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育教學機構)

學校(教育教學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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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是由專職人員和專門機構承擔的有目的、有系統、有組織的,有計畫的以影響受教育學校教育者身心發展為直接目標並最終使受教育者的身心發展達到預定目的的社會活動

學校教育指受教育者在各類學校內所接受的各種教育,是教育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教育的具體活動受到社會需求影響,必須符合社會發展趨勢,承擔著對社會輸送人才的職能。

一般說來,學校教育包括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學校主要分為五種: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和大學。

基本介紹

歷史進程,管理原則,規律,教師,學生,辦學性質,公辦學校,民辦學校,健康學校,階段劃分,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大學,學校種類,特殊教育,體育學校,藝術教育,教研,參加烈士公祭,數據統計,

歷史進程

最初的教育活動與人類的生產,社會生活融為一體,人們主要是通過言傳身教,傳授知識,技能。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物質財富逐漸增加,有些人就可以從體力勞動中脫離出來,專門從事腦力活動;同時語言文字也在豐富和發展。這樣,獨立的教育機構—學校便逐漸孕育產生了。學校的出現標誌著人類教育活動進入一個自覺的歷史時期。
據考證,原始社會後期,就有了專門對青少年進行教育的特殊場所,這就是學校的萌芽。青少年在這裡接受一些訓練,學習自理,參加社會勞動,如建築房屋、耕種、收穫,照看牲畜等;學習唱歌.跳舞、遊戲,學習禮儀和行為規則
西周稱學校為“辟雍”,是少數奴隸主貴族讀書的場所。古代的學校稱為庠、序、學、校、塾。在開始產生時並不都是專門的教育機構,而兼為習射、養老的場所。
西漢時學校分中央和地方兩種,中央設太學,是國家最高學府,相當於當今的大學。地方上置學宮
唐時代辦學達到古代極盛時期,學校分類更細。
明清時的學校基本是承襲隋唐的,但由於科舉制發展,使學校成為科舉制的附庸和裝飾品。
清末,開始興辦近代教育,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的《欽定學堂章程》中稱學校為學堂。
到1907年,新式學堂遍設各地。
辛亥革命以後,教育部公布新學制,“學堂”一律改稱“學校”,並一直沿用。
19世紀末20世紀初,辛亥革命元老、中國現代教育奠基人何子淵丘逢甲等有識之士開風氣之先,排除頑固勢力的干擾,成功創辦新式學校;隨後清政府迫於形勢壓力,對教育進行了一系列改革。
1905年末頒布新學制,廢除科舉制度,並在全國範圍內推廣新式學堂,西學逐漸成為學校教育的主要內容。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建立了全新的教育體系,普通民眾及其子女普遍獲得了受教育的機會。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教育事業蓬勃發展,初步形成多層次,多形式,學科門類基本齊全的教育體系。人們接受學校正規教育的機會更多了。中國九年制義務教育基本普及,青壯年文盲率大大降低;中等職業教育為國家培養了大量適用人才;高等教育發展迅速,已形成規範的本科教育. 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體系。

管理原則

任何一所學校,為了加強對教育教學的管理,都需要制訂各種規範。科學的管理規範體系,是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基本保證,是形成良好校風、學風、教風的前提和基礎。它有利於規範辦學行為,形成學校自己的辦學特色,對學校事業的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

規律

制訂規範,應遵循管理活動過程的規律。只有符合教育教學的發展規律,學校的管理規範才可能是科學的、有效的。遵循規律,應是制訂學校管理規範必須堅持的首要基本原則

教師

教師所從事的教學活動是一項複雜的腦力勞動,它具有複雜性、長期性、周期性、創造性和示範性等特點。學校在制訂管理規範,尤其是針對教師的管理規範時,一定要重視和研究教師勞動的特點。

