目留言84條,“監督投訴”欄目留言24條。
2017年,省統計局主辦1件、會辦1件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建議,分別為《關於把機車製造納入珠江西岸先進裝備製造業的建議》(主辦)、《關於推進三農大數據建設的建議》(會辦)。會辦3件省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提案,分別為《關於開展廣東省海洋生產總值核算的提案》、《關於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 促進體育消費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76號)的提案》、《關於大力推進我省現代服務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提案》。2項人大建議和3項政協提案均已答覆辦結,辦理復文均已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粵府辦〔2015〕9號)在廣東統計信息網(公眾網)“建議提案”專欄主動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2017年,省統計局未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和諮詢收取任何費用。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7年,沒有與省統計局有關的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7年,省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對比高標準嚴要求,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統計數據發布的創新,對經濟形勢和統計數據解讀的頻率、深度、力度不足,回應社會關切還不夠全面深刻等問題。下一步,省統計局將在以下三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及時發布統計數據,有效開展數據解讀。一是不斷豐富統計數據發布內容。逐步增加發布反映經濟質量、效益、結構和新經濟發展等的指標數據,增加已發布指標的細項數據和結構數據,更加全面反映新常態下經濟運行的新情況、新特點,為準確把握經濟形勢提供豐富的數據信息。二是不斷強化統計數據解讀力度。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遵循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思想,努力提高綜合統計分析能力,積極運用相關經濟理論和現代數據分析方法,注重加強結構分析、質量效益分析和關聯分析力度,聚焦社會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抓準關鍵點和重大問題,及時有效開展數據解讀。同時,繼續發揮局內專家、局外專家、新聞媒體等多方解讀主體協調配合的作用,形成持續有效的解讀氛圍,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圖解、視頻、動畫等新形式,進一步提升發布和解讀的可讀性和傳播力。
(二)加強公開平台建設,最佳化統計服務質量。一是繼續加強入口網站的主渠道作用。強化入口網站的資料庫建設,最佳化檢索功能,努力提升公開信息的集中度,確保數據信息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易獲取性。二是整理統計資料庫政務和目錄,為廣東“數字政府”的數據公開作好準備。三是不斷推動信息公開渠道多樣化拓展。在用好管好現有政務新媒體的基礎上,研究推出廣東統計APP,強化互動和服務功能。四是藉助統計開放日、法制宣傳日、熱線電話、網路問政、微信互動、民聲熱線等多種方式,增進與公眾的互動交流,及時把握輿情動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三)強化統計新聞宣傳,推進統計公開透明。一是積極開展改革開放四十周年慶宣傳。充分發揮統計特色和統計優勢,通過刊發改革開放四十年廣東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文章,用翔實的數據大力宣傳廣東改革開放以來取得的巨大成就。二是持續開展統計科普宣傳。進一步創新方式,舉辦第九屆“中國統計開放日之廣東”活動,提高統計親和力。三是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宣傳動員工作。突出重點,創新手段,積極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廣泛深入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宣傳普查工作中湧現出的典型事跡,報導違法違紀案件查處情況,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普查,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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