學生

學生髮展是學校教育的最終目標,學校的發展、教師的發展最終都是為了學生的發展,學校的各項規範最終都會直接或間接地作用於學生。

辦學性質

公辦學校

公辦學校單獨舉辦、公辦學校與地方政府及相關機構合作舉辦的義務教育學校,應辦為公辦學校,按照屬地原則,劃歸市、縣級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但對於優質教育資源缺乏的地區,由地方政府引進區域外公辦學校合作舉辦的義務教育學校,應堅持公有屬性,完善管理模式

民辦學校

第三條 民辦學校分為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和營利性民辦學校。民辦學校的設立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審批。經批准正式設立的民辦學校,由審批機關發給辦學許可證後,依法依規分類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

健康學校

健康學校建設實行“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學校實施、專業指導、社會參與”的運行機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把實施健康學校建設計畫作為推進本地區教育現代化,深化教育領域改革,支持學校創新發展,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的一項長期任務,精心組織實施,務求實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本地區有關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研究解決實際問題,確保實現健康學校建設計畫目標。

階段劃分

幼稚園

幼稚園是人們在進入國小以前,接受教育的一個組織。理論上是讓孩子們更加愉快的度過童年,適應集體生活。一般為3~6歲的兒童,幼稚園階段教育的年限是3年。學前班是一些欠發達地區,在兒童進入國小前的一年時間裡,適應集體生活的過度階段。
學校(教育教學機構)
幼稚園

國小

國小是人們接受最初階段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6-12歲為國小適齡兒童,現階段國小階段教育的年限是6年。主要教授課程有語文,英語,數學,思想品德,美術等。
學校(教育教學機構)
國小

國中、高中

學校(教育教學機構)
學校
普通初級中學(國中)、普通高級中學(普通高中)、高級職業中學/職業高級中學(職高)、中等專業學校(中專)、技工學校(技校)。

大學

全日制大學獨立學院高職高專院校(專科院校)、書院、學院、研究院。
其中,國小和國中屬於中國的九年義務教育階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國高等學校總計3005所,其中:普通高等學校2740所,含本科院校1258所、高職(專科)院校1482所;成人高等學校265所。本名單未包含港澳台地區高等學校。

學校種類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程
第一條 為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內部的規範化管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依據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本規程所指的特殊教育學校是指由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的專門對殘疾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的機構。

體育學校

少年兒童體育學校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少年兒童體育學校的建設和管理,全面貫徹國家體育、教育方針,促進我國體育事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少年兒童體育學校是指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培養少年兒童體育專項運動技能的體育特色學校(含體育中學、單項體育運動學校、少年兒童業餘體育學校,以下簡稱少體校)。

藝術教育

學校藝術教育工作包括:藝術類課程教學,課外、校外藝術教育活動,校園文化藝術環境建設

教研

學校是培養人才的搖籃,不同於其它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它是為學子的成長和未來事業奠定良好品德及文化科學知識的第一基礎陣地。因此,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全面落實教育目標,領導必須實現學校的科學管理,運用和掌握實現科學管理的策略及方法。這必須與教育科研有機地結合起來,開展不同的程度的專題研究,使之實現教育科研成為有機結合的有效途徑。
教科研專題研究的成效如何,重點是取決於學校領導者的素質怎樣。領導者的心理意向,表現出的是積極還是消極的行為,自然也就發生指導策略是否正誤和指導能力是否適應的情況。所以,建立和幫助學校領導提高指導水平,是有效地完成教科研工作的重要任務和因素。然而對學校領導者的指導,不同於指導青年教師,更不同於指導學生,它要以誠懇、謙虛、友誼作最高標準,以積極認真地教育科研工作態度。不偏見,不狹隘自私為條件,而且只有適應領導者層次的心理需要,才能起到教科研指導的較好效果。
下面作三方面的探討:
一、教育科研指導要注重領導者獲取信息,探求方法和新知的心理需要。
學校的發展是受地方經濟和現實社會制約的,這是因條件而言。但作為學校內部氛圍,它基本上也是一個獨立而封閉的小社會。領導者和教師的勞動既屬於個體性勞動,也是集體性互助性勞動。根據一般情況來說,具有什麼特點的領導,就有什麼特點和特色的學校,(教師與學生,家長與子女也有同理)。校長是學校影子,是學校之魂。其它領導當屬是學校的整體形象,教師是學校的視窗。校長的素質和創造性勞動,決定學校的發展和風貌。
如今社會發展迅速,方方面面都進行改革,因此要適應發展的需要,領導首先要更新觀念,加強學習,輸入知識,積極獲取信息,探求方法和新知,謀求發展便成為領導者的強烈心理需要。無論是校長、教導主任,還是其它中層領導和教研組長,特別是教科研人員,都應為學校的發展創造和提供良好的外部條件,為學校開闢和尋找多種建設性的渠道,使之來自各地區的信息在允許的範圍條件內流動起來。如:套用專題講座,傳播理論信息。套用總結交流,輸出輸入信息。套用聽課指導,提煉加工信息。套用現場會議,展示提取信息。
二、教育科研指導要幫助領導者增強信心,謀求成功和成就的心理需要。
作為領導者,深受黨的教育和培養,並且受黨和人民的委託和信賴,應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對自己所從事的工作充滿信心的同時更渴望有所成就。日常,領導者對各種事務性工作,總是在忙碌和應付中掙脫,總是在挫折和困難中奮進,總是在迷惘和困惑中搏擊。而越是直面挫折和困難,越能造就和激發有志者成功的心理欲望。為此,教育科研指導應謀求這一心理需要,促使學校發展。能在教學改革中積極有效地開展專題研究,使領導者走出迷惘和困惑,增強信心。尤其是上級部門的教育科研人員要出點子謀策略,幫助學校領導破除迷惘,特別是在教育教學專題研究的起始階段和學校的大事方面,領導者往往束手無策,不知何去何從,這時幫助他們從實際出發,針對實質,把握方法,堅持原則,找準目標,選好課題,確定研究任務,切中專題實破口,是促其成功的首要因素。其次,教育科研人員要勤學習善指導,幫助學校領導解除困惑。由於在開展專題研究的過程中,學校領導及教師都缺乏理論保障和指導,甚至自以為是,盲目進行,導致教科研費時又費力的錯誤,不僅無效果,而且影響教學工作。
因此,教研員必須增強自身的學習和研究,切實地對其領導和教師進行專題講座輔導。再次是教育科研活動應以激勵促發展,增強學校領導的自信心。開展教科研活動的目的,旨在從中找到規律性的認識,促進教育質量的發展。但在研究活動中,關鍵性的環節是找到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點。這就需要教研人員進行深層次的智力加工,幫助和指導學校領導層工作的同志,在原有認識的基礎上得以提高。實施這一指導,必須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基礎上,適時適度地為學校領導者樹立觀念,理清思路,完善機制,增強認識,用科學的方法和精巧的語言,激勵他們使之樂於接受,為積極完成教學科研任務,充滿信心。
三、教育科研指導要有助領導者人格威信,挖掘自尊和自愛的心理需要。
教育科研是領導者和從教人員提高教育質量,探討教學規律的一項指導性得力措施。它有助於學校領導者建立人格威信,以保證學校教育正常有序的向前發展。因此挖掘領導者自尊和自愛的心理需要尤為迫切。自尊、自愛人皆有之,領導階層和教師更為甚之。講“尊”,要尊得有原則,有法規;說“愛”,要愛得有分寸,有情理。合乎人道,通達事理,才是領導者自尊、自愛的工作基礎。
一般說來,學校領導是經過上級組織選拔的,進入領導崗位,總是很自然的受到教師、學生、家長以及社會的尊重,這就使領導者的自尊心得到進一步發展和提高。也就自覺不自覺的把自己列入管理人才的行列。但作為領導者千萬不要認為領導崗位是做官是發號施令,不要認為個人觀點總是正確的,有權錯了也是對的這種官僚的自尊。要牢記的是有自尊,更要注重自愛。要充分認識領導崗位是一種工作,一種責任,一種服務,一種能力,一種人格威信,一種自重、自強的力量所在。領導者常說: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和人格。這往往也是對領導者自身的尊重。學校領導者工作的對象是教師,教師工作的直接對象是學生。因此,管理和指導應以教育科學的方法,研究和抓住工作重點,適應領導者自尊和自愛的心理需要,為其進行利導和點撥。
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
1、尊重學校領導者的規劃和構想。
2、尊重學校領導者的意見和建議。
3、尊重學校領導者的工作和成果。
現如今在教育教學改革和應試教育素質教育轉化的過程中,學校領導積極開展有關專題研究尤為必要。既可深化教育改革,又能最佳化素質教學。學校領導者的規劃和構想,一般是根據外來信息與學校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教科研指導應助其規劃和構想的完善,這是取得成功的前提。作為學校領導者應該是最清楚和了解學校實際情況的,也深知教師的教育教學實踐,所以,教科研人員的指導工作要善於聽取捕捉,要善於提煉加工來自不同角度和層次的意見建議,形成共識,為有效的開展教科研指導提供條件和服務。
大家都知道,學校領導人是管理者,又是設計者;是實踐者,又是引導者;是探索者,也是創造者。可見他們工作之艱辛,付出的總難以用物質來回報。但能得到教育科研的肯定,是件不容易的事情。由此,教育科研工作的一個關鍵,就是總結過去,確認方向,肯定成績,發揮優勢,積極尋求。在此基礎上教科研人員應給以真誠而恰當的指導,使之他們從心理上和工作上都能急切需要教科研給予的幫助和提高。無論是教育科研人員,還是教師,只有加強自身的學習和修養,不斷的實踐,努力運用理論,掌握方式方法,端正教學思想,才能在指導過程中不強加於人,適時適度的進行幫助指導,就能收到有益於學校領導工作的良好效果。(該文刊載於《跨世紀教育論壇》第一卷第92—93頁,2000年3月人民交通出版社)——選自葉千華心靈夜語》第286至290頁,2010年2月作家出版社

參加烈士公祭

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烈士公祭辦法》,要求各級各類學校組織學生以適當方式參加烈士公祭,加強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教育。

數據統計

2016年,全國共有各級各類學校 51.2萬所,全國各級各類學校擁有校舍建築面積總量達32.6億平方米。
截至2021年,全國共有各級各類學校53.71萬所,比上年增加0.70萬所,增長1.33%;各級各類學歷教育在校生2.89億人,比上年增加674.48萬人,增長2.39%;專任教師1792.97萬人,比上年增加60.94萬人,增長3.52%。
截至2020年,全國高等學校總計3005所,其中:普通高等學校2740所,含本科院校1258所、高職(大專)院校1482所;成人高等學校265所。本名單未包含港澳台地區高等學校。
2023年3月23日,教育部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2022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基本情況。2022年全國共有各級各類學校51.85萬所。全國共有普通國小14.91萬所。全國共有國中5.25萬所。全國共有普通高中學校1.50萬所,比上年增加441所。全國共有高等學校3013所。其中,普通本科學校1239所(含獨立學院164所);本科層次職業學校32所;高職(專科)學校1489所;成人高等學校253所。另有培養研究生的科研機構234所。2022年,全國共有特殊教育學校2314所,比上年增長1.14%。2022年,全國共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17.83萬所,占全國學校總數的比例為34.37%。
2023年7月5日,教育部發布《2022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數據顯示,全國共有各級各類學校51.85萬所,各級各類學歷教育在校生2.93億人,專任教師1880.36萬人。
2024年3月1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2023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基本情況。2023年,全國共有各級各類學校49.83萬所,比上年減少2.02萬所,下降3.9%。全國共有普通高中學校1.54萬所,比上年增加355所;全國中等職業教育(不含人社部門管理的技工學校)共有學校7085所;全國共有高等學校3074所,比上年增加61所。其中,普通本科學校1242所(含獨立學院164所);本科層次職業學校33所;高職(專科)學校1547所;成人高等學校252所。另有培養研究生的科研機構233所;全國共有特殊教育學校2345所,比上年增加31所,增長1.34%;2023年,全國共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16.72萬所,占全國學校總數的比例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